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两级行政权力事项行政征收x
时间:2020-11-27 07:46:53 来源:小苹果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人
县、乡(镇)两级行政权力事项(行政征收)
实施清单标准
社会抚养费征收
事项类型
基本编码
实施编码
事项名称
实施主体
实施主体
6
性质
承办机构
联办机构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咨询及
11
监督电话
设定依据
行政征收
主项名称 社会抚养费征收
子项名称
武德乡人民政府
法定机关
武德乡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计生办
无
龙州县武德乡人民政府政务中心计生窗口
工作日: 上午 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夏令时上午 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咨询电话 0771— 8981308
监督电话 0771— 8981109
1.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2015 年 12 月 27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令第 41 号修改公布,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第四十一条第一款 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2. 【国务院部门规章】《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2002 年 8 月 2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57 号公布,自 2002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第四条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
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
1
【地方政府规章】《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
( 2014 年 2 月 26 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
102 号公布,自 2014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第二十四条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计划生育行政主管
部门统一作书面征收决定书
, 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代收
代缴。
征收社会抚养费应当向当事人出具自治区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社会抚养费收据。
13 实施对象 社会公民
14 行使层级 此事项属于乡级管理
2
地方人民政府行政执法机关调查、收集证据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调查、收集证据的行政执法人员应不少于两人;
(二)调查、收集证据应制作调查笔录, 笔录经被调查人核对无误后,由调查人和被调查人签名或者盖章,被调查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由调查
人在调查笔录上注明情况;
(三)现场勘验检查应通知相对人或其代理人到场,相对人或其代理
人拒不到场的,可邀请在场无利害关系的其他人员一至二人见证,勘验检查
15 权限划分
时,可对现场进行测量、拍照、录音、录像、抽取样品、询问在场人;勘验检查应制作勘验检查笔录,载明勘验检查的时间、地点、对象、内容、结果,勘验笔录经相对人或其代理人核对无误后,由勘验检查人、相对人或其代理人、被邀请的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四)涉及专门性问题的,应由法定部门鉴定。
征收社会抚养费应当向当事人出具自治区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社会抚养费收据。
3
行使内容
通办范围
办结时限
实施条件
申请材料
特殊环节
(含中介
服务)
审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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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标准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作书面征收决定书 , 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村一级代收代缴。
无。
法定办结 无。
时限
承诺办结 无。
时限
1. 【法律】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 【地方政府规章】
《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
无。
无。
环节名称
无。
办结时限
一、审查方式:书面审查。标准如下:
(一)申请书(表)的审查标准
申请人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
文书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做到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不得涂改。文书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完整、准确;
3. 申请材料中的表格应使用国际标准 A4 或 A3 型纸对开正面印制;
相关申请表格应由申请相对人、申请单位填写并本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没有单位印章的,应由其单位负责人签名。
4
(二)证明文件等复印件的审查标准
1.
其他各项提交的材料应使用国际标准
A4 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
A4 型
纸的规格装订;
2.
“证明文件”、“身份证复印件”等均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
并注明日期,受理人员应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3.
申请个人或单位提供的材料应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
(三)专业材料的审查标准
1.
格式要求:(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工作要求具体填写)
2.
材料要求:(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工作要求具体填写)
23
办理流程
详见附件 1-1 。
24
数量限制
根据抚养年限征收数额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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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其依据 收费标准
收费。
根据违法生育或者非法收养的性质、情节和收入取证情
况,确定下列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1.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
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2.符合法定结婚条件,未办理结婚证生育的, 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
3.不足法定婚龄生育第一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三倍征收。
4.符合法定收养子女条件,但没有办理收养证的,动员其依法办理收养证,拒绝办理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
5.不符合法定收养子女条件收养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三倍征收。
6.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三倍征收。有下列严重情节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人,按较高的倍数征收:( 1)实际收入明显高于当地人均收入,
但无法核实其具体收入的, 按照人均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 ( 2)违法多生育子女后没有及时报告,超过一年的,按照总收入的
三至四倍征收;其中超过三年未主动报告或者经举报查实的,按总收入的五至六倍征收;( 3)所在村民委员会的土地被纳入征地规划后,违法多生育的,按照总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
4)在违法生育前后藏匿、转移财产的,按照总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 5)拒不缴纳终止妊娠保证金,又拒不终止妊娠
导致违法生育的,按照总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6)重婚生
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 7)违
法多生育一个子女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在二至六倍标准内酌情决定计征倍数。
7.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或非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再继续违法多生育或多收养的,每再多生育或再收养一个子女,按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征收标准依次增加三倍征收。
5
收费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
26 结果名称 国家统一征收票据。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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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限办件
29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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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办理
不可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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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支付
可网上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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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快递
邮寄 / 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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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系统
计生部门业务系统、自治区政务服务通用软件系统。
1. 抚养费征收的程序
立案、调查取证、提出征收标准建议、审批、备案、制作《征收社会抚养
费告知书》并送达、制作《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并送达、执行、结案、
公开
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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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注意事
项
征收对象:
1、超生的 ;2 、符合生育政策,但未申请领取《再生一胎生育证》而生育
的 ;3 、未到法定婚龄怀孕生育或者非婚生育、重婚生育的
;4 、为他人计划外
生育提供帮助而非法收养子女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
对查实的违法生育未依法启动征收程序的;
2.
无合法依据或未按程序实施征收的;
35责任事项
3.
无合法依据擅自降低或提高征收标准的;
4.
未使用规定票据或伪造、涂改票据的;
5.
在征收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发生违法行政和腐败行为的;
6.
截留、挪用、贪污、私分或违反规定擅自开支补偿费的;
7.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2015 年 12 月 27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令第
41 号修改公布,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36追责情形
第三十九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计划生育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6
(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三)索取、收受贿赂的;(四)截留、克扣、挪用、贪污计划生育经费或者社会抚养费的;(五)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或者拒报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数据的。
2. 【国务院部门规章】《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2002 年 8 月 2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57 号公布,自 2002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第十三条 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增设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收费项目或
者擅自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的,依照《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截留、挪用、贪污、私分社会抚养费的,依照刑法关于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
备注
7
廉政风险点
风险点
表现形式
数量
等级 防控措施 责任人
审查环节:收受好处,对特定关系人的申请材料审查不严格、不公正
审核环节:对特定关系人的申请材料不按照规定进行严格审核
相关领导没能严格审批、把关
对特定关系人的申请事项,不按照规定审议
6
备注
附件: 1、征收社会抚养费流程图
、申请材料目录
1. 严格执行《中华人
高 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2001年 12 月 29日第九届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低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等法律法规;
低2. 规范工作程序,加
强制度建设;
向被征收人明确费
低征收标准,并印制在缴费通知单上接受监督,坚持透明管理;
原则上不接受现金支付(特别边远,银
行无法普及的地方且金额较小的情况除外),要求被征收人统一汇缴财政非税专户,开具财政统一发票,接受财政监督;
加强对工作人员教育和培训;
重大事项须集体审定。
武德乡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所窗口工作人员
武德乡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所窗口负责人
分管镇领导
镇领导
8
附件: 1
征收社会抚养费流程图
异议:对决定有异议的, 提出书
面意见,申请行政复议。
对拒不交
立案:镇(街道)
发现(或举报发
调查取证:
现)违法生育嫌
镇(街道)
疑或举报有违
派出 2名
法生育嫌疑的,
具有执法
应在 7 日内填写
资格的工
《计划生育案
作人员进
件登记表》,由
告知:取证
结束后,镇
(街道)负
责人应对
调查情况
进行审查,
在未作出
征收决定
前,应以书
面形式向
作出 决定: 送达决定:
经调查确认 社会抚养
的,由承办 费征收决
人作出《 计 定书作出 7
划生育案件 日内送达
调查报告》, 违法生育
经镇(街道) 当事人,送
负责人签字 达时当事
同意后报区 人应在送
人口计生局
纳社会扶
养费的,申
执行决定:
请法院强
当事人无
异议应在
接收决定
书30日内足额缴纳
结案:社
会抚养费征
收结束后,
填写《计划
生育结案报
注:是党员干部、职工的按规定报区纪
委、监察局,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告》一宗一
-97-
附件 2
申请材料目录
序
材料类型
是否需
签名签章要
申请材料名称
申请材料依据
(原件 / 复印
份数
规格
必要性及描述
来源渠道
号
电子材料
备注
件)
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
与计划生育法》(
2001
当地政府
年 12 月 29 日第九届全
被调查人
1
《调查笔录》
是
1 份
A4 纸
必要
核发
原件
签名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
过)第十八、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
《征收社会抚
与计划生育法》(
2001
当地政府
政府或相关
年 12 月 29 日第九届全
机构盖章、
2
养费决定书》
是
1 份
A4 纸
必要
核发
原件
被征收人签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
名
过)第十八、四十一条
-98-
填写说明:
来源渠道:填写申请人自备、政府部门核发。对于中介机构或者法定机构产生的申请材料,提供该类机构业务查询及联系方式。
必要性及描述:填写必要或非必要,如为“非必要”的,则一并填写在何种情况下需提供该项材料。
签名签章要求:如提供申请材料原件的,填写本人签名或公司印章、政府或相关机构盖章;如提供申请材料复印件的,可要求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无异”章。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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