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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事件心得体会(共7篇)

    时间:2021-01-17 10:23:06 来源:小苹果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小苹果范文网手机站

    护理不良事件心得体会

    【篇1:2014年护理不良事件总结及分析】

    2014年护理不良事件总结分析

    一、总结

    (一)、2014年度科室主动上报护理不良事件共99例,位于前三位的是:药物事件(20例)、管路事件(18例)、医疗处置事件(16例)、压疮事件(8例),各季度发生例数对比情况如表1:
    (二)、原因分析

    1、管路事件、压疮事件原因分析如图:

    2、药物事件发生例数较多,主要原因为护士未严格遵守查对制度;
    未严格使用pda 进行身份核对(pda数量有限);
    对实习学生过于放手;

    对护士,特别是年轻护士监管、考核不到位;
    对问题护士不够警觉。

    3、医疗处置事件发生例数较多,主要原因为护士未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巡视病房、病情观察不到位;
    辅助检查知识掌握不足;
    护士安全宣教不到位;
    未及时发现安全隐患。

    (三)、改进措施 1、加强不良事件分析、整改:

    ①、召开院、科两级不良事件分析会,认真落实整改措施:科室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护士长组织召开科室分析会,分析根本原因, 讨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持续改进护理工作。护理部定期召开全院不良事件分析会,分析讨论不良事件发生原因、整改措施。

    ②、科室发生不良事件后,护理部、科护士长10 天内到科室追踪整改落实情况。

    2、持续加强患者安全管理:

    ①.规范危重患者风险评估,临床专业指导组每周组织抽查。

    ②.加强管路滑脱风险评估及压疮风险评估专项督导,确保评估客观准确、护理措施到位。

    ③.加强对pda 使用情况的监管,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杜绝查对错误出现。

    3、丰富健康宣教形式,提高病人的依从性。

    ①.增加宣教的次数,让患者及陪人充分掌握与疾病有关的知识。

    ②.印制健康教育宣传活页、手册,便于患者随时学习。

    4、加强护理人员培训:
    ①.组织全院护理人员“护理核心制度”笔试及口试,加强对核心制度的掌握。

    ②.对实习学生严格带教;
    对年轻护士严格要求;
    关注问题护士。

    二、本年度各科室主动上报不良事件上报例数对比情况如表2:

    (一)、本年度共有21个科室主动上报护理不良事件,有4个科室未上报。 (二)、原因分析:

    1、科室护士长对不良事件的认识与界定不统一,有的认为没有发生不良后果就无需上报。

    2、护士甚至科室护士长对不良事件上报的认识不足,存在瞒报、漏报现象。 3、科室护士长监督检查不到位,科室发生的不良事件未能及时发现。

    (三)、整改措施:

    1、护理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现科内不良事件未上报者加倍扣罚。 2、对本年度未上报护理不良事件的护士长进行谈话,把不良事件上报制度落实到位。

    3、拟实行匿名上报,只描述事件经过,明确事件原因,提高护士主动上报率。

    临邑县人民医院护理部 2015.1.22

    【篇2:常见护理不良事件的原因分析及防范措施】

    常见护理不良事件的原因分析及防范措施

    [摘要]目的 探讨护理不良事件发生的原因及防范措施。方法 对2010年1月~2010年12月我院发生的21例常见护理不良事件进行原因分析,并针对存在问题采取一系列的防范措施。结果 致使2011年1月~2011年12月全院护理不良事件发生8例,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了13例,减少了62%。结论 在临床护理工作中,护理不良事件虽在所难免,但如果管理者加大管理力度,提高护士队伍的整体素质,可有效减少护理不良事件的发生。

    关键词:不良事件;
    原因分析;
    防范措施。

    护理不良事件是指在护理工作中,不在计划内、未预测到或通常不希望发生的事件,常称为护理差错和护理事故。由于护理工作的连续性、动态性、直接性和具体性的特点,任何一项护理活动执行不当均可影响患者安全,即使护理人员严格执行核心制度,仍有可能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尤其随着临床医学的发展,高新技术的应用,又增加了护理工作的难度和风险系数,从而增加了不良事件的发生隐患。

    1 资料与方法

    1.1 资料 2010年1月~2010年12月,全院共收住住院病人6859例,其中男性3781例,女性3078例,共发生常见的护理不良事件21起,发生率0.31%,共中给药差错8起,跌倒6起,药液外渗4起,压疮3起。

    1.2 方法 对2010年全年全院发生的四类护理不良事件进行原因分析,并采取一系列的防范措施:包括加强护理管理,强化培训护士,督促护理工作制度的落实等,明显地降低了护理不良事件的发生率。

    2 原因分析

    2.1 给药差错 发错药、打错针、漏发药、漏注射属护理差错的首位[1]。2010年全院共发生给药差错7起,其中有静脉输液差错3起,漏输液体或量不准确3起,口服药发错病人1起。分析以上发生原因如下:

    2.1.1 未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操作过程中护士未“三查十对”,造成张冠李戴或看错药名、剂量等现象。

    2.1.2 个别护士责任心不强,工作中马马虎虎,漫不经心,查对不认真,对于药名、病人姓名相像时,就错发药了。

    2.1.3 交接班不认真,特殊药物给药前没仔细交接,接班护士没认真检查是否还有其他治疗未做,特别是夜班,护士注意力不集中时易出差错,如漏发药、漏注射的时间多发生在14时、20时、24时。

    2.1.4 护士的药学知识掌握不够,不能对本科常用药物的名称、作用、用法熟知,常规药品的作用与病人不相符时,护士不知道,就给病人用了。

    2.2 跌倒 跌倒是指身体的任何部位,因失去平衡而意外地触及地面或其它低于平面的物体,是老年患者常见的伤害事件。其发生原因如下:

    2.2.1 年龄因素 人随着年龄的增长,各个器官的退化,感觉功能障碍、视力、听力减退,对外界的各种刺激反应迟顿,易跌倒。每年约30%的老年人跌倒1次或多次,而跌倒的概率随年龄增长而递增,80岁以上老年人跌倒的年发生率高达50%[2],据报道,老年患者对预防跌倒认知的差异及意识的淡漠是跌倒难以避免的因素。

    2.2.2 药物因素 因病人使用有些药物,如降压药、控制血糖药、安眠药、镇静

    剂等,特别是镇静催眠药、抗精神药和麻醉镇痛药,被公认为是跌倒的显著危险因素。

    2.2.3 环境因素 病人入院后,对病区环境不熟悉,加上偶有地面潮湿、有积水、光线不足、地面不平等,行走时稍有不慎极易跌倒。同时家具的防范设施不足,如马桶、走廊内无扶手、病床未加床档、床铺过高及座椅过低等均增加了老年人跌倒的发生率。

    2.2.4 护士因素 在这6例跌倒事件中,发生在夜间有4例,占总数的66.6%。夜间时段,上班护士相对白天较少,巡视病房的次数不够,间隔时间长,不能及时发现和帮助患者的服务需求。

    2.3 药液外渗 药液外渗是指静脉注射时,药物不同程度渗漏到血管周围组织,造成软组织肿胀、疼痛,甚至引起软组织坏死。

    2.3.1 患者因素 临床中的以下几类病人在输液时易发生药液外渗。

    2.3.1.1 小儿、老年患者 烦燥、意识障碍无法沟通的患者,由于不配合 血管脆弱或者感觉、知觉障碍,容易发生外渗。

    2.3.1.2 重症患者 如休克、严重脱水、病危的患者,由于微循环受损,血管通透性增加,容易发生外渗。

    2.3.1.3 癌症病人是外渗的危险因素 因为癌症患者反复化疗,静脉血管脆弱,难以穿刺。

    2.3.1.4.糖尿病患者由于糖、脂肪代谢障碍,血管硬化,也易发生药液外渗。

    2.3.2 技术因素 穿刺的护士没有经验,对血管不了解,局部解剖位置不清楚,或进对穿刺针的性能不了解,或者穿刺后在远端小静脉用力推注药物,都极有可能造成药液外渗。另外穿刺部位重复多次穿刺也是造成外渗的一个原因。

    2.3.3 血管因素 外周静脉较中心静脉容易发生外渗;
    静脉炎的血管,由于血管收缩,血管内压力增加容易发生外渗;
    关节处、皮下组织少的部位由于活动度大,易外渗。

    2.4 压疮 压疮是指局部组织长期受压,血液循环障碍,局部组织持续缺血缺氧,营养不良而致的软组织的溃烂和坏死。

    2.4.1 力学作用 造成压疮的三个主要物理力是压力、摩擦力和剪切力,通常是2~3种力联合作用所致。持续性的垂直压力是引起压疮的最主要原因;
    摩擦力作用于皮肤,易损害皮肤的角质层;
    剪切力是因两层组织相邻表面的滑行产生进行性的相对移位所引起,与体位有密切关系。我院发生的4例压疮,都是因为皮肤与床铺出现平行的摩擦力,加上皮肤垂直方向的压力,导致剪切力的产生而发生的。

    2.4.2 局部皮肤经常受潮湿或排泄物的刺激,出汗、大、小便失禁等使皮肤潮湿,加上尿液和粪便的刺激作用,局部皮肤的酸碱度发生改变,使皮肤表皮保护能力下降,皮肤组织极易破损,形成压疮。

    2.4.3 全身营养不良或水肿 此类患者的皮肤较薄,抵抗力弱,受力后易破损;
    营养不良的患者皮下脂肪较少,肌肉萎缩,一旦受压,局部缺血、缺氧而易发生压疮。本院发生的压疮中,有两例病人营养很差,尽管按时翻身拍背,在骨隆突出仍然出现压疮。

    3 防范措施

    3.1 给药差错的防范 护士是住院患者用药的直接操作者,又是用药的最后把关者,因此在防范用药差错中起重要作用。

    3.1.1 强化培训护士的业务素质 包括各项护理工作制度、职责;
    还应加强相应

    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提高护理人员的法律意识,使护士懂得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提高风险意识;
    加强护士责任的教育,不断规范护理行为,减少护理差错事故的发生[3]。

    3.1.2 认真落实各项护理核心制度,护士在操作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医嘱执行制度及交接班制度。用药前应认真检查药物名称、剂量、用法,核对病人姓名等,操作后的查对尤其重要,这次查对能使护士本人在第一时间内发现差错并及时纠正,可将伤害降到最低。

    3.1.3 护士长在病区应随时巡视病房,检查各个护士的工作质量,尤其对新护士,责任心不强的护士,更应注意环节质量的控制。为此护理部规定了护士长每日应至少四次查房,对查出的问题应记入质量考核登记本或查对登记本上。

    3.1.4 各科室都建立了药品说明书,各护士长都收集了本科常见药物及抢救药品的作用、副作用、注意事项整理成册,并定期对护士进行考核。

    3.2 跌倒的防范措施

    3.2.1 评估病人 自2011年起,我院护理部制定了“患者跌倒、坠床安全评估预防记录本”,要求护士对入院的60岁以上老年病人,要全面评估病人的既往史、跌倒史、服药情况、睡眠及意识情况等,根据评分结果,进行相应的健康宣教,必要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3.2.2 环境管理 向新入院病人及家属详细做入院指导,如病情允许,扶助患者亲临各处环境,给予提醒安全防范之处,并向家属及陪护人员交待清楚;
    如离开患者应加上床档;
    将日常用品放于患者触手可及的地方;
    并将呼吸器放在床头或枕边。夜间打开地灯、保持地面干燥。

    3.2.3 加强管理 我院护理部将“预防患者跌倒”纳入质量管理范畴,并不定期进行检查,拟定相应的预防对策,确保执行。尤其对老年人、行动受限、意识障碍等易发生跌倒的高危人群,更应多关心、多问候、多巡视、多观察,确保每位患者的安全。

    3.3 药液外渗的防范措施

    3.3.1 加强护士基本功的训练,力求一针见血,提高穿刺成功率。穿刺时避开关节处,穿刺成功后妥善固定好针头,采用保护性约束,尤其对小儿、老年人或意识障碍的病人,有家属陪伴的教会家属正确的照顾方法。输液完毕,正确拔针:先拧紧调节器,除去胶布,快速拔针。在针尖即将离开皮肤的瞬间,迅速沿血管方向按压穿刺点及上方,直至不出血为止,时间为5~10分钟,切忌来回揉动。

    3.3.2 近两年来,我们全院推广使用静脉留置针,因为留置针导管软,不易损伤血管,而且可保留3~5天,避免反复穿刺,可保护血管。

    3.4 压疮的防范措施

    3.4.1 评估病人 2011年起我们开始使用“压疮评估表”,从神志、营养、循环、用药等方面对病人进行评估打分,对于高危人群要进行健康宣教及必要的防范措施。

    3.4.2 避免局部组织长期受压 对长期卧床病人建立翻身卡,每2h翻身拍背一次,必要时缩短间隔时间,并使用海绵垫、气垫褥等,使支撑体重的面积加大,减小压疮,对易受压的骨隆突处,可用软枕、海绵垫等架空,以减轻对局部组织 的压力。

    3.4.3 避免局部潮湿等不良刺激,保持患者皮肤和床单清洁、干燥是预防压疮的重要措施。对大、小便失禁、出汗及分泌物多的患者,应及时洗净擦干,局部皮肤涂凡士林软膏;
    不可让患者直接卧于橡胶单或一次性床单上,保持床铺、被服清洁、干燥、无皱褶、无渣屑。对于易发生压疮的病人,护士每次巡视病房时都要检查床铺是否合乎要求。

    3.4.4 加强营养。评估后如病人营养不良,护士应做饮食指导:在病情允许情况下,应以高蛋白、高维生素饮食为主,以增强机体抵抗力和组织修复能力。不能进食的患者和医生协商,静脉补充营养。

    4 讨论 通过对2010年全年发生的四类护理不良事件的原因分析,并有针对性地实施一系列的护理防范措施,致使2011年全年发生护理不良事件8起,减少了13起,减少了62%。研究显示:有些护理不良事件虽然难以避免,但如果在日常护理工作中,管理人员加强管理,注意护士队伍的在职培训,尤其是新护士的培训,认真督查各项护理工作制度的落实,同时做好健康教育工作,可以减少护理不良事件的高危因素,将护理不良事件降至最低。

    参考文献

    [1]唐玉平.14起护理差错原因分析及防范措施[j].齐齐哈尔医学院学报,2005,26(10):1220.

    [2]林琳,范文霞,李斌,住院老年病人跌倒的原因及护理对策[j].医学理论与实践,2005,18(2):215.

    [3]何洁文,护理行为中的安全问题与对策[j],基层医学论坛,2012,18(318):2405.

    作者简介:张华蕾,女,42岁,本科学历,毕业于西安交大护理专业,主管护师。

    【篇3:护理不良事件学习】

    护理安全(不良)事件

    护理安全(不良)事件:是指与护理相关的损伤。指在护理活动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护理纠纷或事故的事件或由于护理行为造成患者死亡、住院时间延长,或离院时仍带有某种程度的失能事件。

    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类别

    1.信息传递错误事件:医师、护理、医技判定意见错误、医嘱错误(口头及书面)、其他传递方式错误等。

    2.治疗错误事件,患者、部位、器材、剂量等选择错误,不认真查对事件。

    3.方法/技术错误事件:遗忘、未治疗、延期、时间或程序错误,不必要的治疗、灭菌/消毒错误、体位错误等。

    4.药物调剂分发错误事件:医嘱、处方、给药、调剂等不良事件。输血事件:医嘱、备血、传递及输血不当引起的不良事件。

    5.设备器械使用事件:设备故障或使用不当导致的不良事件。

    6.导管操作事件:静脉点滴漏/渗、导管脱落/断裂/堵塞、连接错误等。 7.治疗技术检查事件:检查人员无资质、标本丢失或弄错标本、试剂管理、医疗信息沟通错误、迟报、漏报、错报等结果。

    8.基础护理事件:如跌倒、坠床、误吸、误咽,未按医嘱执行禁食/禁水、无约束固定、烧烫伤事件等。

    9.营养与饮食事件:如饮食类别错误、未按医嘱用餐或禁食等。

    10.医护安全事件:包括针刺、锐器刺伤、接触化疗药、传染病等导致损害的不良事件。

    11.其他事件:其他非上面列举的与护理有关的异常事件护理安全。

    二、(不良)事件等级划分

    I级事件(警告事件),包括:
    a) 非预期发生的死亡;

    b) 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c) 错误的手术(部位、术式、患者);

    d) 严重的输血反应;

    e) 严重的药物不良反应;

    f) 严重的用药错误

    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

    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的错误事件,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Ⅳ级事件(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但未形成事实,也称为近似错误。

    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一、不良事件的定义

    所谓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是指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不良事件可分为2类,一类是可预防的不良事件,即医疗过程中未被阻止的差错或设备故障造成的伤害;
    另一类是不可预防的不良事件,即正确的医疗行为造成的不可预防的伤害。

    二、不良事件报告的意义

    1、通过报告不良事件,及时发现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可有效避免医疗差错与纠纷,保障病人安全。

    2、不良事件的全面报告,有利于发现医院安全系统存在的不足,提高医院系统安全水平,促进医院及时发现事故隐患,不断提高对错误的识别能力。

    护理不良事件的分类及分级标准

    一、护理不良事件定义:

    护理不良事件是指在护理过程中发生的、不在计划中的、未预计到的或通常不希望发生的事件,包括患者在住院期间发生的一切与治疗无关的事情,如跌倒、用药错误、走失、误吸或窒息、烫伤及其他与患者安全相关的、非正常的护理意外事件。护理不良事件是护理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护理防范措施的重要环节。

    二、护理不良事件分类:

    病人识别错误、给药错误、医嘱执行错误、操作失误、标本问题、患者坠床、跌倒、烫伤、管路滑脱、压疮、分娩意外、仪器设备、患者走失、自杀等行为、输液外渗、针刺伤、其他。

    三、护理不良事件分级标准:
    0级:事件在执行前被制止。

    Ⅰ级:事件发生并已执行,但未造成伤害。

    Ⅱ级:轻微伤害,生命体征无改变,需进行临床观察及轻微处理。

    Ⅲ级:中度伤害,部分生命体征有改变,需进一步临床观察及简单处理。

    Ⅳ级:重度伤害,生命体征明显改变,需提升护理级别及紧急处理。

    Ⅴ级:永久性功能丧失。

    Ⅵ级:死亡。

    护理部 2015年1月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主动报告制度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是发现医疗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防范医疗事故、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促进医学发展和保护患者利益的重要措施。为达到国家卫生计委提出的病人安全目标,落实建立与完善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的要求,鼓励全中心各科室、每位职工能够及时、主动、方便地报告影响病人安全的不良事件或潜在风险,结合卫生部评审标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

    规范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主动报告,对不良事件进行全面报告,可增强全中心职工风险防范意识,及时发现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及时并有效避免医疗差错与纠纷,保障病人安全;
    通过将获取的医疗安全信息、不良事件进行分析,有利于发现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措施,从中心管理体系、运行机制与规章制度上进行有针对性的持续改进;
    提高对错误的识别能力,不断吸取经验教训,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中心发生的与患者安全相关的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凡中心内与患者安全相关的部门、科室、人员均适用。中心鼓励医务人员主动、自愿报告不良事件。

    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和等级划分

    (一)定义

    不良事件是指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中心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二)等级划分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按事件的严重程度分4个等级:

    Ⅰ级事件(警告事件)—— 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 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

    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 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Ⅳ级事件(隐患事件)—— 由于及时发现错误,但未形成事实。

    四、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原则:

    (一) Ⅰ级和Ⅱ级事件属于强制性报告范畴,报告原则应遵照国务中心《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国发[1987]63号)、卫生部《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卫医发[2002]206号)以及我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二) Ⅲ、Ⅳ级事件属于自愿报告系统范围,是强制报告系统的补充,具有自愿性、保密性、非处罚性和公开性的特点。

    1、自愿性:中心各科室、部门和个人有自愿参与的权利,提供信息报告是报告人(部门)的自愿行为。

    2、保密性:该制度对报告人以及报告中涉及的其他人和部门的信息完全保密。报告人可通过不良事件报告表、网络、信件等多种形式具名或匿名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将严格保密。

    3、非处罚性:报告内容不作为对报告人或他人违章处罚的依据,也不作为对所涉及人员和部门处罚的依据。

    4、公开性:对医疗安全信息及其结果进行分析,用于中心、部门和科室的质量持续改进,但对报告人和被报告人的个人信息参照保密性原则给予保密。

    五、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报告内容

    (一)报告事件资料(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受影响的对象、相关人员、事件发生后的不良后果)。

    (二)报告事件类别(如治疗、护理、药物、跌倒、手术、输血、感染、公共意外、治安、其它意外事件等)。

    (三)事件发生后立即采取的处理措施。

    (四)上报相关部门立即处置。

    六、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上报

    (一)报告形式

    不良事件应早发现早报告,当发生不良事件后,当事人或当事科室要积极、主动进行不良事件报告。

    1、书面报告,不良事件须填写《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记录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过程、采取的措施等内容报告相关职能部门;
    其中两类不良事件须填报特定报表:药品不良反应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填写《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

    2、紧急电话报告,不良事件可能迅速引发严重后果的(如意外坠楼、术中死亡、住中心期间意外死亡等)紧急情况使用。

    (二)报告部门

    报告部门:发现不良事件,相关科室、人员按照不良事件报告原则、不良事件报告类别及报告形式,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主动报告进行处置。

    1、医疗护理感染门诊相关不良事件:报告质量与安全管理科

    2、药品相关不良事件、药品不良反应、器械相关不良事件:报告药剂科

    3、后勤服务相关不良事件、治安相关不良事件、投诉相关不良事件:办公室

    (三)报告程序

    1、Ⅰ、Ⅱ级不良事件报告流程

    主管医护人员或值班人员在发生或发现Ⅰ、Ⅱ级严重不良事件或情况紧急事件时,应在处理事件的同时先电话上报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置,同时按中心相关部门对差错、事故报告处理制度的程序进行上报;
    当事科室需在24小时内填写《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并提交。

    2、Ⅲ、Ⅳ级不良事件报告流程

    报告人在24—72小时内填报《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并提交相关职能部门。

    3、如发生或者发现已导致或可能导致医疗事故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时,医务人员除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害扩大外,应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及时电话向医务科、办公室或护理部等相关职能部门报告,按中心《医疗纠纷(事故)处理办法》相关规定程序处理。

    七、职责

    (一)医务人员和相关科室:

    1、识别并主动报告各类医疗(安全)不良事件。

    2、提出初步的改进建议。

    3、相关科室负责落实医疗不良事件的改进措施。

    (二)各职能部门

    1、指派专人负责收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

    2、接到报告后立即进行协调和处理,向主管中心领导汇报,并调查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影响因素及管理等各个环节,制定对策及整改措施,督促相关科室限期整改,及时消除不良事件造成的影响。

    3、负责对不良事件进行整理分析,向相关质量管理委员会报告,提出系统改进办法,在一定范围内开展相关教育培训,减少或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三)质量管理部门:

    1、指派专人负责汇总各部门、科室报送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汇总表》。

    2、对全中心医疗不良事件进行汇总和分析。

    3、对发生频率较高的或重大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专题讨论,并提出改进建议,必要时上报中心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加以研究。

    4、负责组织对全中心医务人员进行医疗不良事件报告知识的相关培训。

    八、奖罚机制

    由各职能部门提出,对主动、及时上报不良事件的人员和科室,将根据不良事件的具体情况给予免责、减轻处罚或奖励处理;
    凡发生严重不良事件但隐瞒不报的科室和个人,一经查实,根据事件具体情况给予当事科室和个人相应的行政和经济处罚。

    (一)鼓励自愿报告,对主动报告Ⅲ、Ⅳ级不良事件且积极整改者,可免于处罚,对阻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报告者予以200~500元现金奖励,给予相应科室年终中心长责任目标每件次0.2分的奖励。

    (二)对于主动报告Ⅰ、Ⅱ级不良事件者,中心将根据事件处理结果酌情减轻或免于处罚。

    (三)对于隐瞒不报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200-2000元的处罚,同时发生严重医疗不良事件未主动报告的科室将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由此引发纠纷或事故的另按中心《医疗纠纷(事故)处理办法》进行处罚。

    (四)每年由中心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对不良事件报告中的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提出奖励建议,并报请中心批准后给予奖励。

    护理不良事件原因分析和预防措施

    护理不良事件是指在护理工作中,不在计划中、未预计到或通常不希望发生的事件,常称为护理差错和护理事故。造成临床护理不良事件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在护理工作中责任心不强,不遵守规章制度、违反操作规程或技术水平低而发生的,对病人直接或间接产生了影响。

    一.护理不良事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查对制度不严 因不认真执行各种查对制度,具体表现在用药查对不严,只喊床号,不喊姓名,致使给患者输错液体或发错口服药。只看药品包装,不看药名,查药名看字头不看字尾,对药品剂量查对不严,对用法查对不严,对浓度查对不严,在临床上极易引起不良后果。

    2.不严格执行医嘱 表现在盲目的执行错误的医嘱,违反口头医嘱的规定,错抄漏抄医嘱,有时凭借主观印象,未能及时发现病人用药剂量的更改而对病人造成影响。对医嘱执行的时间不严格,包括未服药到口或给药时间拖后或提前2小时,错服、漏服、多服药,甚至擅自用药。有的漏做药物过敏试验或做过敏试验后,未及时观察结果,又重做者,抢救时执行医嘱不及时等。

    3. 药品管理混乱 表现在几种药品混放,毒麻药与一般药品混放,注射药与口服药混放,内用药与外用药混放,药品瓶签与内装药品不符,药品过期,需冷藏药品未放冰箱保存等管理失误引起护理不良事件发生。

    4.不严格执行护理规章制度和护理技术操作规程 不严格执行护理分级制度,表现在不按时巡视病房,观察病情不仔细,护理措施不到位,卧床病人翻身不及时造成褥疮;
    违反护理操作规程,如护士让家属给病人鼻饲造成窒息;
    输液时忘松止血带造成挤压综合症;
    静脉注射药液外渗引起局部组织坏死;
    各种检查、手术因漏做皮肤准备或备皮划伤多处而影响手术及检查者;
    给病人热敷造成烫伤或冷敷造成冻伤等。

    5.护士不严于职守,责任心不强,年轻护士缺乏护理经验,表现在值夜班睡觉,离岗,不及时巡视病房,对病人不负责,工作时思想不集中,而造成严重后果;
    另外,护士由于年轻经验不足,对有些药物在不同途径的治疗目的和效果不了解,对发生的病情变化不能及时判断和反应,出现一些不应发生的错误。

    6.护士消极倦怠心理极易引起护理不良事件发生 由于护理工作平凡琐碎,技术与服务要求高,精神高度紧张,思想压力大,易引起护士的消极倦怠心理,表现出思想不集中,工作缺乏热情,对待病人冷漠,与医生和病人缺乏交流而造成不良事件发生。

    二.预防护理差错事故措施

    1.严格执行护理三查八对制度。

    2.严格执行护理分级制度,密切观察病情变化,躁动病人应用安全约束带防止坠床,精神异常和有自杀倾向病人应密切观察动态,防止因护理人员疏忽大意而发生意外。

    3.加强各种药品管理,注射药与口服药,内用药与外用药分开放置,药品瓶签与内装药品相符,药品定时检查,使用时做好时间标记,远期先用,及时调整确保无过期,毒剧麻药专柜上锁,专用账册登记管理,严格交接班,做到帐物相符。

    4.定时检查各种急救药品、物品,急救设备,严格交接,保证功能良好齐全,使抢救顺利进行。

    5.各项护理措施实施到位,健康教育达到预期效果,防止烫伤、冻伤和褥疮的发生,降低护理风险。

    6.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因护理操作不当造成医源性感染。

    7.定期检查科室的用电、用氧情况,做好防火、防盗宣传,保证病人安全。

    8.严格执行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护士在工作中出现不良事件,应立即通知医生和护士长,并逐级上报,讨论后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9.提高护士综合素质,包括医德、专业、技术、身体和心理等各方面素质,是做好护理工作的保证。

    10.学习相关护理法规,了解护理工作中潜在的法律问题如自我护理的指导失误、疏忽大意、侵权行为、渎职护理文件等。了解病人和自己的权利,有据可依,有法可循。

    11.护理人员积极调整心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减轻紧张和焦虑,提高承受各种压力的能力,以积极乐观的心态做好护理工作。护士在医学发展和促进疾病康复中起着重要作用,护士面对的是生命的延续和生存的质量,因此,保证护理安全、预防护理不良事件的发生应成为每一个护士自觉行为,护士应不断加强护理理论学习,善于观察分析和总结护理经验,消除护理不良事件的隐患,全面提高护士整体素质,促进人类健康事业的发展。

    不良事件

    定义

    伤害事件并非由原有疾病所致,而是由于医疗护理行为造成患者死亡、住院时间延长,或离院时仍带有某种程度的失能,分为可预防性不良事件和不可预防性不良事件

    (1)病人在住院期间发生跌倒、用药错误、走失、误吸或窒息、烫伤以及其他与病人安全相关的护理意外;

    (2)诊断或治疗失误导致患者出现严重并发症、非正常死亡、严重功能障碍、住院时间延长或住院费用增加等医疗事件;

    (3)严重药物不良反应或输血不良反应;

    (4)因医疗器械或医疗设备的原因给患者或医务人员带来的损害;

    (5)因工务人员或陪护人员的原因给患者带来的损害;

    (6)严重院内感染;

    (7)门急诊、保卫、信息等其他相关不良事件。

    护理常见不良事件汇总

    护理不良事件:是指在护理工作中,不在计划中、未预计到或通常不希望发生的事件,常称为护理差错和护理事故。

    常见不良事件:

    1、坠床。

    2、烫伤:患者喝水、理疗时被烫伤。

    3、跌倒。

    4、自杀:
    医生给患者拆线时,患者用医用刀片自杀,制止后,患者趁医务人员离开病房后又跳窗户自杀。

    5、给药对象识别错误(输或换错液)。

    6、给药剂量或方式错误(化疗药十倍剂量)、镇静药服药到口。

    7、使用过期药物。

    8、管路识别错误导致液体输入错误。

    9、设备问题常常发生在急症抢救时:包括急救时不会操作医疗设备、错误操作、设备找不到或者维护不良等。

    10、遗漏医嘱或执行医嘱不及时(给药时间拖后或提前超过2小时者)。

    11、侵袭性操作时违反规定程序和步骤。

    12、损失或丢失重要标本。

    13、护患交流障碍,知情告知不足(检查前后告知)。

    14、护理记录缺陷(缺项、漏项、与医疗记录不一致)。

    15、泄漏患者隐私。

    16、抢救患者时,口头医嘱药品剂量错误。

    17、医嘱临时续液,未挂治疗单,输液毕拔针返回,发现还有后续治疗。

    18、外带药品,需要加入四支,结果掰开了八支药。

    19、配液后无签名、日期、时间。

    20、治疗单3组液体,签字只有2组液体后拔针。

    21、头孢类药品未签皮试。

    22、输液治疗单无滴数。

    23、交接班清点物品,只签字,不清点。如:插线板(有登记,无实物)。

    24、治疗单开vitB6入壶,输液袋上vitB6入液。

    25、患者自行调节输液速度。

    26、患者站立输液。

    27、女病人导尿误入阴道。

    28、膀胱冲洗夹闭引流袋,冲洗完毕离开时未打开。

    29、字迹不清,造成治疗单位置放错。

    30、医嘱开PG80万单位皮试,按160万配制(无80万单位的PG)。

    31、配液时将配液时间写错,与实际时间不符。

    32、治疗单涂改含糊不清,剂量有误。

    33、静脉液体外渗外漏。

    34、住院患者病历记录对头孢类过敏,出院带药头孢类口服。

    各类不良事件分析如下:

    1、制度执行不到位:

    查对制度落实不到位:因不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而在工作中出现的不良事件仍占较高比例。具体表现在口头医嘱执行查对不严,服药注射处置查对不严,致使给患者输错液体或漏发口服药。

    交接班制度落实不到位:患者已用的药、未发的药未做好仔细交接,致使给患者重复用药、漏发口服药。

    2、流程不合理:未按流程操作,致使患者约束时问过长引起不适,自行解开约束带进而拔管。

    3、护士因素:

    工作经验不足:低年资护士较多,对一些专科知识、基本常识、操作规程掌握不牢固,工作流程不熟悉,查对制度落实不认真。

    责任心不强,是导致护理不良事件发生的很重要的因素之一。未对患者进行有效评估,工作缺乏前瞻性。

    护理人员不足:工作压力大,工作忙。

    护患沟通、告知不到位,致使患者未明确配合的原因及目的而自行拔管;
    在患者提出疑问时,护士未给予足够重视,造成重复用药。

    4、患方因素:小儿、患者意识欠清,配合能力不足,家属不能有效配合也是护理不良事件发生的客观因素。

    5、管理因素:

    培训不到位:技能操作培训流于形式,理论基础差,缺少对专科知识的培训。

    督导不力:护士长、护理部对重点环节、重点人群培训管理不够。

    三、上报的不良事件中院感部分7例,主要为职业暴露。医护人员在进行诊疗活动时当有可能接触到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破损皮肤时要采取防护措施,暴露后立即采取预防性措施,并进行追踪检测。

    四、根据以上分析,我们提出以下整改措施:

    1、科室要加强病历质量管理,严格按照《l JI东省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要求,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地书写各种医疗文书,保证医疗安全。

    2、加强沟通,包括医忠沟通,护忠沟通,医护沟通,医医沟通,保证医疗服务工作连贯,规范,无缝隙,告知患者及家属目的及注意事项,使其知其然,知其所以然,保证患者的安全,取得配合。

    3、科室加强制度的学习,尤其是核心制度,并落实到日常工作中。严守医嘱管理制度,确保医嘱(尤其是口头医嘱)执行准确无误;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尚未完成的治疗、特殊用药等做到仔细交接。

    4、术前术后知情同意告知要充分,对于医疗行为可能伴随的风险、发生几率和危害结果预防的可能性,如药物的毒副作用、手术的并发症等内容详细告知患者。

    5、医护人员要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职业道德素养,加强责任心,对病人负责,保证医疗安全。

    6、加强对医护人员的培训,科室重点加强专科知识及技能操作的培训,对新上岗护士的护理技术操作做到放手不放眼,做好传帮带。

    7、医务科、护理部、感染办、科土任、护士长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人群的监管,完善预警机制。

    8、第一季度药物和器械方面不良事件存在漏报现象,请各科室严格按照《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的规定,发生不良事件及时上报,保证医疗安全。

    关于贯彻落实《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实施意见

    为加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用械安全有效,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并颁布了《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为贯彻《办法》顺利实施,我局做了大量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全面贯彻落实《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

    为深入贯彻《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精神,进一步加强上市后医疗器械的安全性监测,推动医疗器械再评价工作,从《办法》颁布以来即要求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各有关单位认真学习《办法》,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进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工作的深入开展,为人民群众用械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二、加强领导,健全机构,确保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工作全面开展

    为更好执行《办法》要求,成立了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工作领导协调小组,领导和协调全市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工作。

    各县成立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级卫生局行政部门相关领导及相关医疗机构代表共同组成的本辖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领导协调小组。领导协调小组主要制定检查考核工作方案,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考核辖区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并督促辖区内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工作相关专业培训。建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调查协调机制,保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渠道畅通,协助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在本辖区的技术调查工作。

    地市间建立起了药监部门和卫生部门间的联系协调制度,形成联动机制,保证信息畅通,制度协调及时,并使这一机制常规化、长效化。同时,要借助各市(州、地)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建立的基础,尽快落实地、县两级承担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的机构和具体人员,以保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工作全面正常有序开展。

    三、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一)明确各市(州、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的职责和任务。

    1、各市(州、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辖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工作,组织检查辖区内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工作开展情况,并会同同级卫生局组织检查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开展情况;
    协助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开展辖区内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产生后相关技术调查;
    根据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结果,依法采取相应的监督管理措施。

    2、各市(州、地)卫生局负责辖区医疗卫生机构与实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有关的管理工作,组织检查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的制度建设及开展情况;
    对与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关的医疗技术和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协调开展对医疗卫生机构产生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相关调查工作;
    对产生严重后果的医疗技术和行为依法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二)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承担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相关技术工作,负责全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产生后的相关技术调查工作;
    负责全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信息的收集、评价、反馈和报告工作;
    负责全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第

    一、二类医疗器械再评价的有关技术工作。

    (三)各级医疗机构是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的责任单位。要按照单位法人代表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成立相应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实本单位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在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中的职责,并履行以下职责:负责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收集、核实、上报工作,畅通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关信息的提供渠道;
    协助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开展的相关调查工作;
    配合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实施重点品种监测和再评价工作;
    组织本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的相关培训工作。

    (四)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批发)和县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开通网上直报基层用户,各市(州、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机构负责开通用户的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

    四、明确报告原则、范围及程序,及时上报医疗器械不良事件

    (一)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的报告原则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应当遵循可疑即报的原则。即对获准上市的质量合格的医疗器械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的,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人体伤害的各种有害事件,均应按要求及时报告。

    (二)严重伤害是指危及生命、导致机体功能的永久性伤害或者机体结构的永久性损伤、必须采取医疗措施才能避免上述永久性伤害或者损伤等情形之一者。

    (三)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的范围

    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应当报告涉及其使用的医疗器械所发生的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严重伤害或死亡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应当报告涉及其生产、经营的产品所发生的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严重伤害或死亡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

    (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还应当按照《办法》十五条的规定,在首次报告后的20个工作日内,填写《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补充报告表》,向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对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办法》十六条的规定,在每年的1月底前填写《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年度汇总报告表》,向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和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还应当按照《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在每年的1月底前对上一年度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保存备案。

    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单位应根据上报时限的要求,进一步细化本单位内部的报送程序和报送时限,落实本单位质量管理部门或医疗器械设备管理部门与相关科室的报送责任,并指定配备专(兼)职人员承担本单位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做到及时上报,确保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渠道畅通。

    五、积极开展再评价工作,确保医疗器械安全有效

    医疗器械实施再评价制度,是改进医疗器械产品质量、保障医疗器械安全有效的重要措施。各市(州、地)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开展日常监管工作中,要加强对医疗器械再评价工作的督导。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办法》的规定,自觉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再评价工作,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及时上报再评价方案、实施进展情况和再评价结果。必要时,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将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对第一类、第二类医疗器械再评价工作,以保证上市医疗器械产品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用械安全。

    六、强化报告责任

    各地各部门要督促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加大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单位的监督检查和工作指导力度,尤其要加大对县级医院此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消除零报告。督促有关责任单位建立医疗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制度,落实人员。特别要督促建立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对发现导致或可能导致严重伤害或死亡事件隐瞒不报、不及时上报、阻碍调查情节轻微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全省通报批评;
    对社会危害较大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七、加强宣传培训和队伍能力建设 要加大对贯彻实施《办法》的宣传力度,教育群众树立良好的用械观念,正确对待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为《办法》的顺利实施奠定广泛的群众基础,提高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整体水平。

    加强队伍能力建设,要将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相关知识纳入对药监系统和卫生系统干部的培训内容,提高干部依法监管的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拓展教育培训渠道,要通过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加大对监管干部、报告单位负责人和报告人的培训,提升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意识、报告质量和处置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能力。

    八、严格考核,加强督导,探索机制创新,积极推进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工作深入开展

    各市(州、地)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各级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将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工作纳入本单位年终考核内容,不断优化考核指标体系,增强贯彻落实《办法》的自觉性。省卫生厅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定期、不定期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对各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和监测工作的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年终考核;
    另一方面要建立评先评优、通报表扬、优先培训等激励措施,增强贯彻落实《办法》的主动性。各地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因地制宜,积极探索机制创新,努力推动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工作深入开展,保障人民群众用械安全。

    贵州省卫生厅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护理不良事件心得体会(共13篇)

    不良事件整改措施(共12篇)

    暴恐事件心得体会(共10篇)

    做一件好事心得体会(共19篇)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岗位职责(共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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