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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杀人仅获刑5年你找得到了么 共享汽车变“独享” 武汉两男子获刑三年6个月

    时间:2019-07-22 12:06:14 来源:小苹果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小苹果范文网手机站

    原标题:盗窃共享汽车私用,两男子获刑三年6个月

    楚天都市报7月19日讯(记者孙婷婷 通讯员 田第潘)两男子盗窃共享汽车,还将共享汽车加以改造,使得共享汽车成了“独享”汽车。今日,记者从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以盗窃罪起诉两男子,经审理,法院判决两男子分别都获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4千元。据悉,这是武汉市首例盗窃共享汽车案。

    2018年5月4日,陶某和朱某在武昌区付家坡客运站附近的共享汽车租赁点,通过手机APP租赁了武汉绿驰公司的一辆野马牌共享汽车。随后,两人驾驶该车到武昌区团结大道一停车场附近办理了还车手续。为了获得一辆“不花钱”的共享汽车,两人在还车后采取剪断车钥匙保险绳,拆除车机、GPS,涂改车牌,撕毁车身共享汽车标志等方式将该车辆盗走。

    2018年5月7日,公安机关接到绿驰公司员工报警称,一辆共享汽车失去监控,极有可能被盗,绿驰公司经过反复寻找,发现该车辆停留在青山区车站街小区马路边。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至现场,将车内男子朱某控制。后经网上追逃,同年8月14日,陶某被抓获归案,被盗汽车亦被追回并发还给绿驰公司。经鉴定,该车辆价值13万余元。

    两人到案后交代,两人想偷个共享汽车作为私家车。

    2019年5月27日,经武昌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陶某、朱某涉嫌盗窃罪一案开庭审理,两人均当庭自愿认罪。最终,陶某、朱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

    检察官提醒,共享汽车为出行提供了一定的便利,但共享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每个人的自觉,任何形式的盗窃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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