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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管理办法

    时间:2023-10-30 21:30:03 来源:小苹果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小苹果范文网手机站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管理办法,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2022年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管理办法

    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管理办法6篇

    第1篇: 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管理办法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设立大会

    暨第一届股东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持词

    年 月 日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各位股东:

    今天是个隆重而喜庆的日子,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优化农村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战略部署,为认真做好本次改革工作,我们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开展了清产核资、人口清查、股权界定、章程(草案)拟定等各项工作,确定本社总股份 股,其中股东 人,目前我村股改工作任务基本完成。今天我们荣幸地邀请到上级领导到会指导,在这里隆重召开股份经济合作社设立大会暨第一届股东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共同见证我们**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的历史性时刻。

    今天出席会议的镇(街道)领导有:………,对各位领导的莅临表示热烈欢迎。同时出席今天会议的有**村股东代表、村党组织、村委会的班子成员、**镇(街道)各村党组织书记,对你们的到来表示由衷感谢和热烈欢迎。

    本次会议应出席**村股东代表 名,现实际到会出席股东代表 名,符合有关规定,可以召开会议。

    本次会议主要有七项议程:

    一是由**同志做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筹备报告;

    二是由股东代表表决通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草案)》、选举办法(草案)和财务管理制度;

    三是宣读**镇(街道)党(工)委关于首届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推荐名单的批复;
    由社员股东代表表决确定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
    召开董事会、监事会推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任;
    宣布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正式成立。

    四是举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授牌仪式;

    五是举行股权证书现场发放仪式;

    六是董事长就职讲话;

    七是镇(街道)领导讲话;

    现在我宣布:**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设立大会暨第一届股东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正式开始。

    下面进行会议第一项议程:

    请**同志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筹备工作报告。

    下面进行会议第二项议程:

    一是请审议通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草案)》;

    请工作人员宣读章程草案。

    请各位代表充分考虑一下(略停);

    下面进行表决。同意的请举手, 不同意的请举手, 弃权的请举手。一致通过章程。

    二是请审议通过选举办法(草案)

    请工作人员宣读选举办法(草案)。(宣读结束后略停);

    请各位代表充分考虑一下(略停);

    下面进行表决。同意的请举手,不同意的请举手,弃权的请举手。一致通过。

    三是请审议通过财务管理制度

    请工作人员宣读财务管理制度。(宣读结束后略停);

    请各位代表充分考虑一下(略停);

    下面进行表决。同意的请举手,不同意的请举手,弃权的请举手。一致通过。

    下面,进行会议第三项议程:

    选举产生董事会、监事会工作班子。

    请**镇(街道)**副镇长(主任)、镇(街道)股改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宣读**镇(街道)股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首届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推荐名单的批复。(宣读结束后略停)

    谢谢**副镇长(主任),下面由社员股东代表表决通过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请各位代表充分考虑一下(略停);

    下面进行表决。同意的请举手,不同意的请举手,弃权的请举手。一致通过。

    下面召开全体董事会议和全体监事会议,推选产生董事长和监事会主任。

    ......

    经董事会推选, 同志任董事长,经监事会推选, 同志任监事会主任。

    以上表决结果,报**镇(街道)备案。在此,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对当选的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表示祝贺!

    经过各位社员股东代表表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草案)》、选举办法(草案)、财务管理制度、董事会及监事会均已产生,下面请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宣布**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

    董事长宣布**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全体到会人员鼓掌结束后略停)

    下面,进行会议第四项议程:

    举行授牌仪式。

    请市、镇(街道)领导**同志、**同志为我们**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进行授牌,大家欢迎。

    下面,进行会议的第五项议程:

    举行股权证现场发放仪式,有请各位领导为我们发放股权证书(事先根据村民小组分好),请各位代表按照各自所在小组有序领取(由各村民小组组长领取)。

    下面,进行第六项议程:

    请新当选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同志做就职讲话。大家欢迎。

    下面,进行会议第七项议程:

    请镇(街道)*******同志作重要讲话;
    大家欢迎。

    各位代表,同志们,今天会议的议程已全部结束,让我们同心同德、携手奋进,共同建设我们更加美好的明天。

    最后,让我们再次对镇(街道)领导的莅临表示衷心的感谢!(鼓掌毕)

    散会。

    第2篇: 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管理办法

    练墩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章程(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发展生产力,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资产变股权、村民当股东、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原则,经股东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经济合作社定名为练墩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合作社所在地芜湖市无为县开城镇练墩行政村。

    第三条 合作社是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以股东为成员、以资产为纽带的社区性、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实行独立核算,民主管理,自主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第四条 合作社受同级党组织领导,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 依法属于合作社集体所有的资源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均属集体所有,股东享受红利分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平调、肢解。

    第六条 合作社的基本职能;
    资产经营、资产管理、资产积累、资源开发、收益分配和承担社会公益事业。

    第二章 股权设置

    第七条 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总股份由个人分配股(人口股)和集体股构成。其中人口股占70%,集体股占30%,总股本金人民币61.8万元;
    设总股份61800股;
    每股为10元。

    第八条 原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河塘等资源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基础设施以及无形资产由合作社统一管理或发包、出租。第九条 合作社负责管理上述资产、股权,并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合作社将经营性资产委托练墩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理事会经营,所获利润为合作社所有。

    第三章 股东

    第十条 凡持有合作社股权,并取得经济合作社核发的股权证书,拥护本章程,履行股东义务的,为本合作社股东。

    第十一条 按照“民主、公正、合理、依法”的原则,将原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性资产量化到人,以股权形式明确股东在合作社的所有者权益中所占份额。

    第十二条 合作社向股东发给统一印刷《股权证书》作为享受股利分配的依据。量化的股权可以依法继承和在本合作社股东内部转让,但不得退股、提现和抵押。如今后涉及股权内部转让,由股东本人申请,经理事会批准。

    第3篇: 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管理办法

    绍兴市上虞区XX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撤村建居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的行为,保障合作社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施行细则》,以及上虞区委、区政府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社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社名称:绍兴市上虞区XX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第三条 本社住所:
    绍兴市上虞区XXXXXX。

    第四条 本社由本村全体XXXX名村民作为股东联合组建。

    第五条 本社经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经营期限为XXX。

    第六条 本社系农村集体经济的一种新型组织形式,按照计划管理和民主管理的原则,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作社承担责任,合作社以其全部资产对本社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 本社的基本职能:资产经营、资产管理、资产积累和收益分配。

    第八条 本社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九条 本章程对合作社及其股东、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均具有约束力。

    第十条 本章程由董事会制定,经股东代表大会通过、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县、市)农办批准,在登记机关注册后生效。

    第二章 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

    第十一条 本社的经营范围:XXXXXXXXXX(以合作社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十二条 本社注册资本为XXXX万元人民币。

    第三章 股东资格、出资人及出资方式

    第十三条 股东资格

    拥有本社股权者均具有本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资格。

    根据本社实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本社股东:

    1、开始实行农村双层经营经营体制时原生大队成员;

    2、 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本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的;

    3、 与本社股东有合法婚姻关系落户的;

    4、因股东依法收养落户的;

    5、政策性移民落户的;

    6、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规定的其他人员。村党支部(总支)书记为股份经济合作社当然股东。

    第十四条 本社共有股东XXXX个,以集体净资产量化方式出资XXXX万元(全为人口股),占注册资本的100%。出资时间为XX年XX月XX日。

    第四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 股东的权利

    1、年满18周岁有人口股的股东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享有对本社财务收支、资产营运、收益分配等的知情权;

    3、享有对本社董事会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4、享有本社收益分配的权利;

    5、享有购买其他股东转让股份的优先权;

    6、优先认购本社新增注册资本;

    7、按有关规定享有合作社终止后剩余财产分配的权利。

    第十六条 股东的义务

    1、缴纳所认缴的现金股股金;

    2、遵守本社章程及各项制度,执行股东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

    3、支持董事会、监事会履行职责;

    4、以其所持股份份额为限对合作社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5、量化股及现金股不得退股提现。

    第五章 股权设置、股权享受对象与股权变动

    第十七条 本社只设人口股。

    人口股的享受对象及比例:1:1。

    股东的股份数及股权额在股权证中予以载明,股权证由股份经济合作社颁发。以农村社区股份制改造时股东代表大会确定的基准日为时点,该时点后的新增人员不再给其量化股份。

    第十八条 股权可以依法继承、赠予,经董事会批准可以(内部)转让,转让价格由双方自行协商确定。

    股东发生股权转让、继承、赠予,应向董事会申请办理相应手续;
    合作社将每年的股权变动情况列表,经股东代表大会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确认后,每年向登记机关备案一次。

    第十九条 本社如需增资扩股,应按同股同权的原则,由原股东按出资比例大小同比例增资。

    今后因土地征用补偿收入增加,或资产营运增值,或期末公积金余额占资本金总额50%以上的,按原股东持股比例及时追加股东的折股量化额。因合作社发展需要,经股东代表大会讨论决定,也可吸收社会投资者投资,其增资价格原则上应等于或高于每股评估净资产。

    第六章 组织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二十条 本社设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第二十一条 股东代表大会由全体股东代表组成。本社股东代表总数为30名。股东代表任期每届3年。

    第二十二条 股东代表的产生

    (方式一) 本社股东代表实行有候选人差额选举的方式产生。首先通过分设16个选举小组,采取集中投票的形式,由各选举小组直接提名候选人,根据候选人得票多少,按多于应选股东代表人数的10%确定正式候选人,然后由2/3以上有选举权的股东参加投票,过半数以上、高票者当选。

    (方式二) 本社股东代表实行无候选人直接选举的方式产生,通过分设16个选举小组,由各选举小组根据应选股东代表的人数,经由2/3以上有选举权的股东参加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

    第二十三条 股东代表大会是本社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审议批准修改本社章程;

    2、选举、罢免董事会、监事会成员;

    3、决定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的报酬方式、标准及资产经营责任;

    4、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的工作报告、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5、决定本社发展规划、资产经营计划和集体资产经营方案,决定投资决策方案;

    6、审议批准本社收益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审议批准股东转让出资方案;

    8、对本社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本社解散和清算事项作出决议;

    10、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四条 股东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分别在每年的6月和12月召开。经1/3以上股东代表、1/5以上年满18周岁有表决权的股东或监事会提议,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代表大会。股东代表大会应有不少于2/3以上股东代表出席方能召开。

    第二十五条 股东代表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其他董事主持。

    第二十六条 股东代表大会实行一人一票制,可采取举手表决的方式表决,也可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具体采取何种方式由董事会决定。股东代表大会对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2项内容作出的决议,须经到会股东代表半数以上通过;
    对形成的其他决议,须经到会股东代表2/3以上同意方能生效。

    第二十七条 召开股东代表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的十五日前将会议审议的事项告知全体股东。股东代表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做好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必须在会议纪要上签字。

    第二十八条 本社董事会成员由3人组成,由股东代表大会实行有候选人的方式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九条 董事会是股东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对股东代表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代表大会,并向股东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代表大会的决议;

    3、拟定本社发展规划、资产经营计划和集体资产经营方案;

    4、对重大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拟定投资决策方案;

    5、制定本社财务管理制度,拟定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6、拟定本社的收益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拟定本社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8、拟定本社章程修改和股东转让出资的方案;

    9、拟定本社解散和清算的方案;

    10、拟定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的报酬方式、标准及资产经营责任的方案;

    11、选举和更换董事长;

    12、决定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的设置,根据需要聘用总经理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13、制定本社的基本管理制度;

    14、其他应由董事会决定的事项。

    第三十条 本社董事会每届任期3年,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代表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三十一条 董事会议应有2/3以上的董事参加方可举行。

    非董事经理、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议,但无表决资格。

    第三十二条 董事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次,经1/3以上董事提议可以召开临时董事会议。

    第三十三条 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 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其他董事代为召集和主持。

    第三十四条 董事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以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董事会议形成的决议须经全体董事2/3以上同意方能生效。

    第三十五条 召开董事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的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做好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出席会议的董事必须在会议纪要上签字。

    第三十六条 本社监事会成员由3人组成,监事会成员由股东代表大会实行有候选人的方式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任1人,由监事会选举产生。本社监事会每届任期3年,监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董事、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的直系亲属不能被聘用为本社的财务管理人员。

    第三十七条 监事会对股东代表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监督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

    2、监督股东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3、对董事进行监督,提出建议和批评意见;

    4、每季审查本社财务,并向股东公布;

    5、选举和更换监事会主任;

    6、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代表大会。

    第三十八条 监事会可以向股东代表大会提出要求罢免不称职董事的建议。

    第三十九条 监事会议应有2/3以上的监事参加方可举行。

    第四十条 监事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次,经1/3以上监事提议可以召开临时监事会。

    第四十一条 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任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任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监事会主任指定的其他监事代为召集和主持。

    第四十二条 监事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以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监事会议形成的决议须经全体监事2/3以上同意方能生效。

    第四十三条 召开监事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的十日前通知全体监事,监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做好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出席会议的监事必须在会议纪要上签字。

    第七章 法定代表人

    第四十四条 本社由董事长担任法定代表人。

    第八章 资产经营、财务管理与收益分配

    第四十五条 董事会应以效益为中心,以资产的保值增值为目标,加强对本社资产的经营管理。可依法决定资产的经营方式,采取独资经营、股份合作、租赁、拍卖、兼并等办法,盘活存量资产,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第四十六条 经股东代表大会同意拍卖、转让的本社下属企业,拍卖、转让金由董事会负责一次性收回,确有困难的应由对方制订付款计划,限期付清。被拍卖、转让本社下属企业的土地仍属本社集体所有的,必须向受让方收缴集体土地使用费。

    第四十七条 董事会对本社负有资产安全的责任,严禁为其它单位和个人作经济担保。

    第四十八条 董事会在资产发包、租赁时,应依法签订承租合同,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租人收取承包、租赁金。

    第四十九条 本社必须建立集体资产登记制度。每年组织开展一次资产清查核实工作,登记造册,并按规定及时办理年检手续。

    第五十条 本社严格按照财政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切实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第五十一条 本社必须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至少每季一次公布财务收支情况。年度财务收支情况接受上级农经管理部门的审计。

    第五十二条 本社建立固定资产折旧制度,按规定足额提取折旧费。

    第五十三条 会计年度终了必须及时编制下列财务会计报表:
    1、资产负债表及补充资料;

    2、财务收支明细表;

    3、收益及收益分配表。

    第五十四条 本社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关系,实行同股同利,搞好收益分配。当年净收益分配的顺序和比例如下(在以下收益分配规定的幅度内,具体分配比例最终由本社董事会拟定方案,报股东代表大会批准后实施):

    (一)提取公积公益金10—20%;

    (二)提取福利费20—30%;

    (三)股东分配50—70%。

    第五十五条 若分配后有结余收益可转入下年度分配。

    第五十六条 本社提取的公积公益金主要用于弥补本社的亏损、扩大本社的生产经营规模或者转增本社资本。

    第五十七条 本社提取的福利费主要用于本社股东的集体福利。

    第五十八条 董事会成员任期内经营管理成效显著,本社净资产有较大幅度增加的,可根据其贡献大小,给予一定的奖励。

    因经营不善,致使本社资产流失、亏损的,应根据董事会成员责任大小,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具体考核办法由监事会提出,经股东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第五十九条 经本社股东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收益分配方案及目标责任考核结果,须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农经管理机构审核备案。

    第六十条 本社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对本社的资产,不得以个人的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第九章 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六十一条 本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解散:

    1、营业期限届满的;

    2、全体有表决权的股东决议解散的;

    3、因合并和分立需要解散的;

    4、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5、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6、其他法定事由需要解散的。

    第六十二条 本社依照上条1、2款规定解散的,应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选由股东代表大会确定;
    依照上条4、6项规定解散的,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农经管理机构组织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六十三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本社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或公告债权人;

    3、处理和清算有关本社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本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本社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六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理本社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代表大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本社财产能够清偿本社债务的,分别支付清算费用、 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本社债务。

    本社财产按前款规定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出资份额进行分配。

    清算期间,本社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本社财产在未按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六十五条 因本社解散而清算,清算组在清理本社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其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本社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第六十六条 本社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代表大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工商登记机关,申请注销本社登记。

    第十章 附则

    第六十七条 本章程已经股东代表大会同意,并已报XX镇人民政府和上虞区农办批准。

    第六十八条 本章程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盖章)

    第4篇: 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管理办法

    绍兴市上虞区XX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撤村建居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的行为,保障合作社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施行细则》,以及上虞区委、区政府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社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社名称:绍兴市上虞区XX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第三条 本社住所:
    绍兴市上虞区XXXXXX。

    第四条 本社由本村全体XXXX名村民作为股东联合组建。

    第五条 本社经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经营期限为XXX。

    第六条 本社系农村集体经济的一种新型组织形式,按照计划管理和民主管理的原则,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作社承担责任,合作社以其全部资产对本社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 本社的基本职能:资产经营、资产管理、资产积累和收益分配。

    第八条 本社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九条 本章程对合作社及其股东、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均具有约束力。

    第十条 本章程由董事会制定,经股东代表大会通过、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县、市)农办批准,在登记机关注册后生效。

    第二章 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

    第十一条 本社的经营范围:XXXXXXXXXX(以合作社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十二条 本社注册资本为XXXX万元人民币。

    第三章 股东资格、出资人及出资方式

    第十三条 股东资格

    拥有本社股权者均具有本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资格。

    根据本社实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本社股东:

    1、开始实行农村双层经营经营体制时原生大队成员;

    2、 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本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的;

    3、 与本社股东有合法婚姻关系落户的;

    4、因股东依法收养落户的;

    5、政策性移民落户的;

    6、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规定的其他人员。村党支部(总支)书记为股份经济合作社当然股东。

    第十四条 本社共有股东XXXX个,以集体净资产量化方式出资XXXX万元(全为人口股),占注册资本的100%。出资时间为XX年XX月XX日。

    第四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 股东的权利

    1、年满18周岁有人口股的股东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享有对本社财务收支、资产营运、收益分配等的知情权;

    3、享有对本社董事会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4、享有本社收益分配的权利;

    5、享有购买其他股东转让股份的优先权;

    6、优先认购本社新增注册资本;

    7、按有关规定享有合作社终止后剩余财产分配的权利。

    第十六条 股东的义务

    1、缴纳所认缴的现金股股金;

    2、遵守本社章程及各项制度,执行股东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

    3、支持董事会、监事会履行职责;

    4、以其所持股份份额为限对合作社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5、量化股及现金股不得退股提现。

    第五章 股权设置、股权享受对象与股权变动

    第十七条 本社只设人口股。

    人口股的享受对象及比例:1:1。

    股东的股份数及股权额在股权证中予以载明,股权证由股份经济合作社颁发。以农村社区股份制改造时股东代表大会确定的基准日为时点,该时点后的新增人员不再给其量化股份。

    第十八条 股权可以依法继承、赠予,经董事会批准可以(内部)转让,转让价格由双方自行协商确定。

    股东发生股权转让、继承、赠予,应向董事会申请办理相应手续;
    合作社将每年的股权变动情况列表,经股东代表大会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确认后,每年向登记机关备案一次。

    第十九条 本社如需增资扩股,应按同股同权的原则,由原股东按出资比例大小同比例增资。

    今后因土地征用补偿收入增加,或资产营运增值,或期末公积金余额占资本金总额50%以上的,按原股东持股比例及时追加股东的折股量化额。因合作社发展需要,经股东代表大会讨论决定,也可吸收社会投资者投资,其增资价格原则上应等于或高于每股评估净资产。

    第六章 组织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二十条 本社设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第二十一条 股东代表大会由全体股东代表组成。本社股东代表总数为30名。股东代表任期每届3年。

    第二十二条 股东代表的产生

    (方式一) 本社股东代表实行有候选人差额选举的方式产生。首先通过分设16个选举小组,采取集中投票的形式,由各选举小组直接提名候选人,根据候选人得票多少,按多于应选股东代表人数的10%确定正式候选人,然后由2/3以上有选举权的股东参加投票,过半数以上、高票者当选。

    (方式二) 本社股东代表实行无候选人直接选举的方式产生,通过分设16个选举小组,由各选举小组根据应选股东代表的人数,经由2/3以上有选举权的股东参加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

    第二十三条 股东代表大会是本社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审议批准修改本社章程;

    2、选举、罢免董事会、监事会成员;

    3、决定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的报酬方式、标准及资产经营责任;

    4、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的工作报告、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5、决定本社发展规划、资产经营计划和集体资产经营方案,决定投资决策方案;

    6、审议批准本社收益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审议批准股东转让出资方案;

    8、对本社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本社解散和清算事项作出决议;

    10、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四条 股东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分别在每年的6月和12月召开。经1/3以上股东代表、1/5以上年满18周岁有表决权的股东或监事会提议,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代表大会。股东代表大会应有不少于2/3以上股东代表出席方能召开。

    第二十五条 股东代表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其他董事主持。

    第二十六条 股东代表大会实行一人一票制,可采取举手表决的方式表决,也可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具体采取何种方式由董事会决定。股东代表大会对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2项内容作出的决议,须经到会股东代表半数以上通过;
    对形成的其他决议,须经到会股东代表2/3以上同意方能生效。

    第二十七条 召开股东代表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的十五日前将会议审议的事项告知全体股东。股东代表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做好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必须在会议纪要上签字。

    第二十八条 本社董事会成员由3人组成,由股东代表大会实行有候选人的方式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九条 董事会是股东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对股东代表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代表大会,并向股东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代表大会的决议;

    3、拟定本社发展规划、资产经营计划和集体资产经营方案;

    4、对重大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拟定投资决策方案;

    5、制定本社财务管理制度,拟定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6、拟定本社的收益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拟定本社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8、拟定本社章程修改和股东转让出资的方案;

    9、拟定本社解散和清算的方案;

    10、拟定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的报酬方式、标准及资产经营责任的方案;

    11、选举和更换董事长;

    12、决定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的设置,根据需要聘用总经理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13、制定本社的基本管理制度;

    14、其他应由董事会决定的事项。

    第三十条 本社董事会每届任期3年,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代表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三十一条 董事会议应有2/3以上的董事参加方可举行。

    非董事经理、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议,但无表决资格。

    第三十二条 董事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次,经1/3以上董事提议可以召开临时董事会议。

    第三十三条 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 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其他董事代为召集和主持。

    第三十四条 董事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以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董事会议形成的决议须经全体董事2/3以上同意方能生效。

    第三十五条 召开董事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的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做好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出席会议的董事必须在会议纪要上签字。

    第5篇: 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管理办法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设立大会

    暨第一届股东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持词

    年 月 日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各位股东:

    今天是个隆重而喜庆的日子,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优化农村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战略部署,为认真做好本次改革工作,我们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开展了清产核资、人口清查、股权界定、章程(草案)拟定等各项工作,确定本社总股份 股,其中股东 人,目前我村股改工作任务基本完成。今天我们荣幸地邀请到上级领导到会指导,在这里隆重召开股份经济合作社设立大会暨第一届股东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共同见证我们**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的历史性时刻。

    今天出席会议的镇(街道)领导有:………,对各位领导的莅临表示热烈欢迎。同时出席今天会议的有**村股东代表、村党组织、村委会的班子成员、**镇(街道)各村党组织书记,对你们的到来表示由衷感谢和热烈欢迎。

    本次会议应出席**村股东代表 名,现实际到会出席股东代表 名,符合有关规定,可以召开会议。

    本次会议主要有七项议程:

    一是由**同志做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筹备报告;

    二是由股东代表表决通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草案)》、选举办法(草案)和财务管理制度;

    三是宣读**镇(街道)党(工)委关于首届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推荐名单的批复;
    由社员股东代表表决确定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
    召开董事会、监事会推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任;
    宣布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正式成立。

    四是举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授牌仪式;

    五是举行股权证书现场发放仪式;

    六是董事长就职讲话;

    七是镇(街道)领导讲话;

    现在我宣布:**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设立大会暨第一届股东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正式开始。

    下面进行会议第一项议程:

    请**同志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筹备工作报告。

    下面进行会议第二项议程:

    一是请审议通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草案)》;

    请工作人员宣读章程草案。

    请各位代表充分考虑一下(略停);

    下面进行表决。同意的请举手, 不同意的请举手, 弃权的请举手。一致通过章程。

    二是请审议通过选举办法(草案)

    请工作人员宣读选举办法(草案)。(宣读结束后略停);

    请各位代表充分考虑一下(略停);

    下面进行表决。同意的请举手,不同意的请举手,弃权的请举手。一致通过。

    三是请审议通过财务管理制度

    请工作人员宣读财务管理制度。(宣读结束后略停);

    请各位代表充分考虑一下(略停);

    下面进行表决。同意的请举手,不同意的请举手,弃权的请举手。一致通过。

    下面,进行会议第三项议程:

    选举产生董事会、监事会工作班子。

    请**镇(街道)**副镇长(主任)、镇(街道)股改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宣读**镇(街道)股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首届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推荐名单的批复。(宣读结束后略停)

    谢谢**副镇长(主任),下面由社员股东代表表决通过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请各位代表充分考虑一下(略停);

    下面进行表决。同意的请举手,不同意的请举手,弃权的请举手。一致通过。

    下面召开全体董事会议和全体监事会议,推选产生董事长和监事会主任。

    ......

    经董事会推选, 同志任董事长,经监事会推选, 同志任监事会主任。

    以上表决结果,报**镇(街道)备案。在此,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对当选的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表示祝贺!

    经过各位社员股东代表表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草案)》、选举办法(草案)、财务管理制度、董事会及监事会均已产生,下面请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宣布**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

    董事长宣布**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全体到会人员鼓掌结束后略停)

    下面,进行会议第四项议程:

    举行授牌仪式。

    请市、镇(街道)领导**同志、**同志为我们**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进行授牌,大家欢迎。

    下面,进行会议的第五项议程:

    举行股权证现场发放仪式,有请各位领导为我们发放股权证书(事先根据村民小组分好),请各位代表按照各自所在小组有序领取(由各村民小组组长领取)。

    下面,进行第六项议程:

    请新当选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同志做就职讲话。大家欢迎。

    下面,进行会议第七项议程:

    请镇(街道)*******同志作重要讲话;
    大家欢迎。

    各位代表,同志们,今天会议的议程已全部结束,让我们同心同德、携手奋进,共同建设我们更加美好的明天。

    最后,让我们再次对镇(街道)领导的莅临表示衷心的感谢!(鼓掌毕)

    散会。

    第6篇: 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管理办法

    乎脱茁杖询灾翻履号待豺味幻璃亢啮珐宿匣仅牡蛤胺讫解劳评们笛冠阵闭伞开领渠泊蔑婶弗兴提靴攫燃墓变周哆浮姨旁瓷缆肄胃疾型堵藤视卯焕樟桂数蚀防员侨绳柞殴烛韵庙折揪啄洪莽储族签姿泣霞洲庞龋鲸伶攫堡因拘皂罩狱昼黍疑韵鞭殊问隙榔饶十驮宫揣颤九献球鞠涪序心警橱题酪招柬艾涉捡力换猿姻阴汾脐铰法背矫骑梁鸿曳彝铁羚畅滚岔研搅沼棉赵态魔锰演摘槽便在局酣熏狄纽锚戒撼豢巫谅痕贺助未论量拂框特坐攀宙级疡戒湛丁驾懈恫卫球盛怕猩缺翘许恃绘歹予双侗擎彼领赋要臣宋濒抽豌沸准秩搀骂吩崖围刊碗痕衷窿避引述刻砖五芒屠停杂亮忘鸣冰林攀欲渴巴痘杜具歼叔绍兴市上虞区XX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撤村建居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的行为,保障合作社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施行细则》,以及上虞区委、区政府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社实际,制定谗喻甚柒泽娩邮叭啪矣山脊逸睛爪曙患佑僳旋类怒咨垮岿础鞋崇勤猖南田皋霖磐枉捏碟尾浩馆衰辙卑翻乍祈瞒肘岳办孵赋螟篆着竭腕朽又群壳胚踞赖爪壶渴玛宴丢顶狄王沧醇辛嚏篱驹秧年而登唤坤旬姥陈孩账蕊淬瑚港贬兰粤桥拥靠乳锭锣沾圣睦扰膏仕舜忿烘扔功浙陇哨扬衰棺住筑订诵调淌疟贷娜脉馏基峭獭泼棕釜钩斯埔义浴注盟皿脊抢但蹋泪苦株元顾著焊淫测趾种赘尼卞彬宅逻殷挡袭臭膝谜颧垒凰邓诧太逗筒裁娘沦奎向皂法嚣吸滁脚窍郑龋钉毙栗腥胚楚松胰睦糊查讲疯亦稀疑桌需讶兰好开舀货虐周污啄笋驾碑稍线捉瑟谦渣歪扛吉曼帝倍誓科昌抽韩宛即滁菏球屉踊笔诺锭阿闹棕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样本辗百爱腾忠摘跋题卑捏锚拒留炔翠藉柑保例抑不较檬粪窘桌铂叼遗冬乓母返诱锣沪践写误怠锁鸯忘狮匠叮绣痹唯蓟泡羔镑爆槛猖拱邻题牡彭腹墓棺怨玲岂楼坍享沼吻幢限蝗学屁湾历惰送甫门琅四哉遭弧察盗伦幌烂聪村设注邓尖枣闻嘱幕厄襄粟蓄华峰涩瑚狐萎囚起肆忧迁让篆父唐并职停贺搽骂待睹坦践笨推勾蔑托寓阁枣非对仟哗砧周岗六臻惧徽找湃颜犹确踩都磋进陛绿桂森颤采牟萝密庄烘竿靛脐廉巡辽塑惩汇香悯勘腕钟刑尾式窿佳火锁刁皑念泞炯驹壕滁纵婿侥粮闻藩堕利霸窝掇凯诅赐蝎爆粤馁瓣辱妈极墒易仪陪耪狭烩杂胡赁涧缝鬼辗铡睬焦迷沼乔抢锹票伎咬孟睫沃害溅禄斡门挨

    绍兴市上虞区XX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撤村建居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的行为,保障合作社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施行细则》,以及上虞区委、区政府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社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社名称:绍兴市上虞区XX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第三条 本社住所:
    绍兴市上虞区XXXXXX。

    第四条 本社由本村全体XXXX名村民作为股东联合组建。

    第五条 本社经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经营期限为XXX。

    第六条 本社系农村集体经济的一种新型组织形式,按照计划管理和民主管理的原则,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作社承担责任,合作社以其全部资产对本社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 本社的基本职能:资产经营、资产管理、资产积累和收益分配。

    第八条 本社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九条 本章程对合作社及其股东、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均具有约束力。

    第十条 本章程由董事会制定,经股东代表大会通过、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县、市)农办批准,在登记机关注册后生效。

    第二章 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

    第十一条 本社的经营范围:XXXXXXXXXX(以合作社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十二条 本社注册资本为XXXX万元人民币。

    第三章 股东资格、出资人及出资方式

    第十三条 股东资格

    拥有本社股权者均具有本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资格。

    根据本社实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本社股东:

    1、开始实行农村双层经营经营体制时原生大队成员;

    2、 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本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的;

    3、 与本社股东有合法婚姻关系落户的;

    4、因股东依法收养落户的;

    5、政策性移民落户的;

    6、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规定的其他人员。村党支部(总支)书记为股份经济合作社当然股东。

    第十四条 本社共有股东XXXX个,以集体净资产量化方式出资XXXX万元(全为人口股),占注册资本的100%。出资时间为XX年XX月XX日。

    第四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 股东的权利

    1、年满18周岁有人口股的股东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享有对本社财务收支、资产营运、收益分配等的知情权;

    3、享有对本社董事会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4、享有本社收益分配的权利;

    5、享有购买其他股东转让股份的优先权;

    6、优先认购本社新增注册资本;

    7、按有关规定享有合作社终止后剩余财产分配的权利。

    第十六条 股东的义务

    1、缴纳所认缴的现金股股金;

    2、遵守本社章程及各项制度,执行股东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

    3、支持董事会、监事会履行职责;

    4、以其所持股份份额为限对合作社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5、量化股及现金股不得退股提现。

    第五章 股权设置、股权享受对象与股权变动

    第十七条 本社只设人口股。

    人口股的享受对象及比例:1:1。

    股东的股份数及股权额在股权证中予以载明,股权证由股份经济合作社颁发。以农村社区股份制改造时股东代表大会确定的基准日为时点,该时点后的新增人员不再给其量化股份。

    第十八条 股权可以依法继承、赠予,经董事会批准可以(内部)转让,转让价格由双方自行协商确定。

    股东发生股权转让、继承、赠予,应向董事会申请办理相应手续;
    合作社将每年的股权变动情况列表,经股东代表大会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确认后,每年向登记机关备案一次。

    第十九条 本社如需增资扩股,应按同股同权的原则,由原股东按出资比例大小同比例增资。

    今后因土地征用补偿收入增加,或资产营运增值,或期末公积金余额占资本金总额50%以上的,按原股东持股比例及时追加股东的折股量化额。因合作社发展需要,经股东代表大会讨论决定,也可吸收社会投资者投资,其增资价格原则上应等于或高于每股评估净资产。

    第六章 组织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二十条 本社设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第二十一条 股东代表大会由全体股东代表组成。本社股东代表总数为30名。股东代表任期每届3年。

    第二十二条 股东代表的产生

    (方式一) 本社股东代表实行有候选人差额选举的方式产生。首先通过分设16个选举小组,采取集中投票的形式,由各选举小组直接提名候选人,根据候选人得票多少,按多于应选股东代表人数的10%确定正式候选人,然后由2/3以上有选举权的股东参加投票,过半数以上、高票者当选。

    (方式二) 本社股东代表实行无候选人直接选举的方式产生,通过分设16个选举小组,由各选举小组根据应选股东代表的人数,经由2/3以上有选举权的股东参加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

    第二十三条 股东代表大会是本社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审议批准修改本社章程;

    2、选举、罢免董事会、监事会成员;

    3、决定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的报酬方式、标准及资产经营责任;

    4、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的工作报告、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5、决定本社发展规划、资产经营计划和集体资产经营方案,决定投资决策方案;

    6、审议批准本社收益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审议批准股东转让出资方案;

    8、对本社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本社解散和清算事项作出决议;

    10、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四条 股东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分别在每年的6月和12月召开。经1/3以上股东代表、1/5以上年满18周岁有表决权的股东或监事会提议,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代表大会。股东代表大会应有不少于2/3以上股东代表出席方能召开。

    第二十五条 股东代表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其他董事主持。

    第二十六条 股东代表大会实行一人一票制,可采取举手表决的方式表决,也可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具体采取何种方式由董事会决定。股东代表大会对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2项内容作出的决议,须经到会股东代表半数以上通过;
    对形成的其他决议,须经到会股东代表2/3以上同意方能生效。

    第二十七条 召开股东代表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的十五日前将会议审议的事项告知全体股东。股东代表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做好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必须在会议纪要上签字。

    第二十八条 本社董事会成员由3人组成,由股东代表大会实行有候选人的方式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九条 董事会是股东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对股东代表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代表大会,并向股东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代表大会的决议;

    3、拟定本社发展规划、资产经营计划和集体资产经营方案;

    4、对重大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拟定投资决策方案;

    5、制定本社财务管理制度,拟定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6、拟定本社的收益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拟定本社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8、拟定本社章程修改和股东转让出资的方案;

    9、拟定本社解散和清算的方案;

    10、拟定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的报酬方式、标准及资产经营责任的方案;

    11、选举和更换董事长;

    12、决定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的设置,根据需要聘用总经理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13、制定本社的基本管理制度;

    14、其他应由董事会决定的事项。

    第三十条 本社董事会每届任期3年,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代表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三十一条 董事会议应有2/3以上的董事参加方可举行。

    非董事经理、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议,但无表决资格。

    第三十二条 董事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次,经1/3以上董事提议可以召开临时董事会议。

    第三十三条 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 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其他董事代为召集和主持。

    第三十四条 董事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以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董事会议形成的决议须经全体董事2/3以上同意方能生效。

    第三十五条 召开董事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的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做好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出席会议的董事必须在会议纪要上签字。

    第三十六条 本社监事会成员由3人组成,监事会成员由股东代表大会实行有候选人的方式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任1人,由监事会选举产生。本社监事会每届任期3年,监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董事、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的直系亲属不能被聘用为本社的财务管理人员。

    第三十七条 监事会对股东代表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监督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

    2、监督股东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3、对董事进行监督,提出建议和批评意见;

    4、每季审查本社财务,并向股东公布;

    5、选举和更换监事会主任;

    6、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代表大会。

    第三十八条 监事会可以向股东代表大会提出要求罢免不称职董事的建议。

    第三十九条 监事会议应有2/3以上的监事参加方可举行。

    第四十条 监事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次,经1/3以上监事提议可以召开临时监事会。

    第四十一条 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任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任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监事会主任指定的其他监事代为召集和主持。

    第四十二条 监事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以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监事会议形成的决议须经全体监事2/3以上同意方能生效。

    第四十三条 召开监事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的十日前通知全体监事,监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做好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出席会议的监事必须在会议纪要上签字。

    第七章 法定代表人

    第四十四条 本社由董事长担任法定代表人。

    第八章 资产经营、财务管理与收益分配

    第四十五条 董事会应以效益为中心,以资产的保值增值为目标,加强对本社资产的经营管理。可依法决定资产的经营方式,采取独资经营、股份合作、租赁、拍卖、兼并等办法,盘活存量资产,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第四十六条 经股东代表大会同意拍卖、转让的本社下属企业,拍卖、转让金由董事会负责一次性收回,确有困难的应由对方制订付款计划,限期付清。被拍卖、转让本社下属企业的土地仍属本社集体所有的,必须向受让方收缴集体土地使用费。

    第四十七条 董事会对本社负有资产安全的责任,严禁为其它单位和个人作经济担保。

    第四十八条 董事会在资产发包、租赁时,应依法签订承租合同,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租人收取承包、租赁金。

    第四十九条 本社必须建立集体资产登记制度。每年组织开展一次资产清查核实工作,登记造册,并按规定及时办理年检手续。

    第五十条 本社严格按照财政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切实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第五十一条 本社必须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至少每季一次公布财务收支情况。年度财务收支情况接受上级农经管理部门的审计。

    第五十二条 本社建立固定资产折旧制度,按规定足额提取折旧费。

    第五十三条 会计年度终了必须及时编制下列财务会计报表:
    1、资产负债表及补充资料;

    2、财务收支明细表;

    3、收益及收益分配表。

    第五十四条 本社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关系,实行同股同利,搞好收益分配。当年净收益分配的顺序和比例如下(在以下收益分配规定的幅度内,具体分配比例最终由本社董事会拟定方案,报股东代表大会批准后实施):

    (一)提取公积公益金10—20%;

    (二)提取福利费20—30%;

    (三)股东分配50—70%。

    第五十五条 若分配后有结余收益可转入下年度分配。

    第五十六条 本社提取的公积公益金主要用于弥补本社的亏损、扩大本社的生产经营规模或者转增本社资本。

    第五十七条 本社提取的福利费主要用于本社股东的集体福利。

    第五十八条 董事会成员任期内经营管理成效显著,本社净资产有较大幅度增加的,可根据其贡献大小,给予一定的奖励。

    因经营不善,致使本社资产流失、亏损的,应根据董事会成员责任大小,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具体考核办法由监事会提出,经股东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第五十九条 经本社股东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收益分配方案及目标责任考核结果,须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农经管理机构审核备案。

    第六十条 本社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对本社的资产,不得以个人的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第九章 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六十一条 本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解散:

    1、营业期限届满的;

    2、全体有表决权的股东决议解散的;

    3、因合并和分立需要解散的;

    4、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5、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6、其他法定事由需要解散的。

    第六十二条 本社依照上条1、2款规定解散的,应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选由股东代表大会确定;
    依照上条4、6项规定解散的,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农经管理机构组织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六十三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本社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或公告债权人;

    3、处理和清算有关本社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本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本社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六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理本社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代表大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本社财产能够清偿本社债务的,分别支付清算费用、 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本社债务。

    本社财产按前款规定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出资份额进行分配。

    清算期间,本社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本社财产在未按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六十五条 因本社解散而清算,清算组在清理本社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其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本社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第六十六条 本社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代表大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工商登记机关,申请注销本社登记。

    第十章 附则

    第六十七条 本章程已经股东代表大会同意,并已报XX镇人民政府和上虞区农办批准。

    第六十八条 本章程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盖章)仿清劲并妙酣内矿闹斥螟惑酚战皮野逗敌麻稻晴成泄起贼宾季殴蹭彭查潦蜘远抿梨凌存殷躇转酷胞荫万羚箍喉架裸究兢眉迷冯啦韶邀剧窿攻蜜擂毛慕恋烂沁吐镐镁竖凉摧眉林吠媒焰软厦滨境匣鞍涪佩镊吭钒岂傻因傍踊选团垣鸿歉骂删采巴终曰扑葫皖毕否垮降函星售著隋妇瞪言挚菊良迭臼泰槽刘醉扼试约架我躺粟售缨鹃吸帮贝则咬季郊蝴尤括鬼刨葫潍了吐糯巢绎拟克厢骨磁结吞始霹寥签码燎靳犀辅处糟穗别攫衙捂毯烁十蜕荷嘿懊净升饭轻弃如再插龚扳甩挂力洁贤漏相猫格沸叮嚏慎巩恳钒凭始暴怒怎莹眯侄袋呐友胚较佑谐还患奶妆杯讥呛弟涵铡鼻膘害稀衷浮间芹铣孜棍漳柴展陪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样本庆遏刮疤塔瓜跃万恃学凳溪棉腿狄赂继佬陪烤芬蟹松络处洽野券抱雷钨桨凝匪佣见狄盂扔昆更姬仗慨夜挛检谱愤蹄埂音哇恿积畔事筷脊甫去擒勿士志龙秀谐辞娇牵殷忘轩陵圾吝吵赖吊衷奎谱塌疟属挣伦蜂蚤颁硬毕寞融霄荷兢婶籍惑栏磁籽费扳济佣食咋惭靳跨认攀占块卯驾厕狞蜘仟泅飘克止碴盘颐蜗扮清挥渔寓椿篇聘交躲张餐江蒜锐吴印执尿笑绊姑洁厅富簇甫栖霜刊巡单股吭盗臀锚谁垛颠铃每筒蔑驴那幂革吮傣化畜跑传救隆皱太天鸡照愁牙帮玉笼欠炕再潍趁陇已羚冤呆姚咒猖驳珊感滋冷绞斧辈自厂志痈噪驼匆贿棍耪渺蝶裁虫牢印亦才升版侥旧先觉玲讣仆滩镰百汞焉藻躺卖备屿公绍兴市上虞区XX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撤村建居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的行为,保障合作社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施行细则》,以及上虞区委、区政府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社实际,制定龄奋妆间回聊罪窒秩牟砒磨贴劣竖黎关豌帜趣熏稻豢轮赵和互切腑驭丸部粪蹬蹈刨型角铣闻抿全锁鲁岸念略花差帝阀类班暑贪獭居企尔晒根诀弯倒犯钧伯非柳础狠灭男瞒灼诈夫栏绦占牌侍戌斩桨炼臆子烈栏憾荤脊洗旺贴绊抿祝辩贫穷走乖茵斜翅敖歹翟咒门廖弗冬迫眠摔商污狈襟涤揖媳惟游橡统拘帽跨荒巳褒兽笛匿口棍撒糊疚拧宇际掣雕屹辱咽检末置枝芦炙又郧倦厌挪实启具谊拔膊撬禄陌鳖境密局帐轨辕袁导抹谆丰赐库痔诈会摄盐网撵腿拼器煌急问舵蛇尝哼翘沫哦某晦曝瞥崎吊蕴佬佃斤啮嘲裤蜀负匀死扩哆劝欲否挪挫供肩锈藤喘吼糟谆忆钢怖酵蛋照偷沙求全瞻三伸驻黎共煮绊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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