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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贷款五级分类自查报告

    时间:2020-12-22 18:42:19 来源:小苹果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小苹果范文网手机站

    贷款五级分类制度

    中国1998年之前的贷款分类

    1998年以前,中国商业银行的贷款分类办法基本上是沿袭财政部1998年颁布的《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中的规定把贷款划分为正常、逾期、呆滞、呆账四种类型,后三种合称为不良贷款,在我国简称“一逾两呆”。

    逾期贷款是指逾期未还的贷款,只要超过一天即为逾期;

    呆滞是指逾期两年或虽未满两年但经营停止、项目下马的贷款;

    呆账是值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确定已无法收回,需要冲销呆帐准备金的贷款。

    中国商业银行的呆帐贷款大部分已形成应该注销而未能注销的历史遗留问题。

    这种分类方法简单易行,在当时的企业制度和财务制度下,的确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经济改革的逐步深入,这种办法的弊端逐渐显露,已经不能适应经济发展和金融改革的需要了。比如未到期的贷款,无论是否事实上有问题,都视为正常,显然标准不明,再比如,把逾期一天的贷款即归为不良贷款似乎又太严格了。另外这种方法是一种事后管理方式,只有超过贷款期限,才会在银行的帐上表现为不良贷款。因此,它对于改善银行贷款质量。提前对问题贷款采取一定的保护措施,常常是无能为力的。所以随着不良贷款问题的突出,这蛾类分类方法也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中国1998年的贷款五级分类

    1998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参照国际惯例,结合中国国情,制定了《贷款分类指导原则》,要求商业银行依据借款人的实际还款能力进行贷款质量的五级分类,即按风险程度将贷款划分为五类: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后三种为不良贷款。

    一、正常贷款

    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一直能正常还本付息,不存在任何影响贷款本息及时全额偿还的消极因素,银行对借款人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有充分把握。贷款损失的概率为0。

    二、关注贷款

    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如这些因素继续下去,借款人的偿还能力受到影响,贷款损失的概率不会超过5%。

    三、次级贷款

    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需要通过处分资产或对外融资乃至执行抵押担保来还款付息。贷款损失的概率在30%-50%。

    四、可疑贷款

    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抵押或担保,也肯定要造成一部分损失,只是因为存在借款人重组、兼并、合并、抵押物处理和未决诉讼等待定因素,损失金额的多少还不能确定,贷款损失的概率在50%-75%之间。

    五、损失贷款

    指借款人已无偿还本息的可能,无论采取什么措施和履行什么程序,贷款都注定要损失了,或者虽然能收回极少部分,但其价值也是微乎其微,从银行的角度看,也没有意义和必要再将其作为银行资产在账目上保留下来,对于这类贷款在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应立即予以注销,其贷款损失的概率在75%-100%。

    贷款五级分类详细标准

    企事业单位贷款和自然人其他贷款分类标准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充分分析借款人及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的可能性的基础上,参照下列基本标准初步划分企事业单位贷款和自然人其他贷款分类档次后,严格依据核心定义确定分类结果。

    1.下列情况划入正常类

    (1)借款人有能力履行承诺,还款意愿良好,经营、财务等各方面状况正常,能正常还本付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对借款人最终偿还贷款有充分把握。

    (2)借款人可能存在某些消极因素,但现金流量充足,不会对贷款本息按约足额偿还产生实质性影响。

    ●正常类参考特征:

    a.借款人生产经营正常,主要经营指标合理,现金流量充足,一直能够正常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b.贷款未到期。

    c.本笔贷款能按期支付利息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划入关注类

    (1)借款人的销售收入、经营利润下降或出现流动性不足的征兆,一些关键财务指标出现异常性的不利变化或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2)借款人或有负债(如对外担保、签发商业汇票等)过大或与上期相比有较大幅度上升;

    (3)借款人的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出现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因素(如基建项目工期延长、预算调增过大);

    (4)借款人经营管理存在重大问题或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

    (5)借款人或担保人改制(如分立、兼并、租赁、承包、合资、股份制改造等)对贷款可能产生不利影响;

    (6)借款人的主要股东、关联企业或母子公司等发生了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变化;

    (7)借款人的管理层出现重大意见分歧或者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经营者的品行出现了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变化;

    (8)违反行业信贷管理规定或监管部门监管规章发放的贷款;

    (9)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被划为次级类;

    (10)宏观经济、市场、行业、管理政策等外部因素的变化对借款人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并可能影响借款人的偿债能力;

    (11)借款人处于停产或半停产,但抵(质)押率充足,抵质押物远远大于实现贷款本息得价值和实现债权得费用,对最终收回贷款有充足的把握。

    (12)借新还旧贷款,企业运转正常且能按约还本复息的。

    (13)借款人偿还贷款能力较差,但担保人戴维偿还能力较强 (14)贷款的抵押物、质押物价值下降,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对抵(质)押物失去控制;
    保证的有效性出现问题,可能影响贷款归还;

    (15)本金或利息逾期(含展期,下同)90天(含)以内的贷款或表外业务垫款30天(含)以内。

    ●关注类参考特征:

    a.宏观经济、行业、市场、技术、产品、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或财务状况发生变化,对借款人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但其偿还贷款的能力尚未出现明显问题。

    b.借款人改制(如合并、分立、承包、租赁等)对银行债务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

    c.借款人还款意愿差,不与银行积极合作

    d.借款人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但贷款担保合法、有效、足值,银行完全有能力通过追偿担保足额收回贷款本息。

    e.担保有效性出现问题,可能影响贷款归还。

    f.贷款逾期(含展期后)不超过90天(含)。

    g.本笔贷款欠

    息不超过90天(含)。

    资料之一:关注类贷款,其他银行还列举如下特征:

    借款还款意愿;
    贷款抵押物、质押物价格下降,或银行对抵(质)押物失去控制;
    贷款保证人的财务状况出现疑问;
    银行未能对贷款实施有效的监督或档案丢失。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划入次级类

    (1)借款人经营亏损,支付困难并且难以获得补充资金来源,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为负数;

    (2)借款人不能偿还其他债权人债务;

    (3)借款人已不得不通过出售、变卖主要的生产、经营性固定资产来维持生产经营,或者通过拍卖抵押品、履行保证责任等途径筹集还款资金;

    (4)借款人采用隐瞒事实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贷款的;

    (5)借款人内部管理出现问题,对正常经营构成实质损害,妨碍债务的及时足额清偿;

    (6)借款人处于半停产状态且担保为一般或者较差的;

    (7)为清收贷款本息、保全资产等目的发放的“借新还旧”贷款;

    (8)可还本付息的重组贷款;

    (9)信贷档案不齐全,重要法律性文件遗失,并且对还款构成实质性影响;

    (10)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被划为可疑类;

    (11)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发放的贷款;

    (12)本金或利息逾期91天至180天(含)的贷款或表外业务垫款31天至90天(含)。

    ●次级类参考特征:

    a.借款人支付出现困难,且难以获得新的资金。

    b.借款人正常营业收入和所提供的担保都无法保证银行足额收回贷款本息。

    c.因借款人财务状况恶化,或无力还款而需要对该笔贷款借款合同的还款条款作出较大调整。

    d.贷款逾期(含展期后)90天以上至180天(含)。

    e.本笔贷款欠息90天以上至180天(含)。

    资料之二:次级贷款,其它银行还举例如下特征:

    借款人净现金流量为负值,支付出现困难,借款人不能偿还其他金融机构的债务,借款人内部管理出现问题,妨碍债务的清偿,预计贷款损失在30%以下,贷款本金逾期91天至180天(含)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划入可疑类

    (1)借款人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处于停、缓建状态;

    (2)借款人实际已资不抵债;

    (3)借款人进入清算程序;

    (4)借款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涉及重大案件,对借款人的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影响;

    (5)借款人改制后,难以落实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债务或虽落实债务,但不能正常还本付息;

    (6)经过多次谈判借款人明显没有还款意愿;

    (7)已诉诸法律追收贷款;

    (8)贷款重组后仍然不能正常归还本息;

    (9)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被划为损失类;

    (10)本金或利息逾期181天以上的贷款或表外业务垫款91天以上。

    ●可疑类参考特征:

    a.因借款人财务状况恶化或无力还款,经银行对借款合同还款条款作出调整后,贷款仍然逾期或借款

    人仍然无力归还贷款。

    b.借款人连续半年以上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收入来源不稳定,即使执行担保,贷款也肯定会造成较大损失。

    c.因资金短缺、经营恶化、诉讼等原因,项目处于停建、缓建状态的贷款。d.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超过100%,且当年继续亏损。

    e.银行已诉讼,执行程序尚未终结,贷款不能足额清偿且损失较大。

    f.贷款逾期(含展期后)180天以上。

    g.本笔贷款欠息180天以上。

    资料之三:可疑类贷款,专业银行举例尚有:

    预计贷款损失率在30%—90%之间;
    贷款本金逾期人(含展期后)180以上。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划入损失类

    (1)借款人因依法解散、关闭、撤销、宣告破产终止法人资格,农村信用社依法对借款人及其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

    (2)借款人已完全停止经营活动且复工无望,或者产品无市场,严重资不抵债濒临倒闭,农村信用社依法对其财产进行清偿,并对其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

    (3)借款人死亡,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宣告失踪,农村信用社依法对其财产或者遗产进行清偿,并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

    (4)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确实无力偿还的贷款;
    或者保险赔偿清偿后,确实无力偿还的部分贷款,农村信用社依法对其财产进行清偿或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

    (5)借款人触犯刑律,依法判处刑罚,其财产不足归还所借债务,又无其他债务承担者,农村信用社依法追偿后无法收回的贷款;

    (6)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农村信用社诉诸法律,经法院对借款人和担保人强制执行,借款人和担保人均无财产可执行,法院裁定终结执行后,农村信用社仍无法收回的贷款;

    (7)由于上述(1)至(6)项原因,借款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农村信用社对依法取得的抵债资产,按评估确认的市场公允价值入帐后,扣除抵债资产接收费用,小于贷款本息的差额,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贷款;

    (8)开立信用证、办理承兑汇票、开具保函等发生垫款时,凡开证申请人和保证人由于上述(1)至(6)项原因,无法偿还垫款,农村信用社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垫款;

    (9)银行卡被伪造、冒用、骗领而发生的应由农村信用社承担的净损失;

    (10)助学贷款逾期后,农村信用社在确定的有效追索期内,并依法处置助学贷款抵押物(质押物)向向担保人追索连带责任后,仍无法收回的贷款;

    (11)农村信用社发生的除贷款本金和应收利息以外的其他逾期3年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

    (12)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贷款。

    (13)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金[2005]50号)规定的被认定为呆账条件之一的信贷资产;

    (14)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即使处置抵

    (质)押物或向担保人追偿也只能收回很少的部分,预计贷款损失率超过85%。

    ●损失类参考特征:

    a.借款人和担保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并终止法人资格,银行经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

    b.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或者已保险补偿后,确实无能力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银行经对其财产进行清偿和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

    c.借款人虽未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但已完全停止经营活动,被县级及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终止法人资格,银行经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进行清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

    d.借款人触犯刑律,依法受到制裁,其财产不足归还所借贷款,又无其他贷款承担者,银行经追偿后确实无法收回的贷款。

    e.由于借款人和担保人不能偿还到期贷款,银行诉诸法律经法院对借款人和担保人强制执行,借款人后担保人均无财产可执行,法院裁定终结执行后,银行仍然无法收回的贷款。

    f.由于上述a至e项原因,借款人不能偿还到期贷款,银行对依法取得的抵贷资产,按评估确认的市场公允价值入账后,扣除抵贷资产接受费用,小于贷款办席的差额,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贷款。

    g.开立信用证、办理承兑汇票、开具保函等发生垫款时,开证申请人和保证人授予上述a至f项原因,无法偿还垫款,银行经追偿仍无法收回的垫款。

    h.经国务院专案批准核销的贷款。

    资料之四:损失类贷款,专业银行举例尚有:

    经国税部门未能核销的贷款;
    预计贷款损失在90%以上。

    ●说明:

    1.正常、关注、次级、可疑类贷款的基本分类标准是各类贷款的风险表现基本特征形式,采用的是列举法,不可能穷尽。它们只是贷款分类的重要参考因素。

    2.分类中,关键是要把握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贷款的损失程度,并结合担保分析后进行初分结果调整,依据核心定义,确定分类结果。

    延伸阅读

    从2004年起,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两类银行将奉行国际标准,取消原来并行的贷款四级分类制度,全面推行五级分类制度。

    贷款五级分类制度是根据内在风险程度将商业贷款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类。这种分类方法是银行主要依据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即最终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实际能力,确定贷款遭受损失的风险程度,其中后三类称为不良贷款。此前的贷款四级分类制度是将贷款划分为正常、逾期、呆滞、损失四类。

    五级分类是国际金融业对银行贷款质量的公认的标准,这种方法是建立在动态监测的基础上,通过对借款人现金流量、财务实力、抵押品价值等因素的连续监测和分析,判断贷款的实际损失程度。也就是说,五级分类不再依据贷款期限来判断贷款质量,能更准确地反映不良贷款的真实情况,从

    而提高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

    以前对银行不良贷款的分类方法是“一逾两呆”(逾期贷款是指借款合同到期未能归还的贷款,呆滞贷款是指逾期超过一年期限仍未归还的贷款,呆账贷款则指不能收回的贷款),这是一种根据贷款期限而进行的事后监督管理方法。“一逾两呆”的不足就是掩盖了银行贷款质量的许多问题,比如根据贷款到期时间来考核贷款质量,就会引发借新还旧的现象,这样就很容易将一笔不良贷款变为正常贷款,而实际上并没有降低风险。这种分类法很难甚至根本无法达到提高信贷资产质量的目的,而五级分类法正是克服了它的有关弱点,可以及时反映商业银行的盈亏状况,因此成为改良贷款质量管理方法的选择。

    贷款的五级分类仅提供了一种贷款的分类方法,与风险为标准的分类方法并不一致,因此,像“贷款风险的五级分类”这样的提法是错误的。

    我国现行贷款五级分类制度的局限

    目前我国现行的贷款五级分类制度至少存在以下几方面的局限性。

    1、过度依赖主观判断。在依赖主观判断的贷款分类体系中,同类贷款的分类结果基本上正确,但是不同类贷款之间的界线比较模糊,分类结果难以保持一致性。

    2、重在贷款事后检查,不能提供资产质量恶化的早期预警。如对借款人的合同执行情况、项目的进展情况和经营情况进行跟踪调查,提醒借款人及时筹备资金按时还本付息,对逾期贷款本息进行催收工作等。虽然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做到对贷款进行动态监测,但是对资产质量恶化早期预警发挥不了作用,只能在贷款不能还本付息时才能发现其恶化。商业银行也难以利用五级分类决定是否发放贷款、贷款限额有多大、贷款的利率水平及对抵质押、担保的要求等。

    3、分类结果是粗线条分类。五级分类对正常类贷款划分过粗,仅划分为二级,不能区分其风险。贷款余额在这两级上过于集中,然而其风险大小并不一样。完善的银行内部风险贷款评级体系应该对五级分类进一步细化,将正常贷款分类5-7类,并从风险管理的角度采取不同管理方法。

    4、利用贷款五级分类计提贷款准备难以覆盖银行的信用风险。按照我国监管部门的规定,五级分类在很大程度上涵盖的仅是贷款余额,而且不是商业银行整个的风险暴露或敞口(loan exposure)。所谓信贷风险暴露或敞口不仅包括借款人已提取的贷款,还应包括部分未提取的贷款,即承诺未贷部门。而且,对于如何计量表外或有

    负债项目的信用风险缺乏明确的规定。

    5、五级分类不能区分借款人风险和债项风险。五级分类综合考虑借款人和贷款的风险要素,在很大程度上既不是客户评级,也不是贷款评级。这也从另一侧面反应出贷款五级分类主要的用途是仅帮助监管当局了解商业银行的贷款质量。

    贷款五级分类案例

    此案例是崔光华根据某洗衣机公司的贷款事件编写的。本案例只 作为课堂讨论的材料,目的在于研究银行贷款的风险管理与控制问 题。

    一、背景资料

    贷款五级分类法的推行是一次根本性的制度改革。1四8年,我 国商业银行信贷领域有两个改革:一是取消国有商业银行指令性贷 款,标志着我国商业银行全面推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资产风险管 理;
    二是按照国际惯例改变我国贷款分类方法,从期限管理向风险管 理转化,实现以风险为基础的贷款质量分类,即贷款风险分类法(五 级分类法)。这两方面的改革对我国商业银行信贷管理提出了更高的 要求,使商业银行信贷业务在基本理论、管理方式和操作技术方面发 生了深刻变化e

    贷款五级分类实质上是一套对银行的贷款质量进行评价并对银行 抵御贷款损失能力进行评估的系统方法。与我国传统的一边两呆分类 法相比,以风险为基础的贷款五级分类法具有明显的优点,它不仅有 利于客观地反映贷款,也有利于商业银行主动采取措施加强贷款管 理。

    新的贷款分类主要标准是:

    1.正常贷款。借款人一直能正常还本付息,银行对借款人最终 偿还贷款有充分的把握,各方面情况正常,不存在任何影响贷款本息 及时全额偿还的因素,没有任何理由怀疑贷款会道损失。

    2.关注贷款。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没有问题,但潜在的问题如 果发展下去将会影响贷款的偿还。本息损失概率不超过30%c

    3.次级贷款。指缺陷已经很明显的贷款,正常经营收入已不足以 保证还款,需要通过出售、变卖资产或对外融资,乃至执行抵押担保 来还款。本息损失概率30%—刃%。

    4.可疑贷款。指已经肯定要发生一定损失的贷款,只是因为存 在借款人重组、兼并、合并、抵押物处理和诉讼未解决等待定因素, 损失金额还不能确定。本息损失概率50%—70%o

    5.损失贷款。这类贷款全部或大部分已经损失。在采取一切可 能措施和法律措施后,仍不能偿还。本息损失概率如%。10%。

    二、案情

    某洗衣机工业公司为国家二级企业,现有职工1肋人,占地面

    积15万平米,建筑面积9.8万平米。公司1979年开始生产洗衣机, 主导产品为双捅洗衣机和滚筒式洗衣机,年生产能力四万台。该公 司在1987—1988年间最为辉煌,1如8年产值达4.5亿元,利润l 500 万元,创汇1300万美元。但从1991年开始,公司连年亏损,至1998 年5月底累计亏损4.04亿元。

    1987年年底,公司为提高产品档次,保持行业竞争优势,决定 引进意大利生产线,上马年产犯万台滚筒洗衣机项目,计划固定资 产总投资5669万元,计划工期2年。项目实际实施方案为年产70万 台,总投资达1.7亿元,全部为银行贷款,其中建行贷款3如万元。

    由于公司边设计、边施工,加上19四年下半年银根紧缩,资金不能 及时到位,项目至1四年1月才投产,比计划工期推迟2年。由于 公司对市场估计不足,超前扩大规模,项目投产后产品长时间滞销, 而近年来意大利等国外同类产品的进口使市场竞争更趋激烈,导致项 目不能发挥效益。

    该公司的传统产品是双桶洗衣机,但经营成本居高不下,销售价 格长期低下。一方面,生产经营成本居高不下。以该公司双相2.5。

    3。5ke为例,单台制造成本542.43元,比其他厂家高24%—印%6单 台财务费用330.54元,比其他厂家高10—33倍;
    单台管理费用 162.04元,比其他厂家高3—6倍。另一方面,销售价格长期低下c 该公司在1则年产品供不应求时因超负荷生产导致产品质量下降,

    各大商家拒绝购货或代销,被迫于1991年停产整顿一年。尽管后来该公司产品质量经权威部门检测全部达标,但商家仍心有余悸。公司

    被迫降价销售以换回市场,1四年平均单价456.77元,比同类产品 低15%左右。

    该公司由于历史包袱沉重,资金严重不足,目前已陷入极度困境 之中。一是严重资不抵债,营运资金少。阴8年5月底资产负债串 达门6.1%,营运资金—3l加万元。二是由于公司自有资金少,贷 款利息负担重01w7年年底实收资本131N万元,占资产总额的

    21.6%;
    银行借款余额奶四5万元,占资产总额的77.5%;
    应付当年 贷款利息5123万元,占全年销售收入的72.3%。三是离退休人员 多0107年年末离退休人员84人,占职工总数的50.5%。四是生产 能力利用率低,严重亏损。生产能力利用率仅为12%,至107年年 底累计亏损36941万元,占资产总额的60.9%,连职工的基本工资 也无法保证(1998年春节以后未向职工发过工资)。

    建设银行某支行于1988年向该公司发放技术改造贷款3345万 乃,1993年3月收回1290万元.现有效改贷款余额2055万元。

    其中800万元逾期36个月,1255万元逾期57个月,累计欠息3023 万元。该公司有一定的还款意愿,拟将评估价为5咖万元的两块 面积合计为1.5万平方米土地的使用权及其附着物抵押给建行。但 根据当地政府规定,工业用地转为商业用地需交纳土地价差,因公 司目前无力交纳这部分价差款,末办妥产权证,不能办理抵押登记 手续。

    当地政府设法使公司尽快走出困境,在出口退税、减免增值税等 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其开户行也不断注人流动资金贷款(19N、1N7 年两年共新增贷款9咖万元)。由市政府李头并报省政府有关部门 批准,拟由107年洗衣机销售收人为4.7亿元的另一家公司兼并该 公司,有关方面正在洽商兼并事宜。

    三、思考题

    1.我国现在推行的贷款五级分类对于银行贷款的风险监督与控 制有何重要意义? 2.根据所给材料,这笔贷款应划归哪一级贷款?

    1.现代银行制度的重要基础之一,就是要建立一套系统的方法, 以客观、科学、真实的评价和反映银行的资产质量。只有这样,我们 才能判断、考核和评价一家银行及其管理人员的业绩,才能按效益原 则合理配置资源,将信贷资金分配到相应的地区、行业和企业中去。

    我们已经开始在全国银行业推行贷款五级分类法,促使银行采取更加 有力、有效的手段去管理贷款,化解风险,提高整个金融资产运行的 质量c贷款五级分类法也有利于中央银行实施有效监管和维护国家的 经济安全,可以为中央银行掌握并监控商业银行贷款质量、资产净值 及其变化,解决银行补充资本金、兼并、破产或被兼并等一系列问题 提供理论指导和数据支持。过去几年席卷全球的金融风暴又警示我 们:不良贷款问题日益成为影响金融、经济安全的重大隐患,要彻底 解决这一问题,借助贷款五级分类法是必然选择。总之,推进贷款五 级分类法是我国央行监管制度和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制度的一场重大变 革。

    四、案例分析

    2.根据贷款五级分类的各项标推,可以特此笔贷款划人可疑贷 款类。该公司近年财务状况不断恶化,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其还款难度 很大,虽有一定意愿,但实力不足,且土地使用权的抵押并未办妥产 权证,不能提供担保,且其行业发展前景也并不乐观,不属于潜力很 大的朝阳行业。总之,根据各项指标分析,该企业应无法足额偿还本 息,即使抵押、担保也难以足额偿还,因此将其划人可疑贷款类。

    贷款五级分类案例

    一、背景资料

    A城市日报社是中共A市市委机关报,主要承印日报和其他报纸 出版发行并承接国内外广告业务。近年来报纸发行量逐年增加,报纸 版面也增加了。该报广告业务迅速发展,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 济效益,几年来屡次被评为该市先进企业,并成为该市十大企业集团

    该报社为解决印刷能力不足的问题,新建了一个集报纸、彩色商 务印刷和印刷技术博物馆为一体的印务中心,总投资7亿元人民币。

    印务中心的主要设备是四条高速轮转印刷机生产线和一套自动报纸发 行系统。技术装备为

    34、时内印100万份报纸,每份奶个版面,是 世界公认的先进设备。

    1四8年8月,该报社与建设银行市分行签订了银企合作协议, 该报社及下属企业在市建设银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并将资金存人市 建设银行,市建设银行承诺向报社提供多方面的金融服务并给予贷款 支持。到1D9年12月末,该报社在市建设银行的贷款余额为人民币 贷款2.5亿元、外汇贷款1删万美元。

    二、案信

    A市建设银行是实行贷款五级分类的试点行,根据上级银行的要 求,删年要按照贷款五级分类指标完成对该行现有贷款的风险分 类。删年初,市建设银行对该市日报社贷款进行了分类。市建设 银行信贷部门进行了如下分析:

    1. 企业偿还贷款的有利因素。主要从财务指标、现金流量、非财务因素、还款意愿等方面进行分析。根据企业提供的资产负债表和

    2. 损益表.银行计算出企业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A市建设银行认为,该报社财务指标良好,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 均大于1,说明企业资产流动性和资产的变现能力较强,而且报社的 报纸销售收入大部分能以现金形式当期收回,报社现金流量充足。此 外,该报社还拥有8家报纸、10多家合资企业、50多家报纸销售连 锁店和自行发行网络,经营规模较大。企业注重内部管理,拥有较多 的高学历专业人才。目前报社已引进世界一流的印刷设备和发行系 统,项目建成后,印刷能力和发行能力将会有大的突破。此外,该报 社与银行建立银企协作关系以来,信誉较好,从未发生过拖欠银行贷 款本息的现象e

    2.贷款风险分析。日报社信誉较好,贷款履约率和收息率均为 咖%。A市日报社在建设银行的贷款均为抵押贷款,抵押品有房产、机器设备、培训中心、土地使用权等,市场价值2亿元人民币。贷款 担保人是A市大洋房地产开发公司。该公司现已开发过3个房地产项 目,销售情况较好c目前开发的几座房产期房销售已逾50%,估计 全部销售不成问题。房屋销售后预计资金回笼15亿元左右。经营状 况正常,有较强的担保能力:但是由于种种原因银行尚未办理抵押物 他项权利登记,一旦贷款不能偿还.银行不能履行抵押物变卖权利, 这是贷款的潜在风险。

    3.影响企业偿还贷款的不利因素。主要是报社的贷款余额较大, 按目前的贷款情况,贷款大约需要5年时间才能还清,企业债务负担

    较重,还款压力较大。同时A市报业市场竞争日渐激烈,现已成立数十家报业集团,估计日报社的发行成本将会上升。此外,由于各家

    争取广告竞争愈演愈烈,对该报社的收益将产生不利影响。

    4.贷款分类结果。A市建设银行信贷处认为,日报社财务状况 良好,有能力偿还银行贷款,根据贷款风险分类指标要求,将其划分 为正常贷款。上级行审批意见认为:“借款人经营状况良好,现金流 量充分,偿还贷款能力强,第一还款来源有保证,列为正常贷款。’’

    三、思考题

    1—我国货款风险分类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2.本案例中的贷款分类是否正确?如何判断正常贷款与关注贷

    四、案例分折

    1.我国《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第三条规定:“评估银行贷款 质量,采用以风险为基础的分类方法(简称贷款风险分类法),即把 贷款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
    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贷 款。”第四条将五类贷款舶陡义为:

    正常: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 时足额偿还。

    关注: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 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次级: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 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

    可疑: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 造成较大损失。

    损失: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 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2.本案例涉及的是新闻部门的设备贷款和外汇贷款,银行将其 评为正常贷款。根据我国《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第五条的规定, 使用贷款风险分类法对贷款质量进行分类,实际上是判断借款人及时 足额归还贷款本息的可能性,考虑的主要因素包括:借款人的还款能 力;
    借款人的还款记录;
    借款人的还款意愿;
    贷款的担保;
    贷款偿还 的法律责任;
    银行的信贷管理。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包括借款人现金流 量、财务状况、影响还款能力的非财务因素等。第六条规定:“对贷 款进行分类时,要以评估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为核心,把借款人的正常 营业收入作为贷款的主要还款来源,贷款的担保作为次要还款来源。” A市建设银行信贷处的贷款分类符合《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的要 求。

    正常贷款与关注贷款的主要区别是贷款偿还的潜在不利因素分 析,如果企业财务状况存在不利于贷款偿还的迹象,如企业现金流且 较预期减少、市场销售下降、收入减少、预期利润不能完成等,就要 充分估计对贷款偿还产生的不利影响,如果影响较大,可将其划为关 注级贷款。如果存在一些不利因素,但对企业还款能力影响较小,则 可忽略不计。本案例中的A市日报社虽然贷款余额较大,到期时间 集中,企业债务负担较重,但是企业是市委机关报,又是十大企业集 团之一,企业有良好的信誉且财务状况良好,第一还款来源充足。而 且企业有价值2亿元的抵押品和信誉好的担保人,表明贷款偿还不会 出现问题。但是银行要立即补办抵押品他项权利登记,降低贷款风 险。此外还要对日报社现金流量进行具体分析,获得较为可靠的数 据。

    个人汽车贷款中的风险

    本案例由孙莉改写,只供学生课堂讨论用,目的是研究汽车贷款 中的风险防范问题。

    删年,汽车贷款增长迅猛。据统计,删年1月至10月,我

    国发放汽车贷款524亿元,远远超过前4年累计的434亿元,增长幅 度首次超过住房贷款。

    但是,随之而来的问题也出现了:有的人无力还款,有的蓄意诈 骗,甚至有的经销商自己制造假合同骗贷。汽车贷款的风险防范追在 眉睫。

    一、案例

    案例1:删年7月2日下午3点左右,建行北京分行汽车金融 服务中心业务人员在对北京某汽车经销商提交的若干个人汽车消费信 贷资料进行审查时,发现申请人张某的资料有较多疑点,其身份证等 资料可能有假。工作人员当即与北京市公安局联系。经核实,确认该 “客户”的身份证及其有关资料是伪造的。在进一步对该经销商提供 的其他“客户”的个人资料进行审查时,工作人员又发现3名“客 户”的资料也是虚假资料。该经销商提供的这4个申请人所选购的车 辆分别是一部凌志、一部沃尔沃以及两部宝马,涉及金额近30D万 元。

    案例2:为争取客户,某汽车销售公司在分期付款购车广告中打 出了“贷款购车自选5%至30%首付、贷款期限8年、贷款利率30% 优惠”的口号。自此,该公司的贷款购车业务大幅提高。直至接到公 安机关通知,该公司才知道,有两位“客户”在该公司贷款购买了奥 迪和雅阁后,转手就在二手车市场卖出。在实现“首付3万、一个小 时办完手续、汽车轻轻松松开回家”的无锡,法院共对9位贷款人进 行了强制执行。其中?位被要求一次性补交欠款和罚息,另2位被没 收汽车,作价处理后抵偿给银行还款。此外,还对l位先后用自己和 亲友的身份证向银行贷款48万元购买4辆桑塔纳,后又全部卖掉用 于挥霍的贷款人进行了起诉。在北京,提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汽车贷款 方面的案例更是多达400件。

    二、思考题

    1.汽车贷款在哪些方面容易出现风险? 2.银行应采取哪些措施防范风险?

    三、案例分析

    1.我国信用制度和抵押制度不完善,导致风险控制手段不完善、阻碍了个人汽车贷款的发展。银行为突破这个瓶颈,采取两种办法, 即自然人担保和经销商担保。但这两种方法都有漏洞。自然人担保方 法主要在于资料的真实性,但由于银行对每一个贷款人和担保人的资 料根难做到深入调查,因此存在虚假问题;
    经销商担保的金额往往达 到几亿元,甚至几十亿元,远大子经销商自身资产,风险并没有化 解。另外有的经销商还制造虚假购车合同骗贷。

    2由于加人世界贸易组织后中国将开放汽车金融市场,为在外

    资进入中国市场前占有一席之地,中资各商业银行加快汽车信贷业务 的开展。由于竞争激烈,许多银行对经销商的资质审核有所放松,增 加了风险。

    个人按揭购房也有风险

    本案例由刘忠燕、秦洪军和周世进编写,只作为学生课堂讨论 用,目的是探讨如何妥善处理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保障贷款人、担保公司和银行利益,使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市场健康发展。

    住房按揭贷款的风险具有双向性,银行风险在大多数场合被提 及,而消费者风险却多被忽略。本案例从降低消费者风险的角度进行 分析,一方面完善对于风险双重性的认识,另一方面探讨银行在降低 消费者风险方面应完善的服务功能。

    一、案信 案例I:章先生与妻子都是工厂工人,他们通过贷款购买了一套 住宅,价值10万元,已经支付了首付款2万元和部分本息,仍欠6 万元未到期。两人收入虽然不高,但是每月偿还额控制在别元以 下,还是可以接受的。但是此时夫妇二人同时失业,无力继续支付本 息。银行想通过执行抵押收回债权,于是向法院起诉。法院裁定银行 胜诉,但住房是章先生一家必要的生活资料,所以法院将不予执行, 除非银行为章先生一家提供其他住所,并使其满意。于是银行为章先 生安排了一套靠近郊区的住宅,章先生不满意,不同意搬家。此事至 今无法解决。

    案例2:删年9月28日,梁先生购买花园住房一套,总房款

    共计762枷元。工商银行向其提供按揭贷款610删元,期限15年。

    同时该房地产公司为梁先生按揭贷款提供连带担保责任。梁先生前后 共支付了16万余元按捐款。帅年,由于意外原因,梁先生无力再 继续支付按捐款,加年4月25日,银行发出提前回购函,要求梁 先生于2M年5月20日前提前归还银行全部贷款,由于房产公司作 为担保单位,银行直接从房产公司账上扣收5n 565.6元。随后,房 产公司将梁先生告上法院,要求其偿付577565.6元并赔偿损失5万 元。2M年8月28日,梁先生与该房产公司签订《以房抵债协议 书》。结果,梁先生不仅用所购的新房抵了债,连已经付出的16万元 首付款也收不回来,损失太大了。

    案例3:市民黄先生选择了城南一套价值40余万元的房子作为 投资,八成30年按揭,首付很轻松。特别是他把房子以4咖元/A 租价租给了某外省城市办事处后,更看到这种投资方式的可行性。于 是,他又在城南和城中以按揭的方式买了两套期房,准备代理出租获 取收益。不料,那个外省城市办事处由于开展业务不利撤回本部,这 一来,黄先生赖以还贷的租金没有了,三套房子的月供款让他感到了 极大的压力。前两天,由于末按期还贷,他收到了银行的逾期贷款催 收通知书。

    二、思考题

    1.你认为章先生一家的行为是否属于恶意欠款,如何解决此事 比较稳妥?

    2.针对案例2的情况,你认为银行还可以进一步采取哪些方法 来减少梁先生的损失?

    3.对于案例3中所出现的住房按揭贷款。断供”这种馆况,你 认为原因何在?有无防范的办法。

    三、案例分桥

    1.建立地方政策性住房贷款金融机构,统一发放和管理低收入

    群体的住房贷款。在我国各省市危房改造改变城市面貌、推动个人住 房抵抑贷款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我国特有的个人消费贷款的风险, 类似案例2中章先生的情况便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对此类贷款,应当 建立国家政策性住房贷款银行,统一发放和管理由于危改购买新房的 低收入群体或低收人群体的正常住房贷款,采取酌情延长贷款期限、降低贷款利率等优惠政策或父贷于还等政策,妥善解决低收入群体的 实际问题。对章先生不能按合同偿还贷款的问题,银行还可以根据具 体情况采取相关办法与章先生进一步协商,采取更加妥当的解决办法。

    2.商业银行只办理商业性住房消费贷款。在上述条件下,商业 银行有条件只发放商业性住房贷款。要严格借款人信用评估和贷款担 保制度。但是对于住房贷款不能按期偿还问题应当采取多种措施以妥 善处理担保公司、债权人和借款人的利益。

    (1)变更借款合同。由于市场的不确定性,借款人由于收入变

    化,造成还款困难是不可避免的,银行的借款合同应当适应客观情况 的变化而变更。对于由于意外原因不能按规定偿还贷款的,可与住房 担保机构和借款人协商,变更借款合同,如采取延长借款期限、降低 月供额、变更借款人等方式妥善解决。

    (2)以资抵债。出现借款人偿还困难时也可考虑以借款人证券资 产抵债、变现等方法,缓解其还款困难。

    3.增加多种还款方式。目前我国大多数城市住房贷款的还款方 式单一,只有等额本息还款和等额本金还款两种。银行应针对个人收 入曲线一般呈现两头低、中间高的情形,使购房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收 入及经济需要选择灵活的还款方式,并就月还款金额与银行协商办 理。

    4.在全社会范围内建立个人消费贷款信用档案。案例3中的黄 先生连续购买三套住房,以租养贷,没有稳定的还款来源,不符合住 房抵押贷款的条件。但是由于我国个人住房贷款信用档案不健全,银 行间信息闭塞,是形成上述住房贷款风险的重要原因。因此,故贷银 行应当严格借款人的信用评估,建立住房贷款担保制度。政府部门或 银行协会应当在全社会范围内尽快建立个人信用档案,有效防范个人 消费贷款风险。

    5—完善《个人消费信贷法》。对于既不还贷又不接受法院判决、无理取闹的少数借款人,应当严格按法律规定办事,确保银行利益和 良好的社会信用制度。

    贷款五级分类标准

    一、指导原则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贷款分类指导原则》,依据借款人的实际还款能力进行贷款质量的五级分类,即按风险程度将贷款划分为五类: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后三种为不良贷款。

    正常贷款: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一直能正常还本付息,不存在任何影响贷款本息及时全额偿还的消极因素,银行对借款人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有充分把握。贷款损失的概率为0。

    关注贷款: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如这些因素继续下去,借款人的偿还能力受到影响,贷款损失的概率不会超过5%。

    次级贷款: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需要通过处分资产或对外融资乃至执行抵押担保来还款付息。贷款损失的概率在30%-50%。

    可疑贷款: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抵押或担保,也肯定要造成一部分损失,只是因为存在借款人重组、兼并、合并、抵押物处理和未决诉讼等待定因素,损失金额的多少还不能确定,贷款损失的概率在50%-75%之间。

    损失贷款:指借款人已无偿还本息的可能,无论采取什么措施和履行什么程序,贷款都注定要损失了,或者虽然能收回极少部分,但其价值也是微乎其微,从银行的角度看,也没有意义和必要再将其作为银行资产在账目上保留下来,对于这类贷款在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应立即予以注销,其贷款损失的概率在75%-100%。。

    二、贷款的详细标准:

    1 正常贷款的详细标准:

    (1)借款人有能力履行承诺,还款意愿良好,经营、财务等各方面状况正常,能正常还本付息,本公司对借款人最终偿还贷款有充分把握;

    (2)借款人可能存在某些消极因素,但现金流量充足,不会对贷款本息按约足额偿还产生实质性影响。

    2 关注贷款的详细标准:

    (1)借款人的销售收入、经营利润下降或出现流动性不足的征兆,一些关键财务指标出现异常性的不利变化或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2)借款人或有负债(如对外担保、签发商业汇票等)过大或与上期相比有较大幅度上升;

    (3)借款人的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出现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因素(如基建项目工期延长、预算调增过大);

    (4)借款人经营管理存在重大问题或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

    (5)借款人或担保人改制(如分立、兼并、租赁、承包、合资、股份制改造等)对贷款可能产生不利影响;

    (6)借款人的主要股东、关联企业或母子公司等发生了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变化;

    (7)借款人的管理层出现重大意见分歧或者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经营者的品行出现了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变化;

    (8)违反行业信贷管理规定或监管部门监管规章发放的贷款;

    (9)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被划为次级类;

    (10)宏观经济、市场、行业、管理政策等外部因素的变化对借款人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并可能影响借款人的偿债能力;

    (11)借款人处于停产或半停产,但抵(质)押率充足,抵质押物远远大于实现贷款本息的价值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对最终收回贷款有充足的把握;

    (12)借新还旧贷款,企业运转正常且能按约还本付息的;

    (13)借款人偿还贷款能力较差,但担保人代为偿还能力较强;

    (14)贷款的抵押物、质押物价值下降,或本公司对抵(质)押物失去控制;
    保证的有效性出现问题,可能影响贷款归还;

    (15)本金或利息逾期(含展期,下同)90天(含)以内的贷款。

    3 次级贷款的详细标准

    (1)借款人经营亏损,支付困难并且难以获得补充资金来源,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为负数;

    (2)借款人不能偿还其他债权人债务;

    (3)借款人已不得不通过出售、变卖主要的生产、经营性固定资产来维持生产经营,或者通过拍卖抵押品、履行保证责任等途径筹集还款资金;

    (4)借款人采用隐瞒事实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贷款的;

    (5)借款人内部管理出现问题,对正常经营构成实质损害,妨碍债务的及时足额清偿;

    (6)借款人处于半停产状态且担保为一般或者较差的;

    (7)为清收贷款本息、保全资产等目的发放的“借新还旧”贷款;

    (8)可还本付息的重组贷款;

    (9)信贷档案不齐全,重要法律性文件遗失,并且对还款构成实质性影响;

    (10)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被划为可疑类;

    (11)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发放的贷款;

    (12)本金或利息逾期91天至180天(含)的贷款。

    4 可疑贷款的详细标准:

    (1)借款人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处于停、缓建状态;

    (2)借款人实际已资不抵债;

    (3)借款人进入清算程序;

    (4)借款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涉及重大案件,对借款人的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影响;

    (5)借款人改制后,难以落实本公司债务或虽落实债务,但不能正常还本付息;

    (6)经过多次谈判借款人明显没有还款意愿;

    (7)已诉诸法律追收贷款;

    (8)贷款重组后仍然不能正常归还本息;

    (9)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被划为损失类;

    (10)本金或利息逾期181天以上的贷款。

    5 损失贷款的详细标准:

    (1)借款人因依法解散、关闭、撤销、宣告破产终止法人资格,本公司依法对借款人及其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

    (2)借款人已完全停止经营活动且复工无望,或者产品无市场,严重资不抵债濒临倒闭,本公司依法对其财产进行清偿,并对其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

    (3)借款人死亡,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宣告失踪,本公司对其财产或者遗产进行清偿,并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

    (4)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确实无力偿还的贷款;
    或者保险赔偿清偿后,确实无力偿还的部分贷款,本公司依法对其财产进行清偿或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

    (5)借款人触犯刑律,依法判处刑罚,其财产不足归还所借债务,又无其他债务承担者,本公司依法追偿后无法收回的贷款;

    (6)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本公司诉诸法律,经法院对借款人和担保人强制执行,借款人和担保人均无财产可执行,法院裁定终结执行后,本公司仍无法收回的贷款;

    (7)由于上述(1)至(6)项原因,借款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本公司对依法取得的抵债资产,按评估确认的市场公允价值入帐后,扣除抵债资产接收费用,小于贷款本息的差额,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贷款;

    (8)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贷款;

    (9)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 2010年修订版》的通知》(财金〔2010〕21号)规定的被认定为呆账条件之一的信贷资产;

    (10)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即使处置抵(质)押物或向担保人追偿也只能收回很少的部分,预计贷款损失率超过85%。

    三、贷款的参考特征

    1 正常贷款的参考特征:

    (1)借款人生产经营正常,主要经营指标合理,现金流量充足,一直能够正常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2)贷款未到期。

    (3)本笔贷款能按期支付利息。

    2关注贷款的参考特征:
    (1)宏观经济、行业、市场、技术、产品、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或财务状况发生变化,对借款人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但其偿还贷款的能力尚未出现明显问题。

    (2)借款人改制(如合并、分立、承包、租赁等)对公司债务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

    (3)借款人还款意愿差,不与公司积极合作。

    (4)借款人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但贷款担保合法、有效、足值,公司完全有能力通过追偿担保足额收回贷款本息。

    (5)担保有效性出现问题,可能影响贷款归还。

    (6)贷款逾期(含展期后)不超过90天(含)。

    (7)本笔贷款欠息不超过90天(含)。

    3次级贷款的参考特征:

    (1)借款人支付出现困难,且难以获得新的资金。

    (2)借款人正常营业收入和所提供的担保都无法保证公司足额收回贷款本息。

    (3)因借款人财务状况恶化,或无力还款而需要对该笔贷款借款合同的还款条款作出较大调整。

    (4)贷款逾期(含展期后)90天以上至180天(含)。

    (5)本笔贷款欠息90天以上至180天(含)。

    4可疑贷款的参考特征:

    (1)因借款人财务状况恶化或无力还款,经公司对借款合同还款条款作出调整后,贷款仍然逾期或借款人仍然无力归还贷款。

    (2)借款人连续半年以上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收入来源不稳定,即使执行担保,贷款也肯定会造成较大损失。

    (3)因资金短缺、经营恶化、诉讼等原因,项目处于停建、缓建状态的贷款。

    (4)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超过100%,且当年继续亏损。

    (5)公司已诉讼,执行程序尚未终结,贷款不能足额清偿且损失较大。

    (6)贷款逾期(含展期后)180天以上。

    (7)本笔贷款欠息180天以上。

    5损失贷款的参考特征:

    (1)借款人和担保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并终止法人资格, 公司经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

    (2)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或者已保险补偿后,确实无能力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公司经对其财产进行清偿和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

    (3)借款人虽未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但已完全停止经营活动,被县级及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终止法人资格,公司经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进行清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

    (4)借款人触犯刑律,依法受到制裁,其财产不足归还所借贷款,又无其他贷款承担者,公司经追偿后确实无法收回的贷款。

    (5)由于借款人和担保人不能偿还到期贷款,公司诉诸法律经法院对借款人和担保人强制执行,借款人和担保人均无财产可执行,法院裁定终结执行后,公司仍然无法收回的贷款。

    (6)由于上述a至e项原因,借款人不能偿还到期贷款,本公司对依法取得的抵贷资产,按评估确认的市场公允价值入账后,扣除抵贷资产接受费用,小于贷款本息的差额,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贷款。

    说明:

    1、正常、关注、次级、可疑类贷款的基本分类标准是各类贷款的风险表现基本特征形式,采用的是列举法,不可能穷尽。它们只是贷款分类的重要参考因素。

    2、分类中,关键是要把握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贷款的损失程度,并结合担保分析后进行初分结果调整,依据核心定义,确定分类结果。

    四、不同种类贷款的分类

    1、消费贷款

    消费贷款金额小、笔数多,借款人一般没有财务报表,银行难以掌握借款人的财务状况。但是,消费贷款又有一个特点,即风险因素比较简单,因此可以根据贷款逾期情况,采用批量处理的方法进行分类。

    对于住房按揭贷款,可参考以下方法进行分类:如果贷款本金或利息拖欠还款6次或180天以上,至少分为次级;
    拖欠还款12次或360天以上,至少分为损失类。

    对于信用卡透支,可参考以下方法进行分类:如果贷款本金或利息拖欠还款3次或90天以上,至少分为次级类;
    拖欠还款6次或180天以上,至少分为损失类。

    2、短期贷款、中长期贷 款和银团贷款

    对短期贷款,主要考虑借款人的短期偿债能力,即借款人的流动性;
    同时,进一步分析现金流量等其他因素。对中长期贷款,应主要考虑借款人的长期偿债能力,分析借款人的杠杆比率,分析其资金来源结构的合理性,评价其经济基础牢固程度。如果借款人的盈利能力和营运能力较强,但是财务杠杆过高,负债过重,则贷款应归为关注类。对于银团贷款,分析的重点仍然是借款人的还款能力。

    3、政策性贷款和特定贷款

    与一般贷款相比,政策性贷款的发放带有很大的被动因素,不是完全按照商业原则发放,这部分贷款的质量相对较低。但是,贷款分类本质上是对贷款风险程度和真实价值的判断,因此不论贷款是何种原因、何种背景下发放的,这些原因和背景都不应成为贷款分类的依据,否则,就不能反映贷款的真实价值。因此,对政策性贷款应按照《指导原则》第二章确定的标准进行分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对国务院批准的特定贷款项目发放的贷款,由于国务院会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弥补银行因贷款造成的损失,因此,对此类贷款可以免予分类

    4、“破产废债”企业的贷款

    在企业改制过程中,存在借款人“假破产、真废债”的情况,对银行信贷资产的安全造成了很大威胁。对这类贷款进行分类时,检查人员首先要完整、真实地掌握贷款的状况,其次要从贷款分类的标准出发,紧紧抓住还款可能性这个核心,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根据贷款偿还可能性的不同,可将贷款拆分为不同的档次,对于通过各种手段进行追索,确定无法收回的部分,要归为“损失类”;
    对于还不能确定的部分,则归为“可疑”类。

    5、违规贷款 与一般贷款相比,发放违规贷款除承担因贷款业务而正常发生的风险外,还需承担额外的法律风险,这样就使贷款的风险放大了,影响到贷款的正常偿还,而且有的违规行为引发的风险已非常严重。因此,对所有的违规贷款,即使从眼前看贷款的偿还有充分保证,也应分为关注以下。

    违规贷款一般包括:对关系人的信用贷款,以优于同类贷款条件向关系人发放的担保贷款,以及以贷收息、违规展期、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违反利率规定以及借款人不具备《贷款通则》所规定的资格和条件的贷款。

    五、流动资金贷款和固定资产贷款的概念

    1、流动资金贷款

    流动资金贷款是商业银行为了满足客户生产经营过程中流动资金需求而向客户发放的贷款。

    按贷款期限可分为临时流动资金贷款、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和中期流动资金贷款:

    临时流动资金贷款:期限在3个月(含)以内,主要用于企业一次性进货的临时性资金需要和弥补其他支付性资金不足。

    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期限3个月至一年(不含三个月,含一年),主要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周转资金。

    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一年至三年(不含一年,含三年),主要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中经常占用资金。

    2、流动资金贷款的期限和利率

    (1)流动资金贷款期限贷款双方协商确定,最长一般不超过三年。在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贷款可以分次发放,分次收回。商业银行与企业也可以根据各自生产经营需要签订循环贷款协议。

    (2)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政策。

    流动资金贷款可以执行浮动利率也可以执行固定利率,贷款利率最低不得低于人民银行规定同期贷款利率的0.9倍,贷款利率上限不受限制。

    3、流动资金贷款的还款

    流动贷款一般采用一次性还款或分期还款方式,借款人应根据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间,将归还贷款所需资金存入存款账户中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

    4、固定资产贷款

    固定资产贷款是银行为解决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活动的资金需求而发放的贷款,主要用于固定资产项目的建设、购置、改造及其相应配套设施建设的中长期本外币贷款。

    特点:(1)贷款期限长

    固定资产再生产活动,较一般产品的生产活动,具有体形庞大、生产周期长的特点。因而,固定资产贷款的贷款期限也比一般短期贷款长。

    (2)双重计划性

    固定资产贷款项目不仅必须是纳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并具备建设条件的项目,而且必须受信贷计划确定的固定资产贷款规模的约束。

    (3)管理连续性

    一般流动资金贷款的监督管理,只限于生产或流通过程,而固定资产贷款不仅建设过程要管理,而且项目竣工投产后仍需要管理,直到还清全部本息为止。

    六、贷款额计算办法

    1、宽限期、还款期

    宽限期是指某一贷款项目从第一笔贷款发放日至第一次贷款本金回收日之间的时间段。

    在合同约定的时期内,借款人只需每月支付利息,暂不归还贷款本金。待宽限期结束后,对贷款发放金额按合同约定的等额本金或等额本息方式还本付息。宽限期有1年(12期)、2年(24期)、3年(36期)等不同。

    还款期

    国内贷款偿还期:指在国家财政规定和项目具体财务条件下,以项目投产后可用于还款的资金,偿还国内贷款本金和建设期利息所用的时间。

    计算公式:

    贷款偿还期=偿清债务年份数-1+偿清债务当年应付本息/当年可用于偿债的资金总额

    2、还款方式

    国内外贷款的还款方式有许多种,其中主要有以下儿种。

    (1)等额本金法:每期偿还相等的本金和当期应付利息。

    (2)等额利息法:期中不还本金,每期只付等额利息,最后一期归还本金和当期利息。

    (3)偿债基金法:每期偿还贷款利息,同时向银行存入一笔等额现金,到期末存款正好偿还贷款本金。

    (4)等额摊还法:每期偿还的本金和利息总额相等。

    (5)一次性偿付法:到期一次偿还贷款本息。

    等额本金法和等额摊还法是两种常用的还款方式,两者比较,后者还款总额大于前者,但后者初期偿还本金额少,对于初期偿还能力较弱的项目来说,选择后者较为有利。

    不同还款方式每期还本付息的计算公式见表6-1(借款期的年序为0)

    表 6-

    1 不同还款方式每期还本付息的计算公式

    (1).等额本息还款法

    等额本息还款法的最大特点是每月的还款金额是相等的。这个还款金额包括还本和付息。因此叫等额本金还款法。

    这种还款法是采用复利进行计算的。即计算中既包括应还的本金及它产生的利息,也包括“利滚利”的成分。每月还款金额的计算公式是

    式中:y——每月的还款金额,元;

    A ——贷款总金额,元;

    n——贷款的总年数或总月数;

    α——利率。如果式中的n用年表示,它是年利率;
    如果式中的n用月表示,它就是月利率;

    如果把这个公式改用文字表示就是

    例1:王先生从银行贷款20万元,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即7.05%。期限为10年。他选择的还款方式是等额本息法。问他每月应该偿还贷款的金额是多少?

    答:10年合120月,基准年利率折合为月利率时是7.05%÷12=0.5875%。因此,他每月还款的金额是

    (2)等额本金还款法

    等额本息还款法的最大特点是,每月(期)还款中的偿还本金数是相等的,它等于贷款总额除以贷款期限(或总月数)。但是,每月偿还的利息则是随着本金的减少而减少的。因此,每月的还款金额是逐月减少的。

    每月的偿还贷款金额的计算公式是

    如果用文字表达上式,就是 当月还款金额=本金/贷款总月数+本金×[1—上个期数/贷款总期数]×月利率

    例2.当贷款总数是200000元,年利率为7.05 %,,偿还期为10年时,老王如果选择等额本金还款法时,求第一个月、第12个月和贷款期满的那个月应偿还银行的款额是多少?

    答:月利率α=7.05% ÷12 = 0.005875,首月的还本数=200000元÷120=1666.67元。因此

    ①第1个月的还款额=200000元/120+200000×0.005875 = 1666.67元+1175元=2841.67元

    ②第12个月时,老王应该偿还贷款是、

    (3)等额递增(或递减)还款法

    等额递增(或递减)还款法也叫等额累进还款法。所谓等额递增(或递减)还款法是在等额本息还款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这种方法的特点是:把还款的期限分作两个或几个阶段,每个阶段内的还款额度是不同的。可以是递增的;
    也可以是递减的。比如,刚参加工作的小白领要买房时,就可以选择等额递增的;
    如果是年纪稍大些的,预期以后有子女上学等压力,就可以考虑选等额递减的方式。

    各个银行都有为此而设计的计算器。只需你输入以下几个参数就可以立刻给出答案。这几个参数是:贷款金额;
    贷款期限;

    贷款年利率;

    从第几期开始变动;
    每隔几期变动一次;
    每次递增或递减的金额。

    例3:小张买房,打算按揭贷款30万元,利率是7.05 %,还款期限是20年。他要求从第49期开始调整,每个调整期递增200元,以后每隔5年改变一次,问他的首付款和最后若干期的还款金额是多少?

    答:计算结果见下表。2085.26元;
    到最后几期的还款额是2854元。

    (4)等比递增(或递减)还款法

    等比递增(或递减)还款法也叫等比累进还款法。所谓等比递增(或递减)还款法是在等额本息还款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这种方法的特点是:把还款的期限分作两个或几个阶段,每个阶段内的还款额度是不同的。可以是按比例递增的;
    也可以是按比例递减的。

    各个银行都有为此而设计的计算器。只需你输入以下几个参数就可以立刻给出答案。这几个参数是:贷款金额;
    贷款期限;
    贷款年利率;
    从第几期开始变动;
    每隔几期变动一次;
    调整后的金额跟调整前的金额之比

    例4:小张买房,打算按揭贷款30万元,利率是7.05 5,还款期限是 10年。他要求从第四年(36期以后)开始,每隔36个月调整一次,调整比是1.2.请计算初期每月的还款金额和以后每期的还款金额。

    答:计算结果见下表,即首付还款是2844.75元,到还款末期则高达4915.73元。

    ①选择还款方式时,最主要的是看利率的高低。因为银行是按贷款金额、利率和你占用银行贷款(含利息)时间的长短来收费的。

    ②在利率相等的条件下,选择哪种还款法,差别不是很大的。但是,从最后结果看,等额本金还款法付给银行的总利息要少于等额本息还款法,这是因为等额本金还款法在前期归还给银行的本息比后者多,占用银行本金的时间较少的原因。

    ③选择哪种还款法主要应该根据个人经济状况来定。比如,刚参加工作不久的年轻人,最好选择等额递增还款法或等额本息还款法;
    对于预期以后可支配收入会下降的人群,则应该选择等额本金还款法或等额递减还款法。

    ④等额本息还款法的月还款数是固定的,便于记忆和作计划,也是应该考虑的因素之一。

    3、现行贷款的利率 国家规定的基准贷款利率 ,一般社会融资利率 (1)现行贷款的利率

    中广网北京7月21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央行正式取消金融机构贷款利率7折下限,由其根据商业原则自主确定贷款利率水平。作为中国利率市场化迈出的第一步, (2)国家规定的基准贷款利率

    基准利率是金融市场上具有普遍参照作用的利率,其他利率水平或金融资产价格均可根据这一基准利率水平来确定。基准利率是利率市场化的重要前提之一,在利率市场化条件下,融资者衡量融资成本,投资者计算投资收益,以及管理层对宏观经济的调控,客观上都要求有一个普遍公认的基准利率水平作参考。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讲,基准利率是利率市场化机制形成的核心。

    2004年10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金融机构(城乡信用社除外)贷款利率不再设定上限。金融机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基准利率,结合自身经营目标,具体制定本机构的贷款利率。

    (3)民间融资利率

    民间融资是指出资人与受资人之间,在国家法定金融机构之外,以取得高额利息与取得资金使用权并支付约定利息为目的而采用民间借贷、民间票据融资、民间有价证券融资和社会集资等形式暂时改变资金使用权的金融行为。一般而言,民间融资城镇利率高,乡村利率低。城镇借出利率年息一般在15-30%之间,乡村借贷利率年息一般在10-20%之间,年利率相差5%-10%;

    例子:

    榆林的民间融资呈多样化发展态势,包括个人借贷、地下钱庄以及典当行、担保公司、投资公司、寄售行和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等多种机构。一是个人及地下钱庄放贷大都以高利借给熟人,利率一般为月息10‰—30‰。这部分资金通过亲友熟人以集资或入股方式进行项目投资(以私营和个体煤炭和房地产行业为主),以固定收益或分红作为回报。二是榆林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行、投资公司和寄售行等。贷款期限相对较长,利率较高,月息一般在20‰以上。三是企业互助基金及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民间融资组织最近也在榆林出现,相对金额较少。

    4、单利和复利

    利息计算中有两种基本方法:单利与复利。

    单利的特点,是对已过计息日而不提取的利息不计利息,其计算公式:
    C=P×r×n S=P×(1+r×n)

    式中,C为利息额,P为本金,r为利息率,n为借贷期限,S为本金和利息之和,简称本利和。

    复利是指在每经过一个计息期后,都要将所生利息加入本金,以计算下期的利息。这样,在每一计息期,上一个计息期的利息都要成为生息的本金,即以利生利,也就是俗称的“利滚利”。

    S=P×(1+r)n

    P为本金,r为利息率,n为借贷期限,S为本金和利息之和,简称本利和。

    5、建设期利息计算公式

    复利计息:建设期计利息=∑[(上一年年末借款本息累计+当年借款额/2)×年利率]。

    单利计息:建设期计利息=∑[(上一年年末借款额+当年借款额/2)×年利率]。

    例子:第一年贷款100万,第二年贷款300万,第三年贷款100万,贷款利率6%,建设期内利息,只计息不支付。

    (1)用复利法计算 第一年建设期贷款利息=1/2*100*0.06=3万

    第二年建设期贷款利息=(100+3)*0.06+1/2*300*0.06=15.18万

    第二年建设期贷款利息=(100+3+300+15.18)*0.06+1/2*100*0.06=28.09万 建设期贷款利息=3+15.18+28.09=46.27万 (2)用单利法计算

    第一年建设期贷款利息=1/2*100*0.06=3万

    第二年建设期贷款利息=100*0.06+1/2*300*0.06=15万

    第二年建设期贷款利息=(100+300)*0.06+1/2*100*0.06=27万 建设期贷款利息=3+15+27=45万

    银行贷款分类方法的思考

    摘 要:本文通过对贷款五级分类法与贷款期限管理法的比较,突出了贷款五级分类法的优点,同时,在现有经济环境和条件下,对如何使贷款五级分类法在我国信贷风险管理中能有效地运用,提出了几点建议。

    关键词:银行贷款 分类方法 思考

    1998年,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在全国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中开展清理信贷资产的贷款分类工作,并按风险程度大小将贷款划分为五类,即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后三类称为不良贷款。这种新的贷款五级分类法取代了我国银行业沿袭多年的贷款期限管理法,即按期限把贷款分为正常、逾期、呆滞、呆账(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贷款,简称“一逾两呆”)四类的一种管理办法。贷款五级分类法借鉴国际上通用的做法,结合我国国情,提出了我国银行自身的贷款分类标准和方法,它体现了我国加入WTO与国际接轨的需要,是我国银行业向市场化、国际化转变的必由之路。

    一、贷款五级分类法的主要优点

    1.五级分类法能更准确、及时、真实地反映信贷资产质量。以前的期限管理,是以贷款是否逾期和逾期时间长短作为判断贷款质量的标准,这样分类的结果对信贷资产质量的识别滞后,反映也不真实。例如,有些未到期的贷款,尤其是中长期贷款,虽未到期但借款人已丧失还款能力,而按期限管理分类的标准属于正常贷款,这样就掩盖了贷款的真实情况。五级分类法则避免了这种情况,它以借款人的偿还能力为核心,充分考虑到了影响还款能力的各种因素及影响大小,如企业现金流量、信用支持、财务因素等,因此风险反映更客观真实,这也是它与期限管理法的根本区别。

    2.五级分类法有完备的风险预警机制。现阶段,我国正走向成熟的市场经济,贷款的风险系数加大,尤其是现在企业经营效益不好,逃废债时有发生。传统的期限管理法只是事后才能发现问题,市场预测难尽人意。而五级分类法属于一种动态风险管理,无论贷款是否逾期都实时监控管理,带有事前定性性质,有利于信贷管理人员及时发现问题和预测风险,抓住各种风险隐患和可能出现的苗头,发出预警信号,主动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风险的发生。

    3.五级贷款分类法的适用范围更广。五级贷款分类法不仅包括表内项目,还包括表外项目,如信用证、担保、贷款承诺等。而期限管理法仅仅只对表内单一的贷款项目进行分类,不能反映银行金融资产全貌。

    4.五级贷款分类更科学。期限管理法对逾期贷款标准的规定过于严格,逾期一天就算不良贷款,并不考虑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而五级分类法考虑的核心是贷款归还的可能性和可靠性,主要考察的是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所以按国际惯例和五级分类标准,一般都有90天的宽限期。按传统期限管理法,逾期两年以上或虽未满两年,但经营停止、项目下马才划分为呆滞,按五级分类法,此类贷款至少有一部分损失贷款。

    5.五级分类法会计核算更规范。五级分类法规定,贷款逾期90天,其拖欠的利息停止计入收入。而期限管理法规定逾期两年的贷款才能挂账停息,导致银行收益高估,虚增利润,多交税收。

    6.五级分类法能更真实反映贷款现值,为商业银行计提呆账准备金提供可靠依据。五级分类根据贷款损失这一渐进过程,按不同期限预计贷款损失概率,以损失概率计提准备金。而期限管理法则是按单一比例计提,呆账准备金的变动与不良贷款的增减没有直接联系。

    二、贷款五级分类法实施过程中的制约因素

    1.信贷管理人员素质尚待提高。五级分类管理法需要从事贷款分类的操作人员或检查人员在贷款分类的过程中进行大量的高水平的分析和判断,要求信贷管理人员在日常监控中进行连续的分析和判断,同时也要求检查人员具有较丰富的知识和判断能力。这就给当前银行信贷人员、内审人员以及监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各类贷款分类没有具体标准。《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虽然规定了贷款分类的目标、标准、基本要求以及组织实施与监督管理的条款,但对各类别的贷款管理无明确具体的要求,这不利于基层信贷人员实际操作。为加强贷款管理,各行应制订统一的分类的各项贷款管理、检查、考核和催收的操作细则,提出明确要求。

    三、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贷款五级分类法的建议

    从以上比较分析可知,五级分类法与期限管理法是两种不同的贷款分类和管理方法。五级分类法能揭示贷款的内在风险,为银行的信贷管理提供科学的依据,而期限管理法易于操作和统计,易于界定法律时效。因此,笔者认为,我国的贷款应继续全面地向五级贷款分类法过渡,以期限

    管理法为辅,期限管理只划分为正常和逾期两类,主要是为了界定法律时效,保障贷款法律权益。为了使贷款五级分类法在我国信贷风险管理中有效地运用,建议采取如下措施:

    1.按照国际惯例,结合我国实际,改革相关财务税收制度。第一,对逾期贷款应收未收利息,以逾期90天或更短的时间为标准停止计息;
    二是贷款损失准备金的提取,以按各类贷款损失概率计算预期准备金提取,使损失准备金与不良贷款总额挂钩;
    三是对银行实行优惠税收政策,由于实行五级分类法,我国存量贷款中不良贷款会大幅上升,实行优惠税收,有利于充实我国银行资本实力。

    2.建立完善的贷款质量与管理综合评价体系。五级分类法覆盖了贷款从发放到从账面上消失的整个生命周期,以定量指标来评估贷款质量,以规范贷款业务、贷款管理和控制信用风险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措施,来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这就要求尽快建立和完善各类贷款风险管理的具体办法,各银行应将各项贷款分类归档,经常开展调查考核工作,并针对不同贷款,分门别类制订一套程序性决策方法。

    3.不断提高信贷员素质,加强对信贷员的考核。五级分类法要求信贷员必须经常深入企业,除采集一些真实数据进行分析外,还要对企业发展前景、产品市场需求及营销策略、国家政策的影响等进行深入研究调查,做出自己独立的判断,并要以此对信贷员进行考核。因此,五级分类法对信贷人员专业经验、知识结构、操作规程和对有关情况的综合分析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要求对信贷员必须不断培训学习,加强对其考核,使信贷管理人员适应新的体制要求。

    作者简介:李晓燕

    什么是贷款五级分类法

    2003-7-15

    据介绍,贷款风险分类又称贷款五级分类。贷款五级分类为:(1)正常:借款人

    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2)关注:尽管借款

    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3)次级:

    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

    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4)可疑: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

    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5)损失: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

    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这种分类方法是指银行主

    要依据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即最终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实际能力,确定贷款遭受损失

    的风险程度,将贷款质量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的一种管理方法(其

    中后三类称为不良贷款)。

    如何理解这种分类方法?通俗地讲,如果一个企业借款到期没有能够归还贷款,但

    如果他良好的经营能力与业绩表明此次只是一个暂时现象,今后完全有能力还款,那这

    笔贷款不会划作不良贷款;
    而如果一个企业借款远没有到期,但其经营状况、行业前景

    等已经出现了问题,那么这笔贷款此时就应该归为不良贷款之列了。分类不再依据贷款

    期限来判断贷款质量,能更准确地反映不良贷款的真实情况,从而提高银行抵御风险的

    能力。(据《经济日报》)

    《贷款分类认定表》填表说明

    一、贷款分类认定表是对贷款进行分类的基础表,供商业银行对贷款清分时使用。

    二、贷款分类认定表应按贷款合同逐笔填写,即一笔贷款合同填一张表。

    三、贷款人多笔贷款的,可以共用附表。

    四、有关项目填写说明:

    ▲贷款风险分类(2):将分类结果的金额填入相应的类别;
    如果分为损失类应填写表3—2。

    ▲企业性质(4):指国有、集体、私营、个体、三资、股份制、股份合作制、联营和乡镇企业共9类。乡及乡以下的各类企业,一律归为乡镇企业类。▲行业类型(5):指纺织、军工、煤炭、森工、机械加工、冶金、化工、轻工、电子、建材、烟草、科技、物资、内贸、粮食、供销社、农机、外贸、房地产、其他共20类。

    ▲担保方式(8):指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借款种类(15):指短期贷款、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其他贷款共4类。其他贷款包括委托贷款、融资租赁等。

    ▲本金逾期天数(20):填写1997年底的逾期天数。

    ▲利息逾期天数(21):填写1997年底的逾期天数。

    ▲表内应收利息(22):指截止1997年末该笔贷款的表内应收未收利息金额。

    ▲表外应收利息(23):指截止1997年末该笔贷款的表外应收未收利息金额。

    ▲影响借款人还款的近期事件(29):指影响借款人经营、财务状况及贷款质量的重要事项。

    ▲贷款分类理由(32):指对借款人经营、财务状况及还款可能性作出总体评价,并说明分类的理由。

    ▲贷款人反馈意义(33):指贷款人对贷款分类结果的不同意见或补充意见。

    ▲抵(质)押的有效性(35):指抵(质)押物种类、手续、合同及占管、处置是否合法、合规。

    ▲抵(质)押物价值(36):指对抵(质)押物最近一次评估的价值。▲评估时间(37):指对抵(质)押物最近一次评估的时间。

    ▲评估方式(38):指由评估机构评定、与贷款人协商确定和抵押合同约定。▲抵(质)押比率(39):指1997年末贷款余额与抵(质)押物评估价值的比值。

    ▲净现金流量(47):指现金流入量与现金流出量的净额。

    ▲应付本息(48):应付本息=借款人资产负债表中的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损益表中的利息费用。

    ▲净资产(55):指资产总额与负债总额之差。

    ▲资产负债率(56):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流动比率(57):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100%

    ▲应收账款周转率(58):应收账款周转率=赊销收入净额/平均应收账款余额×100%;

    其中,赊销收入净额=销售收入-现销收入-销售退回、折让和折扣;
    平均应收账款余额=(期初应收账款+期末应收账款)/2

    ▲存货周转率(59):存货周转率=销货成本/平均存货×100%其中,平均存货=(期初存货+期末存货)/2

    ▲资本利润率(60):资本利润率=(利润总额/资本金总额)×100%▲销售净利润率(61):销售利润率=利润总额/销售净额×100%

    ▲或有负债(62):指借款人以开出保函、承兑票据等形式的对外担保的总计。

    ▲保证限制或解除条款(63):指保证合同中的限制条款,及保证人解除保证的条件。

    ▲银行贷款档案漏缺的文件(66):指银行贷款档案中漏缺的重要材料,包括借款申请书、借款合同、抵押合同、保证书、抵押物评估报告、财产所有权证、贷款可行性分析报告、借款人财务报表等。

    贷款的五级分类

    在当代社会,贷款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重要的一部分。不论是工作,生活,学习还是其他的,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大家都会选择贷款,不论你是企业家、大学生还是上班族,每个人都会跟贷款有关联,那么我们常常听到的贷款的五级分类是什么呢?

    贷款五级分类,是指商业银行按照借歆人的最终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实际能力,确定贷款的遭受损失的风险程度,将贷款质量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的一种贷款管理方法。

    1、正常: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2、关注:尽管目前借款人有能力偿还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3、次级: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收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些损失。

    4、可疑: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5、损失:在采取了所有可能的措施后或者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较少的都分。

    以上为汇小贷网小编整理,贷款机构会根据贷款人的情况分为贷款的五级分类,根据等级来划分贷款金额,还款期限,以及贷款审批时间等等,若要想快速办理贷款信息,还需平时多注意自身的金额管理。

    贷款五级分类制

    什么是贷款五级分类制

    贷款五级分类制度是根据内在风险程度将商业贷款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类。

    贷款五级分类制是银行主要依据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即最终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实际能力,确定贷款遭受损失的风险程度,其中后三类称为不良贷款。此前的贷款四级分类制度是将贷款划分为正常、逾期、呆滞、损失四类。

    五级分类是国际金融业对银行贷款质量的公认的标准,这种方法是建立在动态监测的基础上,通过对借款人现金流量、财务实力、抵押品价值等因素的连续监测和分析,判断贷款的实际损失程度。也就是说,五级分类不再依据贷款期限来判断贷款质量,能更准确地反映不良贷款的真实情况,从而提高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

    以前对银行不良贷款的分类方法是“一逾两呆”(逾期贷款是指借款合同到期未能归还的贷款,呆滞贷款是指逾期超过一年期限仍未归还的贷款,呆账贷款则指不能收回的贷款),这是一种根据贷款期限而进行的事后监督管理方法。“一逾两呆”的不足就是掩盖了银行贷款质量的许多问题,比如根据贷款到期时间来考核贷款质量,就会引发借新还旧的现象,这样就很容易将一笔不良贷款变为正常贷款,而实际上并没有降低风险。这种分类法很难甚至根本无法达到提高信贷资产质量的目的,而五级分类法正是克服了它的有关弱点,可以及时反映商业银行的盈亏状况,因此成为改良贷款质量管理方法的选择。

    从2004年起,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两类银行将奉行国际标准,取消原来并行的贷款四级分类制度,全面推行五级分类制度。

    贷款五级分类制的标准

    具体标准如下:

    企事业单位贷款和自然人其他贷款分类标准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充分分析借款人及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的可能性的基础上,参照下列基本标准初步划分企事业单位贷款和自然人其他贷款分类档次后,严格依据核心定义确定分类结果。

    1.下列情况划入正常类:

    (1)借款人有能力履行承诺,还款意愿良好,经营、财务等各方面状况正常,能正常还本付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对借款人最终偿还贷款有充分把握。

    (2)借款人可能存在某些消极因素,但现金流量充足,不会对贷款本息按约足额偿还产生实质性影响。

    正常类参考特征:

    a.借款人生产经营正常,主要经营指标合理,现金流量充足,一直能够正常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b.贷款未到期。

    c.本笔贷款能按期支付利息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划入关注类:

    (1)借款人的销售收入、经营利润下降或出现流动性不足的征兆,一些关键财务指标出现异常性的不利变化或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2)借款人或有负债(如对外担保、签发商业汇票等)过大或与上期相比有较大幅度上升;

    (3)借款人的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出现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因素(如基建项目工期延长、预算调增过大);

    (4)借款人经营管理存在重大问题或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

    (5)借款人或担保人改制(如分立、兼并、租赁、承包、合资、股份制改造等)对贷款可能产生不利影响;

    (6)借款人的主要股东、关联企业或母子公司等发生了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变化;

    (7)借款人的管理层出现重大意见分歧或者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经营者的品行出现了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变化;

    (8)违反行业信贷管理规定或监管部门监管规章发放的贷款;

    (9)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被划为次级类;

    (10)宏观经济、市场、行业、管理政策等外部因素的变化对借款人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并可能影响借款人的偿债能力;

    (11)借款人处于停产或半停产,但抵(质)押率充足,抵质押物远远大于实现贷款本息得价值和实现债权得费用,对最终收回贷款有充足的把握。

    (12)借新还旧贷款,企业运转正常且能按约还本复息的。

    (13)借款人偿还贷款能力较差,但担保人戴维偿还能力较强

    (14)贷款的抵押物、质押物价值下降,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对抵(质)押物失去控制;
    保证的有效性出现问题,可能影响贷款归还;

    (15)本金或利息逾期(含展期,下同)90天(含)以内的贷款或表外业务垫款30天(含)以内。

    关注类参考特征:

    a.宏观经济、行业、市场、技术、产品、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或财务状况发生变化,对借款人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但其偿还贷款的能力尚未出现明显问题。

    b.借款人改制(如合并、分立、承包、租赁等)对银行债务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

    c.借款人还款意愿差,不与银行积极合作

    d.借款人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但贷款担保合法、有效、足值,银行完全有能力通过追偿担保足额收回贷款本息。

    e.担保有效性出现问题,可能影响贷款归还。

    f.贷款逾期(含展期后)不超过90天(含)。

    g.本笔贷款欠息不超过90天(含)。

    资料之一:关注类贷款,其他银行还列举如下特征:

    借款还款意愿;
    贷款抵押物、质押物价格下降,或银行对抵(质)押物失去控制;
    贷款保证人的财务状况出现疑问;
    银行未能对贷款实施有效的监督或档案丢失。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划入次级类:

    (1)借款人经营亏损,支付困难并且难以获得补充资金来源,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为负数;

    (2)借款人不能偿还其他债权人债务;

    (3)借款人已不得不通过出售、变卖主要的生产、经营性固定资产来维持生产经营,或者通过拍卖抵押品、履行保证责任等途径筹集还款资金;

    (4)借款人采用隐瞒事实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贷款的;

    (5)借款人内部管理出现问题,对正常经营构成实质损害,妨碍债务的及时足额清偿;

    (6)借款人处于半停产状态且担保为一般或者较差的;

    (7)为清收贷款本息、保全资产等目的发放的“借新还旧”贷款;

    (8)可还本付息的重组贷款;

    (9)信贷档案不齐全,重要法律性文件遗失,并且对还款构成实质性影响;

    (10)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被划为可疑类;

    (11)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发放的贷款;

    (12)本金或利息逾期91天至180天(含)的贷款或表外业务垫款31天至90天(含)。

    次级类参考特征:

    a.借款人支付出现困难,且难以获得新的资金。

    b.借款人正常营业收入和所提供的担保都无法保证银行足额收回贷款本息。

    c.因借款人财务状况恶化,或无力还款而需要对该笔贷款借款合同的还款条款作出较大调整。

    d.贷款逾期(含展期后)90天以上至180天(含)。

    e.本笔贷款欠息90天以上至180天(含)。

    资料之二:次级贷款,其它银行还举例如下特征:

    借款人净现金流量为负值,支付出现困难,借款人不能偿还其他金融机构的债务,借款人内部管理出现问题,妨碍债务的清偿,预计贷款损失在30%以下,贷款本金逾期91天至180天(含)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划入可疑类:

    (1)借款人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处于停、缓建状态;

    (2)借款人实际已资不抵债;

    (3)借款人进入清算程序;

    (4)借款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涉及重大案件,对借款人的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影响;

    (5)借款人改制后,难以落实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债务或虽落实债务,但不能正常还本付息;

    (6)经过多次谈判借款人明显没有还款意愿;

    (7)已诉诸法律追收贷款;

    (8)贷款重组后仍然不能正常归还本息;

    (9)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被划为损失类;

    (10)本金或利息逾期181天以上的贷款或表外业务垫款91天以上。

    可疑类参考特征:

    a.因借款人财务状况恶化或无力还款,经银行对借款合同还款条款作出调整后,贷款仍然逾期或借款人仍然无力归还贷款。

    b.借款人连续半年以上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收入来源不稳定,即使执行担保,贷款也肯定会造成较大损失。

    c.因资金短缺、经营恶化、诉讼等原因,项目处于停建、缓建状态的贷款。d.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超过100%,且当年继续亏损。

    e.银行已诉讼,执行程序尚未终结,贷款不能足额清偿且损失较大。

    f.贷款逾期(含展期后)180天以上。

    g.本笔贷款欠息180天以上。

    资料之三:可疑类贷款,专业银行举例尚有:

    预计贷款损失率在30%—90%之间;
    贷款本金逾期人(含展期后)180以上。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划入损失类:

    (1)借款人因依法解散、关闭、撤销、宣告破产终止法人资格,农村信用社依法对借款人及其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

    (2)借款人已完全停止经营活动且复工无望,或者产品无市场,严重资不抵债濒临倒闭,农村信用社依法对其财产进行清偿,并对其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

    (3)借款人死亡,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宣告失踪,农村信用社依法对其财产或者遗产进行清偿,并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

    (4)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确实无力偿还的贷款;
    或者保险赔偿清偿后,确实无力偿还的部分贷款,农村信用社依法对其财产进行清偿或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

    (5)借款人触犯刑律,依法判处刑罚,其财产不足归还所借债务,又无其他债务承担者,农村信用社依法追偿后无法收回的贷款;

    (6)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农村信用社诉诸法律,经法院对借款人和担保人强制执行,借款人和担保人均无财产可执行,法院裁定终结执行后,农村信用社仍无法收回的贷款;

    (7)由于上述(1)至(6)项原因,借款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农村信用社对依法取得的抵债资产,按评估确认的市场公允价值入帐后,扣除抵债资产接收费用,小于贷款本息的差额,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贷款;

    (8)开立信用证、办理承兑汇票、开具保函等发生垫款时,凡开证申请人和保证人由于上述(1)至(6)项原因,无法偿还垫款,农村信用社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垫款;

    (9)银行卡被伪造、冒用、骗领而发生的应由农村信用社承担的净损失;

    (10)助学贷款逾期后,农村信用社在确定的有效追索期内,并依法处置助学贷款抵押物(质押物)向向担保人追索连带责任后,仍无法收回的贷款;

    (11)农村信用社发生的除贷款本金和应收利息以外的其他逾期3年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

    (12)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贷款。

    (13)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金[2005]50号)规定的被认定为呆账条件之一的信贷资产;

    (14)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即使处置抵(质)押物或向担保人追偿也只能收回很少的部分,预计贷款损失率超过85%。

    损失类参考特征:

    a.借款人和担保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并终止法人资格,银行经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

    b.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或者已保险补偿后,确实无能力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银行经对其财产进行清偿和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

    c.借款人虽未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但已完全停止经营活动,被县级及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终止法人资格,银行经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进行清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

    d.借款人触犯刑律,依法受到制裁,其财产不足归还所借贷款,又无其他贷款承担者,银行经追偿后确实无法收回的贷款。

    e.由于借款人和担保人不能偿还到期贷款,银行诉诸法律经法院对借款人和担保人强制执行,借款人后担保人均无财产可执行,法院裁定终结执行后,银行仍然无法收回的贷款。

    f.由于上述a至e项原因,借款人不能偿还到期贷款,银行对依法取得的抵贷资产,按评估确认的市场公允价值入账后,扣除抵贷资产接受费用,小于贷款办席的差额,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贷款。

    g.开立信用证、办理承兑汇票、开具保函等发生垫款时,开证申请人和保证人授予上述a至f项原因,无法偿还垫款,银行经追偿仍无法收回的垫款。

    h.经国务院专案批准核销的贷款。

    资料之四:损失类贷款,专业银行举例尚有:

    经国税部门未能核销的贷款;
    预计贷款损失在90%以上。

    说明:

    1.正常、关注、次级、可疑类贷款的基本分类标准是各类贷款的风险表现基本特征形式,采用的是列举法,不可能穷尽。它们只是贷款分类的重要参考因素。

    2.分类中,关键是要把握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贷款的损失程度,并结合担保分析后进行初分结果调整,依据核心定义,确定分类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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