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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历认证证明

    时间:2021-01-17 03:24:15 来源:小苹果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小苹果范文网手机站

    一:《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1.《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什么?

    答:《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由中国驻英国(领)馆教育组出具的留学人员在外学习进修的证明材料。凡在国外正规大学(学院)、研究机构注册学习毕业或结业以及从事进修、合作研究等工作的留学人员,在确定回国定居以前均可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2.为什么要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答:(1) 官方出具的证明您曾在英国留学凭据,值得永久保留;

    (2)可到北京、上海等大城市落户;

    (3)逐渐成为找工作时的必备材料;

    (4) 可以办理学位认证(假英国学位证书日渐多起来);

    (5) 可以购买免税汽车(虽然关税逐渐降低,但可免购置费等费用);

    (6) 可以享受国内各地对留学生的优惠政策。

    3.办理证明时要注意的事项

    办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前后五大常见问题

    (1)申请办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有否时间限制?

    答:对于办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是没有时间限制的。任何时候都可以办理

    认证。但是要材料齐全。

    (2)、在国内高校在学期间参加交流项目到外国高校学习一段时间后获得的外国学历学位证书可以申请国外学历学位认证吗?

    答:符合这类条件要求的,是可以申请办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申请者

    申请前应已获得国内高校颁发的同等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并请国内在读高校将交流项目介绍和与外国院校签订的合作协议副本提交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备案。

    (3)、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和领办理可否由他人代办?

    答:如果个人无法亲自办理,是可以委托他人或机构进行代为办理的。但

    前提是必须填写好《代理递交认证申请材料委托书》和《代理领取认证结果委托书 》

    (4)、整个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过程一般需多长时间?

    答:就一般情况而言,整个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评估过程一般情况下需要

    2-3个月,如果颁发证书机构答复中心核查信函不及时,特别是外地申请者银行汇款到账不及时,或者申请者在完成一个学历学位的过程中,学习地点或经历涉及两个(含)以上国家的(包括国内学习经历)等等,认证时间都可能延长。

    (5)、认证系统网上的状态显示为“认证完成”即是表明认证通过了吗?

    答:状态为“认证完成”不代表认证通过,只表明状态为完成,并没有

    告知结果是否通过,看是否通过还要看到时候收到的认证结果,如果状态有显示“需要补充材料”,那就再看清材料清单,补充完整,缺一不可。

    二.学历认证

    1.学历认证需要准备的资料比较多,下面我把资料列举出来希望帮到大家.(1).留学人员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须递交以下材料:

    (2).一张二寸或小二寸证件照片(黑白或彩色半身免冠);

    (3).本人留学期间护照(签证记录及出入境记录须全部复印;若护照已上交,请有关单位开具证明);

    (4).在国外获得的所有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正本(含需认证的学位证书或文凭正本的翻译件原件) 在国外学习期间所有正式成绩单(含翻译件原件);国外研究学位获得者,如无成绩单,需提供学校开具的相关研究证明;

    (5).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6).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获得者, 交验毕业论文原件,并提供论文目录及摘要;

    (7).出国前最后学历证明(国外硕士学位获得者,如入学前学历为大专,须提交入学前全部工作经历证明;博士学位获得者,如入学前学历为硕士研究生(不含硕士研究生)以下,须提交入学前全部工作经历证明或职称证书)。

    注意:以上所有文字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提交一套复印件;
    外文材料,如学位或文凭证书正本、留学期间成绩单(研究学位获得者出示的相关研究证明)须经专业性涉外翻译机构进行翻译。翻译件须提供原件。

    2.如何确认国外学历认证是否可以认证?

    如果您的认证的学校在认证范围或者认证的学习方式在认证范围,以及连续性,衔接性;
    最后还有学习时间(这个可以在护照问题上进行体现)上都没问题,那么就可以放心准备材料吧。

    连续性和衔接性:这一点也十分重要,教育部的承认的教育模式是结合中国国情来弄的,普通的模式就是高中-(专科)-本科-研究生-博士。如果中间缺了一环都不行,比如读完专科就去读研究生,肯定就不行了,当然有些衔接性的问题可以委托我帮您处理,不过这个也分具体情况,不同的国别和学校有不同的标准,相信您能理解。

    确认原则(1).确认认证合法范围:也就是说一是要颁发机构的合法性

    (2)颁发的文凭形式是否被认可。假如只是什么技能培训或者短期语言培训,以

    及交流生这种。那就不属于认证的范围。

    (3)学习方式:这个就要求是全日制的学习方式,一定要呆在国外进行学习,有

    护照有出入境记录。如果您是远程教育,那就不行了,如果是联合办学,则是部分认可的。

    (4)还有就是学习时间,在规定的时间是否在国外进行就读,如果在学习时间,

    护照却显示您在国外,那肯定就不好认证了。

    所以这些在认证之前在收集认证材料之前一定要事先自己审查,如果其中有问题,可以看我资料Q及时咨询我,或者委托我进行完善和改正。这样也更能较好的完成您的认证计

    如何学历认证-公务员学历认证

    报考公务员需留学生国外学历认证

    百度搜索 上海海博教育

    报考公务员需留学生国外学历认证

    报考公务员的归国留学人员,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留学人员可提前准备好以下材料:

    1.一张二寸蓝色背景证件照片;

    2.需认证的国外源语言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学历正本原件和复印件;

    3.需认证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学历所学课程完整的正式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如以研究方式学习获得的学位证

    书,需提供学校职能部门开具的官方研究证明信原件和复印件,研究证明信内容应说明学习起止日期、专业名称、研究方向、所授予学位等信息;

    4.需认证的国外学位证书和成绩单的中文翻译件原件进行翻译,个人翻译无效。);

    5.如在国内高校就读期间到国外高校学习获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申请者要提供国内高校的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学信网学籍注册证明材料;

    6.申请者留学期间所有护照原件和复印件。如果申请者留学期间护照已超出有效期限,还需提供在有效期限内的护照原件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7.申请者亲笔填写的授权声明;

    8.EMS特快专递邮寄单。

    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面试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机关审核。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招考

    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留学生报考公务员需提交国外学历认证

    留学生报考公务员需提交国外学历认证 金秋中国新一轮大学生“求职季”在即,就读于英国伯明翰大学的王女士刚结束9月的研究生课程就匆匆回国,想报考四川省某机关公务员,却因未办好理学历学位认证,无法通过资格审查。

    据了解,像王女士这样有着强烈意愿报考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企的“海归”不在少数,但他们中很大一部分人都因没有及时去当地教育留学服务中心办理学历学位认证,而与公务员考试“失之交臂”。

    “本来10月份想报考外_交_部的国家公务员考试,结果因为学位认证还没下来,资格审核都没过。”王女士无奈地表示,“很后悔当时没有提前做认证。如果明年再报,又已经不算应届生了,而社会招聘,通常又需要两年工作经

    验。”

    “回国留学人员在报考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及大型国企、外企时,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成都奉光教育认证部邓经理说,“这其实是很多回了国就急于找工作的留学人员容易忽视的报考必要条件。”

    据悉,学位认证一般需要两个月左右,除了每个地区将认证申请者材料寄到北京教育部,教育部工作人员根据地区整理材料进行初审外,还需等待国外学校的审核回复。

    “首先,要在出国前确认该校的学历是否被国_家_教育部认可。”邓经理提醒说,“另外,已经回国的留学生应尽快办理认证,在正式找工作前预留出一两个月的缓冲期。”2016年河南省统一考试录用检察机关公务员的考生进行学历认证的通知

    黑龙江中公教育:

    各位考生:

    2016年河南省统一考试录用检察

    机关公务员将于5月18日至19日进行笔试。笔试成绩公布后,在面试前,将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各省辖市级检察院将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

    按照《2016年河南省统一考试录用检察机关公务员实施方案》规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交相应证件及材料。其中除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外,均需在参加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应的《学历认证报告》。据了解,学历认证一般自学历认证机构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鉴于6月中旬左右将公布笔试成绩,根据以往经验,考生如果在公布笔试成绩后再进行学历认证,在资格复审前有可能拿不到《学历认证报告》。再者,《学历认证报告》作为考生本人学历的有效认证文书,将来还要在参加司法考试等各种情况下使用。因此,提醒广大考生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及时将学历证书等证件送河南省大中专学校

    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进行学历认证。

    另外,准考证也是考生在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所有招录环节必须提供的重要证件,以往丢失准考证的现象时常发生,影响了考生正常参加招录工作。因此,提醒广大考生要注意保存好准考证,以防丢失;
    在网上打印准考证时也可以多打印一份备用。

    在招录过程中,我们将严格按照《方案》规定对相关证件进行审核,对证件不齐全或不符合《方案》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将按规定取消其资格。

    留学人员归国证明

    审核30日,若审核通过,再过10-15日会收到英国领事馆的回信,内含留学生回国证明 材料清单http://www.dawendou.com),进入注册帐户查询认证进度。

    2.认证结果领取方式

    (1)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直接递交申请材料的申请人,请按照递交材料时选择的领取方式领取认证结果。即:

    1.选择“自取”的申请人,请于认证完成后持本人有效证件或缴费发票来我中心103房间领取认证结果。(如委托他人代取,代办人需提供《代领认证结果委托书》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2.选择“快递”的申请人,请于认证完成后注意查收快递件。

    (2)在外埠验证点递交申请材料的申请人,请与相关验证点联系,确认认证结果寄达后再到验证点领取认证结果。

    学历认证

    为积极响应国家关于吸引海外留学人员回国服务的感召,发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作为海外留学人才与国内组织对接助手的作用,努力贯彻国家"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政策,满足广大留学回国人员及其他外国学位获得者在我国升学、就业、申请科研基金等实际需求,从而帮助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开展一项学历学位鉴定工作。

    为规范留学人员学历学的申请与办理,了解国内用人单位对学历要求的细致化,学历学位认证服务中心特拟定学历学位认证体系,对志在国内工作的海外留学人员进行全面的学历学位认证操作,对留学人员的学位证书进行全面评估、诊断和最终认定,旨在帮助促成一批留学人员顺利在国内生活。现将具体事项一一告知,希望大家相互学习并告知。

    重要提示

    普通高等教育五大学历教育是国家教育部最为正规且用人单位最为认可的学历教育,学历代码和学历层次也是按照上述顺序所编。

    普通高等教育类别

    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博士学位研究生、全日制普通硕士学位研究生(包括学术型硕士和专业硕士)、全日制普通第二学士学位、全日制普通本科、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这五大类学历教育是国家教育部最为正规且用人单位最为认可的学历教育,学历代码也是按照上述学历层次所编。

    普通高等教育学历代码

    普通高等教育学历层次从高到低依次为:博士学历证书代码(01)、硕士学历证书代码(02)、第二学士学位学历证书代码(04)、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历代码(05)、普通全日制专科(高职)学历代码(06)

    普通高等教育证书编号

    注明:学习形式为普通全日制的学历证书前六位数字为各个大学的名称代码,第八位和第九位为(01),(01)代表就是普通全日制学习形式,第十位到第十三位的数字代表毕业年份,第十四位到第十五位为学历层次代码,最后六位数字为学校毕业顺序编号。

    认证总则

    1.1学历学位认证简要介绍

    学历学位认证是一个与国内学历学位认证相对的概念,它适用于各类留学人员,重点是回国的海外留学人员。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国家教育部批准同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面向全国开展对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高等教育文凭的认证服务。

    1.2学历学位认证主要含义

    学历认证工作旨在落实中国政府的留学政策,促进教育国际交流,履行中国在有关国际公约和多边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同时,也为了满足国外学历学位证书、高等教育文凭获得者在中国升学、就业及参加各类专业资格考试等实际需求;并为中国境内用人和招生单位鉴别国外

    学历学位证书及高等教育文凭提供依据和相关咨询意见。实际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已经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可,成为回国留学人员升学、工作、创业和移民的有力依据,显现了它在社会工作中的有力作用。事实上,学历学位认证属于一种第三方的确认,也就是检测留学生所获得的文凭是不是合法、有效、真实的凭据。

    1.3学历学位认证服务对象

    学历认证工作服务对象一般而言是针对全体在国外留学而有意向回国生活的人员,其中包括港澳留学生、回国进修研究人员等广泛意义上的留学人员。此外,作为留学人员在国外继续就读或工作但又有意愿对国外学历进行认证通过内部权威部门给予认证也是可以的,其认证前提是相关证件须备齐且交往特定认证机构核定。

    1.4学历学位认证服务内容

    (1)鉴别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颁发机构的合法性;

    (2)甄别国(境)外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具有学位效用的高等教育文凭的真实性;

    (3) 对国(境)外学历学位与我国学历学位的对应关系提出认证咨询意见;

    (4) 为通过认证评估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出具书面认证证明(简称“认证书”)。

    认证分类

    2.1国外学历学位认证

    对在外国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学历学位)的进行认定。

    2.2中外合作办学学历学位认证

    对在经中国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学习所获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在经中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并报中国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高等专科教育、非学历高等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学习所获国(境)外高等教育文凭(学历学位)的进行认定。

    2.3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

    对在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学历学位)的进行认定。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学士以上(含学士)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定。

    2.4国内学历认证

    认证流程

    3.1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认证流程

    3.11申请材料

    本人护照;所获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习成绩单(需认证学位的完整、正式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国外研究学位获得者,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官方证明信原件及复印件,证明信内容涉及学习起止日期,研究方向,所授予学位等信息);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出国前最后学历证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所获材料均应为原件及复印件。

    3.12认证范围

    (1)在国外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大学专科以上(含大专)学历、学位证书;

    (2)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联合办学项目取得的外国学历、学位证书。

    3.13受理国别

    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英国、法国、德国、荷兰、比利时、意大利、丹麦、瑞士、瑞典、芬兰、挪威、日本、新加坡、印度、蒙古、朝鲜、韩国、泰国以及俄罗斯、乌克兰等33个独联体国家。

    3.14申请办法

    (1)申请认证须出具如下材料:本人护照;所获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习成绩单(需认证学位的完整、正式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国外研究学位获得者,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官方证明信原件及复印件,证明信内容涉及学习起止日期,研究方向,所授予学位等信息);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出国前最后学历证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所获材料均应为原件及复印件。

    (2)外埠申请者,可委托学历学位认证服务中心将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寄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际合作处,复印件须经用人单位(县、团级以上)或当地人事部门审核,注明该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申请者所提供的外文材料,需认证的国外证书和成绩单或研究证明的中文翻译件原件(申请者本人翻译无效,须经正规翻译机构进行翻译。

    3.15认证内容

    确认申请人是否曾在国外颁发证书的高等院校或教育、科研机构学习或研究;确认申请人就读的学历年限;确认申请人是否确实获得该学历或学位;确认申请人所获学位证书、文凭类别和学历层次;确认申请人就读学校或机构是否为所在国政府或权威评估机构所认可;确认申请人就读学校或机构是否开设有证书涉及的专业并授予相应的学位。

    3.16认证流程

    需要办理学历学位认证的个人准备相关材料→在学历学位认证服务中心提交有关材料→工作人员送去当地教育中心初审→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寄回认证书→通知取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邮寄或亲自发放给被代办人→办理成功。

    3.2中外合作办学学历学位认证

    3.21申请材料

    (1)一张二寸或小二寸证件照片(黑白或彩色半身免冠);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验看原件;

    (3)本人护照(在合作办学外方学校有实习经历者提供),验看原件;

    (4)所获合作办学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复印件,验看原件;

    (5)合作办学学习成绩单复印件,验看原件;

    (6)合作办学中方学校开具的合作办学学习情况说明复印件,验看原件;

    (7)入学前最后学历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复印件,验看原件;

    (8)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获得者,如入学前最后学历为大专,须出具全部工作经历证明;

    (9)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获得者须提供毕业论文题目、目录及摘要。

    注:外文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学习成绩单等均须由专业性涉外翻译机构译成中文,申请者本人翻译无效。以上所有文字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提交一套复印件。

    3.22认证说明

    在对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所颁发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高等教育文凭的认证评估中,对于属本科以上学历范围的,需确认办学机构(项目)是否经中国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

    准;对于属高等专科教育或非学历高等教育范围的,需确认办学机构 (项目)是否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并已报中国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3.23证书类别

    根据合作方及颁发文凭证书情况,中外合作办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可分为:《中外合作办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中外合作办学国外高等教育文凭认证书》。

    3.24办学分类须知

    (1)学历教育项目,必须通过统招考试,填报志愿,毕业后分别获得中外双方学校颁发的文凭(如:清华大学与澳大利亚国立大学合作举办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

    (2)非学历教育项目,无须填报志愿,参加学校自己举办的入学考试即可。中方学校修得相应学分后,通过语言考试后再被合作学校录取,毕业后获得外方学校颁发的文凭(如:中国农业大学与荷兰万豪劳伦斯坦瓦格宁根大学(原荷兰劳伦斯坦国际农学院)合作举办园艺专业非学历项目)

    注:就读非学历教育项目的,若该项目未能获得教育部审核认证,即不能承认该项目所获学历。

    3.25哪些中外合作办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有学习经历表述?

    对举办外国学位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颁发的国外学位经过评估所出具的《中外合作办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学习经历表述。《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参照办理。

    3.26中外合作办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学历表述的目的是什么?

    由于我国高等教育机构采取的是双证书制,而国际上很多国家高等教育机构采用的是单证书制度,为进行说明,中外合作办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证书获得者的学历过程进行表述,表明相关外国(境外)学位获得者是通过正规的学习过程获得学位证书的。

    3.27中外合作办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可以补办并更换版本吗?

    中外合作办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获得者,可根据《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评估程序和标准(试行)》及其附则的规定,就其已获相应学历学位认证书内容自行提出复议申请或更换认证书版本申请(获得认证书的期限已经超过六个月)。

    3.3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

    申请材料

    (1)二寸彩色证件照片一张。

    (2)在港澳特别行政区高等学校获得的所有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澳门特别行政区高等学校颁发的高等专科学位证书或高等专科文凭);已毕业但尚未取得学位证书者,请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已获学位的证明信原件及复印件。

    (3)在港澳特别行政区高等学校学习期间所有正式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研究学位获得者,如无成绩单,需提供就读学校开具的相关研究证明(须含精确到月份的学习时间段、专业名称、研究方向、学位名称等信息)原件及复印件。

    (4)如果申请认证的学位证书(学位证明信)、成绩单(研究证明)为外文,须提交学位证书(学位证明信)与成绩单(研究证明)的中文翻译件原件(须经正规翻译机构进行翻译,个人翻译无效);如学位证书或成绩单为中外文对照,则不需翻译。

    (5)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居民须提供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须提供身份证或户籍誊本(身份证正反两面都需要复印)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即台胞证)或旅行证和本人在港澳地区学习期间的居留证明。

    (6)内地居民须提供:往来港澳通行证(含学习期间所有签注记录及出入境记录),若通行证上交或丢失,请提供新通行证个人信息页及就读学校注册部门开具的全日制学习经历证明(须注明学习起/止年月、学习地点、专业名称、学位名称等信息)。

    (7)内地居民须额外提供:中央人民政府驻港、澳特区联络办公室开具的学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赴港澳高等学校学习之前所获最高高等教育文凭原件及复印件;如申请者赴港澳学习前在内地高校接受过高等学历教育,且未获得毕业证书,则应提交该高校为申请者个人开具的《退学证明》。《退学证明》必须明确申请者在该高校接受过普通(或成人)高等学历(研究生或本科、专科(高职))教育,且因故未完成学业而退学。

    (8)如申请人系以工作身份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就读并毕业,请提供派出单位开具的证明。

    (9)如委托他人递交认证申请材料,受托人需提供《代理递交认证申请材料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此外,上述所有材料原件经现场审验后即行退回,复印件由认证中心留存。

    3.4认证周期

    从申请到办理成功,整个学历学位认证过程一般需要2至3个月。需要注意的是,现在受理留学生学历学位认证从接受申请到认证结果下来,一般情况周期为2至3个月的样子,特殊情况除外,这是无法控制的,但多数不会超过这个周期。

    认证事项

    4.1认证查询

    答:申请人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入注册帐户查询认证进度。

    4.2认证费用

    答: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每份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收费360元人民币,这是要统一交往教育部服务中心。各地认证点会收取相应的翻译费,代办费,邮寄费等,且收费标准不一样,一般情况下700元--1200元不等,具体办理可联系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学历学位认证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4.3认证前提

    答:在办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材料中,有明确规定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此外,如申请者出国前在国内高校接受过高等学历教育,且未获得毕业证书,还必须提交该高校为申请者个人开具的《退学证明》。《退学证明》必须明确申请者在该高校接受过普通(或成人)高等学历(研究生或本科、专科(高职)) 教育,且因故未完成学业而退学。

    4.4结果领取

    答:(1)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直接递交申请材料的申请人,请按照递交材料时选择的领取方式领取认证结果。

    ①选择“自取”的申请人,请于认证完成后持本人有效证件或缴费发票来我中心103房间领取认证结果。(如委托他人代取,代办人需提供《代领认证结果委托书》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②选择“快递”的申请人,请于认证完成后注意查收快递件。

    (2)在外埠验证点递交申请材料的申请人,请与相关验证点联系,确认认证结果寄达后再到验证点领取认证结果。

    4.5没有获得国(境)外证书能进行学历学位认证吗?

    答:可以。考虑到有些国家(地区)的高校在学生毕业后几个月或一年后才能颁发学位(毕业)证书,为方便留学人员就业,申请者可请颁证院校有关部门签发一份说明申请者已经通过考试并获相应学位的书面证明。我中心经过认证评估出具认证结果,认证结果将是一份有效期为6个月的认证证明。申请者可在获得正式学历学位证书后来我中心换取正式认证书。

    4.6如果自己无法办理,能否由人代办?

    答:可以。只要由代办人出具委托书,并带齐办理学历学位认证所需材料,就可以请服务机构代为办理认证申请。在此,简单介绍学历学位认证服务中心,竭诚为广大留学生和海归们提供优质的学历学位认证帮助服务,你可信赖的朋友。作为一家专业协助回国留学生办理学历学位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服务中心请各位留学生及海归们大可放心,并且承诺所办理的学历学位证书都是经教育部权威认证的,终身受益。

    4.7有哪些学历学位认证是无法办理的?

    答:(1)外语补习和攻读其他非正规课程(如短期进修)所获得的结业证书;

    (2) 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的研究经历证明;

    (3)未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所颁发的国外学位证书;

    (4) 未经省、直辖市一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学士学位以下(不含学士)层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取得的毕业文凭;

    (5) 函授取得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

    (6)非学术性国外荣誉称号或学位证书。

    4.8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丢失后能补办吗?

    答:可以。登陆认证系统或中国留学网下载补办申请表,邮寄或直接递交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即可,费用为50元一份。

    4.9收到认证通过的结果了,一张是黄色的教育部颁发有钢印的原件,一张是教育部盖过红章的备份件,请问那张备份也算原件么?

    答:两张都算原件,因为那张备份是教育部盖过红色章的,就算备份的原件,请妥善保管。

    4.10请问我没有认证通过该怎么办?

    答:这和你的学校有关,首先,如果学校不被国家教育部承认,认证是不能通过的。其次,也可能是因为缺少相关材料,请弄清情况,如果要补充材料就及时补上,或申请复议。

    4.11认证系统网上的状态显示为“认证完成”是说明我认证通过了吗?

    答:状态为“认证完成”不代表认证通过,只表明状态为完成,并没有告知结果是否通过,看是否通过还要看到时候收到的认证结果,如果状态有显示“需要补充材料”,那就再看清材料清单,补充完整,缺一不可。

    4.12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有否时间限制?

    答:没有。任何时候都可以办理认证。

    4.13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可以加急办理吗?

    答:不能加急。为甄别证书的真伪,学历认证需进行比对或和颁证机构进行核查。颁证机构的回复是需要一定时间的。

    64.14有些国家的高等教育机构没有在中国留学网上公布是否意味着该国学历学位不能进行认证?

    答:目前在中国留学网上已经推荐了33个国家的高等教育机构,陆续还会继续推荐其他国家的高等教育机构。暂时没有被推荐的某些国家的高等教育机构所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如经所在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承认或经所在国政府认可的专业机构评估承认也可以进行学历学位认证申请。

    4.15获得外国永久居留权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吗?

    答:可以。我驻外使(领)馆不予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申请者需要提交永久居留证明正本及其复印件。

    4.16外籍人士可以申请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吗?

    答:这是可以的。申请程序同中国籍申请者,但申请者无需提交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材料包括护照、学位证书与成绩单、学位证书与成绩单的翻译件、1张照片等。

    4.17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是否为强制性要求?

    答: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是申请者的自愿行为,不具强制性。

    4.18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用途是什么?

    答: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批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是国内唯一一家从事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专业性机构。其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因其权威性和准确性,已经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成为留学回国人员升学、就业和参加各类专业资格考试的有效证明。

    附则

    由于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已经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留学回国人员在升学、就业和报考各类专业资格考试时,学历学位认证书已成为很多用人单位、相关院校和考试举办机构要求必须出具的材料之一,为此办理学历学位认证是一项虽非强制但也事关重大的工作,需引起注意,给予及早有效地办理。

    7

    学历认证须知

    热忱欢迎办理全国高等教育文凭认证业务

    ——出具《教育部相关认证报告》

    广东省出国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广东省人才服务局)自2014年起,面前全国开展网上办理学历、学位认证服务,提供vip办理方式,认证快捷方便,最快3个工作日出具结果,广东省出国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具有学历、学位认证资质,为大家提供优质的认证服务!

    中心鉴定(认证)范围:

    学位:国内本科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及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及专业博士学位均可受理。

    学历:国内专科(含高职)、本科、研究生等高等教育学历,普通、成人、网络、自考、电大学历均可受理。

    学位鉴定(认证)时间:

    正常办理时间为自受理材料起20-30个工作日完成,超过30个工作日的证书,我们将默认继续办理,取消申请请在30个工作日后持收据及证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过来视具体情况协商退费。

    学位鉴定VIP专享服务自受理材料起7-12个工作日完成,如未在规定工作日内完成,将转为正常时间办理,且退回专享服务费用。

    学位申请材料:学位证、学历证、学历认证报告、身份证原件及1:1复印件、申请表

    注意:1.若无学历认证报告,则需学历、学位共同申请办理;

    2.专业学位若无学历证书的,可不提供学历证及学历认证报告,直接认证学位证书;

    3.学位认证视申请时间不同,按证书颁发时间会区分是否能办理VIP专享服务。具体情况请致电或到受理前台咨询。

    学历鉴定(认证)时间:

    正常办理时间为自受理材料起15-20个工作日完成,超过20个工作日的证书,我们将默认继续办理,取消申请请在20个工作日后持收据及证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过来视具体情况协商退费。

    学历鉴定VIP专享服务自受理材料起3-5个工作日完成,如未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完成,将按照正常时间办理,且退回专享服务费用。

    学历申请材料:毕业证、身份证原件以及1:1复印件、申请表

    注意:1.属普通、成人、自考专科升本科的需同时带专科毕业证书;
    接教育部有关通知,属开放式教育的网络(远程)教育、成人教育、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专升本的必须同时交验专科毕业证书;

    2.湖北省院校的自考证书必须到湖北省教育厅认证;

    3.军校普通高考入学的需要提供入学批准书、学校证明、军籍证明(转业证、军官证);
    参军后报考军校的需要提供入学批准书、入伍批准书、学校证明、军籍证明(转业证、军官证);
    函授学习需要提供入伍批准书、学校证明、军籍证明(转业证、军官证);

    4.91年之前的学历除需提供必要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新生入学录取名册(有上级主管部门盖章)和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证明上需经办老师签名以及固定办公电话)、毕业生登记表、学籍管理登记表。

    鉴定(认证)结果:

    学位出具《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学历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收费标准:

    办理类型 价格 时间

    学位普通办理 260元/证 20-30个工作日

    学位Vip专享服务 260元+200元=460元/证 7-12个工作日

    学历普通办理 70元/证(广东省内院校) 135元/证(广东省外院校) 15-20个工作日

    学历Vip专享服务 70元+125元=195元/证(省内vip) 135+125=260元/证(省外vip)3-5个工作日

    结果领取:网上办理的提供收件人详细地址,按相关邮寄资费标准收费,快递到手。联系电话:1 8 8 2 9 9 0 7 5 9 1Q Q 2 6 9 3 2 6 2 1 3 1

    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材料

    1.一张二寸彩色证件照片(蓝色背景);

    2.需认证的国外源语言(颁发证书院校国家的官方语言)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正本原件及复印件;

    3.需认证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所学课程完整的正式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如以研究方式学习获得的学位证书,需提供学校职能部门(如学院、学籍注册部门或学生管理部门)开具的官方研究证明信原件及复印件,研究证明信内容应说明学习起止日期(精确到月份),专业名称,研究方向,所授予学位等信息;

    4.需认证的国外学位证书(高等教育文凭)和成绩单(研究证明信)的中文翻译件原件(须经正规翻译机构(公司)进行翻译,个人翻译无效);

    5.前置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原件和复印件(使用这个证书申请需认证的国外学位证书课程或高等教育文凭课程);

    6.申请者留学期间所有护照(含护照首页-个人信息页、末页-本人签字页、以及所有留学期间的所有签证记录和出入境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7.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申请者亲笔填写的授权声明(登陆,下载)。

    另需额外出具的相关证明有(以下材料均需准备原件及复印件):

    1.若留学期间护照上交或丢失,请提供:

    (1)申请者亲笔签名的无法提交留学期间护照的情况说明;

    (2)新护照首页或户籍簿;

    (3)如属因公护照上交的情况,请提供公派证明和护照上交证明;

    (4)如属因私护照丢失的情况,请提供留学期间在文凭颁发国家学习居留情况(包括居留时间、所持签证种类等内容)的相关证明,如出入境记录、社保证明、外国人注册登录情况证明等。

    2.涉及跨境教育的申请者需提交高中毕业证、内地校方开具的成绩单和学习经历证明(或结业证);

    3.如申请者出国前在国内高校接受过高等学历教育,且未获得毕业证书,则应提交该高校为申请者个人开具的《退学证明》。《退学证明》必须明确申请者在该高校接受过普通(或成人)高等学历(研究生或本科、专科(高职))教育,且因故未完成学业而退学;

    4.单位或组织集体派出的留学人员需提供派出单位出具的公派留学证明和公派留学人员名单。公派留学证明内容包括公派项目名称、启动时间、批次、派出人员人数及基本情况、国(境)外接收院校名称、专业、学业组织等。如涉及到在国内组织的行前培训,需说明培训内容(外语/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其他)、时间、有无学分转移情况等。证明与学员名单须为盖有单位公章的原件;

    5.尚未获得学位证书但持有所就读学校出具的已获得学位的证明信者,需翻译该证明信及成绩单;

    6.在俄语国家取得学位证书者,需提供预科证明;

    7.在爱尔兰学习获得爱尔兰国立大学学位证书者,需提供拉丁文版学位证书。

    8.在爱沙尼亚取得学位证书者,需提供英文和爱沙尼亚文证书;

    9.在日本取得论文博士学位者,需提供日方院校开具的研究证明。同时提供申请者本人学位申请书主论文摘要及副论文的题目列表;

    10.在美国学习取得学位证书者,如持F-1签证,需提供I-20表格;
    如持J-1签证,需提供DS-2019表格以及相关单位或项目的派出证明;

    11.在加拿大留学的回国人员需提交加拿大移民局开具的学习许可(study permit);

    12.在菲律宾取得学位证书者,须本人亲自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递交认证申请材料;
    如就读学校为国立大学,需提供菲律宾外交部认证;
    如就读学校为私立大学,需提供菲律宾高等教育委员会和外交部认证;

    13.在南非取得学位证书者,如之前获得了国家文凭(National Diploma),需一并提交该文凭;

    14.欧洲部分国家须提交留学期间居留卡,如居留卡无法提供,可用学生证、注册证明等材料代替;

    15.马来西亚双联课程申请者,须分别提交马来西亚校方出具的整个学习期间(包括双联课程期间)的成绩

    单或学习证明,以及第三国高校的双联课程成绩单;

    16.在国(境)外学习首先获得高等教育文凭(Diploma),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深造,获得学士学位者,申

    请该学士学位认证时,须提交高等教育文凭及高等教育文凭学习阶段成绩单、学习期间所有签证(或签注)及出入境记录;

    17.申请认证的学历与前置学历学历层次不衔接时,需提交预科证明、录取依据、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
    18.学习期间如在国内完成实习活动,需提供学校认可的实习合同或实习证明;

    19.如委托他人代理递交认证申请材料,代理人需提供《代理递交认证申请材料委托书》(模板可参见认证系统首页的“重要通知及文档下载”)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注意:一位代理人只能代理递交一位认证申请人的申请材料。

    非北京户籍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在京就业落户

    一、聘用单位审核留学人员申请在京就业落户应具备的五项基本条件:

    1、在国内高校毕业后直接出国留学的学生,在国外学成后回国就业;
    或出国前已办理解除公职

    手续的留学回国人员;

    2、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

    3、出国留学一年以上(参照护照出入境时间,累计境外学习逗留时间需要足360天);

    4、学业结束回国两年以内,用人单位需要按要求和流程将所有材料备齐交至我处受理。回国时

    间以护照出入境记录为准,参照学业、进修、境外工作结束时间、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

    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上的学业结束时间以及护照出入境记录;
    学习结束后在国、境外工作者

    还另需提供国、境外工作证明(包括合同、工资单、税单或者机构负责人签字的工作证明等);

    5、用人单位已经依法与留学回国人员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签订一年期以上(含一年)聘用合同

    或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和留学回国人员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

    等),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聘用单位为留学人员办理在京就业落户申请流程:

    1、按照用人单位性质依法聘用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已经依法与留学回国人员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签订一年期以上(含一年)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和留学回国人员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缴纳社会保险费;

    2、档案调动:将留学回国人员的档案调入用人单位、单位委托的在京人事代理机构或调入我中心(档案调入我中心相关事宜请查阅http://,“留学存档”专栏);

    3、聘用单位在线登记注册并申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CA数字证书:

    用人单位为其接收的留学回国人员办理在京就业落户相关手续,请在线注册并申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CA数字证书。(在京聘用留学人员单位“单位立户”管理办法)

    4、申请人在线注册:聘用单位在线登记注册成功并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CA数字证书后,确保所聘用留学回国人员通过http://“就业落户服务系统”完成在线注册(状态为“已提交”);

    5、年度计划聘用留学回国人员3人(含3人)以上的在京用人单位,需按要求向我中心申报需求计划,经核准的在京申报单位引进留学人员计划将在中国留学网上分期分批予以公布。未申报单位全年只能办理2人,具体申报流程请参考相关通知。

    6、聘用单位审核材料:收取并审核留学人员申请在京就业落户材料(具体材料要求请查阅“申请在京就业落户材料要求”);

    7、聘用单位办理预约申请:聘用单位登录中国留学网,就业落户在线服务系统,核对留学人员信息并预约递送材料时间。收到系统回复后,按要求和约定时间前往中心回国处递交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就业落户相关材料。由于预约办理的单位较多,建议用人单位尽早为留学人员预约。

    毕业证办理所需材料:

    毕业材料:学历复印件(毕业证、身份证、准考证复印在一张A4纸上)、考生承诺书(仅限于今年

    6、7月毕业的专科学生)或在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2000年毕业后的学生学历认证为http://.cn/xlcx/lscx.jsp网上打印件,如果网上没有,请到成都市陕西街的省教育厅学历认证处认证)身份证复印件、准考证复印件、户籍证明原件(后三个证件是专、本科信息不一致时、必须要)。请12月5日前将以上材料交会,否则,影响毕业后果自负!

    军校学历证书认证,需要提供学历认证申请表、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或军官证)复印件、入伍批准书复印件、学籍登记表或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军籍证明(现役、退役或退伍证)复印件。其中属于1992年起取得军队生长干部学历的,需补充提供士兵入学批准书复印件;
    属于1994年起参加普通高考进入学校取得学历的,需补充提供“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入军队院校批准书” 复印件;
    如在校学习期间无军籍身份请在《学历认证申请表》上注明。(以上材料各1份)

    四川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学历认证须知

    更新时间:2011/6/26点击数:3290

    一、申请学历认证需要的资料

    (一)1991年以前取得的学历证书认证,需提供学历认证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盖学校红章的招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学校档案馆或学籍部门证明(此材料与毕业院校档案或学籍管理部门联系);
    如果没有招生录取名册,需要学校出具的证明、学生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籍登记表。(以上材料各1份)

    (二)1991年以后取得的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网络教育、开放式教育学历证书认证,需提供学历认证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认证办理过程中如还需补充提供其他材料的,工作人员将电话通知申请人。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成人、网络及开放式教育等的“专升本”学历,需同时认证“专科”学历。(以上材料各1份)

    (三)军校学历证书认证,需要提供学历认证申请表、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或军官证)复印件、入伍批准书复印件、学籍登记表或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军籍证明(现役、退役或退伍证)复印件。其中属于1992年起取得军队生长干部学历的,需补充提供士兵入学批准书复印件;
    属于1994年起参加普通高考进入学校取得学历的,需补充提供“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入军队院校批准书” 复印件;
    如在校学习期间无军籍身份请在《学历认证申请表》上注明。(以上材料各1份)

    (四)自考学历认证,需提交学历认证申请表、毕业证书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如证书系“函授、卫星电视教育、自学考试相沟通培训高等师范的”自考学历需同时提供证书持有人的教师资格证明。(以上材料各1份)

    (五)民办教育学历认证,需提交学历认证申请表、毕业证书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及毕业院校证明。(以上材料各1份)

    注意事项:

    1、原毕业证书丢失,无法提供证书复印件的,需到毕业院校补办《毕业证明书》,持毕业证明书复印件申请认证。

    2、2000年之前取得的学历证书,如能提供当年招生录取底册(复印件加盖毕业学校档案部门或学籍部门公章),将会缩短您的认证时间。

    二、交纳认证费用

    中文学历认证(95元/份);
    英文学历认证(300元/份);
    中文成绩单认证(150元/份);
    英文成绩单认证(150元/份);
    中文报告备份(50元/份);
    英文报告备份(100元/份);
    办理加急(95元/份)。

    三、学历认证时限

    (一)一般情况,认证工作在申请正式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不含节假日、双休日)完成。

    (二)加急学历认证为申请正式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如超出20个工作日未能完成认证,认证处将按申请人所选择的延期或撤销申请处理。申请人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申请表》中选择逾期处理方式,如未选择将视为选择延期处理。如超过50个工作日还未能完成认证,认证处将告知停止办理原因并退还申请人所缴费用。

    (四)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对申请材料进行认证,认证处将通知申请人,并退还所缴费用。

    (五)如因申请人提供材料(信息)不完整、不准确或不真实,导致认证工作不能按时完成,不能退还申请费用。

    (六)受相关学校寒、暑假影响,假期期间部分学历认证申请复核工作无法正常进行,认证工作亦难以在正常工作日之内完成。建议申请人提前申请认证,以避免假期造成的影响。

    四、认证进度查询

    为方便申请人随时了解认证办理进度,认证申请正式受理3日(不含节假日、双休日)后,申请人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cn)学历认证页面查询学历认证进度。

    五、申请复议

    证书持有人如对认证结果持有疑义,可在领取结果后2个月内提请复议申请。申请复议需交回《学历证书查询结果通知》,并提供学校招生录取底册(复印件加盖学校档案馆或学籍部门公章)、学校档案馆或教务部门证明、以及证明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因相关申请资料逾期销毁,故超过2个月不再受理复议,需重新进行认证)

    特别提示:

    1、认证结果为“不属于国民教育系列学历证书”的,不提供复议。

    2、军校毕业学历申请复议,需提供总参军训兵种部院校综合局证明。

    3、自考毕业学历申请复议,需提供颁发学历证书的省级自考办的证明。

    4、复议不再收取认证费用。

    联系人:成都市陕西街26号,028-86119607,86122680,谢老师,吴老师

    学历认证需要的材料

    1.一张二寸彩色证件照片(蓝色背景);

    2.需认证的国外源语言(颁发证书院校国家的官方语言)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正本原件及复印件;

    3.需认证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所学课程完整的正式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如以研究方式学习获得的学位证书,需提供学校职能部门(如学院、学籍注册部门或学生管理部门)开具的官方研究证明信原件及复印件,研究证明信内容应说明学习起止日期(精确到月份),专业名称,研究方向,所授予学位等信息;

    4.需认证的国外学位证书(高等教育文凭)和成绩单(研究证明信)的中文翻译件原件(须经正规翻译机构(公司)进行翻译,个人翻译无效);

    5.前置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原件和复印件(使用这个证书申请需认证的国外学位证书课程或高等教育文凭课程);

    6.申请者留学期间所有护照(含所有留学期间的签证记录及出入境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7.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申请者亲笔填写的授权声明(登陆http://renzheng.cscse.edu.cn/,下载)。 另需额外出具的相关证明有(以下材料均需准备原件及复印件):

    1.若留学期间护照上交或丢失,请提供:

    (1)申请者亲笔签名的无法提交留学期间护照的情况说明;

    (2)新护照首页或户籍簿;

    (3)如属因公护照上交的情况,请提供公派证明和护照上交证明;

    (4)如属因私护照丢失的情况,请提供留学期间在文凭颁发国家学习居留情况(包括居留时间、所持签证种类等内容)的相关证明,如出入境记录、社保证明、外国人注册登录情况证明等。

    2.涉及跨境教育的申请者需提交高中毕业证、内地校方开具的成绩单和学习经历证明

    (或结业证);

    3.如申请者出国前在国内高校接受过高等学历教育,且未获得毕业证书,则应提交该

    高校为申请者个人开具的《退学证明》。《退学证明》必须明确申请者在该高校接受过普通(或成人)高等学历(研究生或本科、专科(高职))教育,且因故未完成学业而退学;

    4.单位或组织集体派出的留学人员需提供派出单位出具的公派留学证明和公派留学人

    员名单。公派留学证明内容包括公派项目名称、启动时间、批次、派出人员人数及基本情况、国(境)外接收院校名称、专业、学业组织等。如涉及到在国内组织的行前培训,需说明培训内容(外语/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其他)、时间、有无学分转移情况等。证明与学员名单须为盖有单位公章的原件;

    5.尚未获得学位证书但持有所就读学校出具的已获得学位的证明信者,需翻译该证明

    信及成绩单;

    6.欧洲部分国家须提交留学期间居留卡,如居留卡无法提供,可用学生证、注册证明

    等材料代替;

    7.在国(境)外 学习首先获得高等教育文凭(Diploma),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深造,

    获得学士学位者,申请该学士学位认证时,须提交高等教育文凭及高等教育文凭学习阶段成绩单、学习期间所有签证(或签注)及出入境记录;

    8.申请认证的学历与前置学历学历层次不衔接时,需提交预科证明、录取依据、工作

    证明等相关材料;

    9.学习期间如在国内完成实习活动,需提供学校认可的实习合同或实习证明;

    10.如委托他人代理递交认证申请材料,代理人需提供《代理递交认证申请材料委托书》(模板可参见认证系统首页的“重要通知及文档下载”)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注意:一位代理人只能代理递交一位认证申请人的申请材料。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常见问题解答

    1.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用途是什么?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批准,我中心是国内唯一一家从事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专业性机构。我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因其权威性和准确性,已经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成为留学回国人员升学、就业和参加各类专业资格考试的有效证明。

    2.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是否为强制性要求?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是申请者的自愿行为,不具强制性。

    3.外籍人士可以申请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吗?

    可以。申请程序同中国籍申请者,但申请者无需提交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4.获得外国永久居留权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吗?

    可以。我驻外使(领)馆不予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申请者需要提交永久居留证明正本及其复印件。

    5.在国内高校在学期间参加交流项目到外国高校学习一段时间后获得的外国学历学位证书可以申请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吗?

    可以。申请者申请前应已获得国内高校颁发的同等层次学历学位证书或者能提供相应的学籍证明,同时请国内在读高校将交流项目介绍和与外国院校签订的合作协议副本提交我中心备案。

    6.有些国家的高等教育机构没有在中国留学网上公布是否意味着该国学历学位不能进行认证?

    目前在中国留学网上已经推荐了33个国家的高等教育机构,陆续还会继续推荐其他国家的高等教育机构。暂时没有被推荐的某些国家的高等教育机构所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如经所在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承认或经所在国政府认可的专业机构评估承认也可以进行学历学位认证申请。

    7.不在北京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如何进行学历学位认证申请?

    我中心在全国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设有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验证点,不在北京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可以到离自己最近的验证点办理申请手续。各验证点的联系方式可以在中国留学网()上查阅。

    8.整个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过程需要多长时间?

    一般情况,整个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评估过程需要15-20个工作日。需要注意的是,这个时间不包括邮寄时间,工作日从我中心收到齐全的申请材料并通过初审的当日开始计算,至认证结果发放(寄出)之日结束。如果颁发证书机构答复我中心核查信函不及时,外地申

    请者银行汇款到账不及时,认证时间都可能延长。对于以下认证申请我中心会延长认证完成期限:(1)申请者在完成一个学历学位的过程中,学习地点或经历涉及两个(含)以上国家的(包括国内学习经历);
    (2)申请者本人不能亲自递交申请材料手续委托他人代办的;
    (3)认证申请材料不全的;
    (4)所需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颁发日期为三年前等情况。

    9.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可以加急办理吗?

    不能加急。为甄别证书的真伪,学历认证需进行比对或和颁证机构进行核查。颁证机构的回复是需要一定时间的。

    10.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收费吗?

    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每份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收费360元人民币。

    11.如果在向颁证机构核查时需要收取核查费,费用由谁支付?

    我中心在与颁证机构核查证书及学习经历的真伪时,如果颁证机构需要收取核查费用,相关费用由认证申请者自行负担。

    12.认证评估标准中关于在国(境)外学习时间有具体期限要求吗?

    由于各国的高等教育学制有一定差别,对于获得不同层次学历学位证书的学习时间也有差别,因此,认证评估标准中关于申请者在国(境)外学习的期限没有统一标准。在认证评估中,主要是依据颁发学历学位证书院校所在国家(地区)立法规定的学制期限进行评估的。对于研究型学历学位,因研究课题所需,如有颁发证书院校的证明,在国(境)外的研究期限应不短于整个学制要求期限的60% 。

    13.对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结果如果有异议可以申请复议吗?

    可以。申请复议办法请查阅中国留学网学历学位认证专栏。

    14.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丢失后能补办吗?

    可以。登陆认证系统或中国留学网下载补办申请表,邮寄或传真至我中心即可,费用为50元一份。

    15.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可否由他人代办?

    可以。申请者登录中国留学网()下载“代理递交认证申请材料委托书”和“授权声明”填写并亲笔签名后交给代办人,代办人在代办时还要出示自己的身份证和申请认证所需材料。一位代理人只能代理递交一位认证申请人的申请材料。我中心不接受任何代办机构代替申请者递交的任何认证申请。

    16.有必要回国就立即进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吗?

    由于我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已经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留学回国人员在升学、就业和报考各类专业资格考试时,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已成为很多用人单位、相关院校和考试举办机构要求必须出具的材料之一,加之整个学历学位认证过程需要15-20个工作日,因此,建议广大留学人员回国后就立即申请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以免相关单位要求出具该认证书时,再匆忙补办认证申请,而影响自己升学或就业。

    17.如果在认证申请材料中提供了虚假信息或虚假材料,今后还能再次提出认证申请了吗? 对于在认证申请材料中提供了虚假信息获虚假材料的申请者,我中心将不再受理其认证申请。

    18.暂时没有获得国(境)外证书能进行学历学位认证吗?

    可以。考虑到有些国家(地区)的高校在学生毕业后几个月或一年后才能颁发学位(毕业)证书,为便利留学回国人员就业,申请者可请颁证院校有关部门签发一份说明申请者已经通

    过考试并获相应学位的书面证明。我中心经过认证评估出具认证结果,认证结果将是一份有效期为6个月的认证证明。申请者可在获得正式学历学位证书后到当初办理认证证明的验证点交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办理换取正式认证书手续。

    学历认证承诺书(共20篇)

    学历证明模板(共13篇)

    学历证明编号(共20篇)

    学历证明样本(共3篇)

    学历证明 精选(范本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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