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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背影》研究述评(完整文档)

    时间:2022-07-31 22:40:34 来源:小苹果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小苹果范文网手机站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背影》研究述评(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背影》研究述评(完整文档)

    《背影》研究述评4篇

    第一篇: 《背影》研究述评

    自我同情研究述评
    作者:杨琳 孙炳海
    来源:《心理技术与应用》2014年第04期

            摘要:当前,自我同情研究受到研究者们的广泛关注。自我同情概念的引入,为研究与自我相关的心理过程和情绪表现提供了新的选择,也为研究心理健康提供了新途径。大量研究显示,自我同情对个体的心理健康具有保护作用,与心理健康的诸多方面都存在正相关。自我同情是指个体不回避自己遭受的痛苦或存在的缺陷,能客观评价自己,重视和他人的联系,以开放和宽容的态度认同自己,不过分关注自己的消极情绪,保持身心和谐。本文对有关自我同情的文献进行了系统梳理,并对未来研究进行了展望,希望能为将来的研究者提供一定的启示。

            关键词:自我同情;
    心理健康;
    研究现状;
    述评

            一、自我同情思想的起源

            1.孔子的仁爱观

            孔子提出“仁者,爱人”的命题,源自“仁”的本义。“仁”,即“爱人”,这是一种博大的同情心和爱心,是人、我、群、己之间的普遍联系与相互关照。爱人是仁的核心内容,对孔子而言,爱人不仅是爱自己,更重要的是爱他人。他明确提出了人之所以为人的根本标准,就是人要有爱心,爱人、关心人、尊重人,将对人的关爱和尊重提高到道德本体论的高度予以关注。

            2.佛教的慈悲观

            佛教认为,人无我,即人的存在是虚幻不真的,人生充满了种种痛苦,要消除这些痛苦,就必须勤修佛法、止恶行善。在修行的过程中,不仅要解脱自己的痛苦,还要解除众生的痛苦,即抚慰痛苦、缓解痛苦、祛除痛苦,由此而产生了佛教修行的基本要求,即慈悲观念。“慈”是慈爱众生,给予快乐;
    “悲”是悲悯众生,拔除痛苦,二者合称为慈悲。慈悲实际上就是怜悯、同情、爱护众生,帮助众生解除苦难,给予解脱之乐。

            3.亚当·斯密的同情论

            同情(empathy)是亚当·斯密同情论伦理思想的核心概念。亚当·斯密认为,同情是一种人类与生俱来的情感心理现象,是指人们凭借想象力站在当事人的立场上设身处地地联想所产生的情感,是旁观者将自己设想为公正的第三者,并将自己置身于行为当事人的境地,进行设身处地的想象,从而产生与当事人相似的情感反应。同情简而言之是指人们对任何情感的共鸣,这种同情不单是指对他人不幸的情绪反应,也包含着对他人福乐的同感。

    第二篇: 《背影》研究述评

    兼语句研究述评

    人文学院2000届毕业生 马 涛

    指导教师 张安生 点评 刘经建

    提 要:本文主要讨论了汉语中一类比较特殊的句式一兼语式。文章从五个方面梳理探讨了前人对兼语式的研究,同时在文章的最后一部分对目前兼语句研究存在的问题试着作了简要的评述,为以后兼语句的研究提供一定的参考。

    关键词:兼语句

    汉语语法学是在模仿印欧语法学的基础上建立的。这一事实使得早期汉语语法学一定程度上忽略了汉语语法自身的特点。30年代以后,一个被普遍接受的观点是,汉语是一种缺乏形态变化的与印欧语法差异较大的语言。所以到40年代,王力先生从探寻汉语语法特点的目的出发,提出了汉语中一类比较特殊的句式—— 递系式,即今天我们所称的兼语式。

    然而,从40年代到现在,虽然语法学界对兼语式做了大量研究,但在兼语式是否为一种独立句式、兼语式内部应当包含哪些小类,兼语式与相关句式划界等问题上始终存在意见分歧。

    本文试从以下几方面梳理探讨前人对兼语式的研究,为研究的深入提供一定的参考。

    “递系式”是1944年王力先生在《中国语法理论》中提出的。他把“递系式”定义为“凡句中包含着两次递系,其初系的谓语的一部分或全部分即用为次系的主语者,我们把它叫做递系式.,取‘递相联系’之意。”并将递系式分为三类:

    (1)目的位(即”宾语”)为主语;
    如:

    ①迎春又命丫头点了一支梦甜香。(《红楼梦》37回)

    ②以后都叫他做萧湘妃子就完了。(《红楼梦》37回)

    ③多谢姐姐提醒了我。

    (《红楼梦》30回)

    ④只有晴雯独卧于炕上。

    (《红楼梦》52回)

    (2)表位(即“表语”)为主语。如:

    ⑤是谁起这样刁钻的名字? (《红楼梦》23回)

    ⑥幸亏是宝二爷自己应了。

    (《红楼梦》60回)

    (3)谓语为主语。如:

    ⑦我来的不巧了。

    (《红楼梦》8回)

    ⑧你就依的比圣旨还快些。

    (《红楼梦》8回)

    (《中国语法理论》上册,中华书局1955年版,189—190页)

    五十年代,丁声树主编的《现代汉语语法讲话》首次使用用“兼语式”这一名称。他对兼语式是这样解释的:“兼语式特点是两个主谓结构套在一起。例如:

    ⑨风吹着雪花满天乱飞。

    “‘吹着雪花’的是‘风’,‘满天乱飞’的是“雪花”。‘雪花’是‘吹着’的宾语,同时又兼做‘满天乱飞’的主语。这种宾语兼主语叫做‘兼语’。含有兼语的句法叫做兼语式。”这种兼语式也包含两个小类:

    (1)支配兼语是动词“使、教、让、请、召集”等。

    ⑩狼变成了狗,野性是消失了,但只是使牧人喜欢。(鲁迅)

    (11)希望使他快活,恐惧使他惊惶。

    (老舍)

    (2)支配兼语的是次动词”被”。

    (12)一切帝国主义、军阀、贪官污吏、土豪劣绅,都将被他们葬人坟墓。

    (《现代汉语语法讲话》商务印书馆直980年版,112页,119—121页

    也有人使用“递谓式”这个术语,如吕叔湘,吕叔湘先生说的“递谓式”的一部分与《现代汉语语法讲话》所说“兼语式”的一部分相当。他对“递谓式”是这样解释的:“两个动词不属于同一主语,第二个动词的主语是第一个动词的宾语。这第一个动词常常是‘使’、‘叫’、‘让’或带有这种意义的。”所举的例子是:

    (13)他叫你明天早点去。

    (14)大家选他当主席。

    (15)多谢你告诉我这个消息。

    他还补充说 “为了方便,我们上面说‘两个动词’,其实第二个也可能不是动词而是形容词。”例如:

    (16)我劝大家冷静点。

    (《语法学习》 73、74页)

    80年代出版的《现代汉语句子成分的分析》(赵遵礼,陕西人民出版社,1983)对递系结构的分析类似《讲话》,认为:兼语式是指一个句子中有一个既充当着宾语又充当着主语的成分,即第一个谓语的宾语同时又是第二个谓语的主语,看起来像两个主谓词组在一块套着,就如“⑩”一样(第172页)。书中以“母亲叫闰土坐”为例,说“母亲叫闰土”和“闰土坐”两个主谓词组套着。递系式、兼语式、递谓式所指的语法现象虽不完全一致,但基本精神是相同的:就是有这样一种结构,其中有一个名词性成分既是前边动词的宾语,又是后边成分的主语;
    两个谓语不是同一个主语。后来讨论兼语式的文章大都遵循这一精神。

    以上只是对兼语式名称的几种解释、界定。在王松茂主编的《汉语语法研究参考资料》中,比较客观详尽地列出了这些观点。

    当然兼语句的问题并非如此简单,从来就有一部分入主取消兼语式。这一派意见又分为两种:其一,根本不承认兼语式的特殊性;
    其二,虽承认其特殊性,但认为处理成“兼语式”不恰当。李临定、范方莲在《语法研究应该依据意义和形式相结合的原则》(《中国语文》1961.5)一文中说:“所谓兼语,它或者是前面动词的宾语,或者只是后面动词的主语(构成主谓宾),不可能一身而二任。”“鼓励儿子报名参军”中的“报名参军”不是在说明儿子干什么,而是表示前面谓语的目的补语。张静《“连动式”和“兼语式”应该取消》(《郑州大学学报》1977。4)一文中持相同的观点,认为兼语式包含的句式有的可划归双宾语结构,有的可划归主谓短语作宾语的动宾结构,有的可划归复句,因此兼语式的存在是多余的,应该取消。萧璋在《论连动式和兼语式》(《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56.1)一文中则认为连动式和兼语式都应该取消,主张用重音形式和插入主语两种方法将连动式和兼语式划到扩大的主从词身组和复句中去。

    张礼训在 《从层次分析作业方法的要求看兼语结构分析上的矛盾》(《南京大学学报》1977.3)一文中指出,从层次分析的角度看,所谓“兼语”,只能是前一个动词的宾语而不可能是后面成分的主语。作者建议用“谓词性结构的连用”来取代兼语结构。张先生说:“‘连谓结构’是复杂谓语结构中的一个小类,它由结构上相对独立的两个连用的谓词性结构所组成。前一个谓词性结构是述宾结构,后一个谓词性结构意念上的施事,跟前一个谓词性结构意念上的施事不同,它可能是一个谓词性结构中的宾语(一般称作“兼语”),也可能是上文其他成分,也可能是未在本句出现。”

    还有一派虽然认可“兼语式”概念,但对传统的“兼语式”的界定持异议。这一派的意见可分为两种:一是主张扩大语式的范围,一是主张缩小兼语式的范围。

    主张扩大兼语式范围的,可以陈建民《记兼语式和一些有关句子分析方法问题》(《中国语文》1960.3)一文为代表。起初,兼语式只限于“动.名。动”格式,”吕叔湘指出其实还应包含“动.名.形”。如前文第一部分中例(16)“我劝大家冷静点”。陈建民认为这很有启发,并且在这个基础上“把单句的类型通盘地观察了一下,发现除了动.名.动和动.名.形外,动.名。名和动;
    名.主谓(句子形式)也可以是兼语式。”例句如:

    (17)买了个桌子三条腿。

    (18)他嫌你胆子小。

    这样,兼语句由原来的两种类型扩大到现在的(1)动.名.动;
    (2)动。名.形;
    (3)动。名;
    主谓;
    (4)动。名.名四种类型。

    另外,龚千炎的《由“v给”引起的兼语句及其变化》(《中国语文》1983.4)深入探讨了兼语句的复杂变化;
    陈文升《介词”给”的宾语作兼语的句式浅析》(《天津教育学院院刊》1987.3)一文将“乌鸦飞出去给它的孩子找食吃”也分析为兼语句,这样无形中又扩大了兼语句的范围。戚晓杰《谈兼语的省略及其条件限制》(《世界汉语教学》1996.2)一文中,对动工是使令意义的兼语省略.的情况作了分析、探讨。文章认为,若是一定语境下能补出兼语的句子都可看作是兼语句。例如:

    (19)“边书记,明天开各村支书村长会,老郭叫问问你能不能参加?”(《中篇说选刊》1995.1)

    例(19)中的“叫”与“问问”并非为同一行为主体所发出,“叫”的受事与“问问”的行为主体均为“我”,但由于句中强调的是施动者“老郭”,作为交谈主体的“我”不言自明,故而省略。

    主张缩小兼语式范围的以胡附、文炼为代表。他们提出这种主张所遵从的原则是:从动1的语义特点、动工与兼语之间的关系来确定一个句法结构是不是兼语式。他们认为兼语式应符合这样的条件:动工必须有致动的意义,动1和后续的动词所代表的动作是相应的,例如“我们选他做代表”的“选”是具有致动意义的动词,“他做代表”是“我们选举”的结果,我们不选他,他就不能做代表。如果改为“我们希望他做代表”,那就不是兼语式了,因为“希望”没有致动义,他做不做代表与我们希望不希望没有直接关系。(《现代汉语语法探索》14工一142页)

    还有些人认为,现在兼语式某些小类应该划到其他句型中去。杨因在《论“我喜欢他老实”的句型归属》(《兰州大学学报》1981。4)一文,把由“喜欢、爱、嫌、讨厌、恨、埋怨、笑、气、怪、佩服”等表心理活动的动词作为动工的“动1.名.动2”(形或主谓)分析为小句作宾句。. 杨月蓉在其《连动句兼语句中的语义关系一一兼论连动式与兼语式的区别》(《西南师范大学学报》1992。4)中指出,区别兼语句的主要标准应该是看名2(N2)与动2(V2)有无主谓关系,而这种主谓关系所限定的语义关系是一种“施事一一动作”的关系。并且作者强调“连动式与兼语式的区分表面上是决定于结构关系,但其内在依据主要是语义关系。这对缺乏形态变化的汉语来说,是必要的。”作教员依据这一区分标准,用添词分述的方法把一些相互纠缠的句子作了重新归类。例句如:

    (20)老余打着手电筒走过去。(连动句)

    ——老余打着手电筒,老余走过去。

    ——老余打着手电筒,手电筒走过去。

    (21)学校推荐他报考军事院校。(兼语句)

    ——学校推荐他,学校报考军事院校。

    ——学校推荐他,他报考军事院校。

    如何对兼语式进行层次划分,向来是句法分析的一个难点和“禁区”。八十年代以来,有人开始了这方面探讨。

    吴竞存、侯学超在《现代汉语句法分析》中,对兼语式(书中称”递系式”)进行了多角度的分析。他们认为,依据“结构、功能、意义”原则也可以对递系结构进行层次切分,以“派他参加”为例,其切分如下所示:

    派 他 参 加

    | | A

    | | B

    直接成分是A段“派他”和B段“他参加”,A、B均成结构。“派他”+“他参加”符合语段“派他参加”的意思。从功能上看,“派”只能带体词性宾语,只管到“他”,不能管“他参加”,“派”和“他”构成述宾(动宾)结构。可见这种切分从层次分析法的原则看是成立的(第200页)。

    此外,方展鹏在其《兼语词组层次分析琐议》(《吉首大学学报》1988.1)一文中也提出,应该从现代汉语的语言实际出发,注重汉语的特点,肯定兼语式的存在。作者在分析兼语词组结构时,同意吴竞存、侯学超的分析方法,认为兼语结构可以切分为“动工/名/动2”的形式。即:

    动 名 动

    | |

    | |

    无论是主张扩大或缩小兼语式的范围,只要承认兼语式存在,就得讨论兼语式与小句作宾句(主谓宾语句)、双宾句的界限问题。虽然各家见仁见智,但下述区分标准基本取得共识。

    (一)兼语句与小句作宾句(主谓短语作宾语)的区别标准:

    1.从第一个动词的性质来辨认。兼语式中的第一个动词一般含有“使令、派遣”等

    意义,兼语前后两个动词所代表的动作多半有原因、结果之类的关系;
    小句作宾句的前一个动词大多是表示感受和心理活动的,谓语动词和宾语中的动词所代表的动作没有原因和结果之类的关系。

    2.从语音停顿或插入成分来辨认。兼语式一般可以在名后停顿或插入其他成分,即

    动1.名[ ]动2;
    小句作宾句既可以在名后又可以在名前停顿或插入其他成分,即:动1[ ]名[ ]动2;

    3.从提向方式来辨认。兼语式一般是两问:

    (1)你请谁?一一我请他;
    (2)你请他干什么?一一我请他办这件事。而小句作宾句只能是一次性提问:你希望什么?一一我希望他办这件事。

    4.用移位来辨认。兼语式的名.动2不能前移;
    小句作宾句的名.动2(小句)可以前移。

    (二)兼语式与双宾句的区别标准:

    主要的区别标准是抽掉动工看名与其后的成分能否成结构,如果成结构则为兼语式,否则为双宾语句。例如:

    (23)我送你一张电影票

    (24)你现在还欠互助会多少钱?

    (17)买了个桌子三条腿。

    (25)可怜他一只眼。

    例(23)、(24)是双宾语句。如果抽掉动词“送”和“欠”之后,名(“你9961;
    --~..助会”)与其后的成分不能成为可以独立表达意思的结构。所以是双宾句。

    例(17)、(25)是兼语句。名(“桌子”、“他”)与名后的谓词性成分(“三条腿”、“一只眼”)之间构成主谓关系,即可以成结构。但例(23)、(24)名与动2(v2)之间无主谓关系,应为双宾句。

    从以上分析不难看出,在兼语式、兼语式与其他句式的划界等问题上,学术界一直存有争议。这些争议产生的原因在我看来主要是:

    其一,“兼语式”概念本身还没有一个被各家认同的内涵和外延。从递系式到兼语式等名称的改变,王力、丁声树、张志公、吕叔湘等都有自己的解释,但多限于承认兼语的存在,提出兼语式的分类,讨化兼语式中第一个动词的特点,并未就一系列问题作深入探讨,特别是理论的探讨,于是引起了兼语式的“存废宽严之争”。

    其二,由于兼语式在一段时间里没明确的内涵。因而,后继学者从各自的理解出发处理语言材料,使兼语式包括的小类越来越多,从而模糊了兼语式与非兼语式的界限。

    但是,无论怎样,围绕兼语式所展开的争论丰富了人们对汉语语法特点特别是兼语式的认识,其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至少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就兼语句的基本特征达成了共识。即:认为兼语句的基本格式是两个主谓结构的套合,其谓语部分的组成为:动1.名.谓。

    从这一命题出发,现在一般认为丁声树在《现代汉语语法讲话》中指出的由“次动词”即介词“被”引介施事成分的被动句不宜分析为兼语句。例如《讲话》中找出的这个例句:

    一切帝国主义、军阀、贪官污吏、土豪劣绅,都将被他们葬入坟墓。

    用层次分析法是:
    被他们葬入坟墓

    | | A

    | | B

    其直接成分A段,“被他们”和B段“他们葬人坟墓”虽自成结构,但是“被”在这里是介词而非动词,缺乏动作性,“被他们”是一个介宾短语而非动宾短语。再用兼语句的提问形式来检测,该句的第一问应该是(工)一切帝国主义、军阀、贪官污吏、土豪劣绅被谁?显然,这一问在语义上是站不住的。因而,很难回答。可见,将介词“被”引导的被动句划分到兼语句中去是没有充足根据的。

    陈建民在《现代汉语句型论》中将下列句子看作“动.名.名”式的兼语句,但是现在用兼语式的结构特征来检测,可以发现这样分析是不恰当的。

    (26)骂他糊涂虫。

    (27)叫他小柱子。

    例(26)、(27)抽掉动1后,按严格的语法分析,名词与后面的名词性成分不是主谓关系,而是一种同位关系。这种同位关系从提问上也可看出。“骂他什么?”“糊涂虫”。“叫他什么?”“小柱子”。所以这两个句子分析为双宾句更为恰当。

    2.揭示了兼语式类型的多样性和复杂性。象前述兼语式的类型由王力先生提出来的“动.名.动”式一种扩增到“动.名。形”、“动.名.名”、“动.名。主谓”四种,都是深入研究取得的成果。

    此外,孙银新对“得”字兼语句、龚千炎等对“给”字兼语句的研究,更显示了汉语兼语句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孙银新在《“得”字兼语句新论》(《汉语学习》1998.)一文中将我们以前普遍分析为作动词补语的“得”字句分析为兼语句。例句如:

    (28)他打得孩子到处乱跑。

    (29)你逼得你爹没有一点路可走了。

    (《曹禺选集》)

    (30)市井小民的势利眼神,会看得你从骨头缝里冒凉气。(肖马《钢锉将军》)

    (31)(这暖烘烘的味道,换了脂粉香和花香)薰得方鸿渐要泛胃。(钱钟书《围城》)

    文章将以上例句同“我们选他作代表”一类典型的兼语句进行比较,认为无论是句式的变换,还是否定表达形式、问话形式以及语音停顿的落点,以上“得”字句与典型兼语句都表现出极为相似的语法属性。从传统的语法分析出发,这类“得”字句应分析为“得”后成分作动词的补语才对。然而,从语义结构上看,这类句式补语中的“小主语”用“把”提前变成处置式,如例⑩可以转换为“你把你爹逼得没有一点路可走了。”表明这个小主语的语义层面上是动词的受事,那么,这类“得”字句分析为兼语句也未尝不可。

    龚千炎在《由“v给”引起的兼语句及其变化》(《中国语文》1983。4)一文中列出了多种由“v给”。构成的兼语式或兼语式与其他句式兼融的复杂句式。下面来看龚文的例句:

    (32)那么我给你一件东西看。(曹禺:《雷雨》)

    (33)我给个东西你看看。

    (34)他送给我一条狗看门。

    (35)我借给他二十块钱买车票。

    这组句子是“V1.给”不分开,O1.和02都在V1.给的后面②。例(32)代表一种较典型的句式,O1,(你)是“V1.给”的受事,又是V2(看)的施事,O1.是兼语。02(一件东西)则即是“v1.给”的受事(宾语),又是V2的受事(潜宾语)。例(33)句同②句相比,O1.(你)是v2(看看)的施事,02(东西)是v2的受事,两种句式相同,不同的只是O1.和02的顺序相反。并且,例⑦句还可转换为:“我给你个东西看看”,把兼语O1.提前了。例⑩中与v1,、v2发生关系的是02(一条狗),它是“v.给”的受事,V2(看)的施事,02是兼语。V2另有受事O1,(门)例句中加△做标记。这类句式有自己的特点;
    O1,是有生物,可做施事;
    v2后一定要带宾语O1,(极少数情况可省去);
    O1,和03在语法上无关系,语义上却有领属关系,“门”是属于“我”的。例(35)中,O1.是兼语,02(二十块钱)是v2(买)的凭借物,V.另有受事宾语O1,(车票)。

    龚文中一共列举了十几种这类较复杂的“给”字兼语句,通过举例不难看出,“给”字兼语式的繁琐、复杂`这既为研究兼语句式开拓了领域,也增加了研究的难度。

    我们还发现近十年来,对兼语句的讨论越来越表现出弹性处理倾向。如例⑦“可怜他一只眼”是个多义结构。如果理解为“可怜他只有一只眼”,那么既可以分析为兼语式,也可以分析为主谓宾语句(类似于“我喜欢他老实”);
    如果理解为可怜他的一只眼坏了(不排除他的一只眼是好的),该语段只能分析为述宾语结构。这种弹性处理有助于我们避免在语法分析中非此即彼的“刚性”偏颇,体现了在语法研究中注意语法、语义、语用三个方面结合起来的研究方向,很可能为兼语式的研究拓开更大的讨论空间。

    注 释:

    ①“v给”指“送给”“让给”“交给”等复合动词,也包括单个的“给”字。

    ②动词“V给”一般要带两个名词成分,构成所谓双宾语句,在文中用O1,和02来表示。O1.一般指人,02一般指物。

    参考文献:(略)

    ----------------------------------------

    教师点评:

    兼语句作为汉语中的一种比较特殊的句式,自20世纪40年代被提出以来,语法学界曾做了大量的研究,但由于其类型上的复杂多样性,至今在许多问题上仍存在着不同

    意见。本文作者在研读了有关兼语句的诸多论著的基础上,对兼语句研究的历史进行了认真的爬梳和综合的评述,具有相当的学术参考价值。

    文章在第一至第五部分对于前人有关兼语句研究的各种理论观点进行了详细具体的要概括和综述。第六部分则集中分析探讨了各家在兼语句研究中存在分歧的主要原因和争论的意义、价值等,阐明了作者自己的观点。认为分歧集中在兼语式是否为一种独立的句式,兼语式内部应包含哪些小类以及兼语式与相关句式应如何划界等三方面的问题。将学术界各家在这些问题上的观点逐一加以罗列和分析,在此基础上认为造成有关兼语句的一系列分歧的主要原因有二:其一是兼语式概念本身尚缺乏一个公认的内涵和外延;
    其二是后继学者凭各自的理解来处理语言材料,使兼语式包含的小类越来越多,因而模糊了划类的界限。最后作者发表了自己对围绕兼语句所展开的争论的评价和见解,认为这丰富了人们对汉语语法特点特别是兼语句的认识,并指出了它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一、就兼语句的基本特征达成了共识;
    二、揭示了兼语式类型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本文主要运用归纳分析的研究方法,以充实的内容、清晰的脉络对围绕兼语句的诸多学术问题进行了较为准确的概括、阐述和评价,并提出了一些独到的见解,可以说是一篇较为成功的毕业论文。

     

    兼语句

    2010-05-08 23:26


    第三篇: 《背影》研究述评

    感戴的研究述评
    作者:赵慧
    来源:《科教导刊》2011年第26期

            摘要 感戴被认为是一种正性情绪,一种品质,一种美德,随着积极心理学的研究热潮,感戴研究日益受到心理学家们的重视,研究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感戴可以有效的预测人们的生活满意度、幸福感和乐观性。本文从感戴概念的界定、现当代理论,感戴的测量及其相关研究,这些角度对感戴做一简单论述,并对未来的研究作出展望。

            关键词 感戴 测量 研究

            中图分类号:B848文献标识码:A

            

            Reseach on the Sense of Wearing

            ZHAO Hui

            (College of Education Science, Guangxi Normal University, Guilin, Guangxi 541004)

            AbstractSense of wear is considered as a positive emotion, a quality, a virtue, with the upsurge of positive psychology research, studies increasingly wearing a sense of the importance of psychologists, the study also obtained some results. Sense of wear can effectively predict people"s life satisfaction, happiness and optimistic. This paper from the definition of the concept, contemporary theory, the sense of wear measurement and research, make a simple discussion of these perspectives to sense of wearing, and prospects for future research.

    第四篇: 《背影》研究述评

    心理契约是指企业与员工双方对于各自所承担的义务以及对方应负责任的主观心理约定,该约定以内隐的形式表现出来。它是影响员工行为和态度的决定因素,因而成为人力资源和组织行为领域的重要课题之一。本文从心理契约概念的界定,心理契约的内容、维度和类型,心理契约的违背和后果几个方面对新经济背景下心理契约的新变化、新发展作了简要阐述,最后从心理契约相关研究所存在的问题出发,对其未来的研究方向进行了展望。
    1引言
    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心理契约(PsychologyContract)被引入管理领域[1]。从80年代中期开始,全球企业竞争加剧,高科技的引入和低人力成本的追求,使企业裁员、组织合并、重组、缩减开支、新管理手段的运用等成了普遍现象,而与此伴随的则是雇员忠诚度的明显降低,由于心理契约的研究通过探寻组织动力,能给许多尚不清楚的组织现象(如可感知责任的作用、委托人与代理人、组织与员工关系等问题)以强有力的解释,并可帮助企业积极应对新经济环境下雇佣关系的急剧变化、改善员工工作态度、提高组织绩效和员工满意度。因此,人力资源管理领域对心理契约的研究在80年代又出现了一个新的高潮。
    2概念的界定
    心理契约这一概念最先出自于社会心理学,后来被组织行为学家借用而引入管理领域。在以往的研究中,对心理契约的概念没有一个统一的界定。一种界定为:心理契约是组织和员工双方的一种期望。Levinson将其定义为:“未书面化的契约(unwrittencontract)”,是组织与员工之间相互期望的总和,尤其强调产生于双方关系之前的一种内在的、为曾表述的期望[2]。Kotter认为心理契约是个人与组织之间的一份内隐的协议,协议的内容包括一方对另一方付出什么又得到什么[3]。另一种对心理契约的界定为:心理契约是员工一方的义务认知。Rousseau[4]认为“心理契约是一种信念,认为组织组织不具有主体性,不会又统一的期望,组织在心理契约中的作用是为心理契约提供知觉背景”。按照这种观点,她对心理契约的界定便从个体和组织之间的双边契约关系明确定位到个体一边的单边关系上,认为心理契约是“员工以个人和组织关系为背景,以许诺、信任和知觉为基础而形成的关于个人和组织之间相互责任的信念”。综上所述,我们尝试将心理契约这一概念初步界定为:心理契约是指企业与员工双方对于各自所承担的义务以及对方应负责任的主观心理约定,该约定以内隐的形式表现出来。
    3心理契约的内容、维度和类型
    3.1心理契约内容
    对心理契约内容的探讨最早可追溯到20世纪20年代Mayo在霍桑试验中对物质和非物质因素如员工报酬、组织对员工的关心、群体规范和工作保障问题的关注。早期对心理契约内容的探讨着重强调对员工和组织相互要求如组织对员工的理解、认同、工资保障和长期雇佣。Robinson、Kraatz、Rousseau[5]对心理契

    约的内容进行研究,他们将访谈基础上概括的员工认为“组织责任”的25个项目进行聚类分析,得到7个项目;
    他们将“员工责任”进行聚类分析得到8个项目,开创了对心理契约内容的实质研究,后续的研究者运用更多的测试工具和调查方法,如Herriot和Manning[6]运用关键技术和比例分层抽样方法对“组织责任”和“员工责任”进行更加全面的探讨。结果发现,两类心理契约中的组织责任项目有:培训;
    公正;
    关怀;
    协商;
    信任;
    友善;
    理解;
    安全;
    有恒一致;
    薪资;
    福利;
    工作稳定等12个类别。员工责任项目有:守时;
    务业;
    诚实;
    忠诚;
    爱护资产;
    体现组织形象;
    互助等7个方面。
    从研究的结果来看,心理契约的内容随着时代的变迁和雇佣关系性质的变化而变化,体现出了时代的特点。Hiltrop总结了前后几年心理契约内容主要在焦点、形式、时间跨度、范围、内在原理、产出、雇主责任、雇员责任、雇主投入和雇员投入方面发生了根本变化,如表1所示[7]:
    表1心理契约内容的变化
    特点过去的形式现在的形式
    焦点工作保障可雇用性
    形式结构化的灵活的
    时间跨度永久的可变的
    范围广泛的狭窄的
    内在原理传统市场力量
    产出忠诚和承诺附加值
    雇主责任为高绩效提供公平薪酬为高绩效提供高回报
    雇员责任满意的工作绩效与众不同
    雇主投入稳定的收入和职业发展自我发

    展机会
    雇员投入时间和努力知识和技能
    3.2心理契约维度
    3.2.1二维结构说
    交易契约与关系契约:Rousseau[8]用典型相关分析对所调查的129名MBA毕业生心理契约的七项雇主责任和8项雇员责任进行维度分析,抽取出了交易型和关系型两个维度,其中交易契约(transactionalcontract)反应的是雇员以加班、职责外工作为代价,以换取组织提供的高额报酬,绩效奖励,培训和职业发展,是以经济变化为基础的契约关系;
    关系契约(rationalcontract)反应的则是雇员长期工作,愿意接受内部工作调整为代价,以换取组织提供的长期工作保障,是以社会情感交换为基础的契约关系。
    内在契约和外在契约:随着人们对Rousseau“交易—关系”维度模式认识的深入,对该模式的批评也接踵而至。交易契约与关系契约究竟是一契约连续体上的两级,还是两个不同的维度,引起了人们的争议。Kickul&Lester[9][通过对以往心理契约雇主责任的分析发现,所有心理契约的内容都涉及两个基本的允诺,一是工作完成有关的,一是与工作性质有关的。通过246名在职MBA学员11项雇主责任的因素分析,提出了外在契约(extrinsiccontract)内在契约(intrinsiccontract)的划分,外在契约涉及雇主所做的与员工工作完成有关的允诺;
    内在契约涉及雇主所做的与员工工作性质有关的承诺[10]。
    现实责任和发展责任:陈加洲[11]对中国企业员工与组织之间的心理契约结构进行研究,发现心理契约中的组织责任和员工责任均由现实责任和发展责任两个维度组成。
    3.2.2三维结构说
    交易责任、关系责任和培训责任:Shapiro&Kessler[12]以703名经理和6953名普通员工为调查对象,对他们的9项雇主责任进行分析后得到3个因素,分别成为交易责任(transactionalobligations)、培训责任(trainingobligations)和关系责任(relationalobligations)。交易责任是指与经济物质有关的组织责任;
    关系责任是与员工个人前途有关的责任;
    培训责任指与员工知识和能力增长有关的责任。
    规范性责任、人际性责任和发展性责任:李原[13]考虑到文化因素的影响以及实证证据的支持等,认为心理契约的三维结构模型对于解释中国员工的心理契约更为恰当,并将心理契约的三个维度定名为规范性责任、人际性责任和发展行责任。规范性责任表现为企业给员工提供的经济利益和物质条件,员工遵规守纪完成基本的工作要求;
    人际性责任表现为企业给员工创造良好的人际环境;
    发展

    性责任表现为企业为员工提供更多的发展空间,员工自愿在工作中付出更多努力。
    3.3心理契约的类型
    交易型、平稳型、过滤型和关系型。Macneil提出关系—交易型联合体(relational—transactional)的概念后,Rousseau[14]对之加以细分,形成了2×2模型。她依据雇佣期限(timeframe)是“长期的”还是“短期的”,以及任务需求(performancerequirements)是“明确界定的”还是“没明确界定的”两角度两水平进行组合,得出了心理契约的四种类型:交易型(transactional)、平稳型(Balanced)、过滤型(transitional)、关系型(relational)。
    4心理契约的违背及后果
    4.1心理契约违背的机理
    Rousseau将契约违背定义为“员工对组织未按其承诺兑现或承担责任的感知。”Turnley[15]则认为,契约违背是“组织对员工承诺的责任和组织实际承担的责任之间差异的感知。”在心理契约违背机理方面,有两个比较经典的模型:一是Morrison&Robinson[16]的心理契约违背的发展模型;
    二是Turnley&Feldman[15]的差异模型。Morrison&Robinson总结了过去心理违背的研究成果,认为心理契约未履行会产生相应的认知评价和情绪反应,二者之间存在一个复杂的解释过程,心理契约从雇员感到心理契约违背行为,需要经历三个阶段,即差异感知、契约破裂和契约违背(图3)他们认为,破裂与违背在时间上存在先后,破裂更多的是一种“认知评价”,而违背则是一种情绪体验。
    4.3契约违背的后果
    Robinson,Kraatz,Rousseau[5]研究发现,契约违背会对员工为组织付出多数的知觉产生负面影响。然而,Rousseau[14]指出,并非所有未履行的承诺都被视为契约违背,也并不是所有的员工在心理契约遭到违背时都采取敌对的反应方式。Feldman[15]认为员工个体差异、组织惯例以及劳动力市场因素是契约违背与员工破坏行为之间的调节变量。提出雇员对心理契约违背的反应有:跳槽;
    降低职务内绩效;
    降低职务外绩效;
    出现反社会行为。
    杨杰、凌文辁、方俐洛认为[18],当个体感受到心理契约遭到违背时,他(或她)通常会采取四种主要的行动方式作为回应,并且这四种方式可以按照积极主动的—被动的和破坏性的—建设性的两个维度来划分为:离职、破坏/忽略、申诉和沉默。
    5评价与展望
    5.1本土研究不足

    从国内与国外研究数量的悬殊对比中,即可看出我国本土对心理契约的研究还相对薄弱,过去的实证研究更多地涉及欧美国家的零碎个案,缺乏不同国家、不同文化体系、不同社会发展阶段,尤其是华人文化与西方文化的组织心理契约的对比研究。在经济全球化的影响下,我国“企业—员工”关系与以往有了很大的不同,特殊的国情赋予了心理契约许多特殊的内涵,因此,从更广泛的角度,用多样化的手段研究我国独特的文化和制度体系下的组织心理契约特征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应用价值。
    5.2有关的测量工具有待完善
    目前,心理契约的实证研究主要集中在心理契约的组织与员工的单边关系上,测量工具通常把员工责任与员工认为的组织责任割裂开来测量,而实际上,心理契约是相关双方一种双向的权力和义务关系,是两方面交织在一起交互作用的结果,只有对有关双方展开在心理层面相互认可的责任来展开研究,才能真正揭示出心理契约影响双方态度和行为的本质特征以及心理契约的形成机制。但是,时至今日却还没有一个完整、规范的有关心理契约的测量工具出现,而国内外的研究者则多是以自编问卷或对某些问卷加以修订、改编进行研究,研究角度、目的不同致使测量工具并不具有一致性,所以更谈不上作跨文化的比较及在不同的文化群体中做信、效度检验。因此,在心理契约的双向视角的实证研究中,开发双向责任的有效测量工具实属必要。
    5.3研究内容还需深化
    以往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心理契约的概念、违背等局部问题的探讨上,缺乏对心理契约形成的原因、本质和结果,以及心理契约的动态建构过程的研究,尤其是心理契约破裂与违背的心理机制鲜有人去关注。心理契约违背的发生机制,以及心理契约违背对员工情感和行为反应的影响是十分复杂的,目前学界所提出的种种理论模型也只是一个概念框架,大多是通过理论推演得出的,其科学性有待进一步的检验。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心理契约理论和应用价值的实现,所以未来的研究应该注重对心理契约动态建构过程的系统思考,努力建立比较完备的心理契约理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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