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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度人居环境整治考核管理办法

    时间:2023-10-28 13:20:18 来源:小苹果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小苹果范文网手机站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人居环境整治考核管理办法,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2022年度人居环境整治考核管理办法

    人居环境整治考核管理办法3篇

    第一篇: 人居环境整治考核管理办法

    宁县城乡综合环境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建立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促使城乡综合环境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促进乡风文明、村容整洁,根据《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宁办发[2015]36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县各行政区域内场镇(县城)、集市、村庄的综合环境管理。

      第三条  城乡综合环境管理应当坚持事财权统一,责权利一致,共建共管、共同治理的原则,采取政府主导、部门分工、村镇组织、农民为主的方式实施。

    第二章 责任主体

    第四条  县城综合环境由城管局牵头,新宁镇及相关单位配合实施。

    第五条 各乡镇管辖的区域,除特殊管制的区位外,原则上全部由各乡镇直接负责实施。

    第六条 乡镇街道(含行道树、路灯、垃圾箱、道路指示牌等)、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集贸市场、商场、商户门店、户外广告等及其它公共设施,一般均由乡镇统一组织安排,乡镇所在的社区、城管所、工商所、派出所、学校及其它驻乡镇机构具体负责实施。

    第七条 国道省道沿线的环境卫生由公路段负责;
    县乡公路由交通局负责;
    村组道路由乡镇牵头,所在村组具体实施。

    第八条 车辆交通整治由公安局负责实施;
    工程车乱倒乱洒整治由住建局负责实施。

    第九条 乡村街道的违规户外广告、牌匾及“牛皮癣”等小广告由所在乡镇负责治理。涉嫌诈骗和有损社会公共秩序的“牛皮癣”广告由公安局负责打击。主要交通干线以及其他公路沿线的户外墙体、宣传广告由宣传部牵头负责,县规划局、国土局、交通局具体实施。

    第十条 县城、乡镇街道和村组的违法建设行为和建设场所由县规划和国土局负责治理,乡镇配合实施。

    第十一条 企业污染整治由工信局负责实施;
    农业面源污染整治由农牧局负责实施。

    第十二条 县城和乡镇街区商场、市场、个体门店、餐饮摊点内外环境卫生整治由食药监局负责实施;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水处理由环保局负责实施。

    第十三条 绿化建设由林业局负责实施。

    第十四条 机关单位的综合环境整治各自负责实施。

    第十五条 行政村负责村庄环卫设施日常维护、垃圾清扫和收集,制定村规民约,组织农民投工投劳,开展村庄环卫保洁工作。

    第三章 经费筹措

    第十六条 环境卫生管理经费也可按照公共财政投入、村集体自筹、受益人(单位)适度承担相结合的方式筹集。

    第十七条 县财政每年筹措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专项经费500万元,其中:60个示范村每村补助3万元、其他行政村每村补助1万元。

    第十八条 乡镇可采取收取驻镇机关单位和店面门市卫生保洁费,多方筹集资金,建立农村环境卫生资金专帐,用于环卫基础设施改善、对村组以奖代投和驻村干部的奖励。

    第十九条 行政村出台村规民约,根据村组实际情况,按2-5元/户•月的标准收取卫生保洁费;
    对红白喜事按50-100元/次收取卫生保洁费。费用由村组干部或卫生理事会上户收取,专项用于村组农村环境卫生整治。

    第二十条 调动辖区企业的积极性,实行企业包干帮扶村制度,每个企业每年给予所包干村组一定的环境卫生整治专项经费,该费用全部入乡镇财政账户,实行专款专用。

    第二十一条 有集体经济来源的村,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第二十二条 各级通过积极主动联系村籍企业主和知名人士,捐助环境卫生整治经费并实行专款专用。

    第四章 环卫设施建设和维护

      第二十三条 各级应当根据本地区集镇、村庄建设发展规划,制定集镇和村庄垃圾收集、储存、污水处理,卫生厕所建设等年度建设规划,逐年安排实施。

      第二十四条 综合环境示范点应按照规划和建设标准,配套建设相应的环卫设施,及时维护和修缮现有设施,加强环境绿化美化,提高集镇和村庄绿化覆盖率。

      第二十五条 对列入省市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的村庄,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环境卫生设施建设。

      第二十六条 在垃圾处理收集体系建设上按照“户有垃圾桶、组有收集点、村有转运点、镇有填埋点”标准实施建设。

      第二十七条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拆除、迁移、改建、损坏集镇和村庄环境卫生设施。规划确定的环境卫生设施用地,不得擅自挪作他用。

    第五章 环境卫生日常管理

      第二十八条 各级应当履行各自职责,作好工作衔接,按照组收集、村转运、镇处理方式清运、处置集镇和村庄垃圾。

      第二十九条 集镇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按照划定的责任区,严格执行门前“三包六禁”(包卫生保洁,市容秩序 ,绿化管护 ;
    禁止乱泼乱倒,乱贴乱画,乱拴乱挂,乱挖乱占,乱停乱放,乱搭乱建)制度,搞好各自门前环境卫生,及时清扫垃圾,保持环境整洁。

      第三十条  各乡镇按照“两队一员”(镇有环卫队、村有保洁队、组有保洁员)标准配备环卫保洁人员,专门负责村庄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 各乡镇组织镇区、行政村定期开展“五评一曝”(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集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评选,不文明行为曝光)活动,督促日常管理长效化。

    第三十二条 机关单位、各乡镇严格落实“周一、周五”集中清扫制度;
    村组严格落实“初一、十五”集中清扫制度。

    第三十三条 教育局组织各级学校在所在地按月开展“大手拉小手、文明一起走”活动。

    第三十四条 集镇禁止乱泼乱倒、乱停乱放、乱摆乱占、乱涂乱画、乱行乱穿、乱运乱撒等“六乱”行为发生。

      第三十五条 村组禁止柴草乱码、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杂物乱放、畜禽乱跑、棚圈乱搭、广告乱贴、摊点乱设、房屋乱建等“十乱”行为发生。

    第五章 考核评价

    第三十六条 行政村实行年终综合考评,与环境综合整治专项经费挂钩,按考评得分核减奖补资金。
    第三十七条 乡镇、城区单位和牵头单位年终实行绩效挂钩制,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与年度工作考核、评先评优挂钩,与干部选任挂钩。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可依照《宁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考评办法》进行处罚。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附:《宁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考评办法》

    宁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考评办法

    为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努力实现城乡面貌大改变,不断提高人民幸福指数,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根据《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宁办发[2015]36号)文件精神,制定如下考评办法。

    一、考核对象

    (一)县城区省市驻宁各单位,县直各单位、学校、医院及社区,工业园区,规模工业企业,超市、宾馆、酒店等。

    (二)乡镇(包括所辖街区、集市区、站所、学校、企业、市场等)。

    (三)行政村。

    (四)牵头单位。

    二、考核机构

    常规检查由农村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年终考评由考核办牵头,农村部、纪委、组织部、环保局、公安局、食药监局、农牧局、国土局、住建局、工商局、林业局等单位参与。

    三、考核内容

    考评共分为四大块。

    (一)城区单位考核

    注:主要考核对象为城区所有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及工业园区。城区大型宾馆、酒店、超市、KTV、药店、集贸市场及居民小区等参照本标准执行。

    (二)乡镇考评

    (三)行政村考评

    (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牵头责任单位考评办法

    ●县食药监局

    1、组织管理(20分)

    (1)机构健全。有专门工作班子和办公场地。

    (2)召开不同层次会议,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发动。

    (3)制度健全。有创建工作方案和迎市县检查方案。

    2、整治任务完成情况(60分)

    (1)制定全县食品安全管理具体实施计划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组织开展食品卫生宣传活动。

    (3)组织开展食品卫生执行检查活动。

    (4)全县全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5)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单位有效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知识培训证达100%。

    (6)食品行业“三防”设施齐全。

    (7)县城及乡镇街区商场、市场、个体门店、餐饮摊点无“乱泼乱倒”现象。

    3、系统内部管理(20分)

    (1)所属二级机构同样参照本城区单位《考评办法》,由局机关制定详细细则进行考评。

    (2)系统内单位和干职工车辆在街上无乱停、乱放、闯红灯等违规现象行为发生。

    (3)系统内干职工无违规燃放烟花鞭炮,无违规治丧现象,无违规占道搭棚办各种婚庆宴席。

    ●县公安局

    1、组织管理(20分,内容同县食药监局)

    2、整治任务完成情况(60分)

    (1)全面加强交通劝导,积极营造文明、和谐、畅通的交通管理网络。

    (2)积极施画交通标识标线,城区车辆行人各行其道。

    (3)督促、指导车辆规范停放,无违章占道停车现象。

    (4)在城区主干道交叉路口坚持交警执勤,并全面推行交通协管员制度,及时劝导、制止行人乱穿马路等行为。

    (5)设立禁鸣路段(区域),加强城区噪音监管。

    (6)城区主要交叉路口交通阻塞率≤2%,全年城区主次干道无塞车半小时以上现象发生。

    (7)严厉打击机动车辆提别是“五种车辆”(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的无牌、无照、无证及套牌上路行驶。

    (8)中心城区安装交通信息采集装置,红绿灯智能化自动管理。

    (9)根据实际需要,规划建设停车场,合理增设停车位。

    (10)整治机动车闯红灯、不按车道行驶、“三超一疲劳”驾驶和出租车、公交车不按规定点停靠、争道抢行和随意调头等交通违法行为。

    (11)整治行人随意翻越护栏、践踏绿化带、闯红灯、不走斑马线等不文明行为。

    (12)集中整治全县乱贴乱挂、乱涂乱画的商业广告和非法广告。严厉打击“枪支迷药”、“贩卖黑车”“办证刻章”等非法广告的违法犯罪行为。

    (13)规范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依法整治休息时间乱放烟花爆竹的扰民行为。

    3、系统内部管理(20分,内容同县食药监局)

    ●县工商局

    1、组织管理(20分,内容同县公安局)

    2、集贸市场管理(60分)

    (1)全面规划城区集贸市场建设,积极引进项目,打造文明、卫生新市场。

    (2)商品划行归市,摊位及车辆摆放整齐,无占道经营行为,无场外场现象。

    (3)有专兼职卫生管理和清扫保洁人员,卫生制度落实到位。

    (4)环卫设施齐全,公厕、垃圾站、建设管理符合卫生要求。

    (5)禽畜销售相对密封隔离,供排水设施完善。

    (6)无违禁野生动物销售。

    (7)食品行业三证齐全,三防设施完善。

    三、系统内部管理(20分,内容同县公安局)

    ●县环保局

    1、组织管理(20分,内容同县工商局)

    2、整治任务完成情况(60分)

    (1)制定全县环境保护制度,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及时处理群众投诉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

    (2)城区建立两个以上空气监测点。

    (3)开展“工业园区及周边废品垃圾乱焚烧”专项整治。(4)按照“五个一”标准建立村庄保洁、清运和处置体系。

    (5)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管,确保重点污染源管理规范、排放达标、安全无害

    (6)加大对饮用水源水质的监测频次,加强对饮用水保护区范围内的环境日常监管,绝对保证城区饮用水源安全。

    (7)对农村集镇集中供水地设立保护标志、标牌,确保饮水安全。

    (8)县城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60%。

    3、系统内部管理(20分,内容同县工商局)

    ●县农牧局

    1、组织管理(20分,内容同县环保局)

    2、整治任务完成情况(60分)

    (1)在全县禽畜养殖重点区域合理划定禁养区和限养区。

    (2)推广禽畜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大力实施农村沼气工程。

    (3)加快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实行污染集中化治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公害化处理。

    (4)推广农牧结合和生态养殖模式,推行养殖小区和散养户污染物统一收集、统一处理、统一利用。

    (5)加强农村地膜、棚膜、包装膜回收处理,实现废旧资源循环利用。

    (6)建立健全农产品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3、系统内部管理(20分,内容同县环保局)

    ●县林业局

    1、组织管理(20分,内容同县农牧局)

    2、整治任务完成情况(60分)

    (1)开展以“四绿”为重点绿化家园活动。

    (2)整治违规侵占绿地和非法破坏绿地设施等行为

    (3)完成全年植树绿化任务。

    3、单位内部管理(20分,内容同县农牧局)

    ●县文明办

    1、组织管理(20分,内容同县林业局)

    2、整治任务完成情况(60分)

    (1)深入实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人知人晓”、“人守人信”工程。

    (2)持续开展“诚实劳动、诚信经营”创建活动。

    (3)持续开展“抵制天价婚礼、倡导一分一所、树立文明乡风”活动。

    (4)广泛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及文明单位、文明社区、五星级文民户、五好文明家庭等评选活动。

    (5)建立道德讲堂、善行义举榜、孝道“红黑榜”、乡贤榜、道德模范和好人墙。

    (6)实施文明餐桌、文明交通、文明旅游、网络文明传播“四大”文明行动。

    (7)深入实施“文明礼仪示范窗口”、“文明礼仪示范岗”和“十不”(不随地吐痰、不乱倒垃圾、不乱扔杂物、不乱穿马路、不乱停车辆、不乱贴乱画、不破坏绿化、不损坏公共设施、不说脏话粗话、不在禁烟场所吸烟)主题实践活动。

    (8)广泛开展美化“三口”(村口、路口和家门口)活动和农村卫生清洁评选等活动。

    3、内部管理(20分)

    (1)单位内干职工车辆在街上无乱停、乱放、闯红灯等违规现象行为发生。

    (2)单位内干职工无违规燃放烟花鞭炮,无违规治丧现象,无违规占道搭棚办各种婚庆宴席。

    ●县委农村部(结合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情况,动态考核)

    四、考核制度

    (一)自评考评制。各乡镇及牵头单位根据《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评办法》,围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目标,进一步完善考评机制,出台具体考评办法,严格实行季度考评制度。每季度至少要考核一次以上,计算出各行政村或者系统内机关单位自评考评分,建立考评专用台账并分好类别。在每季度后两日将考评结果上报县委农村部,以便抽查复核。

    (二)抽查考核制。对全县所有范围内环境整治工作采取专项督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方式,年内实行三次专项督查,6次以上随机抽查,对评分连续两次低于80分的,对相关整治不到位现象在县电视台予以曝光,并对机关单位和乡镇主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并在全县通报批评。

    (三)整改督办制。对各牵头单位、乡镇和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完成较差的实行督办制,由考核办和农村部下达督办函对督办事项限期10天整改到位。城乡环境整治办及时跟踪督查整改情况,同时将督办事项的原因及整改情况上报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以及联系该乡镇或者单位的县级领导。

    (四)挂牌问责制。对经督办整改不到位的,实行挂牌问责,挂牌期限为半个月。挂牌期满整改仍不到位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和诫勉谈话。

    (五)年终“百分”综合评价制。城区单位、乡镇、村、牵头单位综合整治分别考评计分,各为100分,平时考评占总分值的30%;
    年终考核占总分值的70%,综合汇总出全年考评得分。

    五、奖惩办法

    (一)行政村实行年终综合考评结果与1万元财政奖补资金挂钩。根据得分情况从1万元起扣减,每10分扣减1000元奖补资金,直至扣完为止。

    (二)乡镇、城区单位和牵头单位年终实行绩效挂钩制,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与年度工作考核、评先评优挂钩,与干部选任挂钩。

    第二篇: 人居环境整治考核管理办法

    2016年第二季度“双创”暨改善农村人居

    环境工作考核办法

    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三农服务中心:

    2016年是我县创建工作关键的一年。巩固省级卫生县城,整治城乡环境卫生,提升县城品位、改善人居环境,是全县人民的愿望,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16年第二季度“双创”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考核办法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各镇、办(三农服务中心)

    二、考核时间

    2016年8月1日——2016年8月5日

    三、考核内容及标准

    1、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机构是否健全,有无专职工作人员,长效管理机制坚持情况。

    2、是否以文件形式落实及分解任务(阶段及长期)

    3、是否及时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资料及阶段总结材料报县双创办。

    4、检查2—4个行政村及镇、办(三农服务中心)街区、公路沿线、机关环境卫生整治情况及示范村基础设施建设、绿化、美化、亮化工作。(看现场)

    5、领导交办和市县创建办督办、媒体曝光、群众投诉、整改通知的整改完成情况,纳入县季度考核之中,凡市县创建办督办两次、县级以上媒体曝光、市县领导通报批评,实行扣分制,一个问题扣一分。凡市县以上新闻媒体正面报道,舆情快报、咸政快报、创建办简报、送阅件等典型报道实行加分制,每次加0.5分(现场查看资料)。

    6、各镇、办(三农服务中心)保洁员工资必须每月按时发放,每拖欠一次扣0.5分。

    四、考核办法及组织形式

    1、实行季度百分制。

    2、考核工作在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统一安排下,由县联合督查室、县双创办牵头考核。

    3、考核组要深入镇、办(三农服务中心)村组了解具体情况,按照考核内容、标准和评分办法逐项打分、汇总。

    4、各镇、办(三农服务中心)季度实得分,按两个考核组打分及五个县级督查组检查情况排出最终名次。

    五、考核组

    第一组

    组 长:

    成 员:

    检查镇办:

    第二组

    组 长:

    成 员:

    检查镇办:

    六、奖评办法

    考核结果由县双创办上报县考核办,依据县委、县政府有关考核文件规定参与全县年度奖惩。

    七、相关要求

    1、检查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被检查单位“双创”暨改善人居环境工作实际情况,严禁弄虚作假,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被检查单位要按照标准要求,扎实推进整治工作。要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做好相关准备。

    3、各考核组要按照考核的要求,注意收集资料和拍照,并填好考核检查打分表。

    附:“双创”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检查考核标准

    XX双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27日

    “双创”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检查考核标准

    _____镇办 (三农中心) 2016年 月 日

    检查人员签字:
    镇办(三农服务中心)负责人签字:

    第三篇: 人居环境整治考核管理办法

    人居环境整治调研报告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

    为优化人居环境,树立良好形象,提升镇区品味,营造文明整洁、和谐优美的生产生活环境。近年来,根据“整治常态化,管理长效化”的总体要求,在全镇范围内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了巨大成效,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

    一、基本概况

    位于东部,XX高速XX出口处,XX距县城X公里,距XX火车站X公里、XX机场X公里,XX高速及其XX连接线贯穿全境,交通便利、区位优势明显,是XX的东大门和“窗口”重镇。国土面积X平方公里,辖X个村(居),X个村民小组,X万人口。

    对照农村清洁工程“六个一”要求(即:成立一个理事会;
    落实一名保洁员;
    开展一次“三清”工作;
    配备一批垃圾处理设施;
    举办一次垃圾分类宣传培训;
    制定一套约束机制),着力完善配套设施。成立了人居环境领导小组,并按“八有”要求(即:有人员分工、有环卫服装、有电脑电话、有工作计划、有收支账目、有流程图表、有议事记录、有规章制度)正常运转。同时,探索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全面实施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

    二、经验做法

    1、镇村引导,发挥理事会作用。政府在人居环境整治中,做好规划指导、政策引导和监督检查等方面工作,主要由村级组织实施,重点发挥村民理事会的积极作用,参与整治和建设。

    2、开屋场会,调动群众参与。利用村民晚上空余时间,召开屋场会,宣传有关政策,征求建设意见,坚持村民自愿与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充分尊重村民意愿,发挥群众智慧和力量建设并维护美丽家园。

    3、门前三包,转变村民意识。每个村点选好村庄公益性岗位保洁员,明确工作职责,同时下发环境整治倡议书,逐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挂责任牌,进一步明确各户的责任和义务,定期组织督查评比。

    4、评比表彰,推动以点带面。选出乡贤理事会先进工作者、最美庭院、最美家庭等大肆宣传,并举办了“共创文明、共建美丽、共筑和谐”文艺演出暨表彰大会,对他们进行表彰。通过优秀典型以点带面,让村民自觉参与到人居环境整治中来。

    5、垃圾分类,引领治理新路。推出“垃圾积分兑换超市”有偿回收新模式,通过垃圾换生活用品,提高群众参与积极性,探索出一条农村垃圾治理新路径。

    三、存在的问题

    1、建设资金缺口大。在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由于镇财政困难,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有限,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过程中,已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提升,除镇自筹解决资金外,负债较多,缺口较大。

    2、长效机制待健全。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是一项民心工程,是一项长期而又复杂的系统工程,不能重一时整治而忽略长期有效的管理。我们仍需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促进美丽乡村建设更加平稳快速发展。

    3、其他基础设施急需完善。除了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我镇其它基础设施较为欠缺。如XX村现有其他公共基础设施急需完善,如XX桥倒蹋了一半,只能限宽放行,给农户生活带来严重不便;
    XX公路公路损毁严重,今年已立项但因资金缺口太大,目前还未动工。与目前完成的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相比,群众呼声较大等。

    四、措施及建议

    1、加大资金投入支持美丽乡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目前基础设施已基本到位,但由于这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工程,需要持续投入资金进行优化提升。

    2、投入资金支持长效机制建设。在人居环境整治中,一方面不定期组织人力进行集中环境整治,另一方面创新管理办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落实门前三包、试点垃圾分类、选树先进典型、保洁员配备、环卫设施投入、公益岗位设置等都需要投入资金去长期维护。

    3、转变村民意识。持续深入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清洁工程等,按一事一议规划纳入村规民约,约束村民的环境意识和行为,变村级组织活动为村民的共识共为。积极组织农户开展文明户、清洁户评比,激励农户互相监督、赶超,浓厚卫生保洁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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