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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彩虹街周门片区微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

    时间:2020-09-17 11:42:46 来源:小苹果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小苹果范文网手机站

      1

     彩虹街周门片区微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施工 总承包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广州市荔湾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南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19 年 6 月

     I 目 目

      录 目 目

      录 ...................................................................................................................................................................... 1 第一卷 ............................................................................................................................................................................ 2 第一章 招标公告(另册)

     ..........................................................................................................................................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4 1.

     总则 ....................................................................................................................................................................... 9 2.

     招标文件 ............................................................................................................................................................. 11 3.

     投标文件 ............................................................................................................................................................. 12 4.

     投标 ..................................................................................................................................................................... 17 5.

     开标 ..................................................................................................................................................................... 18 6.

     评标 ..................................................................................................................................................................... 20 7.

     合同授予 ............................................................................................................................................................. 20 8.

     纪律和监督 ......................................................................................................................................................... 22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22 10.

     电子招标投标 ................................................................................................................................................... 23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25 评标办法前附表 ...................................................................................................................................................... 25 1.

     评标方法 ............................................................................................................................................................ 27 2.

     评审标准 ............................................................................................................................................................ 27 2.1 初步评审标准 ............................................................................................................................................. 27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 27 3.

     评标程序 ............................................................................................................................................................ 27 4.

     评标表格 ............................................................................................................................................................ 30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另册)

     ............................................................................................................................ 43 第二卷第五章 设计任务书 ........................................................................................................................................ 44 第六章 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另册)

     ........................................................................................................................ 67 第三卷 .......................................................................................................................................................................... 68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 69 第八章 其他资料 ........................................................................................................................................................ 83

     2

      第一卷

     3

      第一章 招标公告(另册)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称:广州市荔湾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信义路 21 号

     联系人:

     张工

     电话:

     020-81805018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广州市南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467 号 302-16

     联系人:

     张工

     电话:

     020-81564810 1.1.4 项目名称 彩虹街周门片区微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1.1.5 建设地点 广州市荔湾区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财政资金 100%(市区两级财政资金)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1.3.2 计划工期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1.3.3 质量标准 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建筑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施工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1.5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投标)补偿 ■不补偿 □补偿,补偿标准:

     1.9.1 踏勘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1.方式:网上答疑。

     2.投标人提出答疑期限: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 18 日。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

     1.11.1 招标人规定由分包人承担的工作 无。

     5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1.2 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 □不允许 ■允许,允许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进行分包;对于燃气、通信、电力等专项工程,承包人不具备相应资质的,需经发包人审核批准后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

     1.12 偏离 ■不允许 □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答疑纪要、澄清文件等(如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同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答疑纪要的时间 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答疑专区发布时视为投标人收到。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3.2.3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 7001.49 万元。其中:

     勘察费招标控制价为 96.88 万元(含立面测量费);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 301.76 万元 (其中包含实施方案编制费 30 万元,竣工图编制费 20.13 万元);建安工程费招标控制价为 6602.85 万元。) 3.2.4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1、勘察费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不得超过勘察费控制价。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费用、工程测量费、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及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的《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进行计算。在合同实施期间岩土工程勘察费用、工程测量费及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投标下浮率不变,下浮率=[1-(勘察费投标报价/勘察费控制价)]×100%,下浮率以百分比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 2 位。各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报价方式进行报价。

     2、设计费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不得超过设计费控制价。投标人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方案及要求进行设计,工程设计费结合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布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及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的《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进行计算。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工作。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投标下浮率不变,下浮率=[1-(设计费投标报价/设计费控制价)]×100%,下浮率以百分比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 2 位。

     3、建安工程费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编制的投标方案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报价及下浮率,下浮率=[1-(施工费投标报价/施工费控制价)]×100%,下浮率以百分比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 2 位。建安工程费报价不得高于建安工程费控制价。

     4、本项目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施工,限额投资。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实行限额设计,经审定的概算金额不超过批复的项目投资估算金额,经审定的预算金额不超过审定概算中的建安工程费和发布的建安工程费控制价。因规划调整等客观原因导致投资估算或概算发生重大调整时,应按程序报批。

     6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5、本项目工程结算原则。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按项目主管部门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定的施工图预算综合单价乘以(1-投标下浮率)包干,总价措施项目费按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中的总价措施项目费乘以(1-投标下浮率)包干(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参与下浮),工程量按实结算 。

     6、合同价修正原则。签订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应以中标价为暂定合同价。完成施工图预算评审后,以经审定的勘察设计费、工程概算为基价,结合中标下浮率相应调整勘察设计费;建安费按审定后的预算价为基价乘以中标下浮率为准,调整合同价(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参与下浮);合同结算价最终以财政部门审定金额为准。

     3.3.1 投标有效期 120 日历天(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计起),如出现异议或投诉,则投标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异议或投诉处理结束,确定中标人并发放中标通知书为止。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担保的金额:人民币 50 万元 缴纳时间: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缴纳方式:从投标人主体单位的基本账户通过银行电汇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 账号:44001583404059333333 户名: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具体要求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关于基本户保证金专用账户账号的通知及操作指引” 联合体投标的,可由主办方缴纳。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3.7.4 投标文件份数 资格审查文件:1 份正本(含电子文件一套),4 份副本。

     勘察设计标投标文件:

     保密信封 1 份; 勘察设计技术文件 1 份正本(含电子文件一套),4 份副本; 勘察件 设计商务文件 1 份正本(含电子文件一套),4 份副本。

     施工技术标投标文件:1 份正本(含电子文件一套),4 份副本。

     经济标投标文件:1 份正本(含电子文件一套),4 份副本。

     独自分开的封包数共为 6 包:

     资格审查文件 1 包; 保密信封 1 包; 勘察设计技术文件 1 包; 勘察设计商务文件 1 包; 施工技术标投标文件 1 包; 经济标投标文件 1 包。

     要求提供的电子文件光盘必须无病毒、无加密、可打开、可编辑。

     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建设单位另行提交一式 2 份全套投标文件(含电子文件)。

     4.1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详见招标文件 4.1 条款说明。

     4.2.1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润路 333 号),具体地点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日程信息公布。

     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和地点 1.起始时间:

      201

     年

     月

     日

      时

      分。截止时间:201

     年

     月

     日

      时

      分。

     2.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润路 333 号)。

     7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是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勘察设计标与施工标同时开启。

     开标开始时间:201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润路 333 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1

     年

     月

     日

      时

     分。

     投标截止时间:201

     年

     月

     日

      时

     分。

     具体时间地点可以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服务指南中的交易活动安排输入本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进行查询。

     5.2.6(2)

     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 ∕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分勘察设计标、施工标评委(资格审查由施工标评委评审),由招标人在开标前依法组建。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 人。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7.4.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款的 10%。

     9 9

     需要 补充 的其他 内容

     9.1 保修期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9.2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41 号)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托,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

     9.3 广州市本级财政性资金投资施工招标项目 按《广州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及《广州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9.4 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包勘察、包设计、包工、包料、包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造价控制、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项目协调管理、包验收移交、包竣工资料收集整理、包保修。结算方式具体按合同条款规定。

     9.5 其他 1. 中标人需按照粤建管[2007]39 号文的规定、广州市建委穗建筑[1999]175 号文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穗建质函[2014]3205 号文的有关规定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各项工作,否则由招标人另行委托队伍施工,其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2. 中标人的临设布置方案需经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中标人的交通疏解方案需经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3. 中标人按招标文件中的合同版本,在中标后拟订合同稿呈招标人审核,如发现中标人擅自更改合同主要条款的,招标人有权根据相关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4. 中标人必须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及时间要求及时出具履约保函,如中标人无法及时提供履约保函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5. 投标人如在本项目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的,中标无效,该投标人将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并限制其

     8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对其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并通报。

     10 电子招标投标 ■否,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

     □是,具体要求:

     11 施工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计分 本项目的施工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施工企业-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投标截止当日诚信分为准。

     12 补充 / 注:1.合体投标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分以施工方信息为准。

     9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进行总承包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要求)

     1.5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投标)补偿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招标人有权免费使用未中标人设计成果。

     1.5.3 中标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该部分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10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1.8.1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8.2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的币种为人民币。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踏勘,投标人不进行踏勘的,视为已熟知现场条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招标人不对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召开投标预备会的。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进行网上答疑。

     1.10.3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网上发布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1.11.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应当由分包人实施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投标人应当按照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的规定提供分包人侯选名单及其相应资料。

     1.11.2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

     11 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 偏离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另册); (5)设计任务书; (6)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另册); (7)投标文件格式; (8)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密码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

     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招标项目答疑”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提问” →输入密码(密码为:123456)进入到提问区域→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

     2.2.2 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并经招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交易中心网站“项目答疑纪要”专区发布。

     2.2.3 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2.2.4 招标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浏览、下载招标答疑纪要。

     12 2.2.5 若招标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答疑纪要为准。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2.3.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2.3.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均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

     2.3.4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若通知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投标时间不延长。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勘察设计标投标文件、施工技术标投标文件、经济标投标文件四部分组成。

     2 3.1.2 资格审查文件

     (1)投标人证明满足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投标人合格条件的相关证明资料。

     (2)电子文件:包括用 Microsoft Excel 或 Microsoft Word 软件制作的投标文件。电子文件介质使用 CD-R 或 DVD-R 光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其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3)电子文件指对应所投项目的投标文件与纸质文件一致的电子文件及其他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3 3.1.3 勘察设计标投标文件

     由保密信封、勘察设计技术文件、勘察设计商务文件组成,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 1 )

     保密信封 :

     内附 A3 规格制作的效果表现图 1 张并写明在设计方案文件中的相应页码,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加盖主办方公章即可)。效果表现图内容应与设计方案文件一致,用于分辨设计方案文

     13 件对应的投标人身份。

     (2 2 )勘察设计技术文件:

     技术方案评审采用“暗标”形式,文本文件中不得出现可以辨认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图形等。技术文件以 A3(297mm×420mm) 规格编排装订成册,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封面:写明项目名称(字体为初号仿宋,位置居中),封面及封底为白色且不能出现任何标识。

     (b)

     目录 (c)

     设计方案文本文件内容:

      ☆ 设计说明书。

      ☆ 设计图纸。

     ☆ 《工期计划表》(方案修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总工时和工期)。

      ☆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d)

     勘察方案文本文件内容:

     ☆ 针对项目场地及工程性质采用的勘察方案及建议,本次勘察的重点、难点及建议。

     ☆ 勘察工作流程和相应的工期进度计划。

     ☆ 投标人掌握的勘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一览表。

     ☆ 需要建设单位配合的事项。

     ☆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e)

     电子文件:包括但不限于:(a) 一张用于识别投标方案的 JPG 格式的图型文件;(b) 一套PDF 格式或 PPT 格式制作的电子版文本文件;(c) 一套 WORD 格式的电子版文本文件;(d) 一套 AutoCAD 格式的设计图形文件;(e)BIM 文件(若有)

     (电子文件中的文件属性必须无标识符号及记号等可作辨识的内容)

     (f)

     展示图纸:

     不单独提供展示图,所有展示图采用 3 A3 大小编入投标文件。

     (g)

     电子文件指对应所投项目的投标文件与纸质文件一致的电子文件及其他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3 3 )勘察设计商务文件:

     (a)

     封面:写明项目名称、商务文件、投标人单位及年月日;加盖投标人公章。

     (b)

     目录。

     (c)

     勘察设计投标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如果有),勘察设计费报价表,法人代表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第七章)

     14 (d)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e)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f)

     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格证件复印件。

     (g)

     各专业负责人相关资格证件复印件。

     (h)

     设计类似业绩及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

     (i)

     设计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及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

     (j)

     为本项目拟投入的技术力量。主要包括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的资格、设计 经历及业务能力,主要设计人员的资格、设计经历及业务能力,工程勘察人员的资格、业务能力和工程经验,参加本项目人员配置情况等,对资格、获奖及经历等内容必须附上有关的证明材料,并能保证材料的真实性;(格式见第七章)。(注:因本款第(g)、(h)条已提供技术人员的证书或职称,若投标单位在本条位置不提供相关证书,则须提供明确指引供专家查找。) (k)

     提供勘察、设计优质服务的保证措施和设计周期以及保证设计进度的措施,与各相关部门及当地政府协调措施,代办设计报建的措施;提出工程施工期间设计配合措施。

     (l)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m)

     电子文件:包括用 Microsoft Excel 或 Microsoft Word 软件制作的投标文件其他部分。电子文件介质使用 CD-R 或 DVD-R 光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其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n)

     电子文件指对应所投项目的投标文件与纸质文件一致的电子文件及其他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3.1.4 施工技术标投标文件

     (1)施工技术标投标书(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原件放在正本上,副本可用复印件)。

     (2)法人代表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资信业绩资料(按附表 8《施工标详细审查评分标准》要求)。

     (4)投标承诺书(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原件放在正本上,副本可用复印件)。

     (5)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 (6)电子文件:包括用 Microsoft Excel 软件或 Microsoft Word 软件制作的技术投标文件。电子文件介质使用 CD-R 或 DVD-R 光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其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7)电子文件指对应所投项目的投标文件与纸质文件一致的电子文件及其他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3.1.5 经济标投标文件

     (1)经济标投标书(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原件放在正本上,副本可用复印件)。

     (2)法人代表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5 (3)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 (4)电子文件:包括用 Microsoft Excel 或 Microsoft Word 软件制作的经济投标文件其他部分。电子文件介质使用 CD-R 或 DVD-R 光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其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5)电子文件指对应所投项目的投标文件与纸质文件一致的电子文件及其他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3.2 投标报价

     3.2.1 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3.2.4 项所规定的方式。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投标设计,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

     3.2.3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3.2.4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投标有效期按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须在开标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主办方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无息)。

     3.4.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标书; (2)中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递交履约担保; (3)中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4)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

     3.5 资格审查资料 本项目采用非电子化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

     16 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招标范围、投标有效期、工期、质量标准、发包人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1)勘察设计技术文件要求按本须知第 3.1.3(3)款的要求;其他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2)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各册独立装订的投标文件均采用不易松散的书式装订。

     (4)投标文件的规格:资格审查文件、勘察设计商务文件、施工技术标投标文件、经济标投标文件统一 A4 印刷本,纸质封面,封面标明文件题名(文件题名为“[工程名称][资格审查文件 或 勘察设计商务文件 或 施工技术标投标文件 或 经济标投标文件]”字样)、投标人单位名称、编制时间,右上角标明正本(或副本),使用书式装订。

     (5)设计文件的规格要求按本须知第 3.1.3 款之规定。

     (6)投标人投标递交印刷的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内容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一致的电子文件光盘一套。

     3.7.4 投标文件份数:按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7.5 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 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表示为:( 主) 单位全称( 成) 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

     (勘察设计技术文件除外)。

     17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的包封要求;投标人应按以下规定分别独立包封投标文件,独自分开的封包数列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7.4 款; (1)保密信封:用不透明信封独立密封为一包,外面仅标注“项目名称”及“保密信封”字样。

     (2)

     勘察设计技术文件( 采用暗标,不得出现可以辨认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图形等记认符号 ),文本文件正本、副本与电子文件一起用不透明包装物包装密封为一包, 外面仅标注“项目名称”及“勘察设计技术文件”。

     (3)勘察设计商务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电子文件一起用不透明包装物包装密封为一包。

     (4)资格审查文件正本、副本、电子文件光盘一起用不透明包装物包装密封为一包; (5)施工技术标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电子文件光盘一起用不透明包装物包装密封为一包; (6)经济标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电子文件光盘一起用不透明包装物包装密封为一包; 4.1.2 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投标人应确保投标文件密闭封装,外包装材料不应留有可在包封后添加或抽取投标文件的空隙。

     4.1.3 投标文件的标志要求(除勘察设计技术方案文件按 4.1.1(2)的要求标志外及保密信封4.1.1(1)的要求标志外):每个包上应具有以下标志(内容已在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由投标人自行填入):

     (1)

     招标人的名称; (2)[工程名称]项目[资格审查文件 或 勘察设计商务文件 或 施工技术标投标文件 或 经济标投标文件]”字样、投标人名称及加盖投标人公章。

     4.1.4 接收投标文件时,如果包封上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的,招标人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代表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代表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担任。法定代表人应凭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提交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应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提交投标文件。

     项目负责人须凭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事先确定的开标室签到。项目负责人未凭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开标室签到或签到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登记时不一致的,该投标文件将不能参与资格审查和评标 。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5 若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18 (1)在投标截止期后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投标人代表未按要求签到的; (4)在投标截止期前,法定代表人提交投标文件,未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提交投标文件,未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的; 4.2.6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所有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按机密件集中封存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封标室里。开标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人员及投标人代表见证下,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取出。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4.3.5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

     4.3.6 在投标截止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前,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且招标人有权就其撤回行为报告政府主管部门载入不良信用记录。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若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的,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的投标人、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及交易中心代表见证下公开开启,并视同该投标人认可开标结果。

     19 5.2 开标程序 5.2.1 招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截标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原定开标时间为准。

     5.2.2 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参与开标及后续评审工作:

     5.2.2.1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的; 5.2.2.2 项目负责人凡未凭二代身份证原件按时到达开标室的,或签到的项目负责人与报名时不一致的。

     5.2.3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勘察设计技术文件及保密信封除外)。

     5.2.4 开标由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单位主持。

     5.2.5 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包封、标记和密封情况。

     5.2.6 开标细则 (1)资格审查文件、勘察设计标投标文件、施工技术标投标文件、经济标投标文件同时公开开标; (2)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中心见证下当众拆封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勘察设计商务文件、施工技术标投标文件、经济标投标文件。开标时宣读下列内容,并予以记录,开标记录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开标时,宣读 a、投标人名称;b、标书密封情况;c、有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d、投标担保递交情况;e、总工期;f、质量标准;g、项目负责人;h、安全员;i、设计负责人;j、投标总报价等主要内容以及开标记录表中的其他必要内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勘察设计标投标文件开标时,仅公开开启勘察设计商务文件,其他设计文件(勘察设计技术文件及保密信封)开标时不得启封,送达评标地点后,由工作人员进行编号并登记记录。保密信封在揭晓勘察设计技术文件评审结果时开启(勘察设计技术文件 评审结果只揭晓排序,不揭晓具体得分)。勘察设计技术文件评审结果揭晓前,负责编号的工作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文件编号的情况。

     (3)资格审查文件评审;编制资格审查报告。

     (4)勘察设计标投标文件评审; (5)施工技术标投标文件评审; (6)经济标投标文件评审; (7)施工标评委汇总勘察设计标投标文件、施工技术标投标文件与经济标投标文件得分,并按照总分从高到低排序; (8)施工标评委评标委员会向业主推荐中标候选人,编写评标报告。

     20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分勘察设计标评委、施工标评委,资格审查由施工标评委评审。勘察设计标评标委员会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 5 名组成,,施工标评标委员会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 5 名组成。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7.1.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1.2 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1 7.1.3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

     7.3 中标通知 7.3.1 评标公示后,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前须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盖章确认。

     7.3.2 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后,向招投标监管机构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由招标人颁发,并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

     7.4 履约担保 7.4.1 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 30 日内,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联合体中主办方的名义提交。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4.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 签订合同 7.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22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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