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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鹿玩具有限公司招文案

    时间:2021-01-10 03:02:08 来源:小苹果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小苹果范文网手机站

    宁波怡人玩具有限公司

    年增产100万套儿童益智木制玩具生产线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前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及污染源分析

    项目名称:年增产100万套儿童益智木制玩具生产线技改项目 项目性质:技改

    建设单位:宁波怡人玩具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北仑区南海路9-27号

    项目概况:宁波怡人玩具有限公司拟投资900万元,利用已有厂房,实施“年增产100万套儿童益智木制玩具生产线技改项目”,建成投产后可年增产100万套儿童益智木制玩具。

    二、本项目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

    本项目在已建厂房内实施,故无施工期环境污染。

    2、营运期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污染主要为粉尘和有机溶剂挥发废气;
    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噪声源主要为各类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固废主要为木制边角料及废木屑、漆渣、废油漆桶、废油墨桶、污泥和生活垃圾。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析

    1、施工期

    本项目在已建厂房内实施,故无施工期环境污染。

    2、营运期 1)废气 (1)粉尘

    根据工程分析,粉尘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拟在木工加工及线锯工位上方及侧边设置抽吸装置,将粉尘收集后汇总至布袋除尘装置内处理,最终于20m高的排气筒排放。经预测分析,粉尘污染物颗粒物有组织排放及无组织排放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有机溶剂挥发废气

    根据工程分析,有机溶剂挥发废气主要来自上色及印刷工序,其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拟设置2套收集装置,将上述废气在各工位上分别收集后汇总至1套水喷淋废气处理装置内处理,最终于1根20m高的排气筒排放。经预测分析,有机溶剂挥发废气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及

    1 无组织排放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1)生产废水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有水帘除漆雾废水和水喷淋废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站(采用 “Fenton氧化+生化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最终经岩东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海(待岩东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完成后,污水排放执行一级A标准),对纳污海域环境影响较小。

    (2)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等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最终经岩东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海(待岩东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完成后,污水排放执行一级A标准),对纳污海域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类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类比可知,其噪声源强约70~95dBA。为确保厂界噪声的达标排放,企业拟采取以下降噪措施:

    (1)选购低噪声、低振动的先进生产设备,从源头降低噪声源强;

    (2)车间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置于厂房中部;

    (3)水泵、风机底部设减振基础,风管进出口采用软接头,并加装消音器;

    (4)加强设备维护,保持其良好的运行效果。

    通过上述措施,可确保项目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木制边角料及废木屑、漆渣、废油漆桶、废油墨桶、污泥和生活垃圾,其中木制边角料及废木屑来自木工加工及线锯工序,属于一般性工业固体废物,拟经收集后统一外售,资源化利用;
    漆渣、废油漆桶、废油墨桶、污泥均属于危险废物,拟经分类收集、避雨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暂存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采用上述措施进行治理,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相关环保审批要求,如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三同时”,其对环境的影响可控制在允许的范围内,在环保方面可行。

    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

    NingboPortCompanyLimited

    (宁波市北仑区明州路301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发行人网站(www.nbport.com.cn)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1.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报国务院同意,本公司设立未满三年即可申请在境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2.本公司的A股和H股发行方案已经公司于2009年8月21日召开的200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0年8月20日召开的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上述发行方案的有效期延长至2011年8月20日。H股发行计划在A股发行并上市后择机实施。本公司不能保证H股发行必然发生,H股发行能否成功受到境内外监管机构的审批、市场走势、投资者的信心、A股发行价格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同时,如果H股发行成功,可能摊薄本公司的每股收益。如果H股发行未能在2011年8月20日前完成,本公司需就H股发行事宜另行提交股东大会予以审议。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该等影响。

    3.本公司拟公开发行的H股发行价格应不低于A股发行价格,最终发行价格将在考虑国内外投资者利益的情况下,根据发行时国内A股市场和国际资本市场情况,按照本公司所处行业的一般估值水平以及市场认购情况确定。

    4.根据本公司与宁波港集团签署的《重组协议》的约定以及本公司200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和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决议,本公司本次发行前特别股息和滚存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宁波港集团投入本公司的资产,自本公司设立的资产评估基准日2007年6月30日(不含当日)至本公司设立日2008年3月31日(含当日)期间因实现盈利或其他资本公积变化而引起的净资产增加归宁波港集团享有,并以特别股息的形式向宁波港集团派发。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上述特别股息为1,313,108千元,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特别股息已由本公司向宁波港集团支付完毕。

    (2)本公司自设立次日(2008年4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产生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由本公司八家发起人股东按各自所持本公司股份的比例享有。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本公司在该期间内产生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共计2,267,908千元。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已由本公司向各股东支付完毕。

    (3)本公司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期间产生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共计767,304千元,其中650,000千元由本公司八家发起人股东按各自所持本公司股份的比例享有,剩余的117,304千元由A股发行后的本公司新老股东共享。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650,000千元已由本公司向各股东支付完毕。

    (4)本公司自2010年7月1日至本次发行并上市日期间产生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由A股发行后的本公司新老股东共享。

    5.本公司设立时,中企华资产评估以2007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宁波港集团投入本公司的资产及相关负债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宁波港集团投入本公司的净资产评估值为14,121,424千元,其中评估增值7,379,176千元,增值率109.45%。评估增值主要为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增值6,064,206千元和宁波港集团本部投入土地使用权评估增值1,616,189千元。上述评估结果已经宁波市国资委确认,本公司也已在母公司层面按照上述评估的结果建账。

    对于本公司所属企业中原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集体企业本次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的,编制财务报表时,在净资产原账面价值的基础上按照评估结果对净资产的影响调整了公司制企业成立日及以后期间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并且将进行上述调整以后的净资产作为持续核算的结果并入本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
    对于本公司下属企业中在评估基准日之前已经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的,本次不再按照评估结果调整其个别财务报表,并以该等子公司原账面价值作为计量基础反映在本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因此,本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母公司层面确认的部分评估增值应予以转回,冲减了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增值部分以及土地使用权等资产的评估增值部分,并相应调减了资本公积。

    6.本公司部分业务在下属子公司运营,根据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本公司在编制母公司报表时,对下属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在母公司层面,只有下属子公司宣告分配股利或利润时,才确认为投资收益。因此,合并财务报表的盈利指标更能反映本公司的盈利能力,而母公司报表中的净利润及可供分配的利润会对本公司的利润分配能力(包括现金支付能力)产生影响。

    如果下属子公司未能在本公司资产负债表日之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将导致母公司报表和合并报表的盈利指标(例如净利润)存在一定差异。

    7.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的有关规定,经宁波市国资委以《关于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A股首发上市10%国有股划转全国社保基金会有关问题的批复》(甬国资产[2009]46号)核准,在本次发行并上市时,本公司国有股股东宁波港集团、中信港投、宁波宁兴、宁波交投、宁波开投、宁波城投和舟山港务将履行国有股减持义务,在本公司实际发行A股数量达到本次发行的上限250,000万股时,上述股东分别将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37,843,552股、4,756,871股、2,642,706股、2,642,706股、792,812股、792,812股和528,541股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若本公司实际发行A股数量低于本次发行的上限,则上述股东将按照各自持股比例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本公司股份,直至划转数量之和达到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的10%。

    8.本公司设立前,由于港口管理体制等历史原因,宁波港集团的12家子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由宁波港集团汇总缴纳。本公司设立后,上述12家子公司的股权变更至本公司名下,其中宁波港强实业有限公司等7家子公司自本公司设立起即自行向所属税务征管部门缴纳企业所得税,宁波港北仑第二集装箱有限公司等5家子公司已于本公司设立后实施了子改分方案,并于2008年12月前全部完成了税务清算和注销手续。

    就上述事项,宁波港集团已向本公司出具承诺函,承诺如因前述汇总纳税行为产生的相关责任由宁波港集团承担。

    9.本公司的少数重要客户有实力建设自有港口或码头,货主自有码头的建设,有可能导致本公司货源的流失和影响本公司货源的增量。如本公司的重要客户在未来继续自行建造码头,将有可能对本公司的业务产生不利影响。具体情况请参见”第四节 风险因素,

    二、经营风险,

    (一)大客户流失的风险”。

    10.宁波港集团就其出资设立本公司时投入本公司的净资产的评估增值部分,已向相关有权部门申请批准其免于缴纳企业所得税,并同时申请批准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和控股的子公司按照评估后的资产价值在企业所得税前计提折旧或摊销。上述申请事项已获国务院原则同意,并已于2009年12月15日,经宁波市人民政府以《关于宁波港集团有限公司整体重组改制上市过程中涉及资产评估增值相关的所得税优惠事项的请示》(甬政[2009]114号),向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正式递交了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申请。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相关审批工作正在推进中。

    根据相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和《重组协议》的约定,上述宁波港集团出资设立本公司时投入本公司的净资产的评估增值部分的纳税义务人为宁波港集团,不会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影响;
    本公司已按照相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进行了相应的账务处理和税务核算,上述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和控股的子公司按照评估后的资产价值在企业所得税前计提折旧或摊销的申请若无法获得批复,不会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影响。宁波港集团也已就上述事项向本公司承诺:宁波港集团将根据相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和《重组协议》的约定,全部承担并及时缴纳与上述资产评估增值相关的税收费用;
    如因此导致本公司产生任何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基于有权主管机关的行政处罚或生效判决或司法裁决而产生的任何经济损失,宁波港集团将于该等经济损失产生之日起15日内以现金形式向宁波港股份进行全额补偿。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资料

    二、历史沿革及重组改制情况

    (一)设立方式

    本公司是经宁波市国资委批准,由宁波港集团联合招商局码头(宁波)、中信港投、宁波宁兴、宁波交投、宁波开投、宁波城投和舟山港务等7家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3月24日,商务部向本公司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资审A字[2008]0051号)。2008年3月31日,宁波市工商局向本公司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0200400022586)。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本公司的主发起人宁波港集团将其主营业务(包括:码头、仓储、轮驳、外理、专用铁路、信通和教培等港口业务)以及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直接服务业务相关的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含土地使用权)及下属公司股权等资产及负债作为出资投入本公司。经评估并经宁波市国资委确认,宁波港集团作为出资投入本公司的资产以2007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进行评估的净值为1,412,142.39万元。本公司其他7家发起人招商局码头(宁波)、中信港投、宁波宁兴、宁波交投、宁波开投、宁波城投和舟山港务各以货币84,728.54万元(以等值的欧元计算)、28,242.85万元、15,690.47万元、15,690.47万元、4,707.14万元、4,707.14万元和3,138.10万元作为对本公司的出资。

    三、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

    本公司发行前总股本为1,080,000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250,000万股A股,以发行250,000万股计算,本次发行前后本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SS是State-own Shareholder的缩写,表示国有股股东。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的有关规定,经宁波市国资委以《关于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A股首发上市10%国有股划转全国社保基金会有关问题的批复》(甬国资产[2009]46号),在本次发行并上市时,本公司国有股股东宁波港集团、中信港投、宁波宁兴、宁波交投、宁波开投、宁波城投和舟山港务将履行国有股减持义务,在本公司实际发行A股数量达到本次发行的上限25亿股时,上述股东分别将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37,843,552股、4,756,871股、2,642,706股、2,642,706股、792,812股、792,812股和528,541股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若本公司实际新发行A股数量低于本次发行的上限,则上述股东将按照各自持股比例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本公司股份,直至划转数量之和达到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的10%。

    (二)本次发行前各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宁波港集团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股东招商局码头(宁波)、中信港投、宁波宁兴、宁波交投、宁波开投、宁波城投和舟山港务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的有关规定,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时,由本公司国有股股东(除招商局码头(宁波)以外的其他股东均为国有股股东)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本公司国有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继承原国有股东的禁售期义务。

    如果本公司 H 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上市,若上述股东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获得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批准后转为H股,则该部分股权的转让不受上述时间限制;
    同时,如果因发行H股导致上述股东按有关规定进行国有股减持,则该部分减持的国有股不受上述时间限制。

    四、主营业务

    (一)本公司主营业务概况

    本公司主要从事以下业务:集装箱装卸及相关业务;
    铁矿石装卸及相关业务;
    原油装卸及相关业务;
    其他货物装卸及相关业务;
    综合物流及其他业务(“无水港”、水上运输、陆路运输、拖轮、理货、船舶和货物运输代理以及房地产开发)。

    1.集装箱装卸及相关业务

    本公司的集装箱装卸服务面向集装箱货主和从事集装箱货物进出口运输的船务公司。本公司的集装箱装卸及相关业务包括集装箱装船、卸船、堆存、装车、卸车、装箱、拆箱、修箱、冷藏保温以及相关配套服务。

    2.铁矿石装卸及相关业务

    本公司为国内大型钢铁厂、从事铁矿业贸易的货主及船公司提供进口铁矿石的中转装卸和储存服务。本公司的铁矿石装卸及相关业务包括铁矿石的卸船、装船、堆存和其他配套服务。

    3.原油装卸及相关业务

    本公司为从事原油进口业务的原油货主及船务公司提供进口原油的装卸服务,其后,原油通过水路出运或管道输送的方式被运至目的地。本公司的原油装卸及相关业务包括原油装载上船、原油卸载下船和配套服务。

    4.其他货物装卸及相关业务

    本公司开展的其他货物装卸及相关业务主要包括煤炭、液体化工产品和杂货等。本公司向货主和从事煤炭运输的船公司提供煤炭装卸服务。本公司的煤炭装卸及相关业务包括煤炭的卸船、装船、堆存和其他配套服务。本公司向液体化工产品货主以及从事液体化工产品进口的船公司提供液体化工产品装卸服务。本公司的液体化工产品装卸及相关业务包括液体化工产品装载上船、卸载下船和配套服务。

    5.综合物流及其他业务

    本公司开展的综合物流及其他港口相关业务主要包括“无水港”、水上运输、陆路运输、拖轮、理货、船舶和货物运输代理以及房地产开发。

    (二)行业竞争情况和本公司的竞争地位

    从沿海港口的重要性划分,我国港口行业已经形成主枢纽港、重要港口和一般港口三个层次,以主枢纽港为中心的区域集中化趋势明显,主枢纽港对周边经济的带动和辐射作用日趋明显,在与周边港口竞争中综合优势突出。我国沿海的五个港口群中,由于港口发展与腹地经济联系紧密,因此港口群内的港口间竞争相对激烈。

    从不同货种来看,集装箱运输的竞争主要体现在港口的集疏运条件、港口设施、港口及口岸服务、航班密度、航线覆盖范围等。由于集装箱运输具有货物价值高、时效要求紧等特点,加之国际班轮为追求规模效应和提升运输经济性,在同一经济区域内一般只选择一个港口作为该区域的干线港,因此集装箱业务在相邻港口间的竞争较为激烈。而大宗散货如铁矿石、原油和煤炭等由于低货值和低时效要求的特点,全程运输的经济性将是货主最关注的焦点,由于运程远、运量大,中转港的选择相对比较分散,因此对大宗散货而言,竞争港口的分布面将会更广。

    从市场的角度看,我国港口企业的竞争主要反映在经济腹地上,根据港口规模、货种结构、辐射范围等因素,同层次港口企业间竞争度较大,不同层次港口企业间的竞争度较小。另外,我国港口体制改革已基本完成,港口政企职能分离后,国家也逐步放宽了对港口装卸费率的管制,尤其是对多元投资主体的港口企业,价格竞争将进一步加剧。

    (三)本公司的竞争优势

    本公司的竞争优势主要表现在:宁波港口是本公司的主要运营基地,具有良好的区位优势和优良的港口自然条件;
    长江经济带为本公司提供了庞大的客户群和充裕的货源基础,纵深发展的长江流域,为本公司提供了巨大的发展潜力;
    国家推进发展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浙江省实施“港航强省”战略以及宁波市确立建设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目标,为本公司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强大政策支持;
    本公司是全国最大的码头运营商之一,拥有完备的综合货物处理体系,港口货物吞吐量和集装箱处理量位居国内市场前列;
    本公司建立的以宁波港口为基础,与支线港、“无水港”紧密衔接、有效配套的多层次港口网络体系,对经济腹地和货源有较大的辐射力和控制力;
    本公司所在地区拥有健全和完备的交通运输体系,高速公路、铁路直达港区,能为客户提供快速、高效、多元的优质运输服务;
    宁波港口及本公司所创建的优秀品牌、先进的服务理念、良好的企业文化和高效的运作模式,是本公司的内在优势;
    经验丰富、成熟且强有力的管理团队,为本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五、与本公司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主要土地使用权和房屋

    截至2010年6月30日,本公司占有、使用的土地共164宗,总面积为13,919,695.56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

    (1)通过出让方式获得使用权并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土地

    ①本公司以出让方式已获得使用权的土地为162宗,面积合计为13,810,631.53平方米,约占本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总面积的99.22%。该等土地的使用权系本公司或子公司通过出让方式获得且均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

    ②上述162宗土地中,161宗的证载主体均与该等土地使用权拥有者名称一致,仅其中1宗因子改分的原因,尚在办理由本公司原子公司变更至本公司名下的更名手续。本公司律师海问认为,本公司办理该宗土地的更名手续和证载使用权人名称变更手续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2)尚待办理或完成出让手续的土地

    本公司尚待办理或完成出让手续后获取《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土地为2宗,面积合计为109,064.03平方米,占本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总面积的0.78%。

    ①上述2宗土地中,本公司尚待完成出让手续的土地为1宗,面积合计为102,144.00平方米。本公司已就该等土地使用权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依约缴纳相应的土地出让金。本公司律师海问认为,上述1宗土地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②上述2宗土地中,本公司尚待办理出让手续的土地为1宗,面积为6,920.03平方米。对于该宗尚待办理出让手续的土地,在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缴纳土地出让金并取得相应《国有土地使用证》后,本公司始对于该宗土地拥有合法的使用权。本公司律师海问认为,该宗土地使用权不存在会对本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的权属争议或纠纷,其面积占本公司使用的土地总面积比例很小,不会对本次发行以及本公司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3)设置抵押的土地使用权

    本公司已以出让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前述162宗土地中,有9宗设置了抵押,面积合计为1,550,551.30平方米,占本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总面积的11.14%。对于设置了抵押的土地使用权,本公司对该等土地使用权具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经抵押权人同意后方能转让、抵押或以其他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方式处分该等土地使用权。

    2.本公司租赁使用的土地使用权

    截至2010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向第三方租赁使用土地的情形。

    3.本公司自有的房屋

    截至2010年6月30日,本公司占有、使用的房屋共计783处,总面积为632,230.43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

    (1)已合法取得权属证明的房屋

    ①本公司拥有的位于前述以出让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且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为545处,面积合计为511,848.92平方米,占本公司拥有的房屋总面积的80.96%。

    ②上述545处房屋中,有13处房屋待由本公司子公司更名至本公司名下或需办理证载权利人的名称变更手续,该等房屋的面积合计为3,972.72平方米,占本公司拥有的房屋总面积的0.62%。本公司律师海问认为,办理该等房屋的更名手续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2)尚未取得权属证明的房屋

    本公司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为238处,面积合计为120,381.51平方米,占本公司拥有的房屋总面积的19.04%,相关房屋的情况如下:

    ①拟拆除及报废的房屋。本公司拟拆除或报废61处已届使用年限的房屋,该等房屋由本公司的分公司占有、使用,面积合计为6,426.93平方米,占本公司房屋总面积的1.02%。截至2010年6月30日,本公司已对该等房屋进行相关账务处理。本公司律师海问认为,该等拟拆除及报废房屋不存在权属争议或纠纷,且其面积占本公司拥有的房屋总面积比例很小,不会对本次发行以及本公司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②本公司另有177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面积合计为113,954.58平方米,占本公司房屋总面积的18.02%。对于该等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本公司在取得该等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后,始合法享有其所有权。本公司律师海问认为,上述177处房屋不存在会对本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的权属争议或纠纷,且该等房屋的面积占本公司使用房屋总面积的比例较小,不会对本次发行以及本公司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相关房屋的情况如下:

    A、已以出让方式取得相关房屋所在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但因未办理申领《房屋所有权证》所需立项、建设规划、竣工验收等相关文件(因本公司控股股东宁波港集团及其前身宁波港务局政企合一的历史原因,部分房屋于建设当时的审批权限归属于宁波港集团及其前身宁波港务局,因而未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办理该等文件),故没有取得房屋权属证书。该等房屋共计81处,面积合计为17,659.31平方米。

    B、因尚未以出让方式取得相关房屋所在宗地《国有土地使用证》,且未办理申领《房屋所有权证》所需立项、建设规划、竣工验收等相关文件,故没有取得房屋权属证书。该等房屋共计23处,面积合计为10,150.00平方米。

    C、因市政规划将予以拆迁的房屋。因本公司未办理申领《房屋所有权证》所需立项、建设规划、竣工验收等相关文件,且因目前宁波市政规划将予以拆迁,该等房屋没有申领权属证书,根据宁波市政规划也没有必要再取得房屋权属证书。该等房屋共计8处,面积合计为467.34平方米。

    D、实际为构筑物或临时性建筑的房屋。鉴于该等房屋实际为构筑物或临时性建筑,因而没有必要取得房屋权属证书。该等房屋共计11处,面积合计为5,324.96平方米。

    E、本公司建于沿海岸线的码头用房。鉴于该等房屋建于岸线上,而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相关主管机关不会就岸线的使用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因此本公司没有取得该等房屋的权属证书。该等房屋共计9处,面积合计为1,797.64平方米。

    F、21处房屋(面积合计为62,305.84平方米)为本公司自建并占有、使用的房屋,本公司已办理该等房屋的立项文件,尚待办理完善该等房屋的相关建设规划和/或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本公司律师海问认为,本公司于办理完成相关建设规划和/或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后,就上述21处房屋办理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G、20处房屋(面积合计为12,578.17平方米)为本公司及子公司自建并占有、使用的房屋,因尚未办理申领《房屋所有权证》所需的立项、建设规划、竣工验收等相关文件,本公司及子公司未取得该等自建房屋的权属证书。本公司律师海问认为,本公司办理申领《房屋所有权证》所需的立项、建设规划、竣工验收等相关文件后,本公司办理取得该20处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H、2处房屋(面积合计为3,624.02平方米)为本公司新收购子公司嘉兴市富春港务有限公司和宁波港建混凝土有限公司分别自建并占有、使用的房屋,嘉兴市富春港务有限公司和宁波港建混凝土有限公司已办理该等房屋的立项、规划等文件,尚待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本公司律师海问认为,嘉兴市富春港务有限公司和宁波港建混凝土有限公司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办理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后,就上述2处房屋办理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I、2处房屋(面积合计为47.30平方米)为本公司子公司万方(太仓)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从房产开发商处购买的汽车库,尚需房产开发商配合办理权属证书。本公司律师海问认为,万方(太仓)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办理取得该2处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3)设置抵押的房屋

    截至2010年6月30日,本公司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前述543处房屋中有8处房屋设定了抵押,面积合计为26,564.69平方米,占本公司拥有的房屋总面积的4.20%。对于该等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设置抵押的房屋,本公司拥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经抵押权人同意后,方能自由转让、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该等房屋。

    4.本公司租赁的房屋

    (1)截至2010年6月30日,本公司租赁使用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为7处,面积合计为1,753.67平方米。本公司租赁使用该等房屋的行为合法有效,出租方依法有权将该等房屋出租给本公司。该等房屋的房屋租赁协议的形式和内容均符合中国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要求,合法有效,对协议各方具有约束力。

    (2)截至2010年6月30日,本公司租赁使用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为3处,面积合计为1,091.07平方米。本公司租赁使用该等房屋,待取得相关《房屋所有权证》后,始为合法租赁。鉴于该等房屋均系办公用房,且面积占本公司使用房屋总面积的比例较小,不会对本次发行以及本公司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商标

    1.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持有在香港注册的商标3项,该等商标均已取得香港知识产权署商标注册处出具的注册证明书。

    2.本公司设立后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办理了55项商标的申请手续,并于2008年5月5日获得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发的该55项商标的《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其中,本公司已取得其中20项的《商标注册证》。

    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1.本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关系

    本公司主营业务是为客户提供港口及港口相关服务,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宁波港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主要从事股权管理、港口铁路施工、环境监测工作和物业管理等业务,其拥有的资产和业务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2.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

    为避免未来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本公司与宁波港集团于2008年4月1日签订了《避免同业竞争协议》,根据该协议的约定,宁波港集团确认其本身及其附属企业、参股企业目前均没有以任何形式从事或参与对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目前宁波港集团的保留业务并未与本公司之间存在同业竞争,并且通过《重组协议》、《避免同业竞争协议》的安排,能够有效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同业竞争。

    (二)关联交易

    1.最近三年及一期经常性关联交易单位:千元

    注:经常性关联交易支出不包含向宁波实华原油码头有限公司支付原油中转分成,该部分业务属于代收代付;
    亦不包括支付的关键管理人员薪酬,该部分成本属于期间费用。均不影响营业收入及成本。

    2.本公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本公司自设立以来,与控股股东宁波港集团已/将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为共同发起设立财务公司和通过财务公司向其提供经常性金融服务。除此之外,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除上述与控股股东宁波港集团共同发起设立财务公司外,本公司自设立以来已/将发生的其他主要关联交易为从关联方采购物资、接受其提供的装卸服务、向其出租及出售码头资产、向其提供委托贷款、向其提供经常性金融服务等。

    关于上述已/将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参照执行了《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于部分交易标的达到本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权限,但在发生时未经本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本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均进行了事后追认。

    对于未达到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的关联交易,本公司依据《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相关规定履行了审批手续。

    独立董事意见:以上关联交易内容客观,符合商业惯例,交易定价遵循市场规律且符合价格公允原则,操作程序及环节规范,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在公司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七、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八、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是宁波港集团,其前身为宁波港务管理局,成立于1979年,直属交通运输部;
    1987年更名为宁波港务局;
    2004年3月17日,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成立宁波港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甬政发[2004]23号),以宁波港务局的全部资产和企业为主体组建宁波港集团,公司类型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2004年4月6日,宁波市工商局向宁波港集团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02001002758),宁波港集团依法成立。宁波港集团目前的注册资本为6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李令红。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宁波市国资委。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股权关系如下:

    九、本公司的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千元

    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千元

    2.合并利润表

    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

    单位:千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千元

    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补充材料

    单位:千元

    (二)非经常性损益表

    单位:千元

    (三)主要财务指标

    注:上述财务指标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数据为基础计算。

    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4.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除外)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除外)/净资产

    5.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其中,2010年1-6月的应收账款周转率=2*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6.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其中,2010年1-6月的存货周转率=2*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7.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投资性房地产折旧+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

    8.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利息支出

    9.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10.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注:本公司于2008年3月31日成立,2008年度的每股收益是假设本公司于2008年1月1日已发行108亿股普通股的基础上计算得出。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财务状况分析

    2010年6月30日、2009年12月31日及2008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资产、负债构成未发生重大变化。

    2010年6月30日、2009年12月31日及2008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总资产分别为27,162,726千元、25,317,955千元、21,731,551千元。本公司的资产结构呈现出非流动资产比例较高的特点,2010年6月30日、2009年12月31日及2008年12月31日,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9.14%、17.26%、23.61%,而非流动资产占本公司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80.86%、82.74%、76.39%。这一特点与港口企业基础设施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大有较大关系。

    2010年6月30日、2009年12月31日、2008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负债总额分别为11,991,374千元、10,591,335千元、7,552,565千元。2010年6月30日、2009年12月31日、2008年12月31日,本公司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6.05%、75.16%、93.02%。

    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公司)较低,且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稳定,本公司长期偿债能力有保障。2010年6月30日,本公司为业务发展适当增加了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并于2010年2月5日发行了短期融资券,使得利息保障倍数较以前年度有所降低,但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以前年度有所增长,本公司流动资产中货币资金所占的比例较高,资产流动性较强,本公司短期偿债能力有保障。

    2.盈利能力分析

    2010年1-6月,本公司营业收入为3,077,003千元,相当于2009年度营业收入的62.94%。2009年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888,747千元,2007-2009年度,本公司营业收入持续稳步增长,2009年度营业收入比2007年度增长16.46%,年复合增长率达到7.92%。

    2010年1-6月,本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2,956,067千元,相当于200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62.30%。本公司主营业务突出,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在97%左右。2010年1-6月,集装箱装卸及相关业务主营业务收入占比19.92%,铁矿石装卸及相关业务主营业务收入占比15.71%,原油装卸及相关业务主营业务收入占比2.82%,其他货物装卸及相关业务主营业务收入占比20.84%,综合物流及其他业务主营业务收入占比40.71%。

    2010年1-6月,本公司集装箱装卸及相关业务分部利润为305,049千元,铁矿石装卸及相关业务分部利润为297,069千元,原油装卸及相关业务分部利润为70,378千元,其他货物装卸及相关业务分部利润为153,328千元,综合物流及其他业务分部利润为156,723千元。

    2010年1-6月本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05,387千元,相当于2009年度的60.78%。这主要是由于:(1)2010年上半年我国经济和对外贸易的企稳回升带动了本公司货物装卸量增长;
    (2)本公司综合物流及其他业务收入大幅增长,其主营业务收入相当于2009年度的80.97%。

    (六)股利分配情况

    根据本公司与宁波港集团签署的《重组协议》的约定以及本公司200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和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决议,本公司本次发行前特别股息和滚存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宁波港集团投入本公司的资产,自本公司设立的资产评估基准日2007年6月30日(不含当日)至本公司设立日2008年3月31日(含当日)期间因实现盈利或其他资本公积变化而引起的净资产增加归宁波港集团享有,并以特别股息的形式向宁波港集团派发。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上述特别股息为1,313,108千元,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特别股息已由本公司向宁波港集团支付完毕。

    (2)本公司自设立次日(2008年4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产生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由本公司八家发起人股东按各自所持本公司股份的比例享有。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本公司在该期间内产生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共计2,267,908千元。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已由本公司向各股东支付完毕。

    (3)本公司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期间产生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共计767,304千元,其中650,000千元由本公司八家发起人股东按各自所持本公司股份的比例享有,剩余的117,304千元由A股发行后的本公司新老股东共享。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650,000千元已由本公司向各股东支付完毕。

    (4)本公司自2010年7月1日至本次发行并上市日期间产生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由A股发行后的本公司新老股东共享。

    (七)控股子公司简要情况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本次A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千元

    二、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的净资产和全面摊薄的每股净资产将得到增长。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资金实力和偿债能力将得到提高。本公司净资产将大幅提高,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短期内难以完全产生效益,将摊薄发行当年的净资产收益率,但是随着公司新建项目的开展,以及随之而来的利润增加,将使本公司整体盈利保持较高的水平。

    (二)对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紧围绕本公司现有的核心业务———集装箱、矿石、原油、煤炭、液体化工品五大运输服务体系。募集资金的运用将有利于提高本公司的货物吞吐能力和营运效率,提升本公司的港口物流服务水平,保障本公司的后续经营发展,进一步突出和提高本公司的核心业务竞争能力,确立本公司在国内及国际港口行业的竞争地位,有助于实现本公司的发展目标。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一)国内外宏观经济波动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本公司所从事的港口行业属于国民经济基础产业,整个行业的发展水平与宏观经济的发展状况密切相关,包括我国经济在内的全球经济的总体运行情况与发展趋势是影响本公司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之一。港口吞吐量依赖于国际、国内贸易量,由于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一方面,我国对能源和原材料的进口需求,受到国内经济增速变化的影响,另一方面,全球市场对中国产品的需求也受到影响。如果全球经济彻底摆脱衰退的时间比较长,进而影响我国的经济发展和国际、国内贸易量,最终有可能影响到本公司的经营业绩。

    (二)本公司的主要业务对相关行业的发展依存度较大

    本公司的港口装卸业务包括集装箱装卸及相关业务、铁矿石装卸及相关业务、原油装卸及相关业务、其他货物装卸及相关业务等。这些业务与相关行业的发展关系密切,具体如下:

    1.本公司经营的集装箱装卸及相关业务主要取决于国际市场对中国产品的需求量。我国产品的竞争力、国际市场和我国市场的购买力、世界经济的景气度以及国际贸易政策、贸易壁垒等,都会对本公司的集装箱业务构成影响。

    2.本公司经营的铁矿石装卸及相关业务主要依赖于我国钢铁行业的发展。我国钢铁行业所需铁矿石主要依靠进口,对铁矿石的需求量取决于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国内外市场对钢材的需求量、铁矿石的价格以及铁矿石进口关税税率等因素。上述各因素的较大变化都会导致铁矿石需求量的变化,从而给本公司的铁矿石装卸业务造成影响。

    3.本公司经营的原油装卸及相关业务主要依赖于我国炼化行业的发展。原油资源储量、石油输出国组织的产量、原油价格、国际政治、战争等诸多因素都会对本公司的原油装卸业务构成影响。

    4.本公司经营的其他货物装卸及相关业务主要依赖于国内主要用煤行业(电力、建材、冶金、化工等)的发展。其中,发电企业是最主要的煤炭需求方,本公司所辐射的经济腹地各主要发电企业对煤炭的需求量直接影响本公司的煤炭业务量。液体化工产品装卸及相关业务主要受本公司所辐射的经济腹地各主要化工企业经营状况的影响。

    (三)与现有及新建码头运营商的竞争

    根据交通运输部2006年出台的《中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分布在我国3.2万公里海岸线的港口自北向南划分为环渤海地区、长江三角洲地区、东南沿海地区、珠江三角洲地区和西南沿海地区五大港口群,这五大港口群体间以及同一港口群体内,均存在着码头运营商之间的竞争。

    本公司主要面临来自长江三角洲港口群体中其他码头运营商的竞争。自从政府疏浚并加深长江航道后,长江三角洲能停泊大型船舶的港口日趋增多,货主对该区域码头的选择面也得到拓宽。本公司在沿海港口群体中面临的竞争:在集装箱业务方面,与长江三角洲地区的码头运营商存在竞争关系;
    在矿石和原油业务方面,与青岛、广州、日照、舟山等地区的码头运营商,以及长江口附近中小型港口的码头运营商间存在竞争关系。

    (四)大客户流失的风险

    本公司的少数主要客户有实力建设自有港口或码头,目前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主要有: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北仑算山码头(1977年投入使用,2006年对其2号、3号泊位(主要泊位)完成改造)和舟山册子岛码头(2006年2月投入使用),用于原油装卸;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舟山煤炭中转码头(2009年6月投入使用),用于煤炭装卸和中转。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7-2009年度经本公司过驳的原油数量下降;
    2009年舟山煤炭中转码头投入使用后,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经本公司中转的煤炭量有所下降;
    但报告期内上述客户业务收入占本公司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很小。这些货主自有码头的建设,都有可能导致本公司货源的流失和影响本公司货源的增量。不排除未来本公司的客户继续自行建造码头,而对本公司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五)合资经营的风险

    本公司的许多业务由合资企业(包括合营和联营企业)经营,部分合资企业由本公司与合资方进行共同控制或对其实施重大影响,但本公司无法单独对该等企业实施控制。如果该类合资企业的其他股东与本公司在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或者享有协议规定的权利时发生纠纷,相关合资企业的业务和运营可能会受到影响。

    本公司的合资伙伴可能会遇到财务或其他困难,将可能对其履行义务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可能对相关合资企业的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二、其他重大事项

    (一)重大商务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及本公司的重要分支机构与主要客户签署的正在执行的业务经营合同共35项,本公司及子公司正在执行的借款合同共47项。

    (二)对外担保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正在执行的对外担保共9项。

    (三)重大诉讼和仲裁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以及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二、本次发行的重要时间安排

    第七节 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于本次发行承销期间除法定假日以外的工作日上午9点至11点30分、下午1点30分至4点30分到本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办公地点查阅招股意向书全文及备查文件。

    投资者也可以在www.sse.com.cn或www.nbport.com.cn查阅招股意向书全文及备查文件。

    文案策划类,完整版真题真相如下:

    Part1(抱歉,楼主实在想不起题目大类的名字了„„不过LZ记得每一道具体的小题题目,这个才是重点嘛~~=V=)

    1.如果你是一只狐狸,写出你能想到的捉到兔子的所有办法,至少写10个

    2.你最得意的一段微博或心语是什么?写出理由

    3.写出三个大多数人都以为是真相的假象

    4.写出三部打动过你的小说或电影,概述原因

    Part2

    把你自己当做是一个品牌,简洁新颖地写段文字推广自己

    Part3

    1.如果你的死党(她/他)要结婚了,你会说啥来祝福她?(题干的意思是可以说得有趣点,生动点,不要说刻板的套话)

    2.站在你死党(她/他)的父亲、母亲、领导的角度上,分别写一句给你好友的结婚赠言

    3.如果你就是那位要结婚的死党,结婚前一晚你会有神马心情?写出至少10种

    Part4

    给了一张雷诺跑车的海报,海报主要画面是云端三位天使美女在捂裙子,然后海报最下端是一辆雷诺敞篷跑车驶过,海报上写的话是“Don’t mi a thing above the sky”(有兴趣的童鞋可以去搜一下真相)

    然后问题如下:

    1.阐述这个广告的创作意图

    2.为广告词配上一句合适的中文版(拜托,不要直译~ \n

    3.雷诺的这款广告企图把握消费者怎样的心理?

    Part5

    4.大学生为啥会产生去毕业旅行的想法?

    5.似乎有这道题,但题目忘了„„(是谁说自己记得全部的题目来着„„啊!当然也有可能根本就木有这道题(?-?))

    6.你会做一个什么样的广告来吸引更多的大学生参加毕业旅行?

    Part6

    题干:王老吉和加多宝的品牌之争里,加多宝通过砸钱投广告(喂!),赞助《中国好声音》等方式从一开始就抢占了优势blabla~

    题目:

    1.王老吉明显在这次博弈中处于劣势,如果你是王老吉一方的广告负责人,怎样从争端一开始(就是双方胜负情况还并未明朗的时候)就避免陷入劣势境地?

    2.争端已经发生到了一定地步,你会通过怎样的广告及营销方式来尽量挽回劣势?

    3.王老吉在事件发生后推出新产品,如果你是有关人员,如何进行产品定位,如何从广告宣传、营销方案等方面进行把握?

    Part7

    DC冲击之下,柯达胶卷申请破产。如果你是柯达总裁,如何扭转形势,甚至让柯达胶卷占据领先地位的市场份额?

    Part8附加题(没错,就是额外的加分题!LZ连这个都记得,是不是应该表扬一下LZ~~\n

    你最喜欢的杂志是?写一个15s广告的脚本,吸引下面5类人来看你这本杂志

    1.大龄剩女2.街头嘻哈青年 3.别人眼里的顽固学究 4.正陷于婚变事件中的王石5.火星人

    以上,基本是完整版的2012年文案策划类笔试题~ 好长啊为神马会这么长?!

    希望能给想加入省广的同学一点帮助,嗯~ 各位加油~

    玩具公司广告文案(共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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