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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育科目增加10分_体育生考试项目

    时间:2019-02-22 16:03:52 来源:小苹果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小苹果范文网手机站

     近日,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于“新高考”下中考有哪些变化进行了详细解答。

     在今年中考政策中,变化最大的是体育学科增加10分,达到40分。

     1 3月份前完成报名

     《通知》明确规定,凡在我市学校就读、具有初中学籍的现八、九年级学生和在外地学校就读、具有我市户籍的现八、九年级学生,均可报名2019中考。

     报名时间:2月15日至3月1日;报名方法:考生应于3月1日前经户籍所在地教育局基教部门审核,并办理转学手续后报名,其中:在温泉城区学校报考的由市教育局基教科审核后办理。统一使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gzjd.hubzs.com.cn),按照网上报名操作说明,3月1日前进行网上报名。

     《通知》中规定了2019年中考的考试时间为:4月份完成体育考试;5月份完成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九年级6月20日语文、物理、化学(合卷)考试,6月21日进行数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合卷)、英语考试;八年级6月22日进行地理、生物、地方课程(合卷)考试。

     2 3类学子中考可加分

     为推动我市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通知》规定普通高中的特长生招生计划原则上不超过总计划3%的比例,并纳入各校的招生总计划,其中:体育、艺术特色高中可以适当增加比例(全市总量不超过招生计划5%)。

     关于加分项一直都广受家长们的关注。新高考下,优录加分政策也有一些调整。《通知》中规定,我市将取消所有奖励性加分,保留身份性质类加分。各类优录加分只取其中的最高一项,不累计加分。

     有以下4种情况的予以加分或优先录取:烈士子女,考试成绩加10分;现役军人子女,考试成绩加5分;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考试成绩加5分;残疾考生凭残疾证原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各县(市、区)招办将于4月30日前完成优录、加分审核及信息录入工作(市直学校由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实施),5月10日前将完成优录、加分信息上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优录、加分信息上报逾期的不予办理,视同自动放弃。

     与往年不同,分配生招生对象必须是所在初中学校在籍并实际就读满三年的考生。市直学校报名资格须在本校就读一年以上。地理生物地方课程等级原来由全市统一划分,今年开始由各县划分等级。

     3 12个科目纳入考试

     《通知》中,12个科目纳入考试。

     2019年,我市中考考试科目及分值为:语文13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含听力40分)、物理80分、化学50分、道德与法治50分、历史50分、体育40分(其中平时体育成绩15分,测试成绩25分,原来是30分)、理化生实验操作20分;地理、生物、地方课程以等级折算计分(等级A折算20分、等级B折算16分、等级C折算12分、等级D折算8分)。满分总分680分(原来的670分)。

     学生中考总分包括现九年级学生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体育、理化生实验操作;现八年级学生考试科目:地理、生物、地方课程(合卷),考试成绩以等级计入2020年中考总成绩。

     未参加我市2018年地理、生物、地方课程(合卷)考试的现九年级学生,可报名参加2019年八年级地理、生物、地方课程(合卷)考试,考试成绩计入2019年考生中考总分;未参加报名考试的以0分计入中考总分。已参加2018年八年级地理、生物、地方课程(合卷)考试的九年级学生不得再参加地理、生物、地方课程(合卷)考试,成绩以2018年考试成绩为准。

     4 高中招生将更严格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说,中考改革旨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完善评价制度,建立多元化招生录取机制,破除“唯分数论”,维护教育公平公正。

     为统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确保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我市成立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严格执行招生政策。未经市教育局许可,任何单位和学校不得自行组织任何具有招生性质的考试、测试、筛选和截留学生等行为;未经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录取,任何学校不得擅自办理报名手续,擅自寄发录取通知书。

     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省、市级示范高中不得采取突破招生计划、追加招生计划和变相挂靠学籍的办法违规招生;普通高中学校不得以非计划生、旁听生、借读生等名义招收学生,不得提前开学;中等职业学校不得无计划跨省、跨地区招生,超计划(中高职“3+2”和五年一贯制招生计划)招生。

     严禁擅自扩大招生范围。市直高中阶段学校和省级以上示范中等职业学校可在全市范围内招生,其他县(市、区)高中阶段学校均只能在本县(市、区)范围内招生。

     严禁以不正当手段招生。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实行“有偿招生”,利用招生中介或个人组织、买卖生源。普通高中严禁接收未参加全市中考和考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等职业学校严禁招收未办理录取手续的考生;全市高中阶段学校严禁接收已被其他学校按规定程序和方法录取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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