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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偷盗共享单车怎么处理 热点| 共享单车有了“规矩” 服务不力或被退出

    时间:2019-01-11 00:02:13 来源:小苹果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小苹果范文网手机站

    原标题:热点 | 共享单车有了“规矩” 服务不力或被退出

    铅笔道1月10日讯,《珠海市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指导意见(试行)》正式实施,将通过编制共享单车停放点的规划、总量调控、建立共享单车企业退出机制、强化信用评价管理等手段加以规范,引导行业有序良性发展。

    共享单车“叠罗汉”

    事件回放:2018年11月,南都记者走访中发现,有共享单车企业将市政道路当成了仓库,有的马路集中堆放了上千辆共享单车。珠海广生村一处空地一度堆积逾万辆共享单车,附近农田、水沟也扔满了废旧单车,有的已经爬满植物。

    遍地开花的共享单车为百姓解决了出行“最后一公里”难题,但乱停乱放、车辆被恶意破坏损毁、部分共享单车押金难退等问题也随之显现。

    南都记者昨日从珠海市市政和林业局获悉,为了治理共享单车“乱象”,《珠海市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指导意见(试行)》(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俗称“共享单车”)正式实施,将通过编制共享单车停放点的规划、总量调控、建立共享单车企业退出机制、强化信用评价管理等手段加以规范,引导行业有序良性发展。

    其中,“珠海拟要求收取用户押金、预付资金的共享单车企业在本市设立专用账户破解退押金难问题,禁止未满12周岁儿童使用共享单车”等内容引发关注。

    在珠海街头,共享单车几乎随处可见,骑行的用户也不在少数。据报道,截至2018年2月高峰期,仅珠海香洲区就有共享单车约27万部,为市民出行提供了方便,但共享单车乱停乱放乱扔等问题也饱受诟病。

    实施单车总量控制

    为治理共享单车乱停乱放、将某些路段当仓库过度投放、堆积等乱象,此次发布的《指导意见》为全市共享单车管理确立了统一规范,要求区级政府(管委会)结合本区实际,确定政府部门负责规范共享单车的具体监督管理,开展区域内共享单车企业信用考核,编制区域共享单车停放点设置规划,制定并公布禁停区域(路段)的负面清单,根据区域停放容量加强动态监测并调控区域总量。由珠海市城管办聘请第三方考核机构负责共享单车企业信用考核,对全市考核评分最低的企业进行当面约谈,提出通报批评并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布。

    建立企业退出机制

    珠海市市政和林业局相关人士表示,根据《指导意见》,珠海将建立企业退出机制,对乱停乱放问题严重、线下运营服务不力、不履行企业主体责任要求、服务质量信用考核不合格、累计提醒约谈达到3次仍不采取有效措施的企业,政府部门应公开通报相关问题,要求企业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或经整改仍无法达到要求的,要求其退出珠海运营。

    南都记者获悉,早在《指导意见》实施前,香洲区率先于2018年年中出台规定,调控共享单车区域总量,对进驻香洲区的3家共享单车企业ofo、摩拜、哈罗实行“配额”:每家企业在香洲区的初始配额均为4万台,此后则视考核情况增减配额指标。

    实施总量调控后,香洲区共享单车数量于去年8月迅速从高峰时期的27万辆降至约14.5万台,减少近五成。大量“过剩”单车被调度至珠海斗门、高新、金湾以及中山坦洲等地,不仅避免了共享单车过度拥挤在市区,整体分布更加合理,也为西区和外市市民出行提供了方便。

    信用评价治理乱停乱放和违法骑行

    珠海还将设置共享单车停放区域。《指导意见》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共享单车与城市公共交通融合发展的政策制定和统筹协调;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指导各区编制共享单车停放点的规划;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城市网格化管理,指导各区制定负面清单实行禁停管理。”

    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的产生,除了共享单车企业管理有疏漏,也与部分用户使用时不守规范、用车不文明有关。如何监督用户、企业的行为?当发现共享单车乱停乱放后,又该如何处理?

    《指导意见》提供了解决路径,要求“共享单车企业应通过网络与用户签订格式规范的租赁服务协议,明确用户骑行、停放等方面的要求,投放车辆需具备车载卫星定位和精确查找功能”,“共享单车企业应将车辆编号、投放数量、运营维护和管理人员名单、信用评价、投诉处理、意见建议、车辆运行动态等相关数据信息接入珠海市城市管理指挥(应急)中心数字城管平台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信息系统,实时更新车辆分布、车辆轨迹、使用频率、电子围栏等信息,实现信息共享。”

    企业建立运营、回收机制

    《指导意见》还要求共享单车企业应按照不低于每200辆配备1人的标准,在珠海配备与车辆投放规模相适应的服务网点、维修调度停放场地和管维人员,建立健全运营管理、巡检维修、安全保养、报废回收等机制,并及时报送相关数据信息。

    充分运用车辆实时定位信息,对类似“叠罗汉”停放的车辆加强现场运营调度,及时平衡区域潮汐车辆供给;对废弃、存在安全隐患、不能提供服务的车辆必须及时回收,并按环保要求处理。共享单车企业发现所属车辆出现大量堆积情况后,应在发现或接到相关信息后,按政府部门要求主干道30分钟、次干道40分钟、背街小巷50分钟的标准对堆积的车辆清运完毕。

    民乱停放纳入“黑名单”

    南都记者了解到,今后市民使用共享单车也将实施信用评价,乱停乱放、违法骑行等行为未来都可能会进入共享单车“黑名单”。

    《指导意见》提出,共享单车企业应建立健全用户信用评价制度与管理系统,制定安全骑行规范、停放守则、文明用车奖惩办法,运用信用评分、经济奖惩、黑名单等手段,加强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用户违规停放等行为的信用管理与约束,管理约束用户将车辆停放整齐且车头朝向一致,不可随意停放。

    企业组成信用信息共享联盟,对共享单车用户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企业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用户违规停放、违法骑行等行为,应协助执法部门提供用户注册及相关使用信息,并督促用户主动到执法部门及时处理交通违法行为”。

    上述人士表示,注重信用管理约束是《指导意见》的一个亮点,珠海市、区相关政府部门将加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领域信用记录建设和信用管理,对企业和用户不文明行为和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信用记录,严重失信行为依法纳入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焦点

    1 拟设专用账户破解退押金难题

    部分共享单车押金难退是近期市民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如何破解退押金难引发的纠纷,保障用户合法权益?《指导意见》明确,共享单车企业应通过信用管理和技术创新推行免押金、降低押金、实时退还押金等方式提升服务。企业收取用户押金、预付资金须在珠海开立用户押金、预付资金专用账户,实施专款专用,资金由银行存管,并公示押金与预付资金退还时限,及时退还用户资金。

    《指导意见》还提出,共享单车企业实施收购、兼并、重组或者退出市场经营的,应当制定合理方案,确保用户合法权益和资金安全;退出运营前,应当提前30日向社会公示,退还用户押金、预付资金,并完成所有投放车辆回收等工作。

    2 禁止12岁以下儿童使用共享单车

    中小学生骑共享单车在大街小巷穿行的案例不时被媒体曝光,由此引发的交通安全隐患亦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指导意见》提出,共享单车企业应通过车辆设计和网络信息平台的技术创新,加强用户身份信息注册和车辆使用管理,禁止未满12周岁的儿童使用;同时创新保险机制,应为用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提示用户使用中发生伤害事故的责任认定程序、赔偿范围与理赔程序。一旦用户骑行发生伤害事故,企业应协助并通过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南方都市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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