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热点
  • 图片
  • 科技
  • 娱乐
  • 游戏
  • 体育
  • 汽车
  • 财经
  • 搞笑
  • 军事
  • 国际
  • 时尚
  • 旅游
  • 探索
  • 育儿
  • 养生
  • 美文
  • 历史
  • 美食
  • 当前位置: 小苹果范文网 > 美文 > 正文

    2013年广东节能监察行动计划x

    时间:2020-11-03 07:38:10 来源:小苹果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小苹果范文网手机站

    2013 年广东省节能监察行动计划

    2012 年,我省进一步加强节能监察工作,开展了日常节

    能监察、能耗限额标准以及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 (产品 )淘汰情

    况、公共机构、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 产品能源效率标 识等专项节能监察, 有力推动了全省重点领域、 重点企业的节 能工作,为我省全面完成 “十二五” 节能目标做出了积极贡献。

     2013 年是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十二五” 的关键一年, 要实现今年单位 GDP 能耗下降 3.5%的年度节能 目标, 必须加大依法推动节能工作的力度, 促进各项节能政策 落到实处。为此,我委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节约资源基本国策, 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 全面贯彻 落实党的十八大及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 明,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 全面落实国家和省节能 工作部署,把节能监察作为推动全省节能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 着力点,充分发挥地市(县)监察机构的作用,进一步拓展节 能监察广度和深度, 加大处罚力度, 促进节能各项措施落到实 处,为全省完成 2013 年节能目标服务。

    二、基本原则

    (一) 重点突出、 全面推进。

     把列入我省万家企业名单的 工业企业和商贸酒店作为节能监察的重点对象, 节能监察覆盖 工业、建筑、交通、学校、宾馆商场、公共机构等领域。

    二)部门联动、加强指导。坚持省市联动和部门联动, 加强沟通协作。

     加强对市节能监察工作的业务指导, 加强建筑、 交通等领域节能联动执法能力建设, 及时总结推广节能监察经 验,形成工作合力。

    (三)依法监察、规范行动。严格按照《节约能源法》和 《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 的相关规定开展节能监督检查, 做到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规范执法程序, 统一执法尺度,严明执法纪律,保证执法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四) 定期通报、 强化奖惩。

     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 用,定期公布节能监察情况, 对违法用能单位和行为予以曝光。

     对节能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对违法行为加大 查处力度。

    三、总体目标

    2013 年全省将对 1000 左右家用能单位开展现场监察, 其 中省中心负责完成 260 家,各市完成 815 家。除开展日常节能 监察外, 还开展能耗限额及淘汰落后设备 (工艺)、公共机构、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财政资金奖励节能项目和节能服务机构、 建筑领域节能、产品能源效率标识等专项监察。

    四、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日常节能监察

    监察对象:以 “十二五”重点用能单位,特别是列入国 家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名单的企业为重点监察对象。

    监察内容:工业企业方面 ,重点检查依法聘任能源管理负 责人及备案、 依法如实上报能源利用状况报告、 落实节能措施、 使用淘汰落后设备或工艺、 完成节能目标以及财政节能专项资 金申请和使用情况等。

    商贸酒店、 服务机构、 高校等非工业用能单位方面, 重点 检查能源管理机构设立及能源管理负责人聘任、 节能目标完成 及分解落实、 能源计量与统计、 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如实上报以 及财政节能专项资金申请和使用情况等。

    对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 依法下达责令改正指 令书。

     对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数据真实性存在疑义、 能耗指标不 正常、 数据报表涉嫌造假、 不愿提供资料配合监察的, 列为专 项监察对象; 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真实性和节能量准确性存在 问题的企业, 列入财政奖励项目专项监察; 对节能服务机构涉 嫌提供虚假数据和报告造假的,列入服务机构专项监察等。

    计划任务: 省节能监察中心以省监管企业为主, 全年完成 不少于 40 家工业企业(含能源生产、经营单位) 、 40 家商贸 酒店、服务机构等非工业用能单位的现场节能监察。各地市 (县) 节能监察机构以本地区非省监管企业为主, 完成不少于 300 家工业企业、 200 家非工用能单位的现场节能监察。

    (二)拓展节能专项监察广度和深度

    1、能耗限额及淘汰落后设备(工艺)专项监察 ( 1)细化现场监察内容。

     进一步强调证明材料的重要性, 强化能耗数据的溯源性和真实性核查。对节能管理制度不完 善、管理粗放、涉嫌数据造假的,对中间产品、半成品及能源 加工转换等工序进行深入核查,加大监察深度。

    (2)开展商贸酒店专项监察。争取上半年出台省商贸酒 店能耗限额, 以此为契机, 对列入监管的商贸酒店开展专项监

    察。对超能耗限额的企业实行惩罚性电价。

    (3)开展淘汰落后设备(工艺)专项监察。对重点用能 单位淘汰落后电机、 空压机、 风机、水泵和配电变压器等机电 设备以及落后工艺开展专项监察, 促进用能单位深入开展节能 技术改造。

     会同佛山市有关部门, 组织开展佛山市重点用能单 位淘汰落后变压器使用情况专项监察。

    (4)做好往年责令整改企业的跟踪检查。

     2012 年能耗限 额及淘汰落后设备专项监察共对 72 家企业下达责令整改通知 书,对这些企业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同时, 对执行差 别电价的落实情况开展跟踪检查。

    能耗限额及淘汰落后设备 (工艺) 专项监察, 省节能监察 中心完成不少于 120 家(工业企业 80 家,商贸酒店 40 家)。

     各地市节能监察机构完成不少于 380 家,部分采取省市联动形 式开展。部分用能单位的专项监察可结合日常监察开展。

    2、公共机构专项监察

    由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我委组织开展。

     监察内容包 括节能管理制度建设及能源管理负责人聘任、 能源消费状况报 告报送、节能规划编制、能源统计与计量、车辆管理、节能办 公产品采购等。

     对节能管理基础不好, 或能源利用水平较低的 单位责令实施强制能源审计。

    省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完成 20 家以上,各市完成 100 家。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财政资金奖励节能项目和节能服 务机构专项监察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监察, 以工业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为 对象,选取 10 项改(扩)建项目作为监察对象,优先选择已 完工或正在建设的项目, 以“两高一资” 或对当地能源消费总 量影响较为显著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为重点。

    财政资金奖励节能项目和节能服务机构监察,以 2011-2012 年度财政资金奖励的节能技改项目为对象, 选取 15 个节能技改项目作为监察对象(含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项目 选取原则尽可能涵盖多个地市及不同的节能服务单位。

    省节能监察中心完成固定资产项目监察 10 个(涉及建设 单位和节能评估机构约 20 家)、财政资金奖励节能项目监察 15 个(涉及建设单位和节能评估机构约 30 家)。

    4、建筑领域节能专项监察 联合建筑节能主管部门开展建筑领域节能专项监察。

     监察 内容包括:夏季室内空调温度控制;空调系统节能运行管理; 景观照明;节能技改情况等。

    省节能监察中心完成 5 家左右。各市节能监察机构完成 20 家以上。

    5、产品能源效率标识专项监察 结合节能宣传月活动, 联合省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开展能源 效率标识专项监察, 对列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 识的产品目录》 产品的生产商和销售商执行能源效率标识管理 办法的情况开展监察。

     监察内容包括生产商和进口商能源效率 标识信息的真实性,是否存在伪造或冒用能源效率标识的情 况;销售商是否销售应当标注但未标注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 是否存在伪造或冒用能源效率标识的情况; 是否存在利用能源 效率标识对用能产品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情况。

    省节能监察中心完成 3 家商场 (6 种产品以上) 、2 家以上 生产企业。

    五、保障措施

    (一) 完善能源管理和决策系统, 大力推进能源管理中心 建设。

    1、进一步完善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直报系统。扩大用户范 围和数量, 涵盖省、市及县区所有重点监管企业。

     逐步把交通、 学校等各领域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上报纳入直报系统。

    2、大力推进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编制并公布全省能源管 理中心相关建设指南和技术规范, 加快推动省、 市、企业三级 能源管理中心建设。

    3、建立和完善广东省能耗分析决策系统。

     整合现有资源, 积极协调统计等有关部门, 建立固定的数据汇总机制, 建立完 善省能耗分析决策系统。

    4、组织开展省监管以上重点用能单位依法上报的能源利 用状况报告进行审查和汇总分析, 按时完成重点用能单位能源 利用状况季度和年度分析报告编制工作。

    (二)推动修订完善地方能耗限额(标准) 。

    联合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 组织修订省能耗限额标准, 为 节能执法监察提供依据。

    (三)加强节能专项培训。

    加快出版 《广东省节能培训教材》 。在规范教材的基础上, 进一步改进培训方式并完善相关人员的备案管理和继续教育 制度。

     开展县级以上节能监察机构节能执法监察培训, 进一步 改进培训方式,完善规范备案和继续教育等制度。

    (四)加快节能执法监察体系建设。

     进一步健全完善省市节能监察机构联动机制,制定出台 《广东省节能监察手册》 ,充分发挥各地市节能监察机构的作 用。推动全省建立健全省市县 (区) 三级节能监察执法工作体 系,进一步提高全省节能监察能力水平。

    (五)强化节能监察定期通报制度。

    定期公布监察情况, 对违法用能单位和行为予以曝光, 扩 大节能监察执法工作的社会影响, 2013 年至少要做到节能监 察情况一季一通报。

    (六)落实节能执法奖惩制度。

    对节能执法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按照有关规定予 以表彰奖励。

     对节能监察工作进度缓慢或不落实的地区予以通 报批评,并在对各市政府的节能考核中予以扣分。

    附件: 2013 年全省节能监察任务分解表

    附件

    2013年全省节能监察任务分解表

    序号

    监察主体

    监察任务(家)

    1

    省中心

    260

    2

    广州市

    80

    3

    深圳市

    50

    4

    珠海市

    45

    5

    汕头市

    25

    6

    佛山市

    60

    顺德区

    15

    7

    韶关市

    35

    8

    河源市

    35

    9

    梅州市

    35

    10

    惠州市

    50

    11

    汕尾市

    15

    12

    东莞市

    80

    13

    中山市

    30

    14

    江门市

    30

    15

    阳江市

    20

    16

    湛江市

    30

    17

    茂名市

    20

    18

    肇庆市

    40

    19

    清远市

    35

    20

    潮州市

    25

    21

    揭阳市

    35

    22

    云浮市

    25

    合计

    1075

    注:本表不含公共机构监察数

    • 生活居家
    • 情感人生
    • 社会财经
    • 文化
    • 职场
    • 教育
    • 电脑上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