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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法律援助实现公平正义x

    时间:2020-11-04 07:42:38 来源:小苹果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小苹果范文网手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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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法律援助 实现公平正义

    党的十六大把“建设和谐社会”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的目标之一,胡锦涛在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指出:我们所要建 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 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构 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 务,是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广大 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 社会的一个基本特征,也是社会主义法治价值追求。一个稳 定和谐的社会,必定是一个公平的社会。法律援助作为一项 保障弱势群体和特殊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制度, 在推进民主法制和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中具有十分重要 的作用。只有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以 科学的发展观,不断研究和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援助制 度,才能把法律援助事业不断推向深入。

    一、深刻理解公平正义法治理念基本内涵,以公平正义 法治理念指导法律援助工作

    (一)公平正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精髓和灵 魂。

    公平正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组成部 分,它与依法治国、执政为民、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等法治 理念,是相辅相成的,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 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 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 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 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公平正义法治理念的提出,是以胡锦涛同志为首的党 中央领导集体在意识形态领域内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继承与发展,它既是 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的产物,也是马克思主义法治思 想在新时期的新发展,必将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 史意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说明了中国共产党是一个敢于创 新、善于创新、有着坚定信仰和无尽思想智慧的学习型先进 政党;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的规律、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是建设社会 主义法治国家正确的思想指南和行动指针。

    (二)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必须以公平正义法治理念为 指导。

    随着公平正义法治理念的深入,中国法律援助制度正 是维护社会公平、实现社会正义、保持社会稳定的不可或缺 的。在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法律援助事业与 社会的发展相契合,反映了党的主张、人民的要求和社会的 需要,显示出旺盛的生命力,是一项有着广阔发展前景的光 彩事业。我们应当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高度,进一步认识 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信心,坚定不移地做好法律 援助工作,最大限度地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的职能作用。

    在公平正义法治理念中,法律援助工作必须反映和坚持 党的领导。在我国,坚持党的领导是历史的选择,是人民的 选择,是我国社会发展的必然规律,法律援助工作必须在党 的领导下才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法律援助工作必须反映和 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

     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和 “三 个代表”重要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在现阶段的继承和发扬,是 我们一切工作的行动指南,用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为指导,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三)法律援助是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

     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法制建设的目标和宗旨,国家的一 切法律制度都应尽力向着这个方向努力。改革开放以来,广 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但是,不可否认, 由于公民之间存在主客观条件方面的差异,相互之间的经济 收入也存在较大差别。在低收入群体中,的确有一部分人由 于经济困难,不能支付法律服务费用。如果公民由于经济困 难不能取得法律服务,不能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那么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则就势 必是一句空话。公民可以由于主客观原因而有先富后富之 分,而司法公正则与财富的平等不同,不能让一部分人优先 得到法律保障,而让另一部分人被法律所遗忘。国务院《法 律援助条例》规定了“为了保障经济困难的公民获得必要的 法律服务”,从最基层、最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维护 和保障广大公民生命、生存、自由等基本人权,使符合条件 的公民,包括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特殊刑事案件当事人,不因 经济收入等原因而无法享受法律的平等保护,最大限度地保 障“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有助于实现所有公民法律 意义上的公平和正义。

    (四)法律援助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有效措施。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核心在和谐。目前,我国正处于改 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各种社会矛盾纠纷突出,突发性事件和 群体上访事件增多。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热点问题不断增 多。特别是农民工权益维护问题,下岗失业工人权益维护、 劳动纠纷、房屋拆迁纠纷等群体性矛盾大幅增加,已成为影 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在这些矛盾纠纷中,相当一部分涉 及到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化解,就 有可能扩大和激化,影响树社会稳定,而部分群众不懂通过 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或者因为经济困难无法获得 法律帮助,使这类群体性矛盾纠纷长期得不到解决甚至激化 的一个重要原因。近几年来,我市法律援助采取各种措施, 畅通求助渠道,方便困难群众寻求法律帮助,有效地维护了 社会稳定,发挥着重要作用。

    (五)法律援助制度是保障基本人权的客观要求。

    实施法律援助是保障人权的重要内容。法律援助的实质 是国家通过制度化的形式,对法律服务资源进行再分配,以 保障贫弱残疾者不因经济能力、生理缺陷所限而平等地获得 法律帮助,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援助制度在资本主义 国家的发展大体经历了两个阶段:初期通常被认为是律师为 了公共利益而应其职业道德义务自发地向穷人提供援助的 一项慈善行为,体现的是律师高尚的职业道德;十九世纪中 后期,法律援助被确认为一项国家责任,它成为政府为保障 社会平等,实现社会正义而专门设立的司法保障制度,体现 的是政府对社会大众生存权利的保障责任。

    现代法律援助制度的基本标志,即是将法律援助从传统 的律师个人慈善和社会道义行为发展为国家对公民的一项 司法救济和保障措施。这一转变不仅使法律援助的德性得以 维系和发展,也为法律援助的推行、发挥实效提供了拓展的 平台。

    二、践行公平正义法治理念,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水平

    (一)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

    法律援助工作是一项新兴的事业,是一项需要大力推 进的事业。由于受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的制约,要把法律 援助制度完善好,把法律援助事业发展好,必须始终坚持科 学的发展观和创新、有为的工作精神。在工作中要善于抓住 重点,对症下药。坚持思维创新、机制创新和工作创新,不 等不靠,克服困难,开拓进取,不断开创法律援助工作的新 局面,不断增强法律援助服务社会和人民群众的能力。做到 在创新中发现问题,在创新中解决问题,在创新中发展自己 的科学发展观,切实为贫困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援助。

     要坚持用发展的观点来创新法律援助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 法,研究和探索法律援助工作。

    (二)进一步增强法律援助工作的四种能力。

     新时期法律援助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任务。这就需要 我们在以往的工作基础上,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奋进的 精神,更加扎实的作风,推动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为构建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三)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

     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是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效率和质量、 增强法律援助服务工作能力的基础条件。要推行首问责任 制、一次性告之制度等,向社会公布服务承诺和投诉电话, 保证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及时方便便捷,力争使法律援助 法规、规章和行业规范、制度覆盖法律援助的所有层面和环 节,形成比较完善的规范体系,为法律援助工作提供基本依 据和保障;要进一步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建立健全法律 援助工作网络,并有效发挥工作网络的作用;积极探索如何 调配等法律援助人力资源,解决不同地区之间法律援助资源 不平衡问题;探索如何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不断提高 法律援助工作水平。

    (四)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

    法律援助机构是法律援助服务的组织者,法律援助机构 工作人员素质、能力、工作作风直接关系到法律援助服务质 量和水平,因此,法律援助工作者首先要全面理解社会主义 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充分认清做好法律援助工 作与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密切关系,进一步增强树立和 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不断增强法律援 助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其次是要树 立热情、依法、规范服务的工作作风,保证法律援助工作的 质量和效率;三是要加强业务学习,使广大法律援助工作者 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掌握工作技能,不断提高法 律援助工作质量。

    (五)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 用。

    公平正义、稳定团结、社会和谐,就是要以人民的根本 利益为重。法律援助是党和政府为民办实事的一项民心工 程,它通过我们的工作把党和政府温暖送到困难群众的手 中,在党和人民群众中架起了一座“连心桥”桥,作为法律 援助工作者,肩负着重大责任。

    首先,要加强学习。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特别是要通过学习社 会主义法治理念, 不断提高依法治国、 治法为民、 公平正义、 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养成自觉尊重法律,维护法律 的权威,严格依法办事的思想意识。

    其次,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法律援 助的对象是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弱势群体,关系到人民群众 的利益和社会的公平,我们的一举一动代表着政府的形象, 我们工作的好坏影响到社会的稳定,我们在工作中一定要时 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 所系,利为民所谋” ,通过我们的工作把党和政府这项实事 工程办好办实,真正让群众受益,让群众满意。

    第三,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

     近年来,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在各级领导的重视下,在全市 法律援助工作者的努力下,法律援助事业得到了迅速发展, 取得了显著成绩,多项工作名列全省前茅。但是,随着民主 法制建设进程步伐的加快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 法律援助要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要围绕着党和政府的中 心工作,围绕着实现社会公平的目标,围绕着社会稳定的大 局,进一步更新理念,积极开展服务创新,通过开展服务创 新,让更多的困难群众得到方便快捷的法律求助,使法律援 助在追求实现社会公平中,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在构建社会 主义和谐社会中,显示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总之,要通过扎扎实实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践行 公平正义法治理念,努力做到依法治国的理念更加明确,执 法为民的思想更加牢固,维护公平正义的责任感更加浓厚, 服务大局的意识更加强烈,坚持党的领导的观念更加坚定, 以开拓促发展,以规范促服务,以建设促提高,进一步加强 法律援助工作,努力实现公平正义,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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