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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决算_北京市体育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19-08-29 12:16:19 来源:小苹果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小苹果范文网手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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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1.部门机构设置

    市体育局机关内设机构10个,包括办公室、法规宣传处、群众体育处、竞技体育处、青少年体育处、体育产业发展处(北京市体育市场管理办公室)、科技教育处、规划建设处、财务处、人事处;另设机关党委、工会、离退休干部处。下设北京市先农坛体育运动技术学校、北京市木樨园体育运动技术学校、北京市射击运动技术学校、北京市芦城体育运动技术学校、北京市什刹海体育运动学校、北京市体育局新闻中心、北京市航空运动学校、北京棋院、北京体育职业学院、北京市游泳运动学校、北京市体育专业人员管理中心、北京市体育局离退休人员服务中心、北京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北京市体育局信息中心、北京市体育科学研究所、北京市排球运动管理中心、北京市冬季运动管理中心、体育博览杂志社、北京市国际体育交流中心、北京市体育服务事业管理中心、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北京武术院、北京市体育总会秘书处、北京市网球运动管理中心、北京市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北京市体育设施管理中心26个事业单位。

    2.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体育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拟订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协调本市区域性体育发展,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3)统筹规划本市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4)统筹规划本市竞技体育发展,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5)统筹规划本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市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培育、引导和扶持体育产业,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

    (7)指导、管理本市体育外事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国际间和与港澳台的体育交流与合作。

    (8)组织开展本市体育领域重大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

    (9)主办、承办重大体育赛事活动。

    (10)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本市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11)负责全市性体育社会团体的资格审查和业务管理工作。

    (12)依法对本市体育行业的安全工作承担管理责任,对以市体育局名义组织的各类活动的安全工作承担主体责任。

    (13)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83人,实有人数81人;事业编制3672人,实有人数2630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225,629.52万元,比上年增加20,153.35万元,增长9.81%。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02,279.91万元,比上年增加29,647.4万元,增长17.1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6,653.9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7.22%;事业收入3,837.6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9%;其他收入1,788.2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88%。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98,752.15万元,比上年增加24,280.38万元,增长13.92%,其中:基本支出77,266.9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8.88%;项目支出121,485.2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1.12%。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17,600.45万元,比上年增加28,234.48万元,增长14.91%。主要原因:增加了北京市冰上项目训练基地项目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1,973.2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295.2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7%;科学技术支出1,942.8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1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68,838.7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8.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5.9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52%;其他支出10.4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295.2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52.08万元,下降14.99%。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18年度决算295.2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52.08万元,下降14.99%。主要原因:在完成培训任务的基础上,降低培训成本。

    2.“科学技术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1,942.8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3.3万元,增长1.74%。其中:

    “应用研究”(款)2018年度决算1,942.8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3.3万元,增长1.74%。主要原因:增加科技助力支出。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168,838.7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6,085.71万元,下降3.48%。其中:

    “体育”(款)2018年度决算168,838.7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6,085.71万元,下降3.48%。主要原因:追加的冰上基地制冰设备等项目仍在执行中。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885.9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0.45万元,下降0.05%。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8年度决算885.9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0.45万元,下降0.05%。主要原因:离休人员减少。

    5.“其他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10.41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0.41万元。其中:

    “其他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10.41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0.41万元。主要原因:本年支出了上年结余的职业年金缴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404.5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其他支出21,404.5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其他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21,404.5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1,760.01万元,下降7.6%。其中:

    “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21,404.5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1,760.01万元,下降7.6%。主要原因:追加的2019年国际雪联城市越野滑雪积分大奖赛等项目仍在执行中。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74,536.54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4个事业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738.44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836.94万元减少98.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决算数446.2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473.04万元减少26.77万元。主要原因: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在保证完成任务的前提下,尽量压缩出国(境)团组和经费;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优秀运动队赴世界竞技水平领先的国家执行训练、比赛等任务,2018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41个、254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1.76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决算数33.8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45.46万元减少11.58万元。主要原因:严控接待标准,严格执行接待费有关制度要求。2018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各运动项目全国联赛参赛队的食宿费。公务接待152批次,公务接待4714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258.2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318.45万元减少60.1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决算数29.9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31.52万元减少1.55万元。主要原因:更新公务用车的购置费有所降低,2018年更新公务用车2辆,车均购置费14.9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228.3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286.93万元减少58.61万元,主要原因:由于车改政策,部分公务用车封存,发生的公务用车运维费较年初预算有所减少。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54.61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07.73万元,公务用车保险30.75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35.23万元。2018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01辆,车均运行维护费2.26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473.5万元,比上年增加49.95万元,增加原因:主要用于设施设备维护及物业安保管理费的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北京市体育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958.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77.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915.8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865.9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124.2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9.6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376.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8.52%。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134,461.99万元,其中:汽车118辆,3,463.02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6台(套),1,777.14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6,179.45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党的机关、政府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完全或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纳入行政编制管理且经费完全或主要由财政负担的群团组织机关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根据实际需要,把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5.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按照2013年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全国总工会印发修订后的《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施行办法》,锻炼标准是以检验公民体育锻炼效果、评价身体素质为目的,以测验达标为手段的评价体系。由有关部门负责,在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学校、社区、乡村和有关组织中全面开展;适用于6至69周岁的健康公民,按年龄分为儿童、少年、青年、壮年和老年五个组别,每个组别分男、女两类人群;测验项目涵盖人体的力量、速度、耐力、灵敏、柔韧五类素质;评级标准分为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个等级。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北京市体育局对2018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119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45%,涉及金额75,539.5万元,占部门预算项目总金额的88%。其中:采取普通程序评价方法实施绩效评价的项目是2017年至2018年职业体育俱乐部奖励资金项目,是财政事前绩效评估项目,预算数5,850万元。经绩效评价专家会集体评审,该项目综合得分95.7分,绩效级别评定为“优”。采取简易程序评价方法实施绩效评价的项目个数118个,涉及金额69,689.5万元,项目得分在90(含90分)以上的118个。从评价情况看,上述项目立项符合部门职责和相关管理规定,立项程序规范;绩效目标明确,任务目标细化;项目业务管理制度较健全,业务各环节得到有效控制,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监管措施和手段能有效防控各类财务风险;项目完成质量较高,时效性强,产出、效果完成情况较好。通过项目实施,对本市体育事业的发展起到了支撑和带动作用,社会效益显著。

    二、2017年至2018年职业体育俱乐部奖励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该项目主要实施内容是对赛季年度符合相关条件、达到奖励标准的职业俱乐部进行评估奖励。该项目由北京市体育局体育产业发展处(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具体实施。

    该项目立项、决策主要依据文件包括《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15]36)号、《关于加强足球篮球排球项目工作的意见》(京体办字[2012]147号)以及《北京市职业体育俱乐部评估奖励管理办法》(京体产业字[2018]44号)。“以足球改革为龙头,加强三大球项目的研究和重点扶持,引导社会进一步加大投入,积极支持我市的三大球职业俱乐部”,列入2018年北京市体育工作要点。依据可行性研究结果、事前绩效评估结论及有关建议,市体育局修订、完善了《北京市职业体育俱乐部评估奖励管理办法》,2018年12月3日局党组会专题讨论通过该评估奖励办法以及2017-2018赛季职业体育俱乐部奖励资金事项。

    (二)评价结论

    该项目符合北京市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目标要求和工作任务,项目单位能够依据《北京市职业体育俱乐部评估奖励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组织项目实施,按照预算及财政相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对符合奖励条件和奖励标准的俱乐部做到应奖尽奖;各获奖俱乐部在赛季年度除取得较好的比赛成绩外,还能够积极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和球迷服务活动。综合来看,通过实施该项目,能够引导和推动俱乐部持续、健康发展,提高职业化水平,在促进北京市体育产业发展、带动体育消费以及提升城市影响力方面体现出较好的社会效益。经专家综合评价,该项目综合评价得分为95.7分,绩效级别评定为“优秀”。

    (三)存在问题

    1.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编制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2.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部分绩效指标细化程度不够。

    3.在项目实施管理上,某些方面和环节需要进一步完善

    (四)建议

    1.科学合理设置项目数量绩效指标。

    2.细化统一俱乐部财务审计报告内容、格式。

    3.加强宣传和引导,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推进体育产业发展,带动体育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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