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热点
  • 图片
  • 科技
  • 娱乐
  • 游戏
  • 体育
  • 汽车
  • 财经
  • 搞笑
  • 军事
  • 国际
  • 时尚
  • 旅游
  • 探索
  • 育儿
  • 养生
  • 美文
  • 历史
  • 美食
  • 当前位置: 小苹果范文网 > 美文 > 正文

    股室负责人汇报党风廉政工作总结

    时间:2021-01-14 06:33:09 来源:小苹果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小苹果范文网手机站

    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扎实有效推进2014年我局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根据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和县委县政府《关于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内容

    各系统(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系统(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本系统(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一)积极推进本系统(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把保持党的纯洁性要求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中,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落实“一岗双责”,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

    (二)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坚持做到专门研究、分解责任、明确职责。

    (三)加强对本系统(单位)人员的教育监管,定期组织召开反腐倡廉工作形势分析会,开展述职述廉活动,对本系统(单位)人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从我做起、向我看齐、以身作则,

    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带头执行各项党纪条规,做廉洁从政的表率。

    二、履责监督

    责任主体双方未按照本责任书规定的内容履行职责的,将承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相应责任。

    三、责任考核与责任追究

    (一)强化责任考核。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对落实情况进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考察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对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依纪依法实行问责,对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三)本责任书责任期内责任人离任或调离本岗位时,由继任者履行本责任书规定的各项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签订双方各持一份,一份由签订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备案。

    责任人(签字):
    责任对象(签字):

    签订时间:2014年 月 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犹县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征收办领导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责任主体意识,更好地履行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责任,全面推进我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办公室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与股室负责人签订此责任书。

    一、办公室班子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办公室主任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本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责任为:

    (一)负责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和工作计划、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深入调查研究,定期听取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工作制度。

    (三)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本单位的领导干部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管好班子成员,带好队伍,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督促领导班子成员抓好自身建设和各自分管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动与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活动。

    (四)认真组织对县委、县政府、县纪检监察机关和主管部门批办事项和重大违纪违法案件进行检查;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五)以身作则,廉洁自律,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的相关规定。

    三、办公室副主任按职责分工,对分管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具体责任为:

    (一)协助主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积极参与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计划、制度和措施。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二)与分管股室共同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注意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适时与分管股室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研究制定防范措施,避免一般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督促分管股室认真完成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任务。

    (三)对分管股室的党员干部进行经常性的党风党纪廉政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定期分析通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四)以身作则,廉洁自律,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的相关规定。

    四、股室负责人对所在股室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责任为:

    (一)协助分管领导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直接抓好本股室党风廉政各项工作任务。

    (二)认真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规定。

    (三)加强对所在股室工作人员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做好日常检查工作,做到廉洁自律,一身正气。

    (四)认真对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做到热情周到,切实关心、帮助、解决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

    (五)严格执行政务公开、依法办事,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正确行使权利。

    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一式二份,一份由办公室保存,一份由领导干部个人保存。

    办公室主任签名:

    股室负责人签名:

    2014年3月28日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组成员与分管股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有关要求和局党组关于2014年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股室(中心)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确保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完成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局党组成员协助党组书记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对分管股室(中心)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各股室(中心)负责人是本股室(中心)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本股室(中心)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二、责任内容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地三次和县纪委地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确保反腐败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把保持党的纯洁性要求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中,始终把反腐倡廉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坚决落实“一岗双责”,做到反腐倡廉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

    (二)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和局党组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对党的各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确保纪律刚性约束。加强对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各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推进统计方法制度改革,全面推进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强化部门统计工作,大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把握重点,主动作为,为“三大目标”的早日实现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优质统计服务。

    (三)持续强化作风建设和优化统计环境。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四风”问题。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等各项管理规定,深化干部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和“慵懒散”治理,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转变作风,坚决消除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

    (四)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认真落实中央五年工作规划和省、市、县实施办法,制定2013-2017年工作意见,督促责任单位抓好任务落实。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加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深化廉政宣传教育,办好“廉洁教育讲堂”,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六进”工程。大力推进机制制度建设,提高制度执行力。

    (五)以身作则,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央 “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六个带头”、县委“八条要求”规定以及《青川县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十不准”规定》等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管好本股室(中心)工作人员、配偶、子女。

    (六)完成局党组和局纪检组安排部署的其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责任追究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的督查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业绩评定、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不认真、措施不到位、敷衍塞责以及出现违纪违法问题的,依据有关规定,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责任期限

    2014年4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责任书签订双方、局纪检组监察室各一份。

    局分管领导:
    股室(中心)负责人:

    2014 年 月 日 2014 年 月 日

    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扎实有效推进2014年我局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根据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和县委县政府《关于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内容

    各系统(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系统(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本系统(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一)积极推进本系统(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把保持党的纯洁性要求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中,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落实“一岗双责”,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

    (二)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坚持做到专门研究、分解责任、明确职责。

    (三)加强对本系统(单位)人员的教育监管,定期组织召开反腐倡廉工作形势分析会,开展述职述廉活动,对本系统(单位)人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从我做起、向我看齐、以身作则,

    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带头执行各项党纪条规,做廉洁从政的表率。

    二、履责监督

    责任主体双方未按照本责任书规定的内容履行职责的,将承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相应责任。

    三、责任考核与责任追究

    (一)强化责任考核。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对落实情况进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考察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对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依纪依法实行问责,对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三)本责任书责任期内责任人离任或调离本岗位时,由继任者履行本责任书规定的各项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签订双方各持一份,一份由签订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备案。

    责任人(签字):
    责任对象(签字):
    签订时间:2014年 月 日

    社保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二〇一二年,社保股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学习,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与时俱进,恪尽职守,廉洁自律,确保了党风廉政建工作的落实。现将我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 社保股把廉政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全股人员认真学习,把一些腐败现象的严重危害性进行了重点剖析。观看反腐倡廉的录像,以强化全体人员廉政意识,营造良好的反腐倡廉氛围,做到警钟长鸣。通过学习,使股室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人生观,努力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真正做到用权不滥、理财不贪、廉洁从政。通过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廉政意识,增强自觉执行党风廉政规定的自觉性。

    二、求真务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作为敏感股室,社保股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在工作上即注意讲究工作的形式和方法,注意紧密联系实际,在转变工作作风的同时,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在原则问题上不乱开口子,不讲情面,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现象。

    三、严格要求,培养良好的生活作风

    严格遵纪守法和道德规范,严格遵守各项廉政法规制度,以局各项管理制度严格约束自身,保持清醒头脑,真正做到思想作风过硬,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为民,实实在在服务,同时,勤俭节约,精打细算,讲求实效,生活上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做到一身正气,一尘不染。

    今年,社保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没有出现一人一例违法乱纪行为。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今后我们将继续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坚持不懈地抓好社保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争使科室廉政工作再上一个台阶。

    威信县财政局

    股、室(中心)党风廉政建设

    分管局领导:

    责任股室:

    为促进全县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明确和落实财政局各股、室(中心)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责任,确保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及省、市、县委、政府关于贯彻《规定》的实施办法落到实处,确保“翻三番、增三倍、快追赶、奔小康”奋斗目标的实现,结合我县财政工作实际,特制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主体

    责任人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贯穿于财政工作大局之中,贯穿于执行财政政策法规、狠抓增收节支和推进财政改革之中,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各项财政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一)党组书记、局长对财政系统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

    (二)各分管副局长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三)各职能股室(中心)主要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为本股室(中心)党风廉政建设直接责任人。

    二、责任内容

    (一)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结合财政工作实际,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及市财政局的决议、决定,自觉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维护好领导集体的团结;

    (二)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定期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

    全面掌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指导、督促党风廉政工作,抓好落实,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制度、有专人负责,按照《威信县财政局关于内部管理规定》(威财字[2013]7号)中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三)坚决贯彻执行云南省行政问责办法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行政机关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的决定,按照《威信县财政局关于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的实施意见》(威财字〔2008〕4号)要求,做好财政服务工作;

    (四)坚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职责做好本股、室(中心)的信息公开工作;

    (五)认真组织好党员、干部学习政治理论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法规,积极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宣传教育,发现有党性党风方面的问题和不廉洁行为,要及时找其谈话,督促其检查、纠正;

    (六)履行监督职责,对本股室(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负责督促整改,纠正不正之风;

    (七)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党风廉政建设任务。

    三、责任目标

    (一)股、室(中心)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有进一步的提高,组织纪律观念明显增强;

    (二)各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制度、办法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

    (三)股、室(中心)无重大违纪违法行为;

    (四)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上级部署的工作任务得到认真贯彻落实;

    (五)股、室(中心)及其人员依法行政,认真贯彻执行四项制度

    以及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

    四、责任追究

    责任人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施责任追究,并按有关规定上报县纪委、监察部门给予相应组织处理或者党政纪处分。

    (一)对本股、室(中心)发生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纠正、不查处、敷衍塞责,以及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或者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报的;

    (二)因工作失职造成本股、室(中心)发生重大案件,致使国家资金、公共财产和人民群众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授意、指使、纵容、强令下属人员违反政策法规,弄虚作假的;

    (四)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对抗监督检查或者案件查处,或者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

    (五)因教育、监督不力,股、室(中心)内干部职工发生刑事案件,出现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有其他严重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具有上述情形之一,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按规定向上级部门提出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建议;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分管局领导(签名):

    股室(中心)主要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备注]:

    1、此责任书一式二份,责任双方各一份;

    2、此责任书系分管局领导与股室(中心)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签定。

    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阜宁县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

    今年以来,在县纪委常委会和市纪委党风室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党风室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锐意创新,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强化廉政教育,大力改进作风,扎实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1、深入开展“210”廉政自省活动,认真抓好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我县将每年的2月10日确定为党员干部廉政自省日。今年的2月10日是我县组织开展的第五个党员干部“廉政自省日”。

    春节前,县纪委、监察局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210”廉政自省活动的通知》,对节日期间全县面上的党风廉政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严明纪律,严格执行各项廉政规定要求。在省纪委提出的7项规定和市纪委提出的9项规定基础上,进一步重申“十个严格禁止”要求。二是认真组织,扎实开展“210”廉政自省活动。重点是“三个一”活动,即进行一次廉政教育,签订一份廉政承诺书和责任书,开展一次节后述廉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三是强化督查,严肃查处各类违反规定的行为。公开了县纪委监督举报电话,要求各单位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廉政建设情况督查,发现问题,及时 1 上报。与此同时,根据省、市文件要求,以县两办文件形式下发了《关于节日期间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通知》,要求各镇区、各部门、各单位强化教育、超前防范,严明纪律、认真执行,改进作风、关注民生,落实责任、严肃查纠。

    2、全面开展“提升素质、改进作风、优化环境、推动发展”主题教育,切实转变机关作风。5月初,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县镇(区)机关集中开展“提升素质、改进作风、优化环境、推动发展”主题教育。整个主题教育从5月4日开始,至6月中旬结束,共分为动员部署、组织实施、巩固提高三个阶段。县委、县政府专门召开了主题教育动员大会,县委书记王锦胜同志到会并作了动员讲话。活动之前,县纪委、县优化办、县廉政办组织了全委人员,深入机关单位、宾馆饭店开展工作日午间禁酒、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操办、参与婚丧喜庆活动、机关公务人员执行上下班制度等一系列的机关作风建设情况明查暗访活动,县纪委主要领导在全县动员大会上对检查出来的六起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各镇区、各单位科级领导班子在5月底前全面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查摆问题,明确整改措施,保证了主题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3.扎实开展党纪条规系列教育活动。 5月份,我们将《廉政准则》、《阜宁县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规定》、《阜宁县工程建设中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关于全县科级干部操办婚丧

    2 喜庆事宜的有关规定》等文件规定专门编印了3000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文件汇编》,发放给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及各部门单位和镇区基层站所负责人,供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对照。5月31日,在县委党校召开了全县重点岗位党员干部反腐倡廉“菜单式”集中教育会议,各镇区民政干事、村建干事、计生干事、财政所长、派出所长及县直相关部门重点岗位负责人共188人集中参加了培训。县纪委主要领导和分管书记亲自到会进行了讲话和授课。与会人员感到触动很大、教育很深、受益匪浅。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分工范围,对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普遍开展一次“一对一”廉政谈心活动,所有参加教育对象联系自身思想、工作、生活实际,撰写一篇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心得体会。通过扎实开展系列的党政纪条规教育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改进作风,不断提升素质,恪守廉洁自律。

    二、强化责任落实,健全完善制度,不断提高党内监督工作水平

    1.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按照新颁布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我们协助县委、县政府制订印发了《2011年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县领导和有关单位责任分解意见》两份文件,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加与县委常委、县政府班子成员和各镇区、各部门、各单位党

    3 政一把手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对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硬化,实行目标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制定《2011年度全县科级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百分细则》,把全年要求基层开展的各项重点工作,全部纳入考核内容,进行量化、细化、硬化考核。从而,充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龙头作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2.认真开展换届纪律监督。印发了《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组织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的文件,印发了《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文件案例汇编》,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开展严肃换届纪律承诺活动和换届纪律知识测试,公布举报电话,加强信访调查,强化纪律监督,保证了换届工作有序、健康、平稳开展。

    3.全面推进全县党务公开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和省、市关于党务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认真总结近年来我县党务公开工作经验,制作《党务公开图片展版》,参加全市党务公开工作图片展。11月中旬,召开全县党务公开工作推进会议,县委王书记亲自到会并作重要讲话,县委仇书记作工作部署,县纪委王铁根书记主持会议,在阜县委常委,各镇区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县直各部门党委(党组)

    4 书记、纪委书记(检查组长)出席了会议。会上下发了《中共阜宁县委关于推进全县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共阜宁县关于实施党务公开工作的细则》、《关于成立全县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等三份文件。三灶镇、教育局、供电公司3个单位党委作了发言。全县党务公开工作推进会的召开,全面开启了我县党务公开深入推进的大幕,对全面提高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促进作用。

    4.进一步强化人民评议制度。协助县委制订了《关于做好2011年人民评议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评议工作重点、主要对象、课题设计和工作分组,在工作方法上提出了四个更加注重,即更加注重现场巡查,更加注重个别走访,更加注重一线评议,更加注重意见整改,充分发挥人民评议员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双重特性,努力使人民评议工作围绕中心,关注民生,监督有力,注重实效。今年以来,已经对18项课题(工作)进行了3次集中评议,人民评议员共对69个方面工作提出了182条意见或建议,每一条意见和建议都及时反馈到有关部门单位,并督促整改到位。通过建立人民评议员制度,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各级党政组织进一步强化责任、改进作风,提高了战斗力、提升了执行力。

    三、强化监督检查,精心组织实施,认真开展有关专项治理和专项检查工作

    1、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2009年以来,

    5 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我县先后开展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和社团、国企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今年,我们对近两年的“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回头看和重点检查。在全面复查阶段,会同县财政局、审计局,对各单位的承诺、公示情况进行了督查。

    6、7月份,县纪委牵头组织财政、审计、民政等部门人员对县城管局、物价局、县烟草行业协会、县自来水公司等14个单位进行了重点抽查。三年来,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共发现“小金库”12个,涉及金额108.77万元。

    2、认真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4、5月份中央和全省关于开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电视电话会议和有关文件下发后,我县立即成立组织机构,迅速制订《关于开展全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并于6月2日召开全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进行全面动员部署。6月15日前,全县16个镇区、32个主管部门作为独立填报单位填报了《登记表》并按规定进行了公示。通过核查统计,我县实有各类公务用车610辆,其中小轿车411辆,其他车辆199辆。核查后,超编车17辆,超标车5辆,违规借车11辆,合计违规33辆。目前,我们正按照中央制定的《党政机关违规公务用车处理办法》进行纠正处理。同时,正在研究制定全县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着力构建公务用车长效管理机制。

    3、积极开展厉行节约专项检查工作。今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建立完善《源头管理招待费用六项制度》和《公务接待实行定点管理规定》等有关制度规定的同时,牵头组织财政、审计、商务等部门强化监督检查。4月份,组织县商务局、卫生局、工商局、税务局等部门人员,对全县76家定点饭店执行有关制度、履行服务承诺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7月份,县廉政办下发了《关于开展厉行节约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对全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2010年和今年上半年厉行节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主要检查四个方面内容:一是厉行节约各项指标的执行情况;
    二是有关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三是“小金库”、公务用车、津补贴等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情况;
    四是对存在问题的整改、处理落实情况。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县纪委、县财政局、审计局各抽调4名同志,组成了四个检查小组,对全县16个镇区和20个县直部门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通过检查共发现存在问题145个,我们以《党风廉政建设问题整改建议书》的形式,要求有关单位限期整改。

    4、扎实开展《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根据中央、省、市纪委的统一部署,县纪委于

    8、9月份,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为搞好这项检查,县纪委专门以文件形式先后两次下发了检查和督导检查的通知。检查工作分两个阶段,8月上旬到8

    7 月中旬为自查自纠阶段,全县16镇区和52个部门在此间全面进行了自查,检查面为100%。9月下旬,我们按照不低于总量30%的要求,选择了5个镇和15个县直重点部门进行了督导检查。重点检查由县纪委分管书记和常委带队,委机关专门抽调了5名室主任和5名工作人员参加检查。检查通过查前公示、专题汇报、民主测评、个别访谈、现场测试、调阅资料等程序进行。检查结束后,县纪委领导集中听取了检查汇报,对检查中发现的46个问题,由廉政办向各有关单位下发《党风廉政建设问题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对问题严重的由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处理。

    四、强化组织领导,形成整体合力,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1、全面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反腐倡廉工作。我们认真贯彻市纪委有关会议文件精神,把加强非公制企业反腐倡廉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进行重点重抓,有序推进。今年上半年,县专门成立了加强非公企业反腐倡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反腐倡廉工作的实施办法》(阜办发[2011]42号)。4月份,召开了全县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反腐倡廉工作会议。6月底前,设立党委的7个非公企业全部成立了企业纪委,并正式挂牌开展工作。155个单独成立党支部的非公企业全部配备了专职纪检委员。各企业纪检机构都按照统一要求做到“八个有”:
    即有一间办公室、有一台专用电脑、有一组资料柜、有一套办公桌椅、有一部

    8 专用电话、有一个意见建议箱、有一套管理制度、有一定办公经费,全县非公有制企业反腐倡廉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2、扎实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根据省、市统一部署,我们协同县委农工办,在全县集中开展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清产核资工作。10月份,专门了召开了全县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会议,县纪委王书记到会并讲话,县委农工办主任王树林对清产核资具体工作进行了辅导,副县长朱林主持民会会,各镇区纪委书记、分管负责人、农经站长(社会事业局局长)、农村会计辅导员出席了会议。专门以县两办文件形式印发了《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的意见》,对工作目标、对象及范围、工作内容、组织领导等作出了明确要求。这次清产核资工作,这次清产核资工作,从10月中旬开始,到11月底结束,12月初,县里将组织验收。主要分为组织清查、初次公示、重点核查、二次公示、确认结果、建立信息化平台等六个重点环节。通过全面清产核资,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定期清查和动态监管机制,实现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进一步提高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水平。

    3、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规定,积极探索农村社会监管新举措。深入开展基层站所访询评绩、无为问效活动,结合省、市开展的创建“人民满意基层服务单位”活动,扎实有效推动基层站所作风、行风的改进和廉政建设水平的提高。在村级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我们积极研究探索实

    9 施“勤廉指数”测评和开展“勤廉示范村”创建工作,制定出台了《关于在全县实施“勤廉示范村”测评,深化“勤廉示范村”创建工作的意见》,正准备近期召开会议,进行全面部署实施。工作中,我们力求把太仓的经验与阜宁的实际相结合,把“勤廉示范村”测评与全县开展的村级“六有一责”建设活动相结合,把组织考核与干部双述、群众评议、质询相结合,把中央和省、市对农村基层干部的廉洁履职各项规定和村级组织建设的要求融入到“勤廉指数”之中,通过这些系列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促进基层干群关系更加和谐、农村社会更加稳定,努力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

    今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要求和年初目标,有的工作仍然有些差距,主要原因:一是室里人员工作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二是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不高,三是工作任务较多,人手力量不够,使得想做事情无法做,应该做的事情做不好。今后,我们要以更高的目标,更严的要求,更新的举措,满腔热情、满怀激情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争取得新的更大的成效。

    党风廉政室工作计划

    2010年,市纪委党风室在委局领导直接领导下,在省纪委领导和省纪委党风室指导下,认真贯彻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合肥大发展、大建设,全室同志团结奋斗,锐意进取,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有的工作受到中纪委、省纪委充分肯定。

    一、结合实际,创新制度,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一)创新制度,深入开展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中纪委、省纪委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高度重视,2008年,作出了一系列工作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纪委《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郑州座谈会、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及全省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精神,根据委局领导要求,我们始终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工作重中之重。

    1、大力推进村(居)廉勤监督委员会工作。在全市村(居)建立廉勤监督委员会,是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加强基层民主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是省纪委交给我市的光荣而艰巨的政治任务。为出色完成此项任务,2008年我们在省纪委指导下,在委局领导直接领导下,着力抓了五个方面工作:一是召开会议,部署工作。去年4月30日,在长丰县召开了全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会议,推广长丰县村(居)廉勤委试点工作经验,对全市推行村(居)廉勤委工作提出要求,作出部署。省纪委分管领导到会讲话,市纪委分管领导布置了工作任务,部分县、乡、村在会上交流了工作经验。二是深入调研,指导工作。采取明查、暗访形式,多次深入长丰县和其他县区试点村(居),调研廉勤委工作情况,并形成调研报告,肯定工作成绩,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工作、完善制度的意见,为委局领导决策提供了依据。三是开展检查,组织互学。为推进工作,我们对各县区落实全市会议精神及阶段性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提出完成任务的质量、时间等具体要求。同时,组织各县区开展互学活动,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对全市廉勤委工作深入推进起到了积极作用。四是学习考察,开阔视野。去年11月中旬,我们在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雍成瀚同志带领下,赴山东学习考察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事前精心谋划,根据中纪委和山东省纪委党风室推荐,选择考察点,学到了非常丰富、有用的经验,对全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起到了借鉴和推动作用。10月下旬,根据委局领导安排和中纪委党风室要求,我们还带领县区党风室主任或分管领导赴福建学习考察。两次学习考察,开阔了视野,拓宽了思路,充实了方法措施。五是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廉勤委工作在我市起步时间不长,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不少问题,我们一方面对工作经验认真总结,中纪委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动态》2008年第31期刊发了我市的经验做法;
    《中国纪检监察报》2008年12月23日第二版刊发了长丰县工作经验;
    12月16日召开的全省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长丰县作了廉勤委经验交流发言。另一方面,针对存在问题,从完善制度层面向委局领导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同时,认真谋划2009年工作,为春节后召开全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做充分准备。

    2、开展乡村财务清理“回头看”专项检查。为巩固乡村财务清理成果,切实解决乡村财务管理中仍存在的突出问题,去年年中,对乡村财务清理开展了“回头看”专项检查。一是下发文

    件,要求县区普遍开展自查。6月中旬,我们以市纪委名义下发了《关于对乡村财务规范管理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各县区按要求制定了工作方案,组织力量分阶段对乡村财务开展认真清理。二是分片包干,分组开展专项督查。在县区自查基础上,我们组织四个督查组,由市纪委、农委、财政、审计部门分管领导带队,四家单位抽人,党风室同志参加,明确责任,分片开展督查。督查组采取听汇报、召开相关部门负责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两员”座谈会听取意见、查阅资料、随机抽查部分乡镇、村的办法,对乡村财务规范管理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将督查情况向县区纪委作认真反馈,既肯定成绩,也指出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各县区根据督查组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认真整改。三是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县区普遍建立了“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制度”、“乡财县管”、“零户统管”、“收支两条线”等制度,长丰、瑶海、包河三县区对所有村(居)财务实行电算化管理。蜀山区实行的党风廉政建设分级预警制度得到了省纪委领导充分肯定,瑶海区《村级财务通用票据管理办法》严格了管理、堵塞了漏洞;
    肥西县乡财管理改革方案和网上报账操作规程,进一步完善了乡财管理。四是总结分析,提出工作意见。专项检查结束后,党风室对检查情况进行了认真总结,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剖析,并提出解决问题意见,如加强对经济发达的近郊村或村改居资产、资源监管的意见,明确了下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引起有关领导的重视。

    (二)认真落实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强国企党风廉政建设。

    2007年7月,市委、市政府批准合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挂牌运行,并对67户重点国企的资产进行监管,对领导人员进行管理。根据国企管理体制的改变,我们及时调整国企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方法,着力于指导、帮助国资委纪委抓好企廉工作,着重在理顺关系,摸清情况,健全制度,督促落实上下功夫。去年我们着重抓了四个方面工作:

    1、深入调查研究,摸清基本情况。2008年年初,我们与国资委、市总工会配合,组成调研组,深入25家国有企业采取听汇报、看资料、现场考察等形式,开展企廉工作专项调研,并召开12家合资和独资企业负责人座谈会听取企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过专项调研,深入了解我市国企基本情况和企廉工作总体情况,既总结经验,肯定成绩,也找准问题,对企廉工作深入开展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2、调整领导机构,健全相关制度。市国资委成立后,我们积极协调,很快调整企廉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国资委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督促国资委纪委,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如规范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指导意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政谈话暂行办法等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对国企领导人员监管的制度体系。

    3、抓好制度落实,解决重点问题。在实际工作中,与国资委纪委密切配合,将抓制度落实与解决重点问题密切结合,着重抓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促使企业领导人员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抓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落实,提高了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意识;
    抓国企领导人员年薪制度和不准兼职取酬制度落实,一定程度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国企领导人员自定薪酬和兼职兼薪问题;
    抓“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制度落实,一定程度改变了少数国企领导人员监督意识薄弱的问题。

    4、开展专项检查,促进各项工作开展。去年年初和年底,我们对企廉工作和国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开展了检查,被检查企业反映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贯彻执行;
    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得到较好落实;
    企廉文化建设取得较为明显效果;
    在企业改革改制中,通

    过有针对性出台相关政策、措施,防范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通过健全制度,强化监管,进一步规范了国企领导人员权力运行。

    一年来,通过相关部门共同努力,我市企廉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值得重视的问题,需在今后工作中协调有关方面加以切实解决。

    (三)完善机制,基层党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去年以来,我们积极配合组织部门,将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在乡镇、街道、村和社区全面推开,并逐步向地方党委、机关、学校、企业等党组织延伸。工作中我们通过坚持真实性、实效性、规范性、简便性原则来提高党务公开实效,做到明确公开内容、明确公开程序、明确公开时间、明确公开形式来保证党务公开质量,通过健全责任落实机制、监督约束机制、信息处理机制、绩效评估机制来完善党务公开体系。通过努力,我市党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进一步激发了党员和群众参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热情;
    二是进一步促进了干部作风转变;
    三是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四是进一步凝聚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力量。为使该项工作继续向更深层次推进,今后还需重点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要将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相结合、协调运转;
    二是要充分调动党员群众的参与热情;
    三是要勇于创新、注重实效。

    二、突出工作重点,发挥协调作用,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相关规定

    1、扎实工作,“小灵通”清理取得明显成效。根据省纪委《关于清理纠正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个人“小灵通”捆绑单位办公电话问题的通知》要求,我们及时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了清理纠正个人小灵通捆绑单位办公电话使用问题的专项工作。及时下发了《关于清理纠正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个人“小灵通”捆绑单位办公电话问题的通知》,并先后两次由市纪委分管副书记召开市直有关单位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各自的清理范围和工作职责,加强对小灵通专项清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为保障该项清理工作取得成效,我们严格按照省纪委通知要求,与电信部门一起对被清理单位“小灵通”与单位固定电话捆绑情况进行现场逐一检索,确保后期的清理工作不留死角,并要求县区纪委党风室也遵循这一做法。对县区清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障碍,我们始终积极主动出面与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沟通,对不愿清理、清理不及时以及不能按期完成的单位,始终耐心细致地向他们宣讲这次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清理的过程中多次督促,要求他们配合清理工作。对极个别单位在专项清理工作中草率应付,给工作的开展造成了负面影响的,我们确认事实后,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充分发挥纪委组织协调作用,有力保障清理小灵通工作顺利开展。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我市共清理出个人“小灵通”捆绑单位办公电话814部,其中停机销号230部,拆机190户,过户给个人394部,累计每年可节省公费开支约488400元。在17个省辖市中,我市清理完成最早,成效最为明显,受到省纪委党风室的充分肯定。

    2、规范管理,严禁党政领导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相关规定得到认真落实。我们接省纪委要求对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进行自查的通知后,与市外办积极配合,一年来,从抓制度建设入手做了大量工作,先后制定《关于加强我市外事工作管理的意见》、《关于我市因公出国(境)工作程序的通知》,对因公出国(境)的办理步骤、材料要求等事项做了具体规定;
    转发了《加强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08]230号),强化预算约束,严格因公出国(境)经费审批和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我市党政干部因公出

    国(境)行为。全省贯彻落实“两办规定”制止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会议后,我市根据会议要求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印发了《关于制止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建立了合肥市贯彻落实“两办规定”制止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出国(境)计划报批制度、经费先行审核制度和报市纪委备案制度,进一步强化了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工作的管理,堵塞了漏洞,完善了机制。截止目前,我市尚没有发现存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违规行为。

    3、健全制度,不断规范公务用车管理。省纪委《关于转发〈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下发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就结合实际,落实省《实施细则》作了重要批示,我们协调有关职能部门根据市领导批示,积极开展工作。一是及时调整了市小汽车编制领导小组。由市政府秘书长任组长、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监察局、编办、财政局、交警支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确定具体工作人员处理日常事务。二是结合实际,出台我市《实施细则》。为使我市出台的《实施细则》符合实际,便于执行,我们积极协调市财政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小汽车编制办,对市直机关公务用车现状开展调研,并多次召开协调会,商讨如何结合实际,制定加强对市直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的办法。通过充分调研、协商,结合实际出台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按省里的要求作出严格规定的基础上,在市直机关公务用车配备标准、购置审批程序、编制部门预算、政府采购等方面,结合我市实际,作出了相关规定。为根本解决公车管理、使用上存在的问题,降低行政成本,我市目前正积极探索公车改革的路子。

    4、强化监督,干部提任听取纪委意见及评优评先纪委审核制度得到较好的执行。干部提任事前征求纪委意见是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防止干部“带病上岗”和“带病提拔”的措施之一。2007年8月省纪委、省委组织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的通知》,同时配套下发了《安徽省纪检监察机关向组织部门提供干部党风廉政情况的实施细则》。一年多以来,我们及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按照要求严格遵循规定的程序,认真承办该项工作。计征求意见574人次,其中书面征求意见477人次,口头征求意见52人次,有1人因党风廉政方面情况未获提任。同时,与组织部门相互配合,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履行职能,没有发生泄秘事件,没有造成干部任用工作重大失误。同时,我们认真执行市管单位和市管干部评优评先由纪委事先审核的制度,一年中共对30家市管单位、27名市管干部出具了党风廉政有关情况进行审核的公函。

    5、认真办信,规范市管干部从政行为。2008年,我们认真办理委局领导和省纪委交办的人民来信8件,这些信件反映的主要是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问题,也有违法用地等问题,在查实事实的基础上,根据反映、查实的问题,我们采取与被举报人进行廉政谈话,要求自查自纠;
    责令退出违规所得,作出书面检查;
    移交有关室追究纪律责任等形式进行了处理。通过办信,增强了市管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规范了廉洁从政行为。

    三、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责任意识,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

    (一)明确分工任务。年初,根据上级要求,我室代市委起草了我市2007年度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总结报告,上报省委、省纪委和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中纪委七次全会和省、市纪委二次全会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以合纪办文件的形式下

    发了《合肥市2008年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实施意见》,明确工作任务和重点,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同时,草拟了我市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经市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以合办〔2008〕21号文件下发。文件将全市45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逐项分解到市直有关单位,并具体明确了市主管和分管领导、主要责任单位、协同责任单位及主要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二)强化督查考核。为做好2007年度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我室在总结以往做法和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专门下发了《关于对2007年度合肥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进行考核的通知》。2008年1月,各县区和市直单位对照考核内容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并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市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3月份,我们结合市管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牵头,抽调36名同志组成12个考核组,对全市县区、市直党政群机关中的103个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成员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情况进行了考核测评。根据市责任制领导小组的要求,全市103个领导班子召开了述职述廉大会,有568名市管领导干部向所在地区和单位的干部职工进行了述职述廉,4371名干部职工对上述领导班子、领导干部2007年度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进行了民主测评。从民主测评结果看,总体情况较好。同时,2008年4月,省委考核组对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进行了专项考核。为迎接此次考核我室作了大量的准备工作,草拟汇报材料,筹备述职述廉大会,问卷调查测评会,整理备查资料等。从整体上看,由于工作比较扎实,准备比较充分,省委考核组对我市责任制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三)认真做好纪念责任制颁布实施10周年的重点工作。2008年是党中央、国务院颁布实施《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10周年。为认真贯彻全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省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去年我们着重抓了三项工作:一是以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下文,要求市管单位对责任制颁布实施10年来的工作情况进行回顾总结,开展自查。同时,我们组成检查组,对我市部分县区和市直单位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二是对我市10年来贯彻落实责任制情况进行了认真回顾总结,与2008年全市责任制工作总结一并撰写后,以市委名义专题向省委、省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作了报告。三是进一步完善对2008年责任制工作的考核。在广泛学习外地经验,听取市四大班子和市纪委委员意见的基础上,下发了对2008年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进行考核的通知,并将在自查自评、述职述廉基础上,确定部分市管单位,采取民主测评、民意调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办法进行重点考核。

    负责科室党风廉政工作总结(共7篇)

    股室上半年党风廉政工作总结(共3篇)

    司法局基层股汇报党风廉政工作总结(共7篇)

    行政审批股党风廉政工作总结(共4篇)

    财政局经建股党风廉政工作总结(共15篇)

    • 生活居家
    • 情感人生
    • 社会财经
    • 文化
    • 职场
    • 教育
    • 电脑上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