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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金华市春光橡塑【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2019-07-18 12:06:52 来源:小苹果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小苹果范文网手机站

    原标题: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          公告编号:2019-020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7月11日以专人送达、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7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陈正明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越南生产基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春光科技关于投资建设越南生产基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春光科技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3)》。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春光科技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春光科技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春光科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6)》。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春光科技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2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8日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1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7月11日以专人送达、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7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颜芳女士主持,全体监事均行使了表决权。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此次变更是公司响应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及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使用公司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同时,建立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流程。该事项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能够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使用,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授权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7月18日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2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越南生产基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CHUNGUANG INTERNATIONAL SINGAPORE PTE. LTD.、CGH TECHNOLOGY VIETNAM LTD(暂定名);

    ●投资金额:435.28万美元

    ●本次对外投资尚需在境内办理商务局、发改局、外汇管理局审批以及在越南办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能否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存在不确定性,但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越南的政策、法律、商业环境、文化环境等与国内存在一定的差异,越南公司设立及运营过程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及市场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深入推进,以及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两廊一圈”经济带建设步伐的加快,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积极探索战略合作、对外投资等跨越式发展模式,,不断优化产业布局,以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实力。公司为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加强公司应对国际环境变化的抗风险能力,提高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完善公司战略布局,拟投资435.28万美元在越南建设生产基地。公司先在新加坡设立全资子公司CHUNGUANG INTERNATIONAL SINGAPORE PTE. LTD.作为投资路径,注册资本5万美元;再由CHUNGUANG INTERNATIONAL SINGAPORE PTE. LTD.出资在越南设立全资子公司CGH TECHNOLOGY VIETNAM LTD(以下简称“越南CGH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当地政府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注册资本200万美元。

    (二)决策程序情况

    公司于2019年7月1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越南生产基地的议案》,本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CHUNGUANG INTERNATIONAL SINGAPORE PTE. LTD.

    公司名称:CHUNGUANG INTERNATIONAL SINGAPORE PTE. LTD.

    注册资本:5万美元

    注册地址:50 RAFFLES PLACE #34-04 SINGAPORE LAND TOWER SINGAPORE(048623)

    成立日期:2019年6月28日

    2、越南CGH公司

    公司名称:CGH TECHNOLOGY VIETNAM LTD(CGH科技越南有限公司)(暂定名)

    注册资本:200万美元

    注册地址:越南同奈省庄崩县江田工业区

    经营范围:清洁电器软管及配件产品的生产、销售。

    以上信息最终以当地政府部门核准登记的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公司及时获取最新信息,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加强公司应对国际环境变化的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提升产品竞争力,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支撑,符合国家鼓励的“走出去”战略。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长远发展具有积极的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对外投资尚需在境内办理商务局、发改局、外汇管理局审批以及在越南办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能否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存在不确定性,但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越南的政策、法律、商业环境、文化环境等与国内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越南公司设立及运营过程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及市场风险。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越南的政策、法律、商业环境、文化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加强内控制度的建设和执行,采取有效的策略规避和降低经营风险,切实保证广大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8日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3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增资方:CGH INDUSTRY SDN.BHD.;

    ●增资金额:1,196.42万美元;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增资事项尚需在境内办理商务局、发改局、外汇管理局审批以及在马来西亚办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能否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存在不确定性,但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因马来西亚的政策、法律、商业环境、文化环境等与国内存在一定的差异,在马来西亚子公司运营过程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及市场风险。

    一、增资事项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积极探索战略合作、对外投资等跨越式发展模式,不断优化产业布局,以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实力。公司拟增加对马来西亚子公司CGH INDUSTRY SDN.BHD.(以下简称“马来西亚CGH公司”)的投资,进一步扩大其本地化生产基地,有利于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加强应对国际环境变化的抗风险能力,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支撑,符合国家鼓励的“走出去”战略。公司拟向马来西亚CGH公司增资1,196.42万美元,增资后公司仍持有马来西亚CGH公司100% 的股权。

    (二)决策程序情况

    公司于2019年7月1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本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CGH INDUSTRY SDN.BHD.

    成立日期:2015年03月05日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0.00万林吉特

    注册地址:Unit 901,Level 9,City Plaza,No.21,Jalan Tebrau,Johor Bahru Johor

    经营范围:清洁电器软管配件的生产和销售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公司及时获取最新信息,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加强应对国际环境变化的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提升产品竞争力,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支撑,符合国家鼓励的“走出去”战略。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增资事项尚需在境内办理商务局、发改局、外汇管理局审批以及在马来西亚办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能否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存在不确定性,但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马来西亚的政策、法律、商业环境、文化环境等与国内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在马来西亚子公司运营过程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及市场风险。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马来西亚的政策、法律、商业环境、文化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加强公司内控制度的建设和执行,采取有效的策略规避和降低经营风险,切实保证广大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8日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4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将“清洁电器软管生产建设项目”中的一部分实施主体变更为CGH TECHNOLOGY VIETNAM LTD(暂定名)(以下简称“越南CGH公司”),实施地点为越南同奈省庄崩县;将“吸尘器配件生产建设项目”中的一部分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CGH INDUSTRY SDN.BHD(以下简称“马来西亚CGH公司”),实施地点为马来西亚柔佛州新山市。

    一、募集资金及使用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998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18年7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46元,募集资金总额44,304.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39,499.9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247号)。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二、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具体情况

    公司上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清洁电器软管生产建设项目”原计划由本公司实施,实施地点位于浙江省金华市金磐新区花台路以东、南二环以北,现根据公司的长远发展需求,拟变更“清洁电器软管生产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 约折合435.28 万美元投入至公司全资子公司“越南CGH公司”,即拟部分变更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越南CGH公司”,实施地点为越南同奈省庄崩县江田工业区。

    公司上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吸尘器配件生产建设项目”原计划由本公司实施,实施地点位于浙江省金华市金磐新区花台路以东、南二环以北,现根据公司的长远发展需求,拟变更“吸尘器配件生产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约折合1,196.42万美元投入至公司全资子公司“马来西亚CGH公司”使用,即拟部分变更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马来西亚CGH公司”,实施地点为马来西亚马来西亚柔佛州新山市。具体情况如下:

    三、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原因和影响

    (一)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原因

    近年来,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深入推进,以及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两廊一圈”经济带建设步伐的加快,公司积极探索战略合作、对外投资等跨越式发展模式,延伸产业链条,不断优化产业布局,以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实力。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有利于公司及时获取最新信息,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加强公司应对国际环境变化的抗风险能力,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支撑,也符合国家鼓励的“走出去”战略。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除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外,公司上述募投项目的建设方案未发生重大变化。变更后的实施主体不会对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风险提示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及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不影响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因马来西亚、越南的政策、法律、商业环境、文化环境等与国内存在较大差异,在增加马来西亚子公司投资和设立越南设立子公司及运营过程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及市场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制定了一系列的应对措施:

    1、关注国际经济形势,建立快速高效风险识别、评估机制,合理规避相关的风险;

    2、对当地市场形势和客户需求状况进行调研分析,形成快速满足市场需求的机制;

    3、建立完善的成本控制制度,不断降低产品成本,提升产品竞争力;

    4、提升公司的研发实力,加快新产品的研发进程。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

    四、有关部门审批情况

    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事项涉及对外投资,尚需在境内办理商务局、发改局、外汇管理局审批以及在投资所在地办理相关手续,但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此次变更是公司响应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及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有利于加强公司应对国际环境变化的抗风险能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此次变更是公司响应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加强公司应对国际环境变化的抗风险能力,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及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除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外,公司募投项目建设方案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变更后的实施主体不会对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事项无异议。

    六、关于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8日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5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

    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公司”)于2019年7月17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资金成本,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部分材料、设备、工程等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一、具体操作流程

    1、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所需的申请、审批、支付等程序,须遵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财务部门登记台账,逐笔统计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后,按月编制汇总明细表,并抄送保荐代表人。

    3、公司以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到期时,以自有资金支付到期应付的资金,到期后制作置换申请单,并按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流程,在审核、批准后,将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的款项,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并通知保荐机构。

    4、财务部门按月统计以背书转让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情况,制作置换申请单,并按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流程,在审核、批准后,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并通知保荐机构。

    5、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资金成本,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流动性及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公司建立了规范的操作流程。因此,我们同意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使用公司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同时,建立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流程。该事项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能够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使用,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以真实交易为背景,未违反银行票据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资金成本,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8日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6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项目正常进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三、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998号)的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2,4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4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3,04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4,999,433.97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8年7月2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247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

    1、投资目的

    充分利用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回报,

    2、投资额度

    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品种

    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4、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5、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通过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标的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针对可能产生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6、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7、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六、专项说明意见

    1、监事会意见

    2019年7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产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项议案符合《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8日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7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8月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8月2日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安文路420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8月2日

    至2019年8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7月1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19年7月18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若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以上文件报送以2019年8月1日17:00时以前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19年8月1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3、 登记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安文路420号公司六楼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等自理。

    2、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安文路420号公司六楼证券部。

    3、联系人:杨勤娟

    4、联系电话:0579-82237156

    5、联系传真:0579-82237059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8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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