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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市实施方案2020

    时间:2021-01-22 12:08:05 来源:小苹果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小苹果范文网手机站

    教师超工作量实施方案

    学校根据每位教师的学期工作量,课时超过学校规定课时的称为超工作量。为合理地利用教育教学人力资源,有效促进教育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本方案。教师超工作量以周课时为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就算超课节。

    一、给公出人员代课的;

    二、给病、事假教师代课的

    三、学校布置的需要加班完成工作的;

    四、配合相关部门在节假日完成工作的;

    本方案在2012年9月1日起实行。

    十家子学校小学部教务处

    治超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化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加大从事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超力度,保护公路设施完好,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和公路安全畅通,根据《黑龙江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暂行办法》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七台河市道路货物运输源头(以下简称"货运源头")治超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立足源头、依法严管、标本兼治、长效治理"的原则,按照"政府主导、企业负责、部门共管、行业监督"的工作格局,建立和完善货运源头治超长效机制,确保治超工作持续、稳定、有效开展。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以源头治理为重点,通过对货运源头单位(主要是砂、石料、焦炭、煤炭、钢材、水泥等生产经营企业及主要货运、物流站场等)和货运企业、车辆、驾驶员的严格监管,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行为,使货运市场秩序明显改善,促进全市道路运输市场健康发展和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

    具体目标:2011年12月底前,市、县(区)运管机构巡查的货运源头单位达到公示总数的100%,派驻监管的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达到公示总数的100%,违规超限超载车辆出场(厂)率低于4%。

    三、工作措施

    (一)明确工作职责,强力推进源头公示工作。为确保货运源头治超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安、工业和信息化、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交通运输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及相关规定,做好源头治超的相关工作。各级运管机构要认真开展对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或者注册登记的货运源头单位摸底调查工作。上报的货运源头单位由源头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确定重点监管单位,在新闻媒体、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满,由运管机构对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实行巡查或派驻监管。

    (二)组织开展培训,规范治超行为。在源头治超工作领导小组

    统一领导下,各级运管机构要集中组织执法人员、货运源头单位负责人及治超管理员、装载员、计重员、开票员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统一持证上岗。同时加强对道路货运企业负责人、营运货车驾驶员及相关人员培训,提高其合法装运、守法经营的自觉性。

    (三)加大货运源头监管力度,规范运输市场。各级运管机构要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对经政府公示的货运源头单位要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认真做好监管、移送、抄告等源头治超工作。要建立和完善本辖区内政府公示货运源头单位档案,根据辖区货运源头单位数量及分布情况,抽调业务骨干,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采取"一日一查、不定期抽查、重点派驻"等多种监管方法,重点对货运源头单位车辆装载货物过磅单、车辆装载登记表、治超职责履行、相关人员培训、统计制度和档案建立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强化货运源头单位主体责任,规范装载行为。各级运管机构要督促货运源头单位配备必要的计重设备,严格执行货运车辆称重检测规定,对进出厂区、货场的车辆状况,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实行登记制度,严把货运车辆进场关、登记关、装载关、称重关、出场关,杜绝违规及非法改装车辆装载和超限超载车辆出场(厂)。货运源头单位要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健全源头治超工作机构,公开相关制度,做到货物装载出场有记录、进厂有登记、落实制度有记载。积极配合运管机构执法人员开展货运源头治超监管工作,为巡查和进驻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禁止为无合法经营手续或被列为黑名单的货运企业、货运车辆和驾驶员装载、承运货物。

    (五)强化路面、源头治超执法联动,严格责任追究。各级运管机构要积极主动与路政管理机构加强联系和沟通,建立和健全治超工作联系机制。对辖区路面执法查获并反馈的违规超限超载车辆,凡属本辖区货运源头单位装载出场(厂)的,要严格按照责任倒查的程序,按规定对货运源头单位进行处理,并移送、抄告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违规超限超载车辆属本辖区的,要将车辆违规信息记录在车属货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档案中,作为质量信誉考核的重要依据,并责令企业进行整改。对违规超限超载驾驶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货运源头治超科技投入、配备源头治超办公设备、工作装备,要积极探索建立重点货源单位治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车辆管理系统和营业性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管理系统等,实现准确、高效、先进的数字化、可视化、智能化、协同化的综合信息管理。

    (七)加强对机动车货运经营者和维修企业的监管,规范货运企业和维修企业的经营行为。各级运管机构要重点加强对本辖区内的机动车维修企业的排查工作,对有非法改装道路运输车辆嫌疑的机动车维修企业进行重点跟踪、重点监管,并依法处罚。

    (八)要严格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及货运车辆驾驶人员的管理。

    (九)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公开举报电话和邮箱并在市运管处机关、各县(区)运管站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0464-8395202;
    电子邮箱:ygct560@163.com。

    四、组织机构

    为保证源头治超工作有效推进,成立七台河市源头治超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云鹏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邵洪杰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调研员

    田林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关云飞市运管处处长

    杨志勇市质量技术监管局副局长

    柳万喜市交警支队政委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运管处,负责日常工作。主任:关云飞(兼)。

    五、工作职责

    各部门在市源头治超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下,各负其责,统一联动,加强配合。

    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无证照经营的货源单位和车辆改装、汽车维修经营者依法进行查处。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非法改装、拼装车辆企业依法进行查处。市运管处:加强对由市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的矿山、水泥厂、煤场、沙石料场、汽车货运站(含物流园区、物流中心)、蔬菜集散站(场)等货运量较大、易发生超限超载的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监督检查。

    市交警支队:加强机动车辆登记管理,严禁违反规定办理登记业务;
    配合维护交通部门治超检测站点的交通秩序;
    组织交警开展路面执法,配合交通部门引导车辆进入超限检测站点进行检测,依法查处超载和非法改装车辆等违法行为。

    六、有关要求

    (一)2011年10月15日前,分层次对相关人员开展培训,建立健全辖区货运源头单位监管档案和制度。

    (二)2011年10月31日前,全面完成辖区依法许可的货运源头单位公示工作,并确定和公布市、县巡查和重点派驻监控货运源头单位名单,逐级上报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三)2011年11月底前,完成货运源头单位巡查和重点单位人员派驻工作,确保超限超载车辆不出场(厂)、站。并将源头单位违规装载情况通报其相应主管部门或许可部门、依法取缔非法装载源头。

    (四)2011年12月底前,配合省主管部门组织对我市源头治超工作进行验收,检查源头治超工作落实情况,发现不认真履行职责或工作不力的单位,要进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XX公路管理局路政大队超限治理实施方案

    为巩固深化2017年“交通严管年”活动成果,不断提升全民文明交通素养,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按照《XX县2018年“文明交通年”活动方案》的要求,XX县公路管理局制定2018年超限治理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尊法守规明礼、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开展“文明交通年”活动,牢固树立“以路为本、安全发展”理念,以公路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保护路产、维护路权为目的,全面开展车辆超限治理工作,确保公路安全畅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主要工作目标:通过开展货运车辆超限治理工作,使全县货车非法超限超载运输明显下降,实现全民交通安全意识、交通法制意识及交通文明意识明显增强。

    三、工作措施

    (一)明确配载标准。货运车辆墙板不得擅自加高,装载货物后,车货总重不得超过国家新政新规标准,且装载货物必须低于或平墙板,油布全覆盖。

    (二)加强源头管控。深入矿山、石厂,加强超限治理法律法规宣传,规范出站、场货运车辆的管理。对包联石厂每日巡查不少于1次,对石厂装载不规范、超出车厢墙板、未覆盖油布的

    -1-

    车辆,一律劝返,禁止上路行驶。

    (三)加强站点检测。钱场超限站实行24小时不间断超限治理,对所有过站车辆进行检测,凡超限超载车辆一律按标准卸货处理到位。

    (四)加强路面稽查。一是流动中队定期定点开展路面治超稽查,重点查处大型货运车辆和恶意超限超载行为;
    二是不定期不定路段,上路开展流动治超,打击超限运输车辆绕道、躲避的行为。

    (五)参加稽查专班。参加县政府成立的源头治理稽查专班,每周对各个矿山、石场进行不少于一次的稽查。

    (六)开展联合治超。按照县治超领导小组安排,抽调流动中队执法人员配合交警、运管开展全县联合治超。

    四、工作要求

    1、规范执法,程序到位。严格执行治超作业流程,执法人员要着装整齐,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坚持“科学检测、卸货放行”原则,界定车辆是否超限,必须通过称重设备对车辆进行科学检测,严禁凭经验和目测进行界定。

    2、严守纪律,树立形象。严格遵守治超“五不准”规定和“十条禁令”等有关纪律,杜绝只罚款、不卸载、私放人情车的现象,坚决杜绝路政治超人员参加超限当事人的宴请,接受超限当事人的贿赂,树立路政执法人员良好的社会形象。

    3、加强管理,保障安全。严格治超安全管理,路政治超人

    -2-

    员上路要着反光路政服,配执法记录仪,保障好路政执法人员人身安全,确保各治超站点人、车、站的安全,避免各类聚众闹事、武力抗法等事件的发生。

    XX县公路管理局 2018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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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治超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化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加大从事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超力度,保护公路设施完好,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和公路安全畅通,根据《黑龙江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暂行办法》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七台河市道路货物运输源头(以下简称"货运源头")治超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立足源头、依法严管、标本兼治、长效治理"的原则,按照"政府主导、企业负责、部门共管、行业监督"的工作格局,建立和完善货运源头治超长效机制,确保治超工作持续、稳定、有效开展。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以源头治理为重点,通过对货运源头单位(主要是砂、石料、焦炭、煤炭、钢材、水泥等生产经营企业及主要货运、物流站场等)和货运企业、车辆、驾驶员的严格监管,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行为,使货运市场秩序明显改善,促进全市道路运输市场健康发展和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

    具体目标:2011年12月底前,市、县(区)运管机构巡查的货运源头单位达到公示总数的100%,派驻监管的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达到公示总数的100%,违规超限超载车辆出场(厂)率低于4%。

    三、工作措施

    (一)明确工作职责,强力推进源头公示工作。为确保货运源头治超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安、工业和信息化、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交通运输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及相关规定,做好源头治超的相关工作。各级运管机构要认真开展对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或者注册登记的货运源头单位摸底调查工作。上报的货运源头单位由源头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确定重点监管单位,在新闻媒体、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满,由运管机构对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实行巡查或派驻监管。

    (二)组织开展培训,规范治超行为。在源头治超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各级运管机构要集中组织执法人员、货运源头单位负责人及治超管理员、装载员、计重员、开票员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统一持证上岗。同时加强对道路货运企业负责人、营运货车驾驶员及相关人员培训,提高其合法装运、守法经营的自觉性。

    (三)加大货运源头监管力度,规范运输市场。各级运管机构要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对经政府公示的货运源头单位要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认真做好监管、移送、抄告等源头治超工作。要建立和完善本辖区内政府公示货运源头单位档案,根据辖区货运源头单位数量及分布情况,抽调业务骨干,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采取"一日一查、不定期抽查、重点派驻"等多种监管方法,重点对货运源头单位车辆装载货物过磅单、车辆装载登记表、治超职责履行、相关人员培训、统计制度和档案建立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强化货运源头单位主体责任,规范装载行为。各级运管机构要督促货运源头单位配备必要的计重设备,严格执行货运车辆称重检测规定,对进出厂区、货场的车辆状况,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实行登记制度,严把货运车辆进场关、登记关、装载关、称重关、出场关,杜绝违规及非法改装车辆装载和超限超载车辆出场(厂)。

    货运源头单位要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健全源头治超工作机构,公开相关制度,做到货物装载出场有记录、进厂有登记、落实制度有记载。积极配合运管机构执法人员开展货运源头治超监管工作,为巡查和进驻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禁止为无合法经营手续或被列为黑名单的货运企业、货运车辆和驾驶员装载、承运货物。

    (五)强化路面、源头治超执法联动,严格责任追究。各级运管机构要积极主动与路政管理机构加强联系和沟通,建立和健全治超工作联系机制。对辖区路面执法查获并反馈的违规超限超载车辆,凡属本辖区货运源头单位装载出场(厂)的,要严格按照责任倒查的程序,按规定对货运源头单位进行处理,并移送、抄告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违规超限超载车辆属本辖区的,要将车辆违规信息记录在车属货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档案中,作为质量信誉考核的重要依据,并责令企业进行整改。对违规超限超载驾驶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加大科技投入,提高源头治超水平。各级运管机构要加大货运源头治超科技投入、配备源头治超办公设备、工作装备,要积极探索建立重点货源单位治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车辆管理系统和营业性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管理系统等,实现准确、高效、先进的数字化、可视化、智能化、协同化的综合信息管理。

    (七)加强对机动车货运经营者和维修企业的监管,规范货运企业和维修企业的经营行为。各级运管机构要重点加强对本辖区内的机动车维修企业的排查工作,对有非法改装道路运输车辆嫌疑的机动车维修企业进行重点跟踪、重点监管,并依法处罚。

    (八)要严格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及货运车辆驾驶人员的管理。

    (九)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公开举报电话和邮箱并在市运管处机关、各县(区)运管站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0464-8395202;
    电子邮箱:ygct560@163.com。

    四、组织机构

    为保证源头治超工作有效推进,成立七台河市源头治超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云鹏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邵洪杰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调研员

    田林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关云飞市运管处处长

    杨志勇市质量技术监管局副局长

    柳万喜市交警支队政委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运管处,负责日常工作。主任:关云飞(兼)。

    五、工作职责

    各部门在市源头治超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下,各负其责,统一联动,加强配合。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加强对载货汽车生产、改装、销售企业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无证照经营的货源单位和车辆改装、汽车维修经营者依法进行查处。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非法改装、拼装车辆企业依法进行查处。

    市运管处:加强对由市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的矿山、水泥厂、煤场、沙石料场、汽车货运站(含物流园区、物流中心)、蔬菜集散站(场)等货运量较大、易发生超限超载的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监督检查。

    市交警支队:加强机动车辆登记管理,严禁违反规定办理登记业务;
    配合维护交通部门治超检测站点的交通秩序;
    组织交警开展路面执法,配合交通部门引导车辆进入超限检测站点进行检测,依法查处超载和非法改装车辆等违法行为。

    六、有关要求

    (一)2011年10月15日前,分层次对相关人员开展培训,建立健全辖区货运源头单位监管档案和制度。

    (二)2011年10月31日前,全面完成辖区依法许可的货运源头单位公示工作,并确定和公布市、县巡查和重点派驻监控货运源头单位名单,逐级上报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三)2011年11月底前,完成货运源头单位巡查和重点单位人员派驻工作,确保超限超载车辆不出场(厂)、站。并将源头单位违规装载情况通报其相应主管部门或许可部门、依法取缔非法装载源头。

    (四)2011年12月底前,配合省主管部门组织对我市源头治超工作进行验收,检查源头治超工作落实情况,发现不认真履行职责或工作不力的单位,要进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源头治超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交通系统治超工作会议精神、古交市人民政府治理公路超限超载领导小组文件通知精神,以及省运管局《关于推进全省运管机构做好源头治超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有效配合打击超限超载违法运输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为统领,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打造通畅快捷的交通为目的,严格守法,认真履行职责,从源头做好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确保我公司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到2012年底,做到车辆运输不超限超载,不违法开票。

    三、工作任务

    (一)宣传活动阶段(2月18—3月20日)

    在此阶段要充分利用悬挂张贴宣传标语,印发宣传单、出动宣传车、设置宣传栏手段,大力宣传源头治超的目的意义和超限超载的危害,大力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努力营造源头超限氛围,为开展源头治超工作打好基础。

    (二)自查自整阶段(3月21—10月25日) 我公司治超领导小组严格按照上级领导要求,展开自查自整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超载超限的行为,并展开内部学习、讨论,增强基本功。

    (三)治理整顿阶段(10月26日—12月20日)

    公司治超工作领导小组要通过明查暗访等措施,加大对源头治超的检查力度,同时建立超限超载违法车辆新戏“黑名单”制度,对查处超过3次车辆列入“黑名单”,并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给予处罚和上报。同时重点加大对私自改装车辆和故意超限超载车辆的检查力度,一经发现,从严处罚。

    (四)巩固提高阶段(12月21日—12月31日)

    要针对治超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和研究解决办法和措施,并要根据实际工作经验,制定出长效源头治超工作措施和机制,确保源头治超工作长期有效开展,防止反弹。

    四、工作要求

    1、要提高对源头治超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

    2、研究、探索和总结源头治超的工作方法,逐步建立和完善源头治超的长效机制。

    3、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及时上报有关情况,及时反映典型人物时间和好的工作发法,及时总结阶段性工作。

    一一公司治超领导小组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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