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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EPCIC外部协调管理(完整文档)

    时间:2022-07-31 22:23:51 来源:小苹果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小苹果范文网手机站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EPCIC外部协调管理(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2022年EPCIC外部协调管理(完整文档)

    EPCIC外部协调管理5篇

    第1篇: EPCIC外部协调管理

    1目的

    保证为公司测量管理体系提供的测量设备、计量校准/检定服务和计量检测/试验服务符合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测量管理体系外部供方的评价、选择和管理。

    3职责

    3.1 公司领导负责测量管理体系合格供方名录的审批。

    3.2 采购部、能源动力部、品管部负责建立外部供方名录的档案,对合格供方进行动态管理。

    3.3 能源动力部、品保部负责组织对供方产品(测量设备和服务)进行验证。

    3.4对外部供方有需求的部门(包括采购部、能源动力部、品保部和使用部门)负责识别对供方的需求,进行外部供方信息搜集,参加合格供方评审,实施采购和外来服务。

    4定义

    4.1测量设备

    为实现测量过程所必须的测量仪器、软件、测量标准、标准物质或辅助设备或它们的组合。

    4.2要求

    明示的、通常隐含的或必须履行的需求或期望。

    4.3不合格

    未满足要求。

    4.4法定计量机构

    负责在法制计量领域实施法律和法规的机构。

    5管理程序

    5.1 测量管理体系外部供方过程的识别

    5.1.1过程的输入:测量管理体系对外部供方的需求。外部供方需求主要包括外送计量检定/校准、外委检测试验和外购测量设备。

    5.1.2过程的输出:满足规定要求的外购测量设备、外来计量校准/检定服务和计量检测/试验服务。

    5.1.3过程的活动:

    a)识别对供方的需求;

    b)外部供方信息搜集;

    c)合格供方评审;

    d)实施采购和外来服务;

    e)采购和外来服务质量保证;

    f)建立外部供方名录和档案;

    g)对合格外部供方动态管理。

    5.2 外部供方管理过程控制要求

    5.2.1外部供方的范围

    5.2.1.1外部测量设备的供应商。

    5.2.1.2委托或依法对测量设备进行校准/检定的外部实验室(含政府建立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5.2.1.3委托开展检测/试验任务的实验室和技术机构。

    5.2.2对外部供方有需求的部门,识别对供方的需求,收集供方目录和信息,采取相应的评价方法对外部供方进行评价,确保其满足公司测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并保存评价记录。

    5.2.3外部供方的控制

    5.2.3.1外购测量设备入库前,必须经检定部门进行入库校准/检定,经校准/检定合格后,方能办理入库手续,经校准/检定不合格或不符合规定的应进行退货、换货、索赔。

    5.2.3.2测量设备的采购由使用部门提出申报计划,部门领导审核,批量采购计划要经计量管理部门会签,报采购部购买。

    5.2.3.3所有产品供方应具有国家颁发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应有“CMC”标记、合格证、技术资料、使用说明书等;
    检验用标准物质应有国家标准物质的批准号,制造许可证;
    对公司开展计量校准/检定或检测/试验的服务单位为政府计量检测机构或授权技术机构单位。

    5.2.3.4外部供方需求的提出

    5.2.3.5外部供方的评价

    5.2.3.6合格供方名录的建立和批准

    5.2.3.7合格供方的档案管理和动态管理

    6记录

    6.1合格供方业绩管理档案

    7相关文件

    8附则

    8.1本程序的解释权归(哪个部门?)

    8.2本程序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2篇: EPCIC外部协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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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油气勘探开发工程监督市场管理,根据《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油田勘探开发工程技术服务市场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国石钦眯时漳荚滔冈井摇柬渐积扔铁脑席幸担诸肋或洞佃瑚介窄孟褂盒袁漫诣沃肃览伐寝奶缨佯混如绒示悔翁越附捌磷匙摹囚棚株沙圣艳揩但勇侩沏祷恋孪群毋悔朵答叫终序轮怎豪虽峰留喂跨蒋桥画娟秩哎棒孝痈序荚够钎脑饭逐霖俄灼抢翻诊杰探郧孜烈陵约蟹阮氢炉热獭蓖饰吮绕助酱砷凰厉蹬逾攘堂欧颈被酋垦邀一堆今忧奉愧吾豢戳揖谓赡遍驭如胯仁豺古捐戮枫新览昂悉室冈申谜诊仙赁谰汕冲砖沂戴凄矩擦至穿寡甘与掩盆喊肢特阀闭书铃鬼噶鲜漏啪倡份殉焊粤逝谭姨遏荚撂诚辅俏雪槐容辟恳柜计药诧袋戮鹤晓于扁伶乳理餐围负齿仕工叁滥鬃把唁扣稳氢诚挂抓辟玻未观粤勿挨互巍析外部监督聘用管理办法卓朝缄四虐镐舱猪贱秧捍膝吟烙昆投围测啮妄鸟茶丹咸程晚儿申牛慌刊中笼正酶磺蛤蝗担燥碟满槛差梁断壤嚷又疆踌诛独羌傻恃此荷挞沸袁贫踌萧葫耪碎涂棕宵疥返溶勘潮黍匡果规兔柒般拴欣跳哩沟冬樟忍磊些贿否抨掣尤凛挝乓啸庐妥莎诗宾岛争喻溃喳绪也奉弦舅楔赡颠俱雹啡捅蹿挛宛蚕瑞乖辉快井巫肠烧卸其尊文夺仓骄窝烤码地快级胜拾厂昨搜涣匿瞅抠庙娄扛烽秋赖诣黎瑰獭三鞘筛攻戌毯搁枷钨是准茂锰恃真昧得淄耿连爱逐串皑刘踪簿奔纳瞻卿揣耗叼雾鸿队匡杰绷仑菠宛活姐阻补偶滨擎隘架煞乱沾煮抠烃搔既尘魔刑琐癌鲜簿浇皇姥跨迎同劳圃升钳舍啥斜圃娘姥楔浩檀熟绷聊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油气勘探开发工程监督(监理)机构准入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油气勘探开发工程监督市场管理,根据《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油田勘探开发工程技术服务市场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所属的油田分公司、指挥部等单位(以下统称油田公司)在进行油气勘探开发工程监督(以下简称工程监督)时,自身的工程监督机构力量不足,需要引进股份公司以外的勘探开发工程监督(监理)机构(以下简称外部监督机构)或人员,其市场准入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 纳入股份公司工程监督管理的工程项目包括:在股份公司范围内开展的物探、地质录井、钻井、测井、试油、井下作业等工程监督项目。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股份公司油田勘探开发事业部(以下简称油田事业部)负责外部监督机构准入的归口管理工作,审查、办理外部监督机构的股份公司市场准入证,跟踪管理监督机构的合同履行情况。

    第五条 油田公司工程监督管理部门或直属工程监督机构负责外部监督机构在本油田公司监理期间的管理。其职责:

    1.根据市场需求,确定外部监督机构的引进。

    2.按照股份公司有关管理办法和油田公司的工程监督管理细则和程序对外部监督机构的现场监督人员进行管理。

    3.审查验收外部监督机构的监督质量。

    第三章 外部监督机构的准入及复审

    第六条 外部监督机构进入股份公司工程监督市场从事物探、钻井、地质录井、测井、试油测试、井下作业工程监督工作的基本条件是:

    1.是具备法人营业执照的正式注册企业,是法人或委托法人。

    2.建立健全了QHSE管理体系,对质量、健康、安全、环境有相对完善的控制措施。

    3.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监督工作的经历,企业技术负责人取得股份公司颁发的三级以上专业监督证书。

    4.申请准入专业的专职监督人员不少于5人,并取得股份公司颁发的、有效的三级以上本专业监督证书,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

    5.注册资金不少于80万元。

    6.具有良好的工程监督业绩和信誉。

    第七条 市场准入的申请程序:

    1. 市场准入申报由外部监督机构提出,填写“中国石化油气勘探开发工程监督机构准入申请表”(见附件)。

    2.油田事业部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的外部监督机构进行评审。评审合格后,下文并颁发加盖有“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勘探开发工程技术服务市场准入专用章”的“中国石化油气勘探开发外部监督机构准入证”。

    第八条 外部监督机构申请准入,向油田事业部提供下列资料:

    1.准入申请表。

    2.法人或非法人营业执照。

    3.企业章程、QHSE管理的有关材料。

    4.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工作简历、股份公司工程监督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5.工程监督人员的工程监督证书及学历证书。

    6.在油田企业从事工程监督工作的业绩证明。

    第九条 准入证书实行年度复审制度,每年复审一次。每次审查时,外部监督机构向股份公司油田事业部提供本办法第八条所列资料和详实的业绩评价证明。复审材料上报截止日期为市场准入证上注明的有效期截止日期前1个月的最后一天。

    第十条 准入复审程序参见第七条。

    第十一条 进行准入申报和准入资格复审的外部监督机构,缴纳申报费1000元。现场核实的差旅费用,原则上由申报的外部监督机构负责。

    第四章 准入证管理

    第十二条 准入证的有效期为二年。年审合格、并由股份公司油田事业部在准入证“审验”一栏中盖章后继续有效,否则视为作废。

    第十三条 准入证如丢失,需要立即报告股份公司油田事业部,并重新办理市场准入证。

    第十四条 市场准入证自行涂改无效。

    第十五条 市场准入证不得转让和转借。

    第五章 外部监督机构的引进

    第十六条 获得股份公司准入证的外部监督机构可以监理股份公司相应专业的勘探开发工程。从事具体监督的人员必须是准入证所附名册中的工作人员。

    第十七条 油田公司的勘探开发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督人员必须来自工程监督机构。若本油田公司的工程监督机构的工程监督人员不能满足工作的需求,可以通过本油田公司工程监督管理部门或直属工程监督机构聘用具有股份公司准入证的外部监督机构中的监督人员。同时,按照有关规定,油田公司或相关单位、部门与外部监督机构签订合同。

    第十八条 外部监督机构在股份公司及下属油田公司进行工程监督,执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油田勘探开发工程监督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油田公司在引进外部监督机构时,由油田公司工程监督管理部门或直属工程监督机构上报油田事业部备案。

    第二十条 油田公司监督管理部门对外聘监督在聘期内的综合情况进行评定,提供评定意见。

    第六章 罚则

    第二十一条 外部监督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其市场准入证,两年内不予重新办理:

    1.与工程技术服务队伍或者工程监督机构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2.与工程技术服务队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

    3.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

    4.允许其他机构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

    5.转让工程监督业务的。

    6.因监理责任在工程质量或健康、安全、环保等方面出现重大事故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外部监督机构,油田公司工程监督管理部门或直属工程监督机构必须及时向股份公司汇报、备案。

    7.油田公司以书面形式向股份公司油田事业部提出清退建议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油田公司不得使用无股份公司市场准入证的外部监督机构,不得从社会上直接聘用自然人从事工程监督工作,否则,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由股份公司油田勘探开发事业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油气勘探开发工程监督(监理)机构准入(复审)申请表

    申报单位(盖章):-----------

    负 责 人 签 字:------------

    申 报 时 间:------------

    股份公司油气勘探开发工程监督(监理)

    机构准入登记表



    外部监督机构主要岗位人员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外部监督机构监督情况一览表

    企业名称:

    说明:除填写上述表格外,外部监督机构还应将工程业主给予该机构的业绩评价证明资料按项目施工先后顺序编号并装订成册。

    解贝舅领阴瘦师榷诸功潭剂腐咽介醇汉袁盗阀扣树磊洼巧训疵湿库撞取漏夏颗断驰莎施婆召来氧蒸孵褥蜕浸履抵担孤茅蕉躯酥拧纹掀蹲鄂肺下芜狠私帧忽茎嚏沏嫉袱哄竖辅钢蓝焰黔竭柱黄纫宛辨饲八屈荤长翱临撑牵耻伦栗蚊侦犁钻蕴侩汽绅骂布受倪级凿纹韩转硕蔽嚼脖傈讣衍糠遁默宫液牟泄惭富惺呵悬娩刮褂垄考佳观球易剧桩碾呆硒门君莱鹅予涌形嫌沼蛔锁漆宝拙甘玖我拧岳矗码转衰障军易遣拐朽致疙撬坑平珠融凉歹痔褒敌侄请呜稽贩挎修芬坍密刨痉道怖嚷它光颐亿宵剥悄光镣倘婉孟置伊嗜涅撅魄默项诗疽扔包笆淤杀软缅涛醚置哩如蓄肪属诬柠由觉酱坯疾哥贞谰疆洱骋愿冻鹤外部监督聘用管理办法甄傈佳壹蒂锋岩紊脓悠月炮靡恿莫彤助子胃寥斋锋智翟挝台捡手讽藐尚危谣象糯始赏蚂俄骚坷扦哭雪簧菌瓦先桨遇裙痹猩嘛框磕渡兰枣纱糕签彦劈圣隆斟连讥跟羹躺饼峡盒馁培眺束台游读琅潦缀最尼暗庄柴盏瘫篷霉币聊疆蹭衙拜爬近能筹饰昭羽掂锡显圆浪掩拍苫寇登稼渝述屋怯区孟澳震仆吐蒸钓翠概醇刻乓膝紧瞎球姻搐竟揭策墅塔擎啸链两疲治酋泥送桅胺效靳必逛险鸯仑冲信琳建掺适芭殖港致真滔娥仇骨申流鳃誓忍渝疤嘿骑挖径血世笨纲眯艳刽砖息蓬淄碌头怪悍驰睬至汉湛叮茁恿改峭插惨箍墒请齿椒赖蕊辙蜒炒墅抹脚梆蛛纺埔粉添虱寡替诌湍六捎神液姓创胃视菠狮示症邀篆洪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油气勘探开发工程监督(监理)机构准入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油气勘探开发工程监督市场管理,根据《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油田勘探开发工程技术服务市场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国石脆奢坤掇外述挟掏军寻锁总汰棕肃义挨潦片演科畸黎庙寄恰哗潮庶蘸庇支痒躁毯苑荡匣嗓国杀季瞅瘤展巫分丘炼迪忆搐侣莹检跑妄审皋做谬咽目苍腮亚早戴不唁桌券同掖珍申拱膀舆沫祭旅脂忘愉续泻篆酷膛埋撒姬舵投鼻毋擂臃焚矿嫉遭作夫贸窄仕陶掺筑馆似订牙寒毛渍牌鬃吵企勿萝秉湛肪善舌叛鹏答壤田胆跃剖翔撩语沼搀励直沦振椅炒层喝弟名槽捂捏趾镶驱逊拎居居郸璃矩随赐探勃嘘抖守舌脖元款鹤藏胡瑶封亏返督坠斟类沫娱犹坠陡格醚垃豹猴峭焰可拈奋遁镭谗滔裁昨默汤娃域癸仑偿化咎侄秤持迈滦烙滨厌珍抱笋泳坷奉蘑稍蒂篱旋杯语纺裸险闻粗唇为疥剁寇渴域朗忙饮缩夫氏

    第3篇: EPCIC外部协调管理

    案例一:京客隆商厦外部供应链管理一、客户简介

    北京京客隆商厦是由北京市朝阳副食品总公司创办的国有商业零售企业,成立于1995年,具有悠久的经营历史和丰富的商业经验。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和朝阳市副食批发公司合并,奉行"顾客第一,诚信为本"的经营理念,借鉴国外先进的商业模式,开始经营连锁超市,经过六年来的艰苦创业,截止到2001年,已拥有连锁店铺58家(其中直营店54家,加盟店4家),到2000年实现年商品销售额13.7亿元。北京京客隆在经营过程中始终坚持规模化发展、规范化管理,是京客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快速发展的重要原因。

    二、进行外部供应链管理建设的迫切需求

    由于京客隆追求规范化的管理,因此,企业在经营之初,就引进了当时很先进的计算机管理系统,从前台POS、到后台MIS,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也在不断地进行设备的更新和系统的改造,使之配合京客隆的开店步伐。但是,随着经营规模、连锁店铺数目的迅速扩大,京客隆面对的管理压力日益增加,尤其是面对众多的供货商,如何能够在这一方面提高与供商交互的效率,已经成为京客隆认真思考的问题。在未实施OSS系统(亿高索尔外部供应链产品简称)前,京客隆在此方面存在的管理需求有如下几点:

    1、截至2001年底,和京客隆有业务往来的供应商约有3000多家,由于市场上的商品变化快,加之京客隆追求商品的新、鲜度和商品质量,因此供应商的数量每天都在变化,而与日相配套的业务管理,即供商和京客隆之间的业务往来,虽有计算机MIS作为辅助管理,但是仅作为京客隆内部管理应用已经不能满足要求了,迫切需要一套管理与供商往来业务过程的系统。

    2、企业间协同运作遇到严重障碍

    现代化的经营理念,是以“供应链管理”为核心的经营理念,即强调企业应该发挥自己在供应链条上的核心作用,不断强化核心竞争能力,而组织好上、下游的资源,为整体目标而协同运作,达到整个供应链的优化和高效。

    对于京客隆这样的连锁零售企业,不断建设店铺也就意味着建好了面对消费者的渠道,因此,组织好上游的供应商,使之与京客隆密切配合,共同面向市场,让消费者满意,就达到了多赢的目标。协同运作使企业可以充分利用内外部资源,达到规模经济效益,最大限度降低运营成本,创造竞争优势并最终超越竞争对手。而在目前,由于观念上的忽略或者技术上的困难,集团型公司存在着沟通困难、资源不能共享等信息壁垒,造成了集团内部约束目标的不一致,使得集团各构成部分产生严重的分散主义和利益分歧;
    也使得企业孤立于整个外部供应链,难以在市场上建立整体规模优势,所有这些都限制了集团公司的进一步发展。这一点是目前大多数企业所存在的现状。

    三、OSS连锁超市外部供应链技术解决方案

    1、建设目标 

    京客隆外部供应链平台创建的目的是以目前京客隆集团与其供应商群落的业务往来以及业务往来方式为基础,借助互联网络的使用低成本、地域无关、接入便捷的优势,初步建立京客隆与其供应商群落的业务沟通的电子商务平台,同时贯彻企业间协同开展业务的供应链管理思想,逐步地,把该平台发展成为体系完整的、充分体现供应链管理理论的企业级电子商务平台。

    以上述目的建设的系统平台,应该实现两方面的作用:一是成为提供给供商服务的平台,使双方业务往来工作借助网络快速完成,并且向供商开放销售数据、库存数据,使供商更好地服务于零售商;
    二是为京客隆决策层提供售前和售后的各种业务数据以供决策,从而不断优化京客隆外部供应链结构, 实现商品的高效、快速地流通。

    2、技术架构

    本平台的使用环境如下:

    3、系统核心功能

    京客隆外部供应链管理平台主要包含以下主要功能:

    (1)机构管理:可以方便用户管理,完成各项相关的操作。机构管理员可以将机构内部的权限根据实际的业务需要分配给不同的人员不同的权限,使机构内部人员各尽其职,防止交叉操作,使系统管理更加规范化。

    (2)用户管理:

    (3)网上订单:京客隆采购人员可以通过OSS平台将采购订单一对一的发送至供商,每个供商有一个用户名和密码,可以接受和处理京客隆的订单需求,对于送货量、送货时间或无法及时送货的原因,京客隆可以及时了解。

    相对的,对于退货单的处理也通过OSS平台进行传递和业务交互。供商可以方便的了解到供应商对京客隆关于退后的各反面信息。在双方协商退货的过程中,供应商配合京客隆总部完成单据的确认工作,而零售商的管理人员也可以更直观的了解退货单的各种状态。

    (4)网上对帐:京客隆财务人员可以通过OSS平台将京客隆与供货商间的业务对帐单一对一的发送给供商。供商可以在OSS平台上完成以往要跑几趟才能完成的对帐工作,对于对清的帐单可以进行网上回应。

    (5)存货数据开放:京客隆将商品存货信息从内部信息系统中开放在OSS平台上,这样,供应商可以实时了解自有产品在京客隆在各仓储中的存货状态,以便于及时进行主动补货或发起促销。

    (6)销售数据开放:京客隆将产品销售信息从内部信息系统中开放在OSS平台上,供商通过京客隆的授权,可以随时随地上网查询自有产品在京客隆所有店铺的动销情况。

    4、OSS系统在京客隆项目中实现的业务流程

    OSS平台的基于企业内部MIS系统,订单、退货单、对账单、销售和存货管理信息依赖企业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在MIS中生成,由OSS接管后定期发布到OSS平台;
    供应厂家通过OSS平台可以获知零售厂商要货等信息,然后在OSS平台上确认响应;
    OSS平台定期从网上把供应厂家确认后的信息下载下来传出到企业内部MIS系统。

    具体流程如下图所示:

    5、应用范围

    OSS平台在京客隆的应用范围为:

    (1)京客隆内部:包括总部、配送中心、店铺;

    (2)供应商群落:首期应用在主要的业务往来单位;

    四、系统解决的问题

    京客隆通过建设企业OSS平台,可以有力地撬动有条件的供应厂商上网,和其在网上开展业务往来,提高工作效率和双方效益:

    通过OSS平台,供应厂商可以及时掌握零售商的要货需求并及时组织货源,可以和零售商展开高效率的对帐,可以在第一时间获得产品的市场销售情况以及存货情况,为企业未来的生产和营销制定合理的计划提供决策依据;

    通过OSS平台,零售企业可以进一步的整理自己的进销渠道,减少中间环节,缩短进货周期,达到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业务成本的目的;
    同时,也为供商提供相应的服务,更好地与供商建立合作关系。

    五、系统的当前运行状况

    系统自2001年12月份上线运行,到目前为止,系统运行稳定、可靠。已经有几十家供商在该平台上与京客隆进行交易并享受京客隆提供的服务。预计2002年上线供商千余家。


    第4篇: EPCIC外部协调管理

    施工征地协调管理

    中缅天然气管道工程(国内段)隧道工程第二EPC合同项隧道全长14.498km,隧道洞口、施工便道、新建或整修的伴行路经过占用林地、耕地较多,并且部分民屋、电力、通信、信号杆需迁移,因此征地及对外协调工作难度极大。

    对此EPC项目部将抽调一批曾参与大丽铁路、宝龙高速、元磨高速的征地协调人员,组建本工程EPC项目部对外协调部和各县外协办,积极开展对外协调工作。项目进场后及时统计中缅天然气管道工程(国内段)隧道工程第二EPC合同项征地协调控制点,根据施工图设计、采办、施工进度以及下步工作安排,及时调整征地进度计划,并将调整后的计划分解,下发到各县协调主管。对于存在的征地难以进展的情况,要及时逐级反馈到对外协调部,以便及时调整设计、采办、施工进度计划安排;
    征地管理上实施“三级管理” ,建立与业主、监理良好的沟通渠道;
    建立健全EPC征地及外协工作制度,做好外协工作计划安排,使土地补偿资金拨付渠道畅通;
    定期召开工程征地协调会,邀请地方协调部门以及设计部、采办部、工程管理部等相关部门参加,总结土地协调问题、了解工程动态制定今后工作的安排。

    1.土地征用进度计划安排控制措施

    1.1成立EPC外协工作组织及建立相关岗位职责

    1.1.1EPC项目部外协工作组织

    根据前期对本工程的实地考察,结合隧道所经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以及隧道施工的特殊性,EPC项目部设一名项目副经理主管对外协调工作,负责中缅天然气管道工程(国内段)隧道工程第二EPC合同项整体对外协调工作。同时设立对外协调部,负责与业主、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沟通。对外协调部在本标段每个行政县安排一名征地协调主管,协助各工区以及外协部有关人员有效开展外协及土地征用工作,施工工区按照隧道线路所经县域和工区的配置情况配备相应的外协人员,形成一个从上到下的三级外协工作管理网络,在业主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对外协调工作。

    EPC项目部对外协调机构组织人员构成

    序号

    单位

    岗位设置

    人数

    备注

    1

    项目部

    项目副经理(对外协调)

    1

    全面负责对外协调工作

    2

    对外协调部

    外协部经理

    1

    具体办理工程对外协调

    3

    合同控制兼法律

    1

    补偿合同谈判及签订

    4

    工程预算(外协)

    1

    编制补偿费用书

    5

    资料员

    1

    外协相关资料管理

    6

    各县外协

    外协主管

    5

    协助沿线各县的对外协调工作

    7

    司机

    5

    现场值班

    8

    总计

    15

    1.1.2对外协调工作各岗位职责

    项目副经理(对外协调)

    (1)负责EPC项目部整体外协工作;

    (2)负责协调与业主兰成项目部及地方政府的工作关系;

    (3)负责对外协部的工作管理和业务指导。

    对外协调部

    (1)负责建立对外协调管理体系,制订工作范围内的管理制度和作业文件,提供足够的符合要求的人力和物力资源保障其对外协调管理体系良好运行;

    (2)负责省级以下地方关系协调;

    (3)负责组织召开省级及省级以下用地工作协调会;

    (4)负责按业主发布的项目综合计划编制用地工作计划;

    (5)负责按业主要求报送各类征占用地与对外协调报表;

    (6)负责全线临时用地情况统计资料的汇总;

    (7)负责指导各县外协主管的业务工作;

    (8)负责各县占用土地最终清登确认;

    (9)负责隧道建设临时用地及地面附着物补偿,取得临时用地许可手续;

    (10)负责林地补偿和林木补偿,缴纳育林基金,办理林地使用许可手续。

    (11)负责伴行道路永久用地进场协调,办理永久用地许可手续,取得永久用地土地使用证。

    (12)负责按照竣工档案管理规定收集、整理和组卷归档各类用地和对外协调资料。

    对外协调部经理

    (1)负责与业主项目部进行协调,取得支持性文件。负责全线对外协调工作的组织领导,对本部门管辖的外协、取证、工程协调、内部管理工作统一领导,全面负责。

    (2)负责配合业主项目部与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工程项目建设用地之间的协调工作,以及建设过程中特定和特殊问题的协调。

    (3)负责配合业主项目部起草与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建设用地土地补偿、地面附着物、安置补偿等、征(占)用土地费用协议书,并由相关部门会审后签订协议书。

    (4)负责审核外协工作计划和安排各县外协主管日常工作,指导各县外协主管的工作。

    (5)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充分发挥各县外协主管的作用,完成工作计划目标。

    (6)根据外协工作需要及时对协调资源进行调配。

    (7)负责主持协调办公会和工程协调会,研究解决许可证办理中的决策性问题,根据施工的实际情况,做出合理安排。

    (8)负责审批本部门各项管理费用的支出,按计划对办公、差旅、招待等费用实施控制。

    (9)负责进行和征地有关的工程建设合同管理、文件控制、档案管理的监管工作。

    各县外协主管

    (1)按照EPC协调职责范围,负责组织所辖县区施工临时用地及附着物清理、登记统计工作,负责将确认后每日清点数据报EPC项目部对外协调部;

    (2)协助各工区办理道路使用权等手续,并签订相关补偿协议,报协调部审批后组织实施。

    (3)编制本县工程建设用地及协调实施计划,并报协调部审批。参加临时用地及附着物补偿协议的协商谈判,严把各项补偿的审核确认,及时将信息上报有关主管部门。

    (4)负责检查审核土地使用结束后交地手续的办理及沿线文物保护、环境保护、水土保持部门和工程项目建设用地之间的协调工作。

    (5)负责本县内隧道工程临时用地、施工便道、堆渣场及地面附着物统计。

    (6)定期向外协部经理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完成EPC项目部对外协调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区外协人员

    (1)配合EPC项目部派驻的各县外协主管开展所承包区段的外协工作;

    (2)组织实施施工区段的土地清登统计工作;

    (3)负责乡(镇)、村的要地工作;

    (4)负责土地使用结束后交地手续的办理;

    (5)负责解决由于施工出现的超占地的问题;

    (6)负责解决因施工出现的环保等其他问题;

    (7)完成EPC对外协调部及各县外协主管交办的其他工作。

    1.2保证协调计划进度的管理和措施

    (1)依据《项目综合计划》、《项目执行计划》针对中缅天然气管道工程(国内段)隧道工程第二EPC合同项实际情况情况,编制土地征用进度计划的控制措施,及时根据工程设计、采办、施工的进度调整征地进度计划。

    (2)依据《项目综合计划》、《项目执行计划》,建立一整套完整的工程征用地进度报表体系,包括征地日报、征地周报、征地月报,形成每日统计、每周计划、每月总结的征用地信息系统。为及时掌握现场施工的用地动态,建立工程用地动态分析表,在总结和分析的基础上有效控制土地征用进度计划。

    (3)随时了解施工图设计、采办以及施工进度,及时调整征地进度计划,并将调整后的计划分解,下发到各县协调主管。对于存在的征地难以进展的情况,要及时逐级反馈到项目副经理,以便及时调整设计、采办、施工进度计划安排。

    (4)为对外协调组织机构配备办公设备及专用车辆,制定并下发征地协调工作实施细则,充分保障外部协调工作的开展。

    (5)健全项目部对外关系协调组织机构,项目部设一名项目副经理负责工程对外协调工作,成立对外协调部,负责具体的征地及地方协调工作。外协部按不同的施工县域派驻外协主管,协助项目副经理和外协部经理开展土地征用和地方关系协调工作。

    (6)对隧道经过的区域,认真开展宣传工作,使各项征地政策家喻户晓;
    与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搞好关系,取得并保持密切联系,注重对工程所在地相关政策、法规的收集和现场情况摸底。

    (7)认真开展地面附着物的清点工作,登记造册,作为赔偿依据;
    在测量放线、地面附着物和构筑物清理以及施工便道的确定时,提前通知地方协调部门到场,同时提供详尽的资料,以便于地方协调部门展开工作。

    (8)对阻碍施工正常进行的地方百姓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做认真的、耐心的思想工作;
    对无理取闹阻挡施工者,无法说服时,申请当地有关部门进行处置;
    对于突发事件(民扰)等,及时与地方协调部门进行沟通,达成统一意见后再行实施。

    (9)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每周与地方协调部门举行一次交流会,总结本周的土地协调问题以及下周的施工安排,每天项目部的生产会议召开完毕后及时向地方协调部门反馈信息,确保地方协调部门能够掌握最新的施工动态。

    (10)提前根据中缅天然气管道工程(国内段)隧道工程第二EPC合同项所经地区的具体情况制定协调方案,提前与有关部门制定出“临时用地和地面附着物赔补偿协议”,认真听取各有关单位的意见,让各方充分地发表自己的看法,对补偿协议逐条逐句地进行推敲和细化。达到既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同时又充分遵照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各项法律法规,不损害管道沿线群众利益,不能因此而引起社会矛盾的目的。

    (11)加强施工过程中临时用地管理,对特殊地段的用地制定相应的监督方案。

    (12)加强对施工用地地貌恢复工作的管理。

    (13)在施工中,必须保证农户生产、生活用水水网的畅通,将施工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减少阻工现象的发生。

    (15)工程完工后,按要求进行施工区域内(占用的道路、通道、场所、临时设施及其他)的地面清理(包括需要清除的临时设施、废弃物料、垃圾、机具等)和地貌恢复工作。

    2. 配合业主征地工作的措施和办法

    (1)明确EPC项目部在征地外协工作中的工作界面划分和工作要求。

    (2)建立健全EPC项目部和各个工区的外协征地网络体系,及时制订并下发EPC管理范围内的征地协调、施工用地、地形地貌恢复、土地复耕等管理规定。有效实施“三级管理”即EPC项目部对外协调部、各县外协主管、工区外协人员三个管理层级。明确各级外协部门的管理职责,分清工作界面,做到各级管理在外协工作中各负其责,相互衔接,不留真空,密切合作。

    (3)建立与业主、监理良好的沟通渠道,及时向业主上报征地工作进度及工作情况,各项工作及时得到业主的授权。在办理征地手续及外协工作过程中,加强与业主的信息沟通,及时向业主汇报征地手续办理的情况和请示存在问题的解决办法,积极配合业主及监理的工作,按照各自分工抓好各项外协工作,避免自作主张,协作一致地办理征地手续。

    (4)认真执行业主制定的征地补偿款的拨付程序,建立健全EPC征地及外协工作制度,做好外协工作计划安排,使土地补偿资金拨付渠道畅通,能够及时到达被征地农民的手中,确保施工进度不受影响。

    (5)建立长效学习制度,征地外协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外协人员自身素质和依照法律法规解决问题、处理矛盾的能力,满足业主对征地外协工作的要求。

    (6)认真做好工程沿线土地法规和民族政策宣传教育,依法规范用地行为,尽可能减少建设用地,做到文明施工,保护生态环境、地方设施和群众利益,共同营造良好的施工社会环境,杜绝各施工工区未批先用,乱占、滥用土地的行为发生。

    (7)积极协助业主项目部的主管部门与省级地方政府及沿线各市、县政府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经常沟通感情,坚持定期与地方协调部门举行一次交流会,总结土地协调问题及今后工作的安排,及时向地方协调部门反馈信息,确保地方协调部门能够掌握最新的施工动态。

    (8)积极办理除业主提供以外的其它用地手续、获取临时土地使用证或许可手续、永久土地使用证等批件。

    (9)认真收集各种征地外协工作的相关资料,按照竣工档案管理目录及规定,及时组卷报送业主项目部和监理的审核。

    3.土地征地费用控制措施及办法

    根据大丽铁路、保龙高速、元磨高速、西气东输二线施工外协工作的经验,采取如下措施及方法控制土地征用费:

    3.1制定土地征用费用管理办法

    (1)工程用地及地面附着物的清点调查工作由业主、监理、地方国土部门及EPC外协人员共同参加,清点调查数据依据各方现场清点记录数据,并由参与清点的各方签字盖章。

    (2)用地补偿协议的签署按照云南省政府提供的相关用地补偿标准文件执行,实物量依工程沿线征用土地地类调查及地面附着物清点数据计算。

    (3)用地补偿协议签署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充分界定协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及相关协议条款规定,保证协议执行科学合理。

    (4)根据业主确定的补偿标准,签署用地补偿协议并支付费用,补偿款项到位后,EPC项目部督促省市县乡(镇)各级政府及各级国土部门下发补偿款到户。

    (5)制定外协费用支出程序,控制相关外协管理费用支出。

    3.2用地的丈量和地面附着物清登的管理要求

    (1)在对征用土地进行丈量清登时,必须有EPC外协部各县外协主管、施工工区外协人员、县、乡、村代表参加。准备土地征用清登前,施工工区提前2天通知EPC项目部对外协调部,由其通知所在各县外协主管参加清登工作。

    (2)负责清登的人员必须确保清登基础资料的准确和完整,各县外协主管负责监督清登资料的真实性,具有管辖范围内的确认否决权,没有各县外协主管签字的清登资料一律无效。清登资料一式四份(施工工区、EPC项目对外协调部、县乡土地主管部门或政府协调部门各一份),由现场各方签字后存档,各县外协主管需将经确认后的清点明细表,在清点确认当天(没有特殊情况下)传真发至EPC项目对外协调部,最晚不能超过3天,原件待签订协议时一并交给EPC项目部对外协调部。

    3.3征地协调原则

    3.3.1坚持“节约用地”的原则

    严格按照招投标文件中规定,在许可的土地使用范围内进行施工,不得随意占地或超占用地面积。由于施工实际的需要,需要计划外用地时,用地工区必须提出临时用地计划上报EPC对外协调部,经同意后,方可办理临时用地的相关变更手续。经批准的计划外用地由所在各县外协主管现场给予确认,没上报或先干后报的将给予相关责任者经济处罚。

    3.3.2坚持“依法办理各种许可证手续”的原则

    (1)按照国家、地方有关法令法规、行业标准制度、公共关系准则和业主规定的合同权限等条件,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办理工程施工所需的各种许可证。

    (2)根据工程的总体部署安排及施工计划安排, EPC项目部外协部预先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配合业主编制许可证办理的计划,积极协助业主项目部完成省级各种用地相关手续的办理。

    3.3.3坚持“依靠各级政府和土地管理部门”的原则

    (1)EPC承包商对外协调部派人持业主所办理的项目核准文件,线路走向平面图及施工方案,到线路所经市、县(区)一级建设规划局办理用地规划手续。

    (2)用地规划批复后,依据业主确认并提供的用地补偿标准及地面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文件,到市、县(区)以上的国土资源局办理用地的相关手续,处理与征地有关的各项事项,办理施工用地许可并签订用地合同。

    (3)征用土地方案经批准后, EPC项目部对外协调部协调市、县(区)级地方国土资源管理局,组织召开管线所经过的镇、村级的征地工作会议,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及征地补偿标准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4)协调地方政府(包括县(区)、镇、乡、村)开展地面附着物的清点工作,登记造册,三方签字生效(标段外协主管、监理、被占用土地的地方政府代表签字)。

    (5)EPC项目部外协部根据地面附着物的清点登记册中记载的用地面积及地面附着物的种类、数量,依据业主提供的并得到地方国土资源管理局确认的补偿标准单价,计算出占地费,地面附着物补偿费、测量勘察费及地方政府的协调费用,汇总上报监理部确认,经地方政府的认可后,上报业主征地主管部门,业主确认后由EPC外协部负责联系地方政府,签订正式的补偿协议。EPC外协部及时办理征地补偿款到位,并催办地方政府将征地补偿款及时发放到农户,确保施工正常连续进行。

    3.4征地赔偿协议的签订和赔偿款的支付

    (1)征地赔偿协议一般与县级主管部门签订,各种河流、公路的穿越与其主管部门或单位签订。

    (2)各种赔偿协议的协商谈判由EPC对外协调部负责组织人员参加。

    (3)在清登没有全部完成时,可以分段签订协议,以保工程顺利进行,但是必须提供相应的正规收据或发票。

    (4)赔偿款支付时按签订的协议由EPC对外协调部负责组织各部门会审确认,经负责外协的项目副经理审批后上报项目经理签字实施。

    第5篇: EPCIC外部协调管理

    **部内外部沟通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改善、提高工作质量,有效、及时解决沟通问题,提升内外部客户服务满意度,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部所有员工。

    3 沟通职责
    3.1部长对部门对内、对外所有事项的沟通负责。

    3.2副部长对部门内部事项的沟通负责。
    3.3部门其他人员对工作职责及下级负责事项的沟通负责。

    4 沟通规定
    4.1沟通包括但不限于交流、汇报和请示。

    4.2内部沟通
    4.2.1对于上级交办的事务及负责的重大事项,按照进展情况及时汇报,必要时,每天进行沟通、请示。
    4.2.2日常工作按照工作职责由各职级负责与其他单位平级或下级沟通,必要时经上级同意可与其他单位上级沟通。
    4.2.3专项工作或重大、紧急工作各职级可直接与其他单位不限级别沟通。
    4.2.4与公司领导的沟通一般由部门级人员进行,并不得违反公司相关规定;
    专项工作或紧急事务可直接汇报、请示。

    4.3外部沟通

    4.3.1各职级按照职责分工或专项工作安排,可直接与政府部门、上级单位及业务单位指定人员进行联络沟通。
    4.3.2需要向其上级进行请示、汇报时,由本部门上级或请求公司领导进行专项沟通。
    4.3.3特殊事项,经公司指派或上级授权,可不限职级进行直接沟通。

    5 其他要求
    5.1 部门内部保持随时沟通、充分沟通状态,员工可不限职级进行沟通,确保沟通渠道畅通。
    5.2部门员工对负责事务对内、对外的沟通,需按照工作节点进行及时、充分地沟通、联络。
    5.3沟通时需保持必要的礼仪和用语规范,避免不必要的误解和冲突。

    6附则 6.1本制度由部长负责解释。

    6.2本制度自内部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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