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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沂水县沂城街道办雪山路东院绿化提升及韩家渠桥至大梨行砌筑花坛墙及土方工程招标文件

    时间:2020-09-16 08:53:54 来源:小苹果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小苹果范文网手机站

      沂水县沂城街道办雪山路东院绿化提升及韩家渠桥至大梨行砌筑花坛墙及土方工程

      招标 文件

     项目编号:

     BYZB- - 2020- - 05

      采 购 :

     人:

     沂水县人民政府沂城街道办事处 (盖单位章)

     采购代理机构:

     山东贝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日 日 期:二〇二〇年 九 月

     1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4 第三章

     项目说明 ............................................................................................................................... 23 第四章

     采购合同参考范本 ............................................................................................................. 26 第五章

     附件 ....................................................................................................................................... 27

     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沂水县人民政府沂城街道办事处

     地址:沂水县沂水镇长安中路83号

     联系方式:2276818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贝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沂水县华信国际大厦四楼

     联系方式:15563666686

      二、 采购项目名称:沂水县沂城街道办雪山路东院绿化提升及韩家渠桥至大梨行砌筑花坛墙及土方工程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BYZB-2020-05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09月15日9时00 分至 2020年09月21日16时3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标包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供应商资质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A

     沂 水 县 沂城 街 道 办雪 山 路 东院 绿 化 提升 及 韩 家渠 桥 至 大梨 行 砌 筑花 坛 墙 及土方工程

      1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 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带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投标产品、所提供服务和工程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法规和产业、行业标准;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营业执照具有与本次采购项目相适应的范围; 3、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9.27

     3 地点: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sdf.lkj//sdf.lkjccgp-shandong.gov.cn)及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sdf.lkj//ggzyjy.linyi.gov.cn)

     2.方式:①通过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及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并针对本项目投标备案、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sdf.lkj//ggzyjy.linyi.gov.cn)办理 CA 认证、诚信入库并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备案完成后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线上确认。报名截止时间前未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针对本项目投标备案、未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线上确认、未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答疑、澄清、补充),导致投标无效,责任自负;②本项目实行网上招投标。供应商需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中的“招标文件下载”页面下载电子招标文件(LYZF),并制作电子版响应文件(LYTF)上传到系统;③“山东省健康通行码”(以下简称“健康码”)是疫情防控期间个人出行的电子凭证,也是疫情防控查验的依据,在省内和互认省份通用。省外、市外进入沂水县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各方人员,请提前通过以下途径申请办理、并向中心工作人员出示健康码。一、使用微信关注“健康山东服务号”微信公众号—“防疫专区”;二、使用支付宝首页搜索“山东健康通行卡”从已互认省份来鲁的人员,到达我省后凭省外绿码一律放行,不需隔离,外省纸质健康证明与电子健康码具有同等效力。

     售价:详见招标文件。

     四、公告期限:2020年09月15日至2020年09月21日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10月9日13时30分至2020年10月0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沂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四楼开标室(沂水县沂博路与北一环路交汇处)。

     六、 开标 时间及地点

     1. 时间:2020 年10 月09 日14 时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沂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四楼开标室(沂水县沂博路与北一环路交汇处)。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工

     联系方式:15563666686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招标文件。

     九、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项

     目

     内容

     1 项目名称 沂水县沂城街道办雪山路东院绿化提升及韩家渠桥至大梨行砌筑花坛墙及土方工程 2 项目编号 BYZB-2020-05

     3 采购人 沂水县人民政府沂城街道办事处 4 采购代理机构 山东贝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6 最高限价

     本项目设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

     7 269.27 万元人民币,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超出以上报价的作废标处理。

      7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8 投标人资格 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9 工期 5 45 日历天

      10 投标保证金 执行鲁财采【 2019 】0 40 号文件要求,信誉良好的投标人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1 投标有效期 90 天

     12 投标文件份 正本 1 份,副本 4 份,并在投标书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每个投标单位提供《公开报价一览表》一式三份单独密封; 需提供响应文件电子版一份(U 盘存储),一并密封。

     13 资格审查

     1、资格后审:

     开始评标之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招标公告中关于投标人资格的要求,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资质资格证书等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详细评审。

     2、资格审查内容: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带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

     近三年来无重大违法行为的书面声明、在“信用中国”网站

     5 (sdf.lkj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sdf.lkjccgp.gov.cn)或信用山东(sdf.lkjcreditsd.gov.cn)中各级信用信息平台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无失信记录查询证明截图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内。

      14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注: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按照得分高低推荐前 3 名为中标候选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

     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15 现场踏勘

     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

     16 付款方式 预留3%的工程款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第一年付40%,第二年付30%,三年内结清尾款。

     17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时间:2020年10月0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沂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四楼开标室(沂水县沂博路与北一环路交汇处)

     参加投标时务必携带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使用的

     CA 锁,以便开标现场解密。

     18 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日期:2020 年 10 月 09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北京时间); 2、地点:沂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四楼开标室(沂水县沂博路与北一环路交汇处)。

     3、需要递交的材料: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格式为.LYTF)。

     (2)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格式为.NLYTF 文件,光盘介质存储,做好标识,密封递交。

     (3)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正副本均装订成册并密封递交。

     (4)电子版 U 盘储存一份,并密封递交。

     (5)报价一览表一式三份密封递交。

     (6)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只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参与评标的证明材料原件。

     19 电子化投标注 投标人需要登陆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用户登录--政

     6 意事项 府采购项目,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使用电子响应文件制作专用软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并使用 CA 锁进行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加解密、电子签章等,并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版电子文件(格式为.LYTF)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非加密响应文件(格式为.NLYTF 格式)拷贝至光盘备用。注:1、电子化投标运行期间,电子版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须一致; 2、电子开评标系统中,电子投标函报价与电子响应文件报价不一致的投标将被否决。3、投标人须保证启用电子版时能正常读取,否则出现问题,后果自负。4、投标人有多个 CA 锁的,请务必使用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使用的 CA 锁,否则将导致电子版响应文件解密失败。因此原因造成的一 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0 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何工 联系方式:15563666686 21 施工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22 履约验收 由于验收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中标单位支付。

     23 不管招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参加本项目有关的费用。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报价,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7 一、总

     则

     1. 适用范围

     本次招标及由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约和保护。本次招标适用于第一章《采购公告》中所叙述的项目。根据山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鲁财采[2015]33 号)文件规定,本采购项目为预采购项目,有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

     2. 定义

     1) 采购人系指沂水县人民政府沂城街道办事处。

     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山东贝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 “投标人(供应商)”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4) “评标委员会”系指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的临时组织。

     5) “中标供应商”系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

     6) “货物”系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工程”系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服务”系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政府采购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

     7)招标文件中的“甲方”系指本项目的采购人,“乙方”系指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

     8)“原件”系指最初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影印件、传真件、扫描件的原始文件或文件的原本或投标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公证处出具的文件复制件公证书。

     3. 使用文字种类、计量单位及货币种类 1)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之间有关招标投标所有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下同)的来往函件、记录等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2) 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用其他语言打印的数据或资料,但是应当提供由专业翻译机构出具的简体中文译文,并以简体中文译文为准,否则视同 投标人未提供该数据或资料。

     3)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

     4)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5) 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中有关货币的数额表示全部以人民币计算。

     8 4. 投标费用

     4.1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招标资料费:每套 300 元,资格审查合格后交纳。

     4.3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5]299 号”、“发改价格[2011]534 号”、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 号”等文件有关规定标准按《临沂市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服务费,此费用须摊入报价中,报价时应考虑在内。成交服务费的收取按成交金额结算,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交纳。

     4.4 公证费:中标人须按照采购项目每标段(货物包)中标标的额,向沂水县公证处缴纳公证费。收费标准:按涉及金额的千分之一支付公证费,按标准不足 1000 元的按 1000 元支付。

     5. 合格的供应商

     1) 本次招标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2) 供应商应满足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的相关要求。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供应商应当遵守国家、山东省、临沂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7)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和《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及登记工作的通知》(鲁财采[2016]34 号)文件规定,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sdf.lkj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sdf.lkjccgp.gov.cn)、信用山东(sdf.lkjcreditsd.gov.cn), 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网页页面留存。查询截止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 投标有效期

     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时间起 90 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

     9 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受招标文件约束,如投标人被授予合同,投标人不得拒绝。

     2)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

     3)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

     4)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供应商损失的,采购人应当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7. 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2、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①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由财政部门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由财政部门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二)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三)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四)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的;

     10

      (五)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的;

      (六)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

     8. 基础资料提供

     1)供应商确认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存在的缺项漏项或计算误差,应于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提出异议,视为投标人已认可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包含了本项目所需的基础资料全部内容。

     2)如潜在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排斥性等条款的,请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及时给予答复。招标文件如有实质性变动的,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规定的开标截止时间1 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未在要求的时限内提出,则视为招标文件不存在影响竞争的不当条款(若在政府采购网上发出通知,则视为所有投标人都已收到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

     3 3 )请供应商自行关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的相关提示或网络公告,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或自身疏忽所造成的延误等问题,后 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招标文件

     9. 招标文件的组成

     1) 投标人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解决。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项目说明、要求 第四章 合同范本 第五章 附件 2) 除本须知第 9.1)款内容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通知或书面形式或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或变更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3)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

     11 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0.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

     1) 供应商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予答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2)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3)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通知或书面形式或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上通知所有购买同一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应在收到该修改文件后 1 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修改文件。

     4)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通知或书面形式或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上通知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或在网上的通知为准(若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通知或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上发出通知,则视为所有供应商都已收到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

     11 、现场考察或答疑会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答疑会。

     12 、解释权

      1) 本次招标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

     2) 招标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以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依据处理。

     13 、知识产权

      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货物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

     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应当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 、招标文件的约束力

     12

     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条件和规定。

     三、投标文件的 编制

     15 、投标文件的组成

      1)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其提交的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2) 投标文件由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两部分组成。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应按下列顺序装订成一册或分别进行装订成册。

     商务部分: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时,无需填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但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 (3)供应商资格证明资料:

     (4)公开报价一览表; (5)清单报价表(报价分析表); (6)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 (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 (8)行业划型声明函(若有); (9)从业人员声明函(若有); (10)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11)商务条款偏离表; (12)技术条款偏离表;

     (13)供应商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 (14)

     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管理人员情况表; ( 15 )

     技术部分:

     1)技术标书目录 2)综合说明 3)项目概况 4)总体施工准备 5)施工组织方案(格式自拟); 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13 7)服务及相关承诺(格式自拟); 8)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9)临沂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唱标密封袋 为方便唱标,请供应商另外准备一式三份《公开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公开报价一览表》用密封袋单独密封,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

     16 、投标报价说明

     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投标报价系指在投标单位所报的全费用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各项服务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及报价人的利润和应交纳的税金等(包括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安全保险、技能培训等人员费用,车辆运行、管理、安全保险、性能维护等车辆费用,机械设备的运行、管理、性能维护等机械费用,必需的办公设备、材料等日常管理费用,相关税费、利润、后续服务等的全部费用)。报价人对合同内容的费用、质量、安全、文明服务等实行全面承包,本项目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投标方案。报价为服务期全部的费用。

     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价格、税、费。在其他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他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项目特点以符合采购需求;任何因忽视或误解以上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招标人将予以拒绝。

     3)投标文件报价前后不一致的,除投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报价无效。

     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且每位供应商只能投报一个方案。

     17 、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 投标人应按照本须知要求,准备一式五份投标文件 (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4 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使用 A4 纸打印或复印,应分别装订成册,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文件格式填写“投标函”等资料,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页码应连续,不可插页、抽页,不可活页装订,牢固胶装成册。

     3) 在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的地方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的地方应加盖供应商公章。

     4) 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应当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8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格式见附件 8 8 )

     1) 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用密封袋密封,并在封口启封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

     2) 密封袋上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请勿在

      年

      月

     日

      时之前启封”的字样。

     3) 密封袋上除写明本须知所要求的识别字样外,还应写明供应商名称、地址和邮政编码,以便本须知中描述的情况发生时,采购代理机构可按密封袋上标明的供应商地址将投标文件原封退回。

     4) 如果投标文件未按本须知要求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

     19 、投标文件的提交

     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2) 供应商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3) 法人亲自提交投标文件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本条资料须单独递交,无需密封。

     4) 不接受电子邮件、快递等形式的报价。

     20 、投标截止时间

     1) 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

     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

     15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 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3)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采购代理机构收到的投标文件不足三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有特殊情况的,根据国家、山东省、临沂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等,经相关部门批准,采购活动可继续进行。

     21.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 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 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的规定进行编制和签署,并按本须知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同时还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字样。修改文件同样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代理机构。

     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实质性修改。

     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开标、评标与定标

     22. 开标一般规定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投标人的法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以上材料单独递交,不需密封。

     参加会议的供应商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携带原件的供应商,须在开标前提交原件材料,原件材料参考投标文件式样密封。

     1) 按照本须知规定,同意撤回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

     2) 开标时,应当由公证处公证人员或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签字确认。

     3)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当众拆封并宣读每个供应商的《公开报价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

     未提供《公开报价一览表》的供应商,其相应报价为无效报价。《公开报价一览表》未按要求盖章签署的供应商,其相应报价为无效报价。

     16 4)投标文件报价前后不一致的,除投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报价无效。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5)开标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专人负责记录。

     23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1) 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a)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b) 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的。

     c) 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况。

     2) 招标代理机构将有效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评审、比较。

     24 、 评标委员会

     1) 开标后,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2) 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 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二)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三)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四)向采购人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4)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二)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三)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 (四)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 (五)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六)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17 25.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2) 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 号)文件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确保评审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在采购结果确定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评审委员会名单负有保密责任。评审委员会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3) 在评标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向采购代理机构和参与评审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6. 投标文件的初审

     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3)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是与招标文件要求没有重大偏离。所谓重大偏离是指投标货物的质量、数量和交付日期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4) 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5)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6)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其投标,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

     27. 投标文 件的有效性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应当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一)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 (二)未按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三)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18 (四)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五)未经财政部门核准,提供进口产品的; (六)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七)未全部响应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八)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8.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外,应当重新组织招标。

     29. 投标文件的澄清

     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评标委员会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

     30. 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

     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1. 评标方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且经评标委员会对各供应商投标报价、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服务等进行综合评审,按照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政策性功能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文件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小微企业产品价格扣除=(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报价)×6%;

     小微企业产品评审价格=总报价—小微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注:1、供应商须提供声明函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2、供应商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附入投标文件)。

     (2)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府采购政策,对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监狱企业产品报价×6%;

     19

     监狱企业评审价格=总报价-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注:○1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司法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鲁财采[2014]33 号)文件,制服、消防设备和特种车辆采购在项目评审时,对其产品给予 8%的价格扣除。○2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报价)×6%;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评审价格=总报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

     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评标委员会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供应商,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只宣布结果,不解释未中标原因。

     综合评分

     各项统计、评分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地对每个合格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向采购人推荐前三名的供应商为中标侯选人。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第一名为中标供应商。

     采购方不承诺低价中标,为防止恶性竞争,评标委员会有权判定明显低于成本的投标是无效投标。评标委员会采用“综合实力最强,能够最大限度满足采购人需求,并且投标报价合理”的方法依次对各合格供应商进行评审,按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

     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以确定中标供应商。

     如果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机会或被提出违法违规异议并得到落实,则可以确定第二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组织招标;如果第二名中标候选人发生以上情况,则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20 具体评分细则:

     评审 项目 分值 100 分 评标分值及说明

     报价得分 30 分

     各报价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的报价得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商务技术部分 70 分 内容 分值 说明 总体概述:绿化养护程序总体设想及各阶段划分 40 优【40-25)分、良【24-10)分、一般【9-1】分 优:对项目总体有深刻认识,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措施先进、具体、有效、成熟,采用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满足绿色施工要求,施工段划分呼应总体表述,划分清晰、合理、符合规范要求; 良:对项目总体有一定认识,表述清晰、完整,措施具体有效;基本满足施工要求,施工段划分呼应总体表述,划分清晰,符合规范要求; 一般:对项目总体有认识,有一定的措施但部分不具体;基本满足施工要求。

     园林绿化养护方案 20 根据各投标人作业方案各分项的优劣情况进行评价,作业方案评价包含以下内容:.绿化养护方案,绿化苗木病虫害防治方案,苗木修剪除草方案,苗木零星补植及树穴整理填充方案,重大节会、活动、迎查保障措施,文明作业保障措施,安全作业保障措施,恶劣天气措施,管理服务组织机构设置,企业自我约束机制、信息反馈渠道等机制,企业运作流程、奖惩机制、监督机制。优【20-15)分、良【14-7)分、一般【6-1】分,以上各项无相应内容的得 0 分。

     优:对项目各分项内容方案,表述清晰、完整、合理、措施具体、有效、成熟,符合规范要求; 良:对项目各分项内容有一定认识,表述较清晰、完整,措施较具体有效;基本满足施工要求; 一般:对项目各分项内容有认识,有一定的措施但部分不具体;基本满足施工要求。

     服务及相关承诺

      10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紧急处理预案、 及服务响应时间及本地化服务能力进行综合比较酌情打分。【10~7)分,良【6~3)分,一 般【2~1】分。

     优:供应商提供服务方案合理、可行,方案完善,紧急处理预案合理、有效,服务响应及时,本地化服务能力强,服务承诺好; 良:供应商提供服务方案较合理、可行,方案完善,紧急处理预案较合理,服务承诺较好; 一般:供应商提供服务方案一般、可行,服务响应一般,本地化服务能力一般。

     32. 质疑与投诉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章第五十五条规定,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八章第七十三条规定,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财政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列入不良行为

     21 记录名单,禁止其 1 至 3 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 12 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 1 至3 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4、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的质疑函,具体要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5、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山东贝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沂水县华信国际大厦四楼 联系方式:何工

     15563666686

     六、中标通知书

     33. 中标通知书

     1) 中标供应商确定后,中标结果应当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

      在发布公告的同时,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中标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七、合同的授予

     35. 合同授予

     本项目的采购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规定确定的中标供应商,本项目由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前,根据实际需求有权在法定范围内对货物、服务、工程量进行适当调整并按数量据实结算 。

     36. 合同签订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

     22 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内容不能超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及中标人在评审过程中就有关问题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等是政府采购合同的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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