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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实施方案例文

    时间:2020-09-19 07:34:43 来源:小苹果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小苹果范文网手机站

      

      第一篇 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实施方案

      《2016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乡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全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

      实施方案

      各村、各单位、各企业

      根据省政府《关于深刻汲取“1”特别重大事故教训立即在全省范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晋政发电【2016】1号)文件精神和县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政发【2016】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乡工作实际,乡党委政府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市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条例为依据,全面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通过开展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推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减少一般事故,防范较大以上事故,遏制和杜绝重特大事故,为推动我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领导

      乡政府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组,对全乡各行业、各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

      略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具体负责此次专项行动的总体安排,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联络员由**、**兼任,负责收集、汇总、上报全乡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工作情况。

      三、检查的范围和分工

      第一检查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检查私挖滥采、森林防火、地质灾害、水利、农机、民爆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及治理。

      第二检查组

      组长

      主要职责检查食品药品安全、医疗卫生所的安全;及各学校的安全排查。

      第三检查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检查企业安全、建筑施工等方面的排查治理。

      第四检查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检查锅炉、气化灶、消防、敬老院及机关治安保卫工作。

      第五检查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检查道路交通、超载超限工作;做好电力行业安全排查治理。

      四、检查内容

      1、非煤矿山和打击私挖滥采无证无照或不全从事生产建设情况;非煤矿山资源整合、整顿关闭情况;露天矿山高陡边坡监测监控情况;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建设项目履行“三同时”手续情况。开展打击私挖滥采加大巡查检查力度,组织、督促有关人员进行不间断的巡查、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就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捣毁、填埋等。

      2、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内容①建立安全生产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②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③作业场所、设备、安全卫生、防护等安全生产设施措施要达标。④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抓好规章制度落实。⑤安全教育。加强对员工安全生产教育。⑥安全检查。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⑦搞好“三同时”管理。劳动保护、环保、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⑧安全生产事故做到“四不放过”原则发生事故后,要做到事故原因没查清、当事人未受到教育、整改措施未落实和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⑨强化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⑩女工及未成年工的管理。⑾消防管理。特别加强预防重点部位火灾,取缔“三合一”厂房,制定应急预案。

      3、道路交通运输宣传贯彻《道路交通安全“十二五”规划》,制定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政策措施情况;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对事故多发路段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整治超速、超载、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非营运车辆载人等非法违法行为情况。

      4、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和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检查内容要强化酒店、餐馆、商场、市场、卫生院、演出场所等公共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整治力度,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一抓到底,决不放过,确保安全。对食品、药品的购进、销售、使用等认真监管,确保不发生公共卫生安全事件。

      建筑施工以防范坍塌、坠落等事故为重点的安全生产整治情况;打击借用资质和挂靠、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以及忽视安全生产、赶工期抢进度等非法违法情况。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行为的打击情况。

      6、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

      检查内容按照县、乡有关文件精神,积极配合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切实履行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职能,加强对这些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严格督促企业整改事故隐患。要坚决取缔非法制造和使用土制锅炉、土制压力容器。

      7、学校安全管理检查内容按照县、乡有关文件精神,高度重视各类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继续抓好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要加强游泳、交通安全、郊游、饮食卫生等安全教育和管理;学校如要举行较大规模的活动,如外出学习、旅游、校运会等活动前,应履行严格的报批手续,并在主管部门的监督下制定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以确保活动的安全。

      8、烟花爆竹及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加强对烟花爆竹运输户、车辆和从业人员资质的检查,运输车辆是否按要求悬挂相应的标志灯、标志牌以及维护、检测是否到位;经营(批发、零售)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实施方案

      9、汛期安全隐患排查各村要把居民住宅、学校,边山峪口、滑山塌坡,沟口山角,灌道桥涵等险工险段可作为防汛重点。

      10、森林防火隐患排查各村要把七月十五日、十月初一的民间祭祖日作为防火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同时还要把“六秋”工作与防火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大野外用火宣传打击力度。

      五、时间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3月26日一3月30日)

      各村委、各单位、各企业等相关部门要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组,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动员部署。并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确定阶段任务和工作措施。大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目的意义,深刻认识开展此次集中行动的重要性。

      (二)自查阶段(4月1日一5月15日)

      全乡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按照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要求,对本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对照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采取针对性措施,及时整改。

      (三)整改落实阶段(5月16日一6月16日)

      在此阶段中,各生产经营单位要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中查出的问题和隐患,继续全面整改和治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治理工作。对用时长、耗资多、需要停产或者停工整治的隐患必须实行隐患排查治理“五落实”(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

      (四)建章立制阶段(6月17日一6月30日)

      各村、各单位、各企业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积极从体制、机制上找原因,从制度上找对策、找方法,追根溯源,举一反三,认真研究制定源头治理的方法和途径,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防止类似隐患重复出现,类似问题重复发生。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委、各单位、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克服麻痹松懈思想,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全力抓,其他负责人通力配合。要成立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组,认真落实专项整治的每一个步骤,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各司其职,全力抓好专项整治工作。此次大检查活动各成员单位要紧密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协调作用,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切实把成员单位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力求取得实效。凡是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和隐患治理不及时的企业,全部立即停工停产,采取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等措施,确保隐患治理到位。

      (三)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力度

      各村委、各企业要依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乡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积极开展联合执法,继续保持高压姿态,依法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进行生产经营和建设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生产的、关闭取缔后擅自恢复生产的非法违法行为;严肃纠正“三超”(工业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交通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行)“三违”(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违规指挥)等违规违章现象。要按照“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建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和经营建设的单位和人员,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的原则,坚持制止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监管的冒险生产活动的短期行为,保持正常、安全的生产经营秩序。

      (四)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要将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更要注重治本,完善安全措施,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坚决防止同样的事故隐患重复出现;要健全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的认定标准和验收标准,建立隐患登记和销号制度,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数据库,对隐患分布和治理情况进行登记建档,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得到深化,取得实效,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后患。

      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大检查每一阶段任务要求抓好落实。对于整治不认真、敷衍塞责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安全生产大检查不认真的单位要予以公开爆光,对组织得力、成效明显的单位要进行表扬,对在督查检查工作中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编辑圆圆)

      第二篇 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实施方案

      《2016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

      今年5月份以来,全国部分地区相续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根据中央和省、市领导先后政府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和国务院6月至9月底集中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要求,结合《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和《2016市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市住建委决定从2016年6月开始延长至10月底结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五个月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制订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近期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批示指示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吸取近期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教训,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和“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隐患大整改,做到领导在一线督导、措施在一线落实、问题在一线解决、服务在一线体现、经验在一线推广、事故在一线防范,确保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市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责任的落实,建立与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和责任相一致的奖惩考核机制;努力提升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保障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实现安全生产长效管理。通过查隐患、抓整改,达到“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的目的,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检查范围、检查方式及检查时间

      (一)检查范围全市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工程、房屋拆除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检查方式本次检查贯穿夏季、汛期,采取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对所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市住建委组织委相关部门对本辖区内所有建筑施工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和行业指导,实行检查-整改-再检查-再整改的方式进行。

      (三)检查时间2016年6月28日—10月28日。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即日起要立即对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市住建委在7月起对本辖区内所有建筑施工项目开展全面监督检查。

      四、检查重点及具体安排

      (一)检查重点重点检查建筑施工工地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建筑起重机械、边坡基坑支护、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等关键部位和环节,严厉打击“三违”行为。突出检查施工现场防台风、防雷、防雨、防滑、防坍塌、防坠落、防火灾等措施落实情况;加强建筑施工工程和房屋拆除工程现场检查,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及档案,有无安全技术措施,有无安全技术交底,特种设备是否检验检测,消防设施是否齐全有效,是否文明施工,是否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各种制度及岗位职责是否齐全完善并实施,是否签订安全责任书及用工合同等。

      (二)具体时间安排

      (1)7月份,开展夏季高温、汛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针对夏季汛期、高温中(强降水、台风、大风等极端天气)较多的特征,重点检查基坑、围墙、建筑物和生活办公区域周边的防护设施,防止基坑、围墙坍塌和滑坡事故发生。同时,组织对重点项目、大型项目上作业施工的一线职工进行高温季节施工慰问活动。目前已与上兴镇人民政府、竹箦镇人民政府联动完成上兴、竹箦在建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本月即将与南渡镇人民政府、戴埠镇人民政府、埭头镇人民政府联合进行镇区在建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

      (2)8月份,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及扬尘治理工作。结合建筑施工消防安全要求,与市公安消防大队联合检查施工现场防火安全落实情况,重点部位和各类易燃易爆作业、生活区域防火安全管理。并与市环保局开展扬尘治理工作,防治扬尘污染,推进绿色施工。本月将继续与社渚镇人民政府、上黄镇人民政府、别桥镇人民政府、天目湖镇人民政府联合进行镇区在建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

      (3)9月份,开展建筑起重机械整治和房屋拆除工程现场检查工作。检查现场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隐患,防止机械事故发生。以建筑起重机械整治为重点,加大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整治力度,彻底排查各类脚手架的安全隐患,特别是吊篮,依照有关安全技术规定进行严查;检查外电线路(高压电线)与建筑物、施工机械和临时设施等安全距离以及施工用电的安全隐患,防止触电事故发生;检查洞口临边安全防护设施,防止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发生。同时,对全市房屋拆除工程项目集中进行安全检查,进一步加强房屋拆除工作的安全监督管理,规范房屋拆除施工行为。本月继续将与南渡镇人民政府、戴埠镇人民政府联合进行在建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

      (4)10月份,开展饮食卫生安全专项检查、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城市燃气安全专项检查。联合市卫生监督所联合检查建筑施工现场饮食卫生,保障我市广大施工单位建筑工人身体健康,防治食物中毒事件及肠道传染病的发生。进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检查,实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监管程序化、制度化。与市安监局、质监局、公安消防大队配合,对燃气生产经营单位、燃气场站、市政燃气管网等进行重点检查,深化城市燃气安全管理,确保燃气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部门、各单位面对当前安全生产形势,要充分认识开展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要按照省、市、委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立即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各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制定排查计划,迅速组织人员对所辖范围内所有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认真抓好自查自纠工作,真正把责任落到实处,做到“场所必查、有患必治、重患必停”,抓到细处,建立起安全生产的长效管理机制和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实效。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实施方案

      (二)突出重点,强化整改。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检查责任,坚持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把检查责任落到实处。应根据施工重点部位、重要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建立隐患登记制度。各企业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突出事故易发的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深入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特别是现场监理应主动履行职责,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三)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本次检查要全面、系统、彻底地排查隐患。既要查现场隐患,更要查管理上的漏洞和制度上的缺陷;检查中发现相关责任单位未开展自查自纠,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将对其通报批评,问题突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记为不良行为并严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四)广泛发动,群防群治。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企业和广大职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引导全社会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要加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度。鼓励群众举报事故和非法违法行为,对检查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甚至弄虚作假、被动应付的单位,要公开曝光。

      第三篇 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实施方案

      《2016工业园区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和省、市领导近期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及上府办字【2016】41号文件精神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把集中开展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监管举措,牢牢把握制定方案、动员部署、排查整治、落实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总结检查整改成效、建立长效机制等重点环节,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坚决、及时、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依法关闭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企业,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保障水平,确保园区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

      二、检查范围

      园区范围内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八大行业”、消防、道路和建筑施工、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加工等人员密集场所。坚持“五个突出”突出检查事故多发频发的重点行业领域;突出检查消防、危化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检查人员密集场所;突出检查农民工等人员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突出检查本企业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

      三、检查内容

      (一)生产经营单位

      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企业项目工程设计是否符合安全规范,安全规程、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要求、岗位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以及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除按照园区《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所规定的20个方面之外,同时明确以下八方面重点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落实“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保护职工生命作为最重要的职责”的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设计中的安全专贯彻落实《省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五十条禁令》情况;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各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区域、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危险化学品企业建设项目“三同时”手续是否齐全;对重大危险源装配安全监控系统情况;对涉及危险化学工艺装配完善自动控制系统有效运行情况;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建立完善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情况,并报市县两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及是否定期组织演练情况。

      2.消防以人员密集场所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高层地下建筑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为重点,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重点检查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3.道路交通重点排查企业员工上下班接送车辆的安全隐患,厂车是否存在超员超速超载情况,排查员工上下班骑电动车、摩托车是否配戴头盔情况,排查企业对员工交通安全教育情况等。

      4.建筑施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排查治理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情况;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措施情况;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情况。

      5.食品药品加工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设施、设备、安全附件的安全检查情况,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

      6.特种设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工业园区制冷行业、化工行业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建筑领域起重机和场内专用机动车辆整治情况;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充装行为情况。

      (三)园区各企业

      除按照园区《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所规定的八个方面之外,同时明确以下七个方面的重点检查内容。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规定要求和中央、省、市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指示指示精神情况;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等重点工作情况。

      2.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责任,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情况;全面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落实整改和监控措施情况;加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3.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和燃气安全等其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

      4.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和完善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和查处事故瞒报、谎报行为情况。

      5.加强应急机构和应急队伍建设情况;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预报应急机制情况。

      6.高温开展安全监管、检查落实情况。

      7.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事故查处情况;严格依法追究责任情况;各类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四、检查职责分工

      1.危险化学品、职业卫生、交通等安全检查由肖欠根负责配合安监局、卫生局、交警大队组织实施;

      2.消防安全检查由胡发林负责配合消防大队组织实施;

      3.在建重点工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由罗卫华负责配合建设局、安监局组织实施;

      4.特种设备及食品药品加工安全检查由聂四明负责配合县质监局、县药监局组织实施;

      五、检查方式

      大检查采取企业自查自纠、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复核检查和园区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企业自查为主。具体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企业自查自纠阶段(6月20日—7月10日)。各企业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细致,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帐,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企业自查自纠情况于每月10日前上报给各蹲点干部或行业管理部门。在企业自行排查整治的同时,园区和行业主管部门要组成督查组,采取抽查、明察与暗访、综合及专业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对辖区内、行业内的各类企业、单位加强全面检查。特别要对近两年来因非法违规行为被处罚处理过的企业进行重点排查。

      (二)集中整治和重点抽查阶段(7月11日—8月31日)。在企业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园区管委会各蹲点干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谁蹲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层层组织指导和监督本蹲点企业进行全面检查督查,对事故易发、频发、多发的企业和行业领域开展重点督促、检查。要开展安全检查的全过程进行督查、抽查,组织互查,开展专项检查、督导。并将检查整改情况按时间要求书面园区管委会安委办。

      (三)园区安委办组织督查阶段(9月1日—9月20日)。为推动各企业各蹲点干部安全检查和重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园区将组织4个督查组分别深入到危化品企业、纺织、制鞋等消防重点企业,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在建工地开展督查,具体安排如下

      1.危化品企业督查组负责园区危化品生产、经营、运输企业的督查。

      2.纺织、制鞋等消防重点企业督查组负责消防重点企业以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督查。

      3.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安全督查组负责园区内所有特种设施使用企业的安全生产督查。

      4.在建工程安全督查组:负责园区在建项目工地以及园区所有施工工程的安全督查。

      各督查组要严格按照园区《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上安发〔2016〕10号)所规定的检查职责,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明察暗访、突击夜访、重点抽查、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和途径,实实在在了解掌握各企业开展安全检查的情况、取得的实效、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办法措施,并将督查情况分别于7月20日、8月20日、9月10日报园区安委办,督查结果将全园区通报并作为2016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各企业要按照6月20日园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认真做好迎接上级督查组对我县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督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四篇 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实施方案

      《2016全市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

      2016全市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精神,按照市安委会《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全面、深入、彻底地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全市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和我市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底线”意识,扎扎实实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坚决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市安委会办公室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办公室,负责对全市大检查工作的综合协调。各镇(区)政府(管委会)要成立由政府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大检查领导小组;按照6月27日安委会扩大会议明确的职责分工,安监、公安、住建、交运、质监、商务、工商、农委等大检查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落实大检查的各项保障措施,组织、指导和监督本行业(领域)的大检查工作。

      二、重点任务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落实市委办、政府办《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市所有地区、所有行业和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并突出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

      各地、各行业和领域的大检查要严格落实企业单位自查自纠工作责任,有效落实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通过大检查,对突出问题实施集中整治,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实现治标与治本相结合。

      (一)深入开展“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政府部署,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不断深化“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整治,严查小商店、小学校、小医院、小餐馆、小旅馆、小棋牌室、小歌舞厅、小网吧、小美容等“九小场所”的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继续通过领导包案,监管人员分片包干,完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内涵。加强“三合一”场所和群租房隐患整治力度,采用堵疏结合和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消除“三合一”和群租房存在的火灾隐患。严格落实14个市职能部门对全市14个板块实行挂钩督导的办法,加强各板块的督导。

      (二)结合转型升级开展“五小企业”整治。各镇、板块要通过大检查,对辖区内小化工、小电镀、小皮革、小家具、小印染等工艺落后、设备陈旧、污染环境、安全隐患和职业危害严重的小企业、小作坊,结合区域产业转型升级和第三轮化工专项整治要求,基本掌握“五小企业”基本情况,根据市“五小企业”整治计划,排出整治时间表,明确整治责任,落实整治要求,对其中不能整改到位的小企业、小作坊,依法实施关闭停产。

      (三)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各地、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形式多样地开展宣传教育,强化从业人员和市民的安全意识,提升避险应急技能。一是加强“红线”和“底线”意识教育。各级各部门要在领导干部和企业单位负责人中开展“三对照三检查”活动,真正树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理念,真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二是加强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各有关监管部门要依法查处每一起事故和非法违法行为,并在新闻媒体及时公开查处结果。8月上旬,将组织去年发生亡人事故单位的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市安监局组织的预警教育培训班。9月份,扩建后的市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和新建的安全生产事故体验馆将正式向社会开放,届时,各镇(板块)、各部门和单位可与市安全生产培训中心联系,组织前往参观。三是加强安全素质教育。教育部门要将安全教育

      纳入中小学生素质教育的必修内容,使中小学生从小掌握安全自我保护和应急逃生自救知识,养成良好安全习惯。

      三、检查要求

      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市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明确的“铁腕打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生产行为”要求,切实改进安全大检查组织形式和工作方式,所有检查组都应到基层查现场,真正做到大检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做到检查部署有计划、有要求,具体操作有进度、有实效,汇总材料有数据、有案例。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政府和部门领导带队检查。

      7月底前,市、镇(板块)两级政府领导及市各职能部门领导班子成员都要带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一方面,调研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状况和监管工作基本情况,另一方面,检查指导分管领域基层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要认真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乡镇(板块)领导带队检查每月不少于3次,市有关部门领导带队检查每月不少于3次。

      (二)督促企业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全市各行各业要在7月底前完成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具体部署,各镇板块要采用发送公开信的方式,把《公开信》送到辖区内所有企业,并让企业负责人签收,真正做到大检查动员“全覆盖”(公开信见附件),市安委办将把公开信发送情况作为督查的重要内容之一。要严格督促企业单位落实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的自查自纠,单位隐患和问题的自查自纠情况,都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每月30日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8月10日前,企业单位自查率应达到100%,其中重点监管单位应向安监局或行业主管部门书面报告自查自纠情况。8月上旬,各行各业各监管职能部门要对重点单位的自查自纠情况组织抽查,对重大隐患和重点问题落实专人跟踪。

      (三)强化监管部门专项执法检查。市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针对本部门监管领域的突出问题和重点单位,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各部门要保证执法监管人员有50%以上的时间在基层和现场执法检查,重点领域、重点单位的执法检查面力争达到100%。有关监管部门要对近两年来未检查过的地区,特别是对城乡结合部、小作坊集聚区域进行突击检查,发现问题,迅速果断处置,不留后患。检查过程中,要认真填写《市企业安全生产现场检查意见书》,并落实“三签字”要求。

      (四)组织重点领域交叉检查和暗查。7、8月间,市安委会将组织住建、安监、消防等部门,对危化品生产经营、城镇燃气、建设施工、人员密集场所和“三合一”问题,以及个别地区安全生产问题比较突出的行业,进行暗访,并形成图像资料,在市安委会会议上予以曝光。对发现的问题,将以书面形式抄告当地政府和相关监督管理部门。

      (五)开展各领域大检查工作督查。市安委办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地各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督查。其中各乡镇(街道)对辖区内企业单位的督查面要达到100%;市政府对乡镇(街道)、监管部门对重点监管单位的督查面要达到100%。9月初开始,市安委会将组织对各地各相关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情况的工作督查,督查以工作数据和解决问题案例为主,简化书面汇报,多看实际效果。同时,市安委会办公室要做好迎接上级政府来常督查的准备工作,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全力支持和配合,及时提供资料。

      各地、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大检查信息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要突出对较大隐患的整改情况、对重大隐患整改的案例和对无法整改隐患企业的关闭情况。各类统计报表按原来规定要求,统一上报至市安委办,9月15日前,将大检查工作总结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第五篇 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实施方案

      《xxxx公司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xxxx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

      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xxxx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最高职责,把追求“零死亡”作为理念和目标,按照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和xx安委会全体委员会议精神和兵团主要领导的指示,xxxx安委会决定于2015年8月至12月底在全公司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堵塞漏洞,强化措施,确保实现今年公司安全生产的总体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xxxxx特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二、检查范围

      公司所有生产经营企业。重点检查化工、煤矿和电力、消防、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突出煤矿、危险化学品、消防、电力等重点行业,突出安全生产隐患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开展检查。

      三、检查内容

      (一)各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五级五覆盖”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是否把责任体系真正落实到了车间、班组。

      (二)各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做到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是否将责任体系落实到了车间、班组;是否落实到了全体员工。

      (三)深入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开展“六打六治”专项行动情况。

      (四)自查自检内容

      1、化工检查内容 (1)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报 警设施、冲洗设施、防护急救器具专柜,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悬挂安全周知卡。厂内按规定设置和配备足量、合适、完好的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器材应设置在明显的便于取用的地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器材,消防设施要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

      (2)危险品库房设置明显禁火标志,有相应的通风、降温、避雷、防潮设施。化学危险性能相抵触或消防、防护方法不同的危险品,应分库隔离储存。贮存可燃液体、气体的库房内安装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

      (3)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场所的适当位置张贴警示标志和告知牌。

      (4)在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场所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建立动火管理制度,厂区内施工、检修必须办理安全作业票(证),有具体的防火监护人员和安全措施。爆炸物品、一级易燃物品、遇湿燃烧物品、剧毒物品不得露

      天堆放。贮存危险化学品的建筑物不得有地下室或其他地下建筑,危险化学品贮 存建筑物内输配电线路、灯具、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都应符合安全要求。贮存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建筑, 必须安装避雷设备。低、中闪点液体、一级易燃固体、 自燃物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存于 一级耐火库房,毒害性、腐蚀性危险 化学品库房耐火不得低于二级,易燃易爆品库房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三级。

      (5)检查本单位是否按照操作规程作业;危险作业时,如动火、登高作业等, 是否采取了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现场检查特种作业人员证件;询问作业人员是否掌握操作规程内容。否经过安全部门的审批;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6)检查本单位从业人员使用和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的情况和质量情况;劳动防护设备、用品发放台帐和记录;劳动防护设备、用品的检查和维护情况。对照现有工种,确定是否配备齐全;到库房检查劳动防护设备、用品的质量,确 定是否为定点正规厂家产品,检验标志和合格证是否齐全;现场检查从业人员是否正确使用和穿戴了劳动防护设备、用品;询问从业人员是否掌握劳动防护设备、用品的检查、维护方法。

      (7)检查本单位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2、电厂检查内容 (1)锅炉压力容器特种设备是否定期进行了检测,并出具有检测报告。每台锅炉应装独立的排污管。

     (2)给水系统中各备用设备及系统是否处于正常备用状态,按规程定期切换。当失去备用时,应制定安全运行措施,限期恢复投入备用。其他辅机设备应符合机械安全要求。

      (3)锅炉本体承压部件是否完好,给水设备是否可靠供水,炉墙无严重漏风、漏烟,防爆装置是否完好。

      (4)水质处理是否达到指标要求。

      (5)电气系统保护装置是否齐全、线路是否完整,接地(0)线是否符合要求。

      (6)是否制定有锅炉、炉膛爆炸事故应急预案。

      (7)安全阀是否完好。锅炉的进口、出口烟风道及旁通管道上是否设置可靠的控制阀门。

     (8)锅炉各项保护是否可靠。汽包水位、压力,蒸汽压力、烟气温度给水压力、给水温度、烟气温度、给水流量、蒸汽流量等指标。

       煤矿。

      认真贯彻落实煤矿安全“1+4”工作法(“1”即紧紧把握好“方向盘”,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4”即努力实施“四轮驱动”,突出抓好四项重点工作煤

      矿安全“双七条”要刚执行;警示教育要扭住不放;千名干部与万名矿长谈心对话要制度化)。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煤矿“双七条”规定,强化基础管理工作;突出重点,扭住瓦斯、水、火、顶板等重大隐患治理不放松。严格落实《强化瓦斯防治十条规定》。深化“六打六治”和打非治违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无证或证照不全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厉打击超层越界开采、超能力、超定员组织生产行为。推动煤矿“五减”(减矿、减产、减面、减人、减事故),推动更多煤矿实现“零死亡”。

      (1)煤矿是否严格执行班前会议制度;是否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制度;是否严格执行出入井人员登记制度;是否严格执行矿灯集中管理制度;

      (2)是否严格执行矿级领导带班入井制度;是否严格执行每班都有矿级领导带班入井;是否严格执行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是否严格执行井下交接班制度; (3)通风管理情况:是否具备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矿井、采区和采掘工作面的供风能力是否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地面是否按要求安装了同等能力的两台通风机;井下风门、风桥、密封等通风设施构筑质量是否符合标准并能满足安全要求;有无违规串连通风是否存在采掘工作面等主要用风地点风量不足的问题;采区进回风是否存在一段进风、一段回风情况;是否存在其它重大的通风隐患.

      (4)瓦斯防治情况:煤矿瓦检员配备数量是否满足要求;是否按规定检查瓦斯是否存在漏检、假检;是否存在井下瓦斯超限后未采取措施继续作业;瓦斯超限是否立即组织撤人;瓦斯

      第六篇 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实施方案

      《安委(2016)2号 - 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20125》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的通知

      安委?201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推动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措施落实,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等有关要求,国务院安委会研究制定了《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6年1月25日

      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创新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方式,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等有关要求,建立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到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督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全面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有效解决制约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推动全国安全生产工作。

      (二)基本原则。

      ——巡查地方人民政府为主。国务院安委会定期或不定期派出安全生产巡查组,对各省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巡查,根据工作需要,可延伸巡查市(地)、县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重点企业。巡查不应影响被巡查单位的正常工作。

      ——着力发现突出问题。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年度或重点时段确定的专题,深入地方巡查了解和掌握真实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重在巡查成果应用。巡查工作结束后,将巡查结果向国务院安委会汇报,纳入对各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绩效考核内容。巡查工作原则上不直接查处具体问题和事故隐患,对巡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巡查组人员组成

      (三)国务院安委会按照工作需要组织若干个巡查组,每组6-7人,组长和副组长各1名。巡查组由国务院安委会成员单位现职或近期退出领导岗位的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和有关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巡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由现职或退出领导岗位、熟悉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省部级干部担任,副组长由从事安全监管的现职司局级干部担任,巡查组组长根据每次巡查任务确定。

      (四)巡查工作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理想信念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坚持原则,作风过硬,公道正派,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熟悉安全生产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具有较强的发现问题、综合分析和沟通协调能力;

      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五)选配巡查组组长、副组长和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标准条件,由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提出各巡查组人员组成方案,呈报国务院安委会审批。各巡查组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和巡查任务进行抽调配备,在一个巡查工作周期内应相对固定。对不适合从事巡查工作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调整。

      三、巡查工作的主要内容、方式和程序

      (六)巡查工作的主要内容。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

      安全生产规划、职业病防治规划制定和实施情况,加强安全基础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落实安全投入,实施“科技强安”,强化安全培训,不断提高安全风险预防控制能力等情况;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落实国务院安委

      会印发的年度工作要点等情况;

      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打非治违”、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安全风险辨识、重大危险源管控等情况;

      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强化安全执法力量,加强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和应急管理工作,落实监管执法保障措施等情况;

      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情况;

      依法依规调查处理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落实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开展安全生产统计,及时如实报送事故信息等情况;

      有关安全生产举报信息的核查处理情况;

      国务院安委会部署的其他事项落实情况。

      (七)巡查工作方式。

      巡查组可结合巡查的主要内容和被巡查地区实际,采取以下方式开展工作(有选择地运用)

      听取被巡查地区的工作汇报和有关部门的专题汇报;

      列席被巡查地区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

      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受理反映被巡查地区问题的来信、来电等;

      召开座谈会,向有关人员个别谈话询问情况;

      以暗查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专项检查;

      国务院安委会及其办公室要求的其他方式。

      (八)巡查工作程序。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制定年度巡查工作方案,提前告知被巡查地区,在每一轮巡查工作开始前,组织巡查组成员集中培训。各巡查组根据年度巡查工作方案,认真细致开展工作;

      巡查组进驻被巡查地区后,应当向被巡查地区通报巡查工作任务;

      经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同意后,巡查组应当及时向被巡查地区反馈相关巡查情况,指出问题和隐患,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

      各巡查组应当在对一个地区巡查工作结束后15日内,向国务院安委会报送巡查工作报告;

      巡查工作报告经国务院安委会审定后,向被巡查地区党政主要负责人集

      中反馈。巡查中发现的有关违法违规违纪行为问题线索,进行分类处臵后,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移交有关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依法依规调查处理,涉及重大事故隐患,由国务院安委会挂牌督办;

      被巡查地区收到巡查组反馈意见后,应当认真整改落实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提出对有关单位及人员的处理意见,并于2个月内将整改和查处情况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审核;

      国务院安委会将巡查结果纳入对各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绩效考核内容,并报送中组部。同时,以适当形式将巡查组反馈意见、被巡查地区整改情况和对有关单位及人员的查处情况向社会公告。

      四、加强巡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九)巡查组工作保障。各巡查组在国务院安委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国务院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和国务院安委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应当为派出工作人员和专家提供必要的支持保障,在参加巡查工作期间,在职人员应与原单位工作脱钩。巡查工作经费在安全监管总局部门预算中统一列支。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承担巡查的日常工作。

      (十)建立完善巡查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定期巡查机制。原则上每两年实现各省份“全覆盖”。二是开展重点约谈工作。在巡查过程中,要根据安全生产工作不同情形对地方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提出明确整改意见并要求地方人民政府及时报告落实情况。三是实行闭环管理。各巡查组对所有巡查工作过程都要做好记录,对重要证据、书面材料以及现场检查过程要进行音像视频摄录,存档备用。所有问题的处理都要实行闭环管理。

      (十一)有关工作要求。巡查工作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党风廉政规定,严守工作纪律,严格按照国务院安委会明确赋予的权限、职责,公正、廉洁开展工作。巡查工作人员要如实报告巡查工作情况,不得隐瞒、歪曲、捏造事实,不得利用巡查工作便利谋取私利或者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确保巡查工作取得预期成效。

      被巡查地区要自觉接受巡查,不得隐瞒不报或者故意向巡查组提供虚假情况;不得拒绝或者不按照要求向巡查组提供相关文件材料;不得指使、强令有关单位或者人员干扰、阻挠巡查工作,或者诬告、陷害他人;不得无正当理由拒不整改存在的问题或者不按要求整改;不得对反映问题人员进行打击、报复、陷害。违反以上要求的,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第七篇 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实施方案

      《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xxxx公司开展“全覆盖、严执法、见实效”安

      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XXX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我公司决定从XXX年XXX月至XXX月在全公司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为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切实有效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理念为指导,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查处、重实效的总要求,在全公司公司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要全面深入、细致彻底,要覆盖到每个科室、每个车间,每个外协单位,要覆盖到每个生产环节,要覆盖到每个生产岗位,绝不留死角和盲区;检查过程中要不留情面,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进行治理和整改,绝不放过任何一个隐患,任何蛛丝马迹;要“严”字当头,对违章违规行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相关责任人坚决予以查处,决不姑息;检查结果要“重实效”,就是隐患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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