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热点
  • 图片
  • 科技
  • 娱乐
  • 游戏
  • 体育
  • 汽车
  • 财经
  • 搞笑
  • 军事
  • 国际
  • 时尚
  • 旅游
  • 探索
  • 育儿
  • 养生
  • 美文
  • 历史
  • 美食
  • 当前位置: 小苹果范文网 > 搞笑 > 正文

    余杭街道金星农民高层公寓(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时间:2020-09-16 08:53:44 来源:小苹果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小苹果范文网手机站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余杭街道金星农民高层公寓(一期)项目

     建设单位: : 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农民多层公寓建设管理中心

      :

     编制日期:2017 年 年 9 月 编制单位:浙江大学

     目

     录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概况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环境质量状况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评价适用标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 错误!未定义书签。

     6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 错误!未定义书签。

     7 .环境影响分析 ........................................................... 错误!未定义书签。

     8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 错误!未定义书签。

     9. . 结论与建议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件 附件 1 授权委托书 件 附件 2 环评确认书 件 附件 3 :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件 附件 4 :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件 附件 5 :技术咨询合同 件 附件 6 :内审单 件 附件 7 :修改清单 件 附件 8 :监测数据 件 附件 9 :纳管承诺 件 附件 10:

     :

     余杭区发改局项目立项联系单,编号:2017-110 件 附件 11:

     :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件 附件 12:

     :

     土地预审意见 件 附件 13:

     :

     杭州杭临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关于余杭街道金星农民高层公寓临近杭临线环保事项联系函的复函”,杭临轨道函【2017 】16 号

      图 附图 1.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

     图 附图 2. 建设项目周边 概况图及噪声监测点位图 件 附件 3. 建设项目红线图 图 附图 4. 建设项目 总平面布置图 图 附图 5. 建设项目 地下车库 布置图 图 附图 6. 建设项目所在区域水环境功能区划图 图 附图 7. 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区划图

     附表: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余杭街道金星农民高层公寓(一期)

     建设单位 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农民多层公寓建设管理中心

     法人代表 李树林 联系人 汪洋 通讯地址 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金星村 联系电话

     传

     真 / 邮政编码 311100 建设地点 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金星村 立项审批部门 杭州市余杭区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号 2017-110 建设性质 新建■ 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70 房地产业 用地面积

      (平方米)

     49149.00 建筑面积

      (平方米)

     158385.00 总投资 (万元)

     58200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70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0.12%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期投产日期 / 1.1 项目由来 余杭街道金星农民高层公寓项目拟建于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金星村,由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农民多层公寓建设管理中心投资建设,总用地面积 77791.69m 2 ,总建筑面积 271552.53m 2 (含架空层),主要功能为居住,总户数 1512 户。项目分一期、二期报批,审批结束后同时开工建设。

     根据杭州市余杭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2017-110(详见 附件 10),余杭街道金星农民高层公寓(一期)项目,拟投资 58200 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 49149.00 m 2 ,总建筑面积 158385.00 m 2 (含架空层),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109130.00 m 2 ,地下建筑面积46951.00m 2,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 682 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 44 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该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国家环保部令第 44 号,2017 年 9 月 1 日施行,以下简称“名录”),项目归入《名录》中第三十六大类房地产中第 106 项“房地产开发、宾馆、酒店、办公用房等” 中“建筑面积 5 万平方米及以上”,评价类别为报告表。为此,

     建设单位特委托浙江大学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在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的基础上,通过对有关资料的整理、分析和计算,编制完成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现报请审批。

     1.2 编制依据 1 、国家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十二届主席令第 9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 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2.28 修订,2008.6.1 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10.29 修订,1997.3.1 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8.29 修订通过,2016.1.1 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 修订),2012.2.29 通过,2012.7.1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7.2 通过,2016.9.1 施行;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12.29 修订,2005.4.1 施行; 8)《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8.8.29 通过,2017.10.1 施行; 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82 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1998.11.29; 10)《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 号,2005.12.3; 1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6 年 12 月 27 日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2017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12)《国家危险固废名录》(2016 版); 13)《关于当前经济形势下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环办[2008]85 号,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2008 年 2 月 2 日; 14)《关于切实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 号,2012.8.8; 15)《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2012.7.3; 16)关于印发《“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环环评[2016]95 号,2016.7.15。

     17) 《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评[2016]150 号)》 2 、地方法律法规 1)《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4 年修正),浙江省人民政府第 321号; 2)《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2016.5.27 通过,2016.7.1 施行; 3)《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3 年修正)》,浙江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修正,2013.12.19; 4)《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 7 次会议2013.12.19 修订通过、同日施行; 5)《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2011 年修正本)》,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 289号,2006.9.1 施行; 6)《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若干意见》,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2006.7; 7)《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染减排工作的通知》,浙政发[2007]34 号,2007.6.11; 8)《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38 号; 9)《关于印发浙江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管理、监测、统计和考核四个办法的通知》,浙环发[2007]57 号,2007.6.28; 10)《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08]57 号,2008.9.26; 11)《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替代区域限批等制度的通知》,浙环发[2009]77 号,2009.10.29; 12)《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浙环发[2012]10 号,2012.2.24; 1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清洁水源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1]60号,2011.8.11; 14)《关于做好实施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浙环发[2012]17 号,

     2012.3.13; 15)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浙环发[2009]76 号。

     3 、有关技术规范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1993);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 2.2-2008);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5)《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环境》(HT19-2011); 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 8)浙江省环境保护局《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2005.5 施行。

     4 、相关产业政策 1)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修正),发展改革委第 21 号令,2013.2.16; 2)《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 年本)》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产业〔2010〕第 122 号,2010.10.13; 3)《浙江省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落后生产能力目录(2012 年本)》,淘汰办【2012】20 号,2012.12.28; 4)《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的通知》,2012.5.23; 5)《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空间布局指引(2013 年本)》(杭政办函(2013)50 号),2013.4.2; 6)《杭州市余杭区工业投资导向目录》(余政发〔2007〕50 号); 7)《杭州市余杭区环境功能区划(2016.11)》。

     1.3 工程主要内容及规模 1.3.1 项目名称和性质 项目名称:余杭街道金星农民高层公寓(一期)

     项目性质:新建

     1.3.2 项目选址及平面布置 本项目选址位于余杭区余杭街道金星村,北面隔空地约120m处为文二西路,西面隔绿化带35.59m处为东西大道,南面隔河道约130m处为和睦路,和睦路以南为典晶轩住宅小区;东侧为空地(规划为良上线),隔空地约80m处为青枫墅园小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

     项目具体位置详见 附图1,周边情况见 附图2所示。

     本项目区域内部北侧为退让绿化用地,东侧沿规划良上线设置小区主入口。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10#-15#楼、17#-25#楼,共 15 幢,层数为 18~20 层,居住总户数876 户,住宅建筑面积 106708.00 m 2 ;地面机动车停车位 93 个,地下停车位 950 个。此外还包括小区内的配套建设的道路、雨污水管网、景观绿化等。项目平面布局详见 附图4。

     1.2.3 项目投资 总额 本项目总投资 58200 万元,项目所需资金由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农民多层公寓建设管理中心筹措解决。

     1.2.4 项目 技术指标参数 本项目经济技术指标详见表 1-1。建筑物设计情况见表 1-2。

     表 表 1-1

     项目经济技术指标 项目 数值 备注 用地面积 49149.00m 2

     约 73.72 亩 总建筑面积 158385.00m 2

     含架空层面积 建筑占地面积 6926m 2

      地上总建筑面积 109130.00m 2

     计容面积

     其中 住宅建筑面积 106708.00 m 2

      架空层建筑面积 18F的架空层 2304.00m 2

     不计入容积 架空层建筑面积 20F的架空层 2422.00m 2

     计入容积 地下总建筑面积 46951.00 m 2

      其中 地下夹层建筑面积 5772.00 m 2

     其中人防建筑面积 13524平方米 地下层建筑面积 41179.00 m 2

     建筑密度 14.09%

     建筑高度 ≤60 m

     建筑层数 18~20 层

     容积率 2.22

     绿地面积 18680 m 2

      绿地率 38.006877%

     机动车位 1043 个

     其中 地上机动车位 93 个

     地下机动车位 950 个

     总户数 876 户 其中无障碍住房 34 户(≥2%)

     非机动车库面积 5172.00m 2

      非机动车停车位 2886 辆

     其中 地上停车位 /

     地下夹层停车位 2886

     表 表 1-2

     建筑物各层功能设置情况 名称 主要功能 备注 10#楼 1F 架空层 54.7m 2F~18F 住宅楼 11#楼 1F 架空层 54.7m 2F~18F 住宅楼 12#楼 1F 架空层 54.7m 2F~18F 住宅楼 13#楼 1F 架空层 54.7m 2F~18F 住宅楼 14#楼 1F 架空层 54.7m 2F~18F 住宅楼 15#楼 1F 架空层 54.7m 2F~18F 住宅楼 17#楼 1F 架空层 54.7m 2F~18F 住宅楼 18#楼 1F 架空层 54.7m 2F~18F 住宅楼 19#楼 1F 架空层 54.7m 2F~18F 住宅楼 20#楼 1F 架空层 59.9m 2F~20F 住宅楼 21#楼 1F 架空层 59.9m

     2F~20F 住宅楼 22#楼 1F 架空层 59.9m 2F~20F 住宅楼 23#楼 1F 架空层 59.9m 2F~20F 住宅楼 24#楼 1F 架空层 59.9m 2F~20F 住宅楼 25#楼 1F 架空层 59.9m 2F~20F 住宅楼 1.2.5 主要设备 本项目主要公用设施如表 1-3 所示。

     表 表 1-3

     项目主要 公用设施 名称 位置 给水设备 地下室水泵房 室内消火栓给水泵 地下室水泵房 潜水排污泵 地下室集水井 进、排风机房 地下室风机房 柴油发电机 地下室发电机房 1.2.6 项目公用工程 ( (1)

     )

     给水 本项目用水主要为居民日常生活用水,用水来源于市政自来水,本地块从市政管网各引入两路 DN300 给水管,沿主要道路连成环状,供应生活和消防用水。

     市政供水压力按 0.25MPa 设计。给水系统采用分区并联供水方式,供水系统分低、中、高三个区。低区:地下一层至地上四层;中区:五层至十一层;高区:十二层至十八层。低区,由市政管网直接供水;中区及高区由生活水泵房的变频泵加压供应。系统按下行上给式布置,各层的供水压力不大于 0.35MPa,为避免各分区最低卫生器具配水点处压力过高,分区内再设减压阀或截止阀局部调压,住宅入户管的水压不超过0.20MPa。

     ( (2)

     )

     排水 室外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室内住宅部分采用污废分流制(厨房废水立管独立设置)。空调凝结水间接排入雨水系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废水管网,最终由余杭污水处理

     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标准后排放。

     ( (3)

     )

     供电 电 高压供电电压 10KV,电源引自邻近区域开关站,采用 4 路(两两独立电源)10KV高压电缆引入小区开闭所。本小区地面共设置两座开闭所,每座开闭所均由两路独立10KV 电源引入,高压系统采用双环电缆网,开环运行。本项目(一期)建设内容无开闭所,开闭所均在二期建设。

     ( (4 )暖通 小区住宅均采用分体式房间空调器提供空调,由业主自理,室外机放置于室外机平台。地下汽车库、设备用房、卫生间、厨房均采取机械通风。

     本工程机械排烟量按 60m 3 /(m 2 ·h)计算,排烟风机按最大防烟分区面积乘以 120 m 3 /(m 2 ·h)设计。每个防火分区按小余 2000 平米划分防烟分区,防烟分区不跨越防火分区,排烟系统按防烟分区分别独立设置。排烟风机采用消防高温双速排烟风机,平时低速运行进行排风,火灾时高速运行进行排烟,排烟系统的补风由坡道自然补风及机械补风,机械补风量大于排烟量的 50%计算。

     ( (5 )道路交通 地块的出入口设置遵循城市规划要求及地块特点,在东侧设置开放的入口广场,在南侧通过退让设置一条东西向的道路,与南侧和睦路新建车行桥梁连通,形成一条主要的小区出入口连接通道。同时,在西北角东西大道开设应急通道,作为消防通道应急使用,交通组织高效便捷,在南侧通过道路的引进设置主形象入口,在西侧结合地库入口设置次出入口。

     小区内主干道采用主环路消防车通行道路,主环路一侧布置步行道的方式,从而使小区的主干道系统实现适度的人车分流,体现人性化。单侧步行道的设置,方便居民茶余饭后的慢跑和散步,提倡健康、休闲养生的生活方式。

     ( (6 )垃圾 小区内设置垃圾收集点,采用密闭垃圾箱来收集居民生活垃圾,实行“分类装放,定时收集,由环卫所统一运送市垃圾集中处理点处理”。

     1.3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源及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通过现场踏勘,本项目区域场地用地现状为未利用地,区

     内植被覆盖率较低,且主要以杂生灌草丛为主,生态环境较简单。故不存在与本项目相关的原有污染物源及环境问题。

     2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概况 2.1 自然 环境简况 2.1.1 地理位置

     杭州市余杭区位于杭嘉湖平原南端,西依天目山,南濒钱塘江,是长江三角洲的圆心地。地理坐标为北纬 30°09′~30°34′、东经 119°40′~120°23′,东西长约 63 公里,南北宽约 30 公里,总面积约 1220 平方公里。余杭区从东、北、西三面成弧形拱卫杭州中心城区,东面与海宁市接壤,东北与桐乡市交界,北面与德清县毗连,西北与安吉县相交,西面与临安市为邻,西南与富阳市相接。

     本项目选址位于余杭区余杭街道金星村,北面隔空地约 120m 处为文二西路,西面隔绿化带 35.59m 处为东西大道,南面隔河道约 130m 处为和睦路,和睦路以南为典晶轩住宅小区;东侧为空地(规划为良上线),隔空地约 80m 处为青枫墅园小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项目地理位置见图 附图 1,周围环境见 附图 2。

     2.1.2 地形地貌

     余杭区地处杭嘉湖平原和浙西丘陵山地的过渡地带,大致以东苕溪一带为界,西部为山地丘陵区,东部为堆积平原区。地势走向从西北向东南倾斜,西北多山,海拔 500 米以上的山峰,大都集中于此。往东,沿北苕溪两岸,分布有较大面积的低丘岗地,海拔大多为 20~30 米。东部平原地势低平,以中部和东北部的京杭运河沿岸最低,海拔仅 2~3 米。东南部滩涂平原,地势又转高亢,海拔 5~7 米,余杭区域具有中山、低山、高丘、河谷平原、水网平原、河滩涂平原等多种地貌特征,其中平原面积占总面积的 61.48%。

     2.1.3 地质土层 根据浙江中材工程勘测设计有限公司提供的项目所在地地质勘察资料,项目所在地分布情况如下:

     第 1 层:耕土 灰黄,黄褐色,稍湿,松散,以粘性土为主,含植物根茎及圆状砾石。该层分布于全场地,层厚为 0.10~0.60 米。

     第 2-1 层:粉质粘土 灰黄色,呈软可塑状态,具微层理,局部夹圆砾、砾砂,粗颗粒含量约占 10%,土层无摇震反应,切面较粗糙,干强度及韧性中等;其实测重型动力触探击数 N63.5=2.0~5.0

     击/30cm,平均击数 N63.5=3.6 击/10cm;该层主要分布于冲沟下游堆积区及坡前地带,层顶埋深 0.30~0.40 米,层厚 0.40~1.20 米。

     第 2-2 层:粉质粘土夹砾砂 黄褐~红褐色,饱和,呈硬可塑~硬塑状态,具微层理,局部夹碎石,圆砾,碎石以次棱角状为主,砾砂含量在 20%~30%,分布不均匀,在冲沟下游地带(Z33、Z27、Z22附近)砾砂含量较少,局部土性呈硬塑状粘土。该层摇震反应迅速~中等,切面粗糙,干强度及韧性中等;实测重型动力触探击数 N63.5=4.0~35.0 击/30 cm,平均击数 N63.5=10.1击/10 cm 该层于场地局部(坡顶地带)缺失,层顶埋深 0.10~1.50 米,层厚 0.30~7.70 米。

     第 3-1 层:全风化泥质粉砂岩 黄褐色,紫红色,湿,该层局部夹全风化砾岩层,一般已风化成砂土状,矿物成分大部分已变化,可见其残余原岩结构,局部夹强风化母岩碎块。该层实测重型动力触探测试击数 N63.5=11.0~45.0 击/10 cm,平均值为 23.2 击/10 cm。该层分布于场地大部,层顶埋深 0.20~9.80 m,层厚 0.40~3.90 m。

     第 3-2 层:强风化泥质粉砂岩 褐黄、紫红,湿,该层岩性主要以泥质粉砂岩为主,局部夹块状强风化砾岩,砾岩中砾石成分以青灰色石英砂质圆砾为主,砾径以 3~5cm 为主,泥质胶结,砾石分选性较差,洪积相成因。强风化泥质粉砂岩呈块状构造,裂隙发育,岩心呈短柱、碎块状,手可用力折断。该层分布于全场地.,层顶埋深 0.20~9.80 m,揭露层厚 0.40~1.30 m。

     第 3-3 层:中风化泥质粉砂岩 紫红色,湿,局部夹中风化砾岩,岩芯呈长柱状,岩石结构构造清晰,矿物成份基本未变化,沿裂隙面出现风化次生矿物,敲击声脆,不易折断,锤击不易碎。其天然抗压强度平均值(标准件)为 10.61 Mpa,标准值 6.55 Mpa。该层层顶埋深 4.50~10.6 m,本次勘探未揭穿,最大揭露厚度 3.30 m。

     2.1.4 水文 东苕溪、京杭运河、上塘河、钱塘江是流经余杭县境的四大江河。因地形差异,分成东、西两个不同水系,西部水系为天然河流,以东苕溪为主干,支流众多,呈羽状形;东部水系多居人工开凿的河流,以京杭运河和上塘河为骨干,河港交错,湖泊棋布,呈网状形。钱塘江从东南边缘流过,它通过陡闸与内河沟通。

     运河在余杭境内经肇和、云会、沾驾桥、宏石番、东塘、塘栖、塘南、五杭、博陆等

     10 个乡镇。区境内全长 31.27km,流域面积 667.03km 2 。流域内年平均降水量 8.545 亿 m 3 ,年平均径流量 3.39 亿 m 3 。河面宽 60~70m。余杭区塘栖站水位 97 年年平均 3.02m,最高4.84m,最低 2.5m,98 年年平均 3.32m,最高 4.11m,最低 2.88m,99 年最高水位 5.45m。

     2.1.5 气候 余杭地处北亚热带南缘季风气候区。冬夏长春秋短,温暖湿润,四季分明,光照充足,雨量充沛。年平均气温 15.3℃~16.2℃,多年平均降雨日 130~145 天,年平均雨量 1150毫米~1550 毫米,以五至十月降雨最多,约占全年的 66%。最大年降雨 2077.1 毫米(1954年),最小年降雨 917 毫米(1979 年),最大日降雨 282.9 毫米(1963 年 9 月 12 日)。

     因境内地形不同,小气候差异明显,春、冬、夏季风交替,冷暖空气活动频繁,春雨连绵,风向多变,天气变化较大。常年 6 月中旬入梅,7 月上旬出梅,雨量相对集中,梅雨结束即进入盛夏,受热带高压控制,盛行下沉气流,天气晴热、温度高、日照强、蒸发大,易有伏夏。秋季,秋高气爽,天气比较稳定。冬季,盛吹西北风,寒冷、干燥,如遇北方强冷空气,就出现寒潮。气候特征为气温适中,适宜双、三熟制。雨热同季,有利于叶茎类作物和瓜果生产。地处中亚热带向北亚热带过渡区,适宜栽培种植南北多种作物,具有发展粮食生产和多种经济作物的气候优势。

     近年,余杭气候变化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气温总体升高,特别是暖冬年份明显增多,但初春的低温冻害对农业生产影响加大;二是降水总量有所增加,降水变率增大,易发生洪涝和干旱影响;三是局部性的大风、短时暴雨、冰雹、雷暴等强对流性天气增多,灾害损失增加。

     表 表 2-1

     主要气象要素一览表 历 年平均气压 1011.5hPa 年平均气温 16.4℃ 极端最? 气温 41.1℃(2003 年)

     极端最低气温 -11.6℃(1992 年)

     年无霜期 220~270 天 年平均降水量 1350mm 年最大降水量 2077.1mm(1954 年 5 月)

     日最大降水量 282.9mm(1963 年 9 月)

     年总雨日 130~145 天 年冰日 39.5 天 年平均蒸发量 1200~400mm 最高平均风速 2.1m/s

     最低平均风速 1.3m/s 年平均风速 1.95m/s 极大风速 2.8m/s 全年主导风向 SSW(12.33%)

     全年次主导风向 NW(10?89%)

     静风频率 15% 2.1.6 生态环境 余杭地属浙西丘陵山地与杭嘉湖平原的过渡地带,西部丘陵山地自然生态保持良好,中东部平原地带,由于早期开发和人类的频繁活动,原生植物被早已被人工植被和次生林所取代。平原河网旁常见的植被有桑、柳、竹园,以及桃、梨、枇杷等。其中枇杷为余杭区主要的经济作物,另有分属 77 种的各类树种 495 种。市域内野生动物种类较多,主要有杜鹃、黄鹂、画眉等数十种鸟类;黄鼬、华南兔、豹猫、野猪等哺乳类动物十余种;蝮蛇、赤练蛇、龟、鳖、石蛙、蟾蜍等两栖类、爬行类动物;泥鳅、黄鳝、条纹唇鱼等鱼虾类。植被以人工种植的粮食作物及经济作物和乔、灌、草及各种花卉为主,动物以少量的鸟类、鼠类、蛙类、蛇类以及和各种昆虫等小型动物为主。

     2.2 环境功能区划

     《余杭区环境功能区划》(以下简称《区划》),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编制实施环境功能区划加强生态环境空间管制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4〕126号)、 《关于加快开展市县环境功能区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14〕48 号)以及《国家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指南》、 《浙江省市县环境功能区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等文件要求编制。《区划》是在国家、省环境功能区划框架下,按照分区管理、分类指导的原则,以 2013 年为基准年,基于区域发展现状进行环境功能综合评价,全面分析并加强了与余杭区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发展战略规划以及环保、工业、农业、林水、旅游等规划的衔接,按照自然生态红线区、生态功能保障区、农产品安全保障区、人居环境保障区、环境优化准入区和环境重点准入区等划定 6 大类环境功能区块。《区划》范围覆盖全区行政管辖区域。共划分出 功能小区 43 个,基于各功能小区的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质量状况评估与分析,明确各功能小区的主体功能目标、管控措施,在促进区域社会经济持续发展中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建设。

     本项目所在地属于“余杭组团人居环境保障区”(0110-Ⅳ-0-4),属于人居环境保障区,见图 附图 5。该小区功能区划如下:

     一、功能属性 序号

     31 功能区编号 0110-Ⅳ-0-4 环境功能综合指数 中到高 名称 余杭组团人居环境保障区 类型 人居环境保障区 环境功能特征 维护人群健康 概况 余杭组团是杭州市余杭区西部的一个“宜业、宜居、宜学、宜游”和谐发展组团;杭州市西部的创新极核;杭州市组团一体化建设的示范区。该区域的未来科技城是将来重点建设和发展的区域。区内工业集聚点主要有五常都市园区(1.38 km 2 )、石鸽工业区块(0.47 km 2 )、凤凰区块(0.69 km 2 )。

     二、地理信息 面积 88.99 平方公里 涉及镇街 仓前街道、五常街道、闲林街道、余杭街道、中泰街道 四至范围 位于余杭组团,包括文一西路延伸段以北、宣杭铁路以南的仓前居住片区;绕城高速以西的五常居住片区;和睦水乡湿地以南的闲林居住片区;南湖以东、南苕溪以南的余杭街道居住片区以及杭瑞高速以南的中泰居住片区。

     三、主导功能及目标 主导环境功能 维持健康、安全、舒适、优美的人居环境,保障人群健康。

     环境质量目标 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水环境功能区要求。

     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

     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土壤环境质量达到相关评价标准。

     生态保护目标 河漾功能保持,绿地覆盖率达到要求 四、管控措施 合理规划布局工业、商业、居住、科教等功能区块,严格控制有噪声、恶臭、油烟、振动等污染的项目布局,防治污染影响。

     最大限度保留区内原有自然生态系统,保护河湖湿地景观和生态功能。大力建设下沉式绿地和地渗式绿地,提高区域防涝能力。

     推进城镇绿廊建设,建立城镇生态空间与区域生态空间的有机联系。

     五、负面清单 禁止新建、扩建、改建三类工业项目,现有的应限期关闭。

     禁止在工业功能区(工业集聚点)外新增工业用地用于新建、扩建二类工业项目。严格控制现有工业用地上新建、扩建、改建二类工业项目,必须符合污染物总量替代要求,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同时污染物排放水平须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不得加重恶臭、噪声等环境影响。

     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规定,城镇建成区内禁止畜禽养殖。

     污水收集管网范围内,禁止新建除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外的入河/湖排污口,现有的排污口应限期纳管。但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必须单独设置排污口的除外。

     禁止未经法定许可占用水域;除防洪、重要航道必须的护岸外,禁止非生态型河湖堤岸改造;建设项目不得影响河道自然形态和水生态(环境)功能。

     本项目为房地产开发项目,属于非工业类项目。生活污水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项目所在地现状为旱地,项目建设不占用水域,项目不在“余杭组团人居环境保障区”(0110-Ⅳ-

     0-4)负面清单内,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3 .环境质量状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 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

     3.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与评价 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区,故环境空气质量执行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为了解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本评价引用余杭监测站 2016 年余杭气站的监测结果(详见附件),监测时间:2016 年 10 月 24 日-10 月 30 日;监测项目:SO 2 、NO 2 和 PM 10 。具体空气质量现状指标监测结果见表 3-1。

     表 表 3-1

     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结果

     (单位:µg/m 3 )

     )

     点 测点 日期 期 NO 2

     SO 2

     PM 10

     余杭气站 2016.10.24 33 9 77 2016.10.25 37 10 56 2016.10.26 46 9 51 2016.10.27 40 8 45 2016.10.28 26 8 27 2016.10.29 24 9 28 2016.10.30 48 13 86 二级标准值 80 150 150 超标率 0 0 0 最大比标值 0.6 0.087 0.57 根 据 监 测 结 果 可 知 , SO 2 、NO 2 、PM 10 均 低 于 《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限值,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3.2 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项目所在地周边主要水体为余杭塘河,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 版),属于杭嘉湖 28 水系(见 附图 4),水功能区为余杭塘河余杭农业、工业用水区,编号为 F3,水环境功能区为农业、工业用水区,编号为 330110FM,目标水质为 III 类。项目周边水体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 III类水标准。

     为了解项目附近水体水质现状,本评价引用余杭区环境监测站对余杭塘河长桥水质资料,具体见表 3-2。

     表 表 3-2

     余杭塘河长桥 水质状况表

     (单位:mg/L ,除 pH 外)

     温 监测断面(水温 26.6℃ ℃)

     )

     溶解氧 pH 高锰酸盐 指数 氨氮 总磷 水质 标准 余杭塘河长桥 2016.09.10,10:42 2.75 7.47 2.8 1.27 0.091 III 类 水体 标准值 ≥5 6~9 ≤6 ≤1.0 ≤0.2 达标情况 超标 达标 达标 超标 达标 达标 从表 3-2 可知,余杭塘河长桥地表水中溶解氧、氨氮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限值,水质状况一般。

     3.3 声环境质量现状与评价 为了解项目拟建地块噪声环境质量现状,本次环评于 2017 年 7 月 7 日对项目周围声环境质量进行了实测。监测项目为等效连续 A 声级 L Aeq 。监测点位见附图 2,监测结果见表 3-3。其中,3#监测点(地块西侧)设在项目红线外 1m 处,监测点距离交通干线东西大道道路红线为 34.6m,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2014),相邻区域为 2 类声环境功能区,交通干线边界线外 35m 范围内划分为 4a 类声环境功能区,故该监测点处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4a 类标准。其余监测点不在 4a 类声环境功能区范围内,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 类标准。

     表 表 3-3

     场 场 界 和敏感目标 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

      序号 测点位置 监测值 标准值 昼间 dB (A)

     )

     夜间 dB (A)

     )

     昼间 dB (A)

     )

     夜间 dB (A)

     )

     1# 地块东侧 52.5 43.7 60 50 2# 地块南侧 54.3 45.8 60 50 3# 地块西侧 63.6 48.5 70 55 4# 地块北侧 52.8 45.2 60 50 5# 敏感点典晶轩 55.9 46.5 60 50 6# 敏感点青枫墅园小区 52.3 44.8 60 50 从监测结果看,项目地块东、南、北侧场界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 类标准,地块西侧场界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4a 类标准。项目周边主要敏感点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 类标准,因此项目所在地声环境现状良好。

     3.4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主要保护目标为维持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具体情况如下:

     (1)声环境保护目标:区内声环境质量目标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 2 类,敏感点声环境质量目标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 2 类。

     (2)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控制目标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3)水环境保护目标:区域水环境质量控制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的Ⅲ类水标准。

     (4)项目周边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为南侧河道及温莎郡公寓,以及东侧青枫墅园小区。具体情况见表 3-4。

     表 表 3-4

     项目周围敏感点与保护目标一览表

      保护目标名称 方位 与边界距离 保护目标类别 余杭塘河支流 南侧 约 83 m 水环境保护:Ⅲ类水标准 典晶轩 南侧 约 145 m 控制项目废气、噪声等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青枫墅园 东侧 约 80m 金星农民高层公寓(二期)(规划)

     南侧 紧邻

     4 .评价适用标准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4.1 环境质量标准 4.1.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本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属二类功能区,故常规大气污染因子执行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采用《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中 2.0 mg/m 3 作为参考限值。详见表 4-1。

     表 表 4-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污染因子 取值时间 浓度限值(mg/Nm 3 ) 标准来源 SO 2

     年平均 0.0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日平均 0.15 1 小时平均 0.50 TSP

     年平均 0.20 日平均 0.30 PM 10

     年平均 0.07 日平均 0.15 NO 2

     年平均 0.05 日平均 0.10 1 小时平均 0.25 NO X

     年平均 0.04 日平均 0.08 1 小时平均 0.20 CO 日平均 4.0 1 小时平均 10.0 非甲烷总烃 一次值 2.0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

     4.1.2 水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所在地周边主要水体为余杭塘河支流,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 版),水功能区为余杭塘河余杭农业、工业用水区,水环境功能区为农业、工业用水区,目标水质为 III 类。项目周边水体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 III 类水标准。其主要指标见表 4-2。

     污染物排放标准 表 表 4-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除 pH 外,mg/L 项目 III 项目 III pH 6~9 氮氮 ≤1.0 DO ≥5 BOD 5

     ≤4 COD Mn

     ≤6 石油类 ≤0.5 4.1.3 声环境质量标准 本项目拟建地位于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金星村,周边主要为商业、居住区、道路,因此声环境功能区为 2 类,区域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 2 类标准。

     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2014),相邻区域为 2 类声环境功能区,交通干线边界线外 35m 范围内划分为 4a 类声环境功能区。

     本项目西侧东西大道属于交通干线,故东西大道边界线外 35m 范围内划分为4a 类声环境功能区。由于本项目距离东西大道最近的居民楼为 20#楼,20#楼距离东西大道道路红线约为 40m,故本项目各居民楼声环境均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 2 类标准。本项目周边敏感目标典晶轩、青枫墅园、金星农民高层公寓(二期)均在东西大道道路红线外 35m 范围外,故声环境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 2 类标准,具体指标见表 4-3。

      表 表 4-3

     声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

     :dB

     标准类别 昼间 夜间 2 类 60 50 4.1.4 环境振动 标准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住宅、配套用房等,因而本项目环境振动执行《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中的“居民、文教区”标准,即昼间 70dB、夜间 67dB 限值。

     4.2 污染物排放标准 4.2.1 废水排放标准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居民日常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由余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 A 标准后排放。纳管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主要废水污染物纳管排放标准详见表 4-4。

      表4-4

     污水纳管排放标准

     单位:除pH外,mg/L

     项目 pH COD Cr

     BOD 5

     SS 氨氮 动植物油 纳管标准 6-9 500 300 400 45* 100 *注:氨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纳管废水进入余杭污水处理厂经统一处理后最终排放,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 1 一级 A 标准。具体数据详见表4-5。

      表 表 4-5

      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一级 A 标准

     单位:除 pH 外,mg/L

     项目 pH COD Cr

     BOD 5

     SS 氨氮(以N 计)

     动植物油

     排放标准 6-9 50 10

     10 5(8)*

     1 * 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 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 时的控制指标。

     4.2.2 废气排放标准 项目投产后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厨房油烟废气和地下室汽车尾气。目前国家对家庭厨房油烟尚无控制要求。汽车尾气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二级标准,主要排放指标见表 4-6。

     表 表 4-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放度 浓度 mg/m 3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度 排气筒高度m 二级 监控点 度 浓度 mg/m 3

     NO X

     240 55 14①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0.12 58 15.2①

     60 16①

     非甲烷 总烃 120 55 189①

     4.0 58 210①

     60 225①

     CO 30 55 1075.6①②

     10.0 58 1196.1①②

     60 1280①②

     注:① 根据GB16297-96,用内插法、外推法计算出项目排气筒高度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② CO排放速率按下式计算,Q=Cm×R×Ke(Q为排气筒允许排放速率,Cm为环境质量一次值,R为排放系数,Ke 取 1);根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编制说明》(GB16297-1996),确定 A 类污染物(指环境中无显著本底浓度的物质)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等同于质量标准中的一次值定值。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按目前浙江省“三同时”验收采用的方法: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采用《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

     值》(GBZ2.1-2007)中STEL标准限值执行。

     地下车库内环境空气中 CO 浓度限值参照执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中的规定,具体见表 4-7。

     表 表 4-7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 )

     废气名称 最高容许浓度 (mg/m 3 ) 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 (mg/m 3 ) 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 (mg/m 3 ) CO — 20 30 4.2.3 噪声控制标准 (1)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11),具体标准值详见表 4-8。

      表 表 4-8

     建筑施工场界 环境 噪声 排放 限值

      单位:dB 昼间 夜间 间 70 55 (2)本项目边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见表 4-9。

     表 表 4-9 《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GB12348-2008)

     )

     单位:

     :dB(A)

     标准类别 昼间/ 夜间 2 类 60/50 (3)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住宅、配套用房等,因而本项目环境振动执行《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中的“居民、文教区”标准,因杭临线振动引起的二次结构声执行《城市轨道交通引起建筑物振动与二次辐射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标准》(JGJ/T 170- 2009)“居民、文教区”标准。

     表 表 4-10 环境振动标准限 值及 轨道交通振动引起的 建筑物室内二次辐射噪声限值 适用地带范围 向 铅垂向 Z 振级标准( (dB )

     建筑物室内二次辐射噪声限值(dB(A) )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特殊住宅区 65 65 38 35 居民、文教区 70 67 38 35 混合区、商业中心区 75 72 41 38 工业集中区 75 72 45 42 交通干线道路两侧 75 72 45 42 铁路干线两侧 80 80 — —

     4.2.4 固废 控制 标准 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固废由施工单位集中定点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不得任意堆放和丢弃。对建筑垃圾中可回收利用部分进行回收,对其它难以回收的建筑垃圾可进行填方处理自行消化,其中必须外运消纳的部分应运往市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严禁擅自随意堆放和倾倒到附近河道里。

     营运期小区设置密闭垃圾箱收集居民生活垃圾,并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总量控制指标 4.3 总量控制指标 根据国务院“十三五”期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要在继续实施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基础上,增加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等作为约束性指标,实施区域性、流域性、行业性差别化总量控制指标。结合项目污染特征,项目纳入总量控制的指标是:氨氮、COD Cr 。

     项目的生活污水产生量约 172659.6m 3 /a。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由余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排放,则废水环境排放量为:COD Cr

     8.633 t/a、氨氮 0.863t/a。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浙环发(2012)10 号),“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且排放的水主要污染物仅源自厂区内独立生活区域所排放生活污水的,其新增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两项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可不进行区域替代削减。”本项目废水排放均为生活污水,因此本项目 COD Cr 、NH 3 -N 排放量无需区域总量调剂,符合总量控制原则。

     5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5.1 工艺流程简述(图示)

     本项目为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不是一般的生产性项目,无生产性项目产品的工艺流程,主要为施工期过程。

     图 图 5-1

     项目施工过程

      本项目主要污染因子列表见表 5-1。

     表 表 5-1 主要污染因子汇总表 建设期 类别 污染源 污染因子 废气 施工扬尘 粉尘 废水 施工废水 SS、石油类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CODcr、NH 3 -N、动植物油、SS 固废 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 噪声 施工机械设备噪声 L Aeq

     运营期 废气 住户燃料燃烧废气 SO 2 、NO X 和烟尘 住户油烟废气 油烟 汽车尾气 CO、NO X 、NMHC 废水 生活污水 CODcr、NH 3 -N、动植物油、SS 固废 住户及社区用房的生活垃圾 噪声 人群活动噪声 L Aeq

     车辆出入噪声 公建设备噪声 5.2 施工期主要 污染 5.2.1 施工废水 建设初期阶段,由于地基开挖、场地平整、混凝土养护等施工项目的开展,将会不可避免的产生 SS 较高的施工废水,另外,施工机械,清洗和维护时会产生少量含有 SS和石油类的废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其上清液用于场地洒水抑尘,沉渣可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场地平整 工程桩施工 围护桩 基础挖土 建筑物建造 建筑物内外装饰

     建设期不同阶段施工人数不尽相同,平均施工期间人员按 100 人计算,人均用水量以 100 L/d 计,排放系数取 0.9,则生活污水每日排放量为 9.0m 3 /d,即 9.0 t/d。类比调查结果显示,经临时隔油池、化粪池处理污水水质为:COD Cr

     300 mg/L、氨氮 30mg/L,SS 200mg/L、动植物油 100mg/L,则各污染物产生量为:COD Cr

     2.7 kg/d,氨氮 0.27 kg/d,SS 1.8 kg/d、动植物油 0.9kg/d。施工期产生的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通过槽车清运处理。

     5.2.2 施工废气 施工产生的扬尘主要来自以下 3 个方面:(1)水泥、砂石、混凝土等建筑材料的运输、装卸、堆放过程(2);物料运输车辆在施工便道及施工场地行驶;(3)原有建筑拆除、土地平整等施工过程中遭遇大风天气。

     ① 风力扬尘 建筑垃圾堆放、料场等场地在气候干燥又有风的情况下,会产生扬尘。项目区由于施工的需要,一些建材需露天堆放,一些施工点表层土壤需人工开挖、堆放,在气候干燥又有风的情况下,也会产生扬尘。

     扬尘量可按堆放场起尘的经验公式计算:

      Q=2.1(V 50 —V 0 )

     3 e -1.023w

     式中:Q—起尘量,kg /吨•年;

      V 50 ―距地面 50 米处风速,m/s;

      V 0 ―起尘风速,m/s;

      W―尘粒的含水率,%。

     V 0 与粒径和含水率有关,因此,减少露天堆放和保证一定的含水率及减少裸露地面是减少风力起尘的有效手段。尘粒在空气中的传播扩散情况与风速等气象条件有关,也与尘粒本身的沉降速度有关。不同尘粒的沉降速度见表 5-2。

     表 表 5-2

      不同粒径尘粒的沉降速度 粒径(微米)

     )

     10 20 30 40 50 60 70 沉降速度(m/s)

     0.03 0.012 0.027 0.048 0.075 0.108 0.147 粒径(微米)

     80 90 100 150 200 250 300 沉降速度(m/s)

     0.158 0.170 0.182 0.239 0.804 1.005 1.829 粒径(微米)

     450 550 650 750 850 950 1050 沉降速度(m/s)

     2.211 2.614 3.016 3.418 3.820 4.222 4.624

     ② 车辆行驶的动力起尘 据有关文献,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占总扬尘的 60%以上,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在完全干燥情况下,可按下列经验公式计算:

      Q=0.123(V/5)(W/6.8) 0.85 (P/0.5) 0.75

     式中:Q—汽车行驶时的扬尘,kg/Km•辆; V—汽车速度,km/h;

      W—汽车载重量,吨;

      P—道路表面粉尘量,kg/m 2 。

     表 5-3 中为一辆 10 吨卡车,通过一段长度为 1 km 的路面...

    • 生活居家
    • 情感人生
    • 社会财经
    • 文化
    • 职场
    • 教育
    • 电脑上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