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热点
  • 图片
  • 科技
  • 娱乐
  • 游戏
  • 体育
  • 汽车
  • 财经
  • 搞笑
  • 军事
  • 国际
  • 时尚
  • 旅游
  • 探索
  • 育儿
  • 养生
  • 美文
  • 历史
  • 美食
  • 当前位置: 小苹果范文网 > 美文 > 正文

    中学生法制教育(1)(14页)

    时间:2020-09-17 07:27:15 来源:小苹果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小苹果范文网手机站

    课程背景: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然而,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和帮助还要通过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家长,教师和社会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长本事,才能有效防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侵权侵害。所以,在加强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同时,未成年人尤其是未成年中学生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自律,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 教育,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则十分必要。

    教学目标:

    1、使每一位同学远离本节中所列的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2、理论联系实际,防微杜渐,自省自律,弘扬正气,作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3、让学生更了解法律,并知道法制 教育的重要性,使学生在遇到某些情况下(如:被打劫、勒索等)懂得如何运用法律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教学重点:

    1、让学生深刻认识到学习法律的重要性。

    2、运用所学法律保护自我,防止犯罪。

    3、通过案例分析和学生参与讨论事例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教学方法:举例法 讨论法 讲解法

    活动准备:

    1、收集资料 2、把学生分为五个小组 3、布置教室。

    [学习导读]:最近校园暴力、的事件频传,主要的原因之一就是同学们忽视犯罪行为的严重性,或者对法律了解太少。在日常生活中,你以为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其实已经触犯了法律。

     虽然同学们还未成年,但是万一不小心触犯了法律,还是会受到法律的惩罚。因此,为了防于未然,同学们一定要有基本的法律常识,以免不小心误触法律,遗憾终生。

    今天的法制教育让我们一起学习1999年6月28日由第九届全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第十次会议通过的,1999年11月1日起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青少年一代的健康成长,对青少年一代寄予了无限的希望,给予了无微不至的关怀。国家出台诸多的法律法规以法律的形式保障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尤其是《中华人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颁布和实施具重大和深远的意义。

    未成年人犯罪的前兆

    未成年人犯罪的前兆

    俗话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又有俗话说:风是雨的头。未成年人犯罪并非一朝一夕的事,而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积累、渐变过程。此间必然会出现诸多前兆与信号。小错不断,大错必犯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一些青少年犯罪就是由于他们长期养成了不良行为,放任自己而又没有及时有利的得到矫正而发展形成的。

    高中生常见的不良行为:

    1、言语:经常骂街、谈男论女、隐语黑话、好说谎话、脏话不断。

    2、举止:衣帽不整、精神不振、吊儿郎当、蛮横无理、顶撞师长、爱打群架、强行索物、哥们义气、逞强跋扈、轻佻放纵、坐卧不安、行踪诡秘、大把花钱,喜怒无常。

    3、结交“哥们、姐们”、口哨唤人、纸条传情、纹身标志。

    4、起居:生活懒散、饭量骤减、出没无常、结群闲逛。

    5、打扮:注重打扮,过度化妆、讲究发型、统一装束。

    6、嗜好:抽烟喝酒、参与赌博、偷阅书刊、迷恋网吧。

    7、携物回家、护身器具、异性物件、书包异物。

    8、学业:旷课逃学、成绩突降、考试作弊、课堂捣乱、课上睡觉。

    案例一:某地接连发生8起家庭被盗、商店被撬案件,现场不留痕迹,作案手法高超。经侦破,这伙神出鬼没的作案团伙是由21名13岁左右的初中学生组成。这些人有的从8、9岁就染有不良习气,但又得不到及时教育和矫正,最终走向犯罪。

    案例二:曾处理过一个8人抢劫、流氓团伙,平均年龄不足14岁,他们在不到四个月的时间作案15起。这8个人也都是从很小就不良习气缠身,行为不端,劣迹斑斑,又得不到及时矫正,最终也走向犯罪。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

    根据这两起案例,请同学们谈谈自己的想法:

    总结:1、预防不良行为要从小抓起,从现在做起。良好习惯,良好行为的养成要经过一个长期的培养训练。预防不良行为必须从小抓起;

    2、预防不良行为要从具体的小事抓起。小事不小、小事不抓,就演变成大错。教育无小事,从小抓、抓小事,久而久之,形成良好习惯,使不良行为得到及时的制止和矫正,起到防微杜渐的作用,抓好两“小”,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关键环节。

    知法

    知法

    说出你所知道的有关青少年的法律法规的名称。(见附件1)

    请你举例说说哪些是未成年人不能做的事情:(见附件2)

    懂法

    懂法

    ——指违反法律规定,危害国家、社会和公民利益,依法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通常表现为对正常社会秩序的破坏,对公民人身权利和公私财产等合法权益的侵犯。

    犯罪——指严重危害社会,触犯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中学校园常发生的犯罪行为:

    1.窃盗罪 : 所谓窃盗罪,就是指“偷东西”。在没经过主人的同意下,随便取走他人的财物,包括钱和物品。

    2.恐吓、勒索 :就是用不当的手法,包括:恐吓、威胁、暴力等,向别的同学借钱不还或强索金钱。

    法律:1、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中华人民国刑法修正案三第八条规定: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这就是说这样的恐吓是构成犯罪的 。

    3.抢劫罪 :拿着武器,如:刀械、棒棍或其他具有危险性的东西,威胁同学,使他人不敢反抗,然后强行夺取其身上的财物。

    案例: 现年17岁的某、16岁的某、19岁的某、白某等5?人分别来自省汉川市、省市、省市等地,2015年7月16日下午1时许,某、某、某等人在东西湖区吴家山一家游戏机室发现小学生丁某、乔某、梁某等4人在玩耍时,于是依次将小学生丁某、乔某、梁某等4人胁迫至附近的一家招待所二楼,采取持刀威胁、殴打方式将小学生丁某、乔某、梁某等人身上的80多元现金洗劫一空,其中某看中小学生丁某携带的一双崭新的木板拖鞋和2瓶纯净水后,将拖鞋及纯净水抢走据为己有。

     市东西湖区公安分局新村派出所接到受害群众报警后,迅速对某、某、白某、某等人布控守候,并将某、某、白某等人先后抓获归案。

    4.伤害罪:因为打架造成别人身体上、健康上的伤害,依据受伤程度可细分为:普通伤害罪、重伤罪、普通伤害罪之加重结果犯。

    案例:被告人某准,1992年12月15日出生,因对同班同学某堂心怀不满而发生过打架,为此对某堂怀恨在心。2008年4月29日上午7时30分,被告人某准在上早读时,将某堂从教室里叫到学校门外50米处的公路旁,并质问某堂在前一日是否叫人打他。否认,便趁不备,用随身携带匕首刺伤的左大腿后,将踢倒在地,随后又刺伤的肩部。法院判决被告人某准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由被告人某准的法定代理人某义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某堂医疗等费合计人民币50924.16元。

    5.赌博罪:同学们在学校玩耍时,不论是用金钱还是物品当筹码,都不可以玩赌博的玩具或游戏。除了不可以从事赌博的行为外,也不可以提供别人从事赌博的工具或环境,否则就算你没有玩,你还是犯了法。

    6.毁坏公物罪:不论在学校还是公共场合,只要是不属于自己的东西,而是给大家共同使用的东西,就是公共物品。同学应该小心使用并爱惜公物,不可以随便破坏、毁损或丢掉公物。

    市区的绿地、健身器材、石椅损坏严重;街道两旁的公用亭、灯箱广告牌、雕塑、护栏、垃圾桶经常惨遭“毒手……这种破坏公共设施的行为在《刑法》里被归为“故意毁坏财物罪”,它是指故意非法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行为。《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它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它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把公共设施偷走,则以盗窃罪论处。

    一般与犯罪的区别

    一般

    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也不大

    刑法以外

    的法律

    承担民事责任或行政处罚(一般强制性措施)

    犯罪

    情节严重,对社会危害很大

    刑法

    受到刑事处罚

    (严厉的强制性措施)

    一般与犯罪的联系

    1)都是行为

    2)都具有社会危害性

    3)都应追究法律责任

    用法

    用法

    未成年人应该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维权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维护法律的尊严。

    案例一:小是一个农村姑娘,9岁时由父母做主,同一个21岁的男青年订立了婚约。男方给了小的母亲1960元礼金。小13岁时,提出要与男方解除婚约。男方不肯,坚持“要人不要钱”。小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便到法院起诉,要求解约。法院经过调查,在做好疏导工作的基础上,依法裁决由小的父母退还男方1960元礼金,小与男方解除非法婚约。就这样,小依靠法律,保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例二:小周家住农村,是六年级学生。1996年月11月3日,在骑车回校途中,不慎将8岁女孩小雷撞倒在地致伤,雷家要求周家赔偿,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雷家到镇派出所报案,要求周家赔偿损失。派出所召集双方家长调解未成,于是派人到学校将小周带回派出所拘留。周母到派出所要求放人,派出所答复,必须交纳1000元才放人。周家因家穷被迫四处筹钱,但仍不够钱,被迫写下欠条,之后,派出所才放出小周。小周回家后,越想越不服,联想起在学校学的法律知识,决定讨一个说法。于是小周向当地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派出所行为是行为,必须退还周家交纳的钱。小周终于依法维护了自己的尊严。

    案例三:父母不让孩子上学吗?

    村民某家有一子一女,均达到法定入学年龄。但某有重男轻女思想,仅让其九岁的儿子上学,其女儿则被留在家里帮助干活。村委会干部多次劝说某将女儿送到学校去读书,均被某以自家的事不用他人来管而拒绝。你认为某的做法是否?(见附件3)

    增强法制意识,

    增强法制意识,加强自我防范

    我们应该怎样加强自我防、预防自己犯罪?

    首先,要树立法律意识,从小事做起,预防犯罪。

    老人们常说:“小时偷针,大时偷银”、“小洞不补,大洞吃苦”,俗话也讲:“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恶不积不足以灭身”,任何大事都是从小事开始的,大错也是从小错开始的。我们要做一个有道德的合格的公民,就要自觉树立法律意识,从小事做起,预防犯罪。防微杜渐是十分必要的。

    其次,要划清是非美丑和行为界限。

    简单地说也就是要弄清什么事是我们应该做的,什么事是我们不应该做的,哪些行为是不良行为,我们应该怎样矫治自己的不良行为。我国有一部《预防为成年人犯罪法》,这部法律就专章规定了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对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为我们划清了是非界限。

    寻找校园中,身边的同学或自己身上有哪些不良的行为,并分析这些行为对个人、家庭及社会的危害。

    行为表现

    对他人的危害

    对行为人的危害

    对家庭的危害

    对社会的危害

    打架斗殴

    ?

    ?

    ?

    ?

    夜不归宿

    ?

    ?

    ?

    ?

    携带管制刀具

    ?

    ?

    ?

    ?

    传播淫秽读物

    ?

    ?

    ?

    ?

    其他(学生举例)

    ?

    ?

    ?

    ?

    3、要防微杜渐,纠正不良行为,防患于未然

    社会是复杂的,人是社会的人,社会上的人是形形色色的,人们在社会中生活、学习、工作必然会受到社会环境的影响。无数事实都证明,任何大事都是从小事开始的,大错也是从小错开始的。许多的人犯罪都是从交上了不良朋友或沾染了不良习气开始的,我们要自觉树立法律意识,自觉遵守法律,谨慎交友,要从小事做起,防微杜渐,纠正不良行为,预防犯罪,防患于未然。

    作业:

    案例:中学生某原来表现较好,曾多次被评为三好学生。

    后来跟社会上坏孩子来往,逐渐变得无心学习,经常旷课,有时还偷拿同学东西,打骂同学。学校对其进行多次批评教育,但他不思悔改,跟一些坏孩子到社会上偷窃少量财物,被公安机关拘留。但他仍不接受教训,一天晚上,他趁大娘的儿子出差未归,持刀爬进大娘家企图盗窃财物,被发现,某把大娘打昏在地,偷走了现金一千元,经人民法院审理,判处某有期徒刑三年。

    问题1、某哪些行为属于违反校纪的行为?

    2、某哪些行为属于一般行为?

    3、某哪些行为属于犯罪行为?

    4、某由好变坏,最后走上犯罪道路的过程说明了

    什么?

    5、我们青少年应从中吸取什么教训?

    • 生活居家
    • 情感人生
    • 社会财经
    • 文化
    • 职场
    • 教育
    • 电脑上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