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区景泰街景泰东片区老旧小区微改造工程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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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景泰街景泰东片区老旧小区微改造 工程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单 位: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景泰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新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9 年 4 月
日
目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 ......................................................... 3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 3
二、投标须知修改表 .................................................... 7
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 ................................................. 10
(一)总则 ....................................................... 10
(二)招标文件 ................................................... 11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 12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 19
(五)开标、评标、定标及合同签定 ................................. 20
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 24
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 ....................................... 24
二、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 ..................................... 28
(一)总则 ....................................................... 28
(二)开标评标办法程序和细则 ..................................... 30
第三章
合同条款 ........................................................ 46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 47
第五章
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
........................................ 51
第六章
图纸及勘察资料 .................................................. 56
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 ...................................................... 57
第八章
最高投标限价 .................................................... 58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声明: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使用 GZZB2018- -3 3 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表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对范本《投标须知通用条款》和《开标、评标和定标办法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的选择使用,均已在本表中注明,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中未被本投标须知前附表选择的部分无效。
项目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1 定义 招标人(即发包人):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景泰街道办事处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
招标代理:广州新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广州市从化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
检测机构:
/
2 2.2 工程名称 广州市白云区景泰街景泰东片区老旧小区微改造 工程 3 2.2 建设地点 广州市白云区景泰街景泰东小区。
4 2.2 建设规模 项目总投资 1042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856.210386 万元。
5 2.2 承包方式 总承包(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
6 2.2 质量标准 合格 7 2.2 招标范围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具体以招标图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
8 2.2 工期要求 2019 年
月
日计划开工,施工总期:
150 日历天。
9 3.1 资金来源 市、区财政资金 10 4.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项目负责人等级要求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11
资格审查方式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12 13.1 报价以及单价和总价计算方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
13 15.1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
项目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4 16.1 投标保证金 5 万元人民币,缴纳时间在开标开始时间前缴纳,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询的信息为准 。
15 5 踏勘现场 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具备现场踏勘条件; 方式: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现场详细地点:广州市白云区景泰街东片区。
16 8 投标答疑 疑问提交时间: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8 天前提出。
形式:投标人的疑问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提交。
具体要求: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问一律不得署名。
17 20.1 投标截止时间 2019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
18 20.1 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 (技术标和经济标同时开标)
1、开标开始时间:2019 年
月
日
时
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室。
注:投标文件解密问题。投标人只用执行一次解密,招标人执行解密次数根据招标文件开标次数确定。
2、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室。(建议安排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5 分钟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19 26 开标评标办法 方式一:选取方法 六 ; 20 29.1 履约担保 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函为中标价款的 10%。
21
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8562103.86 元。
22
非竞争费用 本项目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 543789.21 元,暂列金额为/
元,暂估价为
/
元。(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23
保修期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24
计算评标参考价的等分点值 本项目不适用。
25
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家数 ①通过技术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均进入第二阶段(适用于通过技术有效性审查家数在[3,9]中的)。
②将第一阶段得分由高至低排序,前 9 名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项目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26
工程成本警戒价 工程成本警戒价为 7705893.47 元(招标控制价的 90%)。对低于该警戒价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戒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注:为充分体现招标人意愿及落实项目招标人负责制,警戒价由招标人决定。
27
第一阶段各分值的权重 技术分权重为 95%,综合诚信评价分数权重为 5%。
注:综合诚信评价得分权重按《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完善施工和监理企业综合诚信评价体系的通知》(穗建规字〔2018〕19 号)规定执行,招标人可在[0,20%]选择。技术分权重=100%-综合诚信评价得分权重 28
评标委员会人数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29
企业综合诚信评价分数 本项目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分数,以 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排名为准。
30
第二阶段投标人名次的排序方法(适用于办法一、办法二)
本项目不适用。
31
经济分相同情况下的排序方法(适用于办法三、办法四)
本项目不适用。
32
第二阶段投标人名次的排序方法(适用于办法五、办法六)
选取方法
一
方法一:评标委员会按照“总分=技术得分×技术得分权重(20%)+经济得分×经济得分权重(80%)的公式,计算各有效投标文件的总分,并按照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总得分相同的投标文件,以报价较低的排前;总得分与报价均相同的投标文件,以技术得分较高的排前;总得分、报价与技术得分均相同的投标文件,以诚信综合评价分数高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采用随机方式,确定投标人的排序。
方法二:
(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项目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33 13.4 、13.5.2 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 详见招标文件及相关合同条款。
34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41 号)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托,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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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对分包人的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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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招标投标解密失败及突发情况的补救 1、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2、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 投标人可制作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PDF 格式)刻入光盘(1份),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8 项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备用。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项目名称和招标人名称。递交的光盘不得加密。光盘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备用投标文件光盘。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读取提交的光盘。投标人也可不提交备用光盘。
3、补救方案 (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
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光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光盘内容为准。因投标人之外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电子光盘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 若遇不可抗力发生(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投标人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光盘,并按光盘内容进行评审。
(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注:企业综合诚信评价得分即企业综合诚信评价 60 日诚信分,以下同。
二、投标须知修改表
声明:本投标须知使用 GZZB2018- -3 3 招标文件范本的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投标须知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网址:
sdf.lkj // sdf.lkj gzcc.gov.cn/ )下载查阅。
条款号:
11.2.2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11.2.2 资格审查文件:
(1 1 )投标人声明 ;
(2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
(3 3 )企业营业执照(取自库内上传件);
(4 4 )企业资质证书(取自库内上传件);
(5 5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自库内上传件);
(6 6 )项目负责人(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
(7 7 )专职安全员(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专职安全员)
(8 8 )拟委托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证书、资料(具体要求由招标人明确)
(9 9 )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证书或二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或小型项目负责人相关证明(取自库内上传件 );
( 10 )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 B 类)(取自库内上传件),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 11 )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 C 类)(取自库内上传件),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 12 )用于资格审查的业绩(设置业绩要求时选择此项,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具体格式由招标人自定);
( 13 )资格审查前,投标 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 14 )列明主办单位的联合体工作协议(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需递交,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主办方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 15 )投标人具有在广州地区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机械设备的证明文件(提供沥青摊铺机自有
发票或权属证明及设备现场全貌彩照(彩照须能反映其规格型号))。(含有市政道路面层沥青摊铺且沥青摊铺占预计发包价 50% 或以上的大、中修市政公用工程需 提供该项内容的证明文件)。
现文:
11.2.2 资格审查文件:
(1 1 )投标人声明(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
(2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
(3 3 )企业营业执照(取自库内上传件);
(4 4 )企业资质证书(取自库内上传件);
(5 5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自库内上传件);
(6 6)
)项目负责人(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
;
(7 7)
)专职安全员(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专职安全员)
;
(8 8 )拟委托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证书、资料 ;
(9 9 )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 师或临时建造师证书或二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取自库内上传件);
( 10 )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 B 类)(取自库内上传件), 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
( 11 )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 C 类)(取自库内上传件), 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
( 12 )用于资格审查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具体格式由投 标人自定);
( 13 )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投标人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诚信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企业库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投标报名时间,诚信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诚信档案办理详见《施工企业办事指引》
sdf.lkj // sdf.lkj gzcc.gov.cn/gzcc/jszxbszy/201808/1f4f5b0b9b4146f4b6f7b5ab7bded530.shtml )
( 14 )
列明主办单位的联合体工作协议(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需递交,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主办方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 15)
)
投标人具有在广州地区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机械设备的证明文件(提供沥青摊铺机自有
发票或权属证明及设备现场全貌彩照(彩照须能反映其规格型号))。(含有市政道路面层沥青摊铺且沥青摊铺占预计发包价 50% 或以上的大、中修市政公用工程需提供该项内容的证明文件)。
条款号:
11.2. 4
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投标人 在广州市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机械设备(附:机械设备为自有或租赁的说明;及承诺机械设备如属于租赁的,其租赁是不属于重复租赁)。
条款号:
11.2. 5
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条款号:
19.5
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如技术标和经济标先后分别开启,
交易平台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分别开启技术标和经济标。
条款号:
19. . 6
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在规定的时间内,项目负责人须到自助签到。按照交 易平台有关项目负责人自助签到流程进行操作。项目负责人凡未凭身份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签到的,该投标文件将不能参与资格审查和评标(选择性条款)。
条款号:3 3 1.1
修改类型:增加
现文:
中标人代缴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其费用包含在中标人报价中,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中标人开具增值税发票。
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
(一)总则 1 1 、定义
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
(1)“招标人”(即发包人)、“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或称“项目代建单位”)、“招标代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均已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
(2)“投标人”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
(3)“承包人”指其投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其签订承包合同的当事人。
(4)“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代理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文件。
(5)“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6)“书面形式”指打字或印刷的文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2 2 、招标说明
2.1 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2.2 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承包方式、质量标准、招标范围、工期要求等均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
2.3 设计说明:详见招标图纸。
2.4 工程施工特点:详见招标图纸。
3 3 .资金来源
3.1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9 项 4 4 .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4.1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5 5 .踏勘现场
5.1 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5 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
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6 6 .投标费用
6.1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自身因投标文件编制、递交及其他参加本招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7. 招标文件的组成
7.1 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本须知第 8 条发出的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按本须知第 9 条发出的澄清或修改: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另册)
第六章
图纸及勘察资料(另册)
第七章
招标工程量清单(另册)
第八章
最高投标限价 7.2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按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
7.3 投标人一旦中标,招标文件的内容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均有约束力。
8 8 .招标答疑
8.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中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形式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6项。
8.2 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 “项目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8.3 答疑会会议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
8.4 若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以答疑会议纪要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的文件为准。
9.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9.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项目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上网发布时间作为送达时间。
9.3 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9.4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的文件为准。
9.5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中予以明确。若澄清或修改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投标时间不延长。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0.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 投标文件由技术部分(含资格审查文件)和经济部分二部分投标文件组成 。
11.2 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2.1 技术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 11.2.2 资格审查文件:
(1)投标人声明(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 (3)企业营业执照(取自库内上传件); (4)企业资质证书(取自库内上传件); (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自库内上传件); (6)项目负责人(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 (7)专职安全员(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专职安全员); (8)拟委托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证书、资料; (9)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证书或二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取自库内上传件);
(10)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 类)(取自库内上传件),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11)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 类)(取自库内上传件),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12)用于资格审查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具体格式由投标人自定); (13)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投标人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诚信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企业库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投标报名时间,诚信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诚信档案办理详见《施工企业办事指引》 sdf.lkj//sdf.lkjgzcc.gov.cn/gzcc/jszxbszy/201808/1f4f5b0b9b4146f4b6f7b5ab7bded530.shtml)
(14)列明主办单位的联合体工作协议(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需递交,投标人拟任本
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主办方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15)投标人具有在广州地区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机械设备的证明文件(提供沥青摊铺机自有发票或权属证明及设备现场全貌彩照(彩照须能反映其规格型号))。(含有市政道路面层沥青摊铺且沥青摊铺占预计发包价 50%或以上的大、中修市政公用工程需提供该项内容的证明文件)。
11.2.3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1)投标人应列出该项目工程的施工组织机构构成和画出机构框架图及其负责人; (2)投标人应详细列出该施工组织机构中主要成员的名单、简历资料、职务职称和在本项目中拟担任的职务等资料,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其他辅助说明资料。
11.2.4 投标人在广州市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机械设备(附:机械设备为自有或租赁的说明;及承诺机械设备如属于租赁的,其租赁是不属于重复租赁)。
11.2.5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1.2.6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11.3 经济部分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3.1 经济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
11.3.2 投标总价。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工程量清单的组成、格式、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和工程量计算规则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投标报价由投标人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设计文件、企业定额、施工现场情况和投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结合企业成本、市场价格以及招标文件中载明的风险内容和范围等编制。其中包括如下:
(1)投标总价封面、扉页; (2)总说明 (3)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 (4)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5)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6)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 (7)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8)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9)综合单价分析表; (10)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11)暂列金额明细表; (12)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明细表; (13)专业工程暂估价明细表; (14)计日工表; (15)总承包服务计价表; (16)规费和税金项目计价表;
(17)人工、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 11.3.3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11.3.4 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警戒价的,投标人还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
12 .投标文件格式
12.1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 11 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2.2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手签后扫描上传。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12.3 投标文件应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编制,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如不按上述要求编制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的,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3 .投标报价及造价承包和变更结算方式
13.1 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2 项所规定的方式。投标报价(含单价及总价)精确到“分”。
13.2 招标人按照招标图纸制定招标工程量清单,该清单载于本招标文件第七章中,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报单
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其他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之中,在实施后,此项目不得重新组价予以调整,招标人将不予支付。
13.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8 项的工期要求,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的建设地点,完成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的招标范围内已由招标人制定的工程量清单列明工作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作的成本、利润、税金、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计算。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中有关规费、暂列金额、暂估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等非竞争性项目明列了单价或合价的金额的,投标人应按照明列的单价或合价的金额报价,未按照规定金额报价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13.4 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所报出的综合单价,在工程结算时将不得变更,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在人工、材料、设备或机械台班市场价格发生异常变动情况时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因应计算的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偏差或因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的工程量偏差,引起相关措施项目相应发生变化时,按系数或单一总价方式计价的措施项目费,工程量增加的措施项目费调增,工程量减少的措施项目费调减。
13.5 工程项目实施期间和结算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漏列而由监理单位和招标人现场签证确认的工程项目、原设计没有而由招标人批准设计变更产生的工程项目,视为新增项目,按以下顺序确定价格:
13.5.1 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相同项目的适用综合单价,则沿用; 13.5.2 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则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对相应子目、消耗量、单价等进行调整换算,原管理费、利润水平不变。如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有两个以上,则由招标人按消耗量最少、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最低的优先顺序选择类似项目综合单价进行换算。如换算时出现类似项目中没有的材料单价,按广州市造价管理站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计算,《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没有的材料单价,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依法确定计价方式。
13.5.3 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项目或类似项目的,如可套取相关定额,则以相关定额为基数下浮计算单价,下浮率为中标价相对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下浮率(下浮率=(最高投标限价-中标价)/ 最高投标限价)。
13.5.4 如相关定额没有相应子目的,其计价方式由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第三章中另行规定。未规定的,中标后双方协商约定。
13.6 暂列金额、暂估价 13.6.1 暂列金额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等费用。
暂估价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13.6.2 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的,应由招标人同中标人联合招标,确定承包人和承包价格。
13.6.3 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未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但适用政府采购规定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规定确定承包人和承包价格。
13.6.4 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未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也不适用政府采购规定,承包人有法定的承包资格的,由承包人承包,承包人无法定的承包资格但有法定的分包权的,由承包人分包,招标人同承包人结算的价格按本投标须知 13.5 款规定确定。
13.6.5 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未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也不适用政府采购规定,承包人既无法定的承包资格又无法定的分包权的,由招标人另行发包。
13.6.6 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由其他承包人承包的,纳入本项目承包人的管理和协调范围,由其他承包人向本项目承包人承担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责任,本项目承包人向招标人承担责任。投标人应当充分考虑此项管理和协调所发生的费用,并将其纳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适当项目报价中。招标人将视为此项管理和协调所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其它有价款的竞争性报价内,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
13.7 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3.8 属于承包人自行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提出材料、设备的技术标准或者质量要求,或者提出不少于 3 个同等档次品牌或分包商供投标人报价时选择,凡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提出参考品牌的,必须在参考品牌后面加上“或相当于”字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明确所选用主要材料、设备的品牌、厂家以及质量等级,并且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13.9 招标人与中标人应本着实事求是、风险共担的原则,充分考虑施工合同履行期间人工、建筑材料、机械设备价格因素的影响。对于各类钢筋、混凝土等主要材料以及人工、机械设备等,应结合合同工期、各价格因素对工程总造价的影响等,合理约定调价机制。调价机制应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内容包括调价范围(含材料、机械的具体名称、工种等)、价格变动时限、幅度以及相应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14 .投标货币
14.1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5 .投标有效期 15.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3 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5.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影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 16 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不予退还的规定仍然适用。
16 .投标保证金
16.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4 项所述金额和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必须由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16.2 招标人可委托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具体实施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工作。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投标保证金的相关事宜,请自行咨询
交易平台。
16.3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代收投标保证金的,其缴纳情况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数据库记录的信息为准。
16.4 开标时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6.5 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尽快退还,最迟不超过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
16.6 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订立之日起五日内予以退还。
16.7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6.7.1 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16.7.2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16.7.3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16.7.4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17 .投标文件的签署
17.1 投标人应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手签后扫描上传。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8 .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 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含备用光盘)必须进行加密。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18.2 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19 .投标文件的递交和接收
19.1 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19.2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19.3 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19.4 投标截止前,招标人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向招标投标监
督机构投诉。
19.5 如技术标和经济标先后分别开启,
交易平台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分别开启技术标和经济标。
19.6 在规定的时间内,项目负责人须到自助签到。按照交易平台有关项目负责人自助签到流程进行操作。项目负责人凡未凭身份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签到的,该投标文件将不能参与资格审查和评标(选择性条款)。
20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 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7 项所述的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20.2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 9 条规定以招标文件修改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0.3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 3 家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当 N 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若有效投标人不足 N+2 家,则重新组织招标)。
21 .迟交的投标文件
21.1 本须知前附表第 17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22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2.1 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22.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在交易平台发出修改或撤回通知,并按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22.3 修改后再次递交的,按 19 点的规定执行。
22.4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
(五)开标、评标、定标及合同签定 23 、开标。
详见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24 .评标过程的保密
24.1 开标后,直至中标公示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4.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不公正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5 .投标文件的澄清,计算错误的修正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26 .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27 .中标通知书
27.1 招标人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三天。
27.2 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后,向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出中标通知书。
27.3 中标人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24 小时之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招标人,确认收到。
27.4 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报价清单、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开。
28 .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28.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定和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8.2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后,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招标人将解除中标通知书,原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原中标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8.3 非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使用的银行名称及帐号至完成竣工结算不得变更,否则招标人有权停止工程款项的拔付及至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28.4 招标人支付工程款时,中标人应提供工程所在地发票。
29 .履约担保
29.1 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 5 15 日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20 项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如果中标人的履约担保是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则该银行保函应由在中国注册且营业地点在广州行政辖区内的银行开具。
29.2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5 日后,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招标人将解除中标通知书,原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原中标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30 .合同生效
30.1 在合同双方全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分别加盖双方单位的公章后,合同正式生效。
31 .其它费用
31.1 中标人代缴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其费用包含在中标人报价中,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中标人开具增值税发票。
32 .腐败与欺诈行为
在招标和合同实施期间,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和承包人遵守最高的道德标准。
32.1 对本条款的规定,特定义如下词汇:
1)、“腐败行为”是指在招标或合同执行期间,通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要任何有价值的东西,从而影响招标人有关人员工作的行为; 2)、“欺诈行为”是指通过提供伪证影响招标或合同执行,从而损害招标人利益的行为;也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或之后),人为地使招标过程失去竞争性,从而使招标人无法从公开的自由竞争中获得利益的行为。
32.2 如果投标人被认定在本招标的竞争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则会被取消投标资格。
32.3 投标人如在本项目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的,中标无效,行政监督部门将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政处罚并通报。该投标人将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并限制其参与招标人后续项目的投标。
33. 投标人信誉的要求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限制其投标(需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评定方法)
(1)被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2)被发改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联合惩戒失信黑名单。
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一、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
声明:本用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使用 GZZB2018- -3 3 招标文件范本的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 文不再有效。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 开标、评标及定标 办法 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网址:sdf.lkj // sdf.lkj gzcc.gov.cn/ )下载 GZZB2018- -3 3 范本查阅。
条款号:可选办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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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可选办法一(适合综合评分法一,技术标与经济标先后分别开启)
条款号:可选办法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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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可选办法二(适合综合评分法一,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条款号 :可选办法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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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可选办法三
条款号:可选办法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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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可选办法四(适合综合评分法二,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条款号:可选办法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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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可选办法五(适合综合评分法三,技术标与经济标先后分别开启)
条款号:可选办法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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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可选办法七(适合综合评分法四,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条款号:可选办法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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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可选 办法八(适合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条款号:
41.2.1
修改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