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法律援助中心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x
时间:2020-10-27 07:42:16 来源:小苹果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人
沅江法律援助中心
2017 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
(湘政发 [2012]33 号)精神,结合沅财绩〔 2018〕 3 号文件的
工作安排,我局对 2017 年度法律援助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 一 ) 项目概况
1、项目单位人员、机构构成情况
市法律援助中心 是财政全额拨款一类公益事业单位,目前实有
在职人员 7 人。
2、项目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一)组织、管理、协调、监督我市的法律援助工作;
(二)对公民申请法律援助事项进行初审,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审批;
(三)解答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
(四)对重大、复杂、疑难和群体性的法律援助案件,及时上报市法律援助中心和市委和市政府;
(五)宣传法律援助制度;
(六)负责收集并上报本市法律援助信息资料和统计工作
等。
二、项目绩效目标
1、基本情况
2017 年,沅江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352 件,
其中民事案件 326 件,刑事案件 26 件,接待来电、 来访法律咨
2000 余人次, 针对农民工、 下岗工人、 残疾人等散发法律援助宣传单和便民联系卡 15000 余份,面对面宣讲法律援助基本知识 600 余人次。
2、资金管理情况
我中心财务制度健全, 管理规范 , 账务处理及时, 会计核算规
范。专项资金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项目资金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和要求使用,确保资金的专款专用。
3、项目管理
在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方面,我中心严格按照《湖南省法律
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湘财政法【 2017】 13 号)文件要求,
统一归口管理,坚持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的原则,使专用资金
按规定的用途使用并达到预期目的,严禁截留、挪用和不合理
支出。制订完善财务审批制度、出差审批制度、专项资金使用
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接受财政、审计部门
的监督检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和项目完成后,定期或不定期
对项目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厉行节俭,强化监管,确保
专项资金管理规范,促进项目顺利实施。
(三)项目效益情况
1、按照《湖南省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文件要求,
2017 年,我中心将办案补贴提高至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及仲裁
(含劳动争议仲裁) 案件每件 1500 元;刑事案件侦查、 起诉阶
段提高至每件 800 元;审判阶段提高到每件 1500 元。大大的增
加了律师及法律工作者的办案积极性。
2、多次召开各项业务培训, 遇到疑难案件法律援助中心律
师会亲自指导并全程帮助指派的援助律师,并集中开会讨论。
3、进一步加大法援宣传力度, 扩大法援覆盖面,针对农民
工、下岗工人、残疾人等散发法律援助宣传单和便民联系卡
15000 余份,面对面宣讲法律援助基本知识 600 余人次。
2017
9 月底,全市各乡、镇(场) 、村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建设已全部完成,建成率 100%。借助宣传车、电视、法治宣传平台、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如法网等现代信息平台和传播工具,广泛
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大大扩大了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和覆盖面。
4、实行涉法涉诉信访值班制度, 每个工作日派一名法律援
助律师或法律工作者到信访局窗口值班、坐班,接待处理涉法
涉诉信访事项。
与检察机关召开联席会议, 与其控申中心对接,
对涉法涉诉信访人员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同检察机关指派专门
人员联合进行调查、核实,进行有理有据的解释和劝导,对息访息诉工作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参与重大矛盾纠纷维稳制度。我中心在为弱势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积极为市委、市政府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经常派员列席市委常委会议和政府办公会议,参与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草拟审查重大经济合同和法律文书,全程参与砂石市场整治、洞庭湖拆围、城区乱建乱搭违章建筑的拆除工作。积极参与重大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确定处置思路和方案,成立专门的律师工作组,协助政府成功处理了一起又一起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二) 存在问题
1、沅江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352 件,其中
民事案件 326 件,刑事案件 26 件。按《湖南省法律援助经费使
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刑事诉讼案件:
1、侦查阶段,每件
800-1500
元;
2、起诉阶段,每件
800-1800
元; 3、审判阶段,
每件
1500-3200
元; 4、死刑复核阶段,每件
1500-3000
元;民
事、行政诉讼案件及仲裁(含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每件
1500-5000 元。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人员值班补贴等,我们每年
将支付 55 万余元,但我们每年的专项经费仅 18 万元,这对于
我们来说远远不够。
2、省司法厅多次要求派驻法律援助律师在人民法院、看守
所、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等
法律援助窗口的法律援助人员发放值班补贴实施政府购买,每
人每天 200-500 元。但一直未能实施政府购买也没有发放应有
的值班补贴。
三、意见和建议
法律援助工作是一项惠民工程, 建议加大法律援助工作的
经费支持力度, 我们也将继续大力推进法律援助工作,深入广
泛宣传法律援助,热情为弱势群体服务,做到应援尽援,为促
进社会稳定和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沅江市法律援助中心
2018 年 7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